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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相關文章 - (黃帝穎)
黃帝穎相關文章
看國民黨一黨打11國
中國國民黨為強推反美豬公投,聲稱因為美國不是CPTPP成員國,公投若通過不影響台灣加入CPTPP,這明顯無視CPTPP「禁止食安檢驗專斷與歧視」規定。 依據CPTPP協定第七章「食品安全檢驗與動植物防疫檢疫措施」,第7.9條「科學及風險分析」第四點明定「各締約方應:(a) 於相同或相似情形中,確保其食品安全檢驗與動植物防疫檢疫措施對全體締約方不構成專斷或無理之歧視」,也就是成員國對食品安全檢驗,禁止專斷或歧視。 目前CPTPP全部成員國包括日本、加拿大、澳洲、紐西蘭等十一國,已經全面開放含萊劑豬肉,重點是只要符合國際標準的劑量,即可保障食安。 因此,國民黨的反美豬說法,形同向CPTPP的十一成員國「宣戰」,因為全部成員國都開放含萊劑豬肉(國民黨卻稱萊豬即「毒豬」),未來台灣不能跟CPTPP全部國家進行豬肉貿易? 國民黨一黨打十一國,宛如現代義和團,片面禁止符合國際食安標準的豬肉進口,這就是專斷與無理之歧視,當然違反CPTPP協定。 簡單來說,就算美國不是CPTPP成員國,不考量美國的國際影響力現實,國民黨反美豬公投若通過,同樣因為公投結果違反CPTPP「禁止食安檢驗專斷與歧視」規定,將造成台灣加入CPTPP的重大障礙。 (作者為律師,永社理事長)
黃帝穎
2021-11-07
朱立倫給了中國犯台的法理藉口
準中國國民黨主席朱立倫,為迎合習近平發出的九二共識「為國家謀統一」賀電,在給習的回函中,朱痛批民進黨「反中政策,改變兩岸現狀⋯造成形勢險峻」,這不只顛倒是非,突襲美、日、歐盟等「中國改變台海現狀」的戰略定調,更給了中國依據「反分裂國家法」武力犯台的法理藉口。 全球都認為中國企圖片面改變現狀,唯獨朱立倫為了奉承習近平,不惜自絕於民主世界,更嚴重的問題是,朱立倫將「改變兩岸現狀」的責任推給民進黨政府,提供給中國解放軍依據「反分裂國家法」武力犯台的法理基礎,這比起「九二共識」對台灣的實質危害更大! 美、日、歐盟很清楚,獨裁中國趁勢在台海、南海擴張,因此從美、日、印、澳、英等國的聯合軍演或安全對話,清楚有著是「中國改變現狀」的戰略定調。例如:今年八月十三日,日本首相及防相重申台灣安全,日方提及中國威脅台海,是對區域及日本安全的危害。 今年九月一日歐洲議會外交委員會壓倒性通過「歐盟–台灣政治關係與合作」報告,除深切擔憂中國軍事威脅外,並建議歐盟展開雙邊投資協定影響評估及將「歐洲經貿辦事處」正名為「歐盟駐台灣辦事處」。 更明確的是,九月二十三日美國眾議院通過國防授權法案,在「邀台灣參與二零二二環太平洋軍演法案」載明,中共對台的強硬脅迫與侵略行為與日俱增,與和平解決台灣未來關係的做法背道而馳,美應確保台灣維持足夠的自衛能力。 全球民主國家清楚定調「中國改變現狀」,朱立倫卻顛倒是非,將「改變兩岸現狀」的責任推給民進黨政府,把台灣推向解放軍依據「反分裂國家法」出兵弭平改變現狀者的武力犯台危險之中。朱立倫可以主張一中,但不該背棄美、日、歐盟等民主盟友,更不該提供中共武力犯台的法理藉口! (作者為律師,永社理事長)
黃帝穎
2021-09-30
兩岸再多協議 不敵中國惡意
中國刻意在中秋前夕,片面宣布禁止台灣的釋迦、蓮霧進口,傷害台灣農民,府院同聲譴責,並擬循WTO爭端解決機制救濟,但國民黨竟拿「兩岸協議」批我政府,簡直敵我不分、吃裏扒外! 中國片面禁止台灣農產,明顯違反公平貿易及透明等WTO原則,台灣是WTO會員,當然有權循紛爭解決機制救濟。可議的是,國民黨主席江啟臣對加害者中國不敢多說,反倒批評受害的台灣,江稱兩岸曾簽「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批蔡政府不加以利用,只會一昧大內宣轉移焦點。 國民黨把「兩岸協議」當仙丹,大噴政治口水,顯然罔顧中國向來「選擇性遵守」兩岸協議的事實,且兩岸協議根本不敵中國的政治惡意! 二○○九年馬政府與中國簽「兩岸食品安全協議」,宣稱兩岸共同保障食品安全。但現實是,二○一八年台灣防制非洲豬瘟發佈警報簡訊,中國卻未曾依據「兩岸食品安全協議」,將豬瘟疫情通報台灣,甚至對我方多次詢問都態度冷淡。 就算是國民黨執政,「兩岸食品安全協議」也淪具文,中國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導致台灣受害慘重,包括金車公司等十幾家受害業者,在二○○九年即依據「兩岸食品安全協議」,集體向中國提出總金額約近七億元求償,但歷經國民黨七年執政,中國還是一毛錢都不賠! 全球都知道,獨裁專制中國,政治凌駕一切,對國際法都未必遵守(如南海仲裁、中英聯合聲明等)。可悲的是,全球只剩國民黨迷信中國,在台灣農民受害時,不敢對中聲討,只敢反過頭要蔡政府把「兩岸協議」當仙丹吞! (作者是執業律師、永社理事長)
黃帝穎
2021-09-21
這不是逆時中 是苗栗議會法盲自爽
苗栗縣議會通過中國國民黨團提出的臨時動議,建請苗栗縣政府施打的疫苗,必須經過國際認證才能給縣民施打,各界解讀為對抗中央通過國產疫苗高端EUA的第一槍。 法律上,苗栗議會的疫苗決議已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與地方制度法,根本是目無法紀! 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九條規定「醫療機構應配合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預防接種政策」,也就是說,國家疫苗政策事權專屬於中央機關,苗栗縣議會以決議方式拒絕高端疫苗接種,當然牴觸傳染病防治法。 再者,地方制度法第三十條規定:「自治條例與憲法、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或上級自治團體自治條例牴觸者,無效。」苗栗縣議會就算通過條例以對抗國產疫苗,也因與傳染病防治法牴觸,無效。更何況,苗栗縣議會只有通過決議,地方會議決議對行政機關僅屬建議性質,並無法律拘束力,自無從限制縣民選擇接種國產疫苗的權利。 簡單來說,苗栗縣議會的疫苗決議,不符合傳染病防治法與地方制度法的規定,如此目無法紀的決議,只有政治口水上的意義,並無法律價值。 (作者為律師、永社理事長)
黃帝穎
2021-08-20
因為高雄沒有BEN
柯市府不用訝異,答案很簡單啊 #因為高雄沒有BEN 不會隨便拿上千劑疫苗,去給好心肝「志工」當公關疫苗! 高雄也沒有振興,沒有黨國權貴連爺爺們! 平民百姓照排隊,正正當當打疫苗!就這麼簡單
黃帝穎
2021-07-30
混打疫苗 恐涉詐欺
近日發生多起民眾刻意隱藏疫苗接種卡,謊稱沒打過疫苗,矇騙醫事人員而順利混打疫苗的事件,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表示要研議開罰。 然而,經查傳染病防治法及防疫特別條例,對於刻意矇騙而混打疫苗的民眾,尚難有明確可處行政罰的法律依據,但考量混打疫苗目前仍存在安全性風險及國家疫苗接種對象順序資源分配的公共利益,法律上確實有追究混打者責任的必要。 實務上,冒用他人健保卡及名義就醫,矇騙取得藥品,遭檢察官依據刑法「詐欺得利罪」起訴、法院判刑的案件並不罕見。若民眾刻意隱瞞已施打疫苗的身分、積極謊稱沒打過疫苗,使得醫事人員陷於錯誤而給予混打疫苗,不僅造成疫苗接種順序上公共利益影響,更是不法詐取公費疫苗的國家資源。 因此,刻意矇騙混打疫苗者,確有按刑法詐欺得利罪法辦的空間。但考量若以詐欺罪法辦混打疫苗者,可能有「情輕法重」的情況,檢察官偵查時可衡酌行為人犯後態度、和解與否及要求做公益,給予緩起訴。 唯有追究法律責任,方能有效嚇阻擅自混打疫苗者四處矇騙,以降低生命及健康安全風險,並確保國家疫苗資源分配的公共利益。 (作者為律師、永社理事長)
黃帝穎
2021-07-25
郭台銘為北京洗白之後
台積電與鴻海永齡洽購各五百萬劑BNT疫苗,政府與國人皆表達感謝!但唯獨郭台銘發聲明「並未有大陸北京當局對此次疫苗採購過程有任何指導或干涉」為北京洗白,中國國台辦也同一口徑說「阻撓台灣購買疫苗、以商逼政是謠言,不攻自破」。隨後,國內舔中政客及媒體紛紛把砲口對向蔡政府「卡疫苗」。從國際的角度來看,這明顯是「顛倒是非」的政治操作! 誰卡台灣疫苗?這波認知作戰企圖導向是蔡政府,但美國、日本,甚至義大利媒體都很清楚,卡台灣疫苗者就是中國。郭董不可能連基本的國際觀都沒有?除非別有政治目的? 今年五月,當日本傳出擬贈台疫苗時,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立即抗議日本的捐贈行為,怒嗆「蔡英文只是中國一位地區領導人」、「台灣當局藉疫苗『謀獨』不會得逞」,日本媒體大幅報導後,引發日本民意對中反彈。 美國務院亞太副助卿費德瑋(Jonathan Fritz)六月指出,中國一直「十分積極地利用疫苗捐贈做為手段,誘使更多台灣邦交國改變承認對象」。美國《紐約時報》報導「日本六月稍早宣布捐贈台灣一二四萬劑AstraZeneca疫苗,以及美國三位聯邦參議員訪台期間公布美方將捐贈七十五萬劑疫苗時,中方官員都表達不滿」。 義大利《真相報》今年六月報導「台灣向德國BNT原廠購買疫苗失敗,幕後藏鏡人從一開始就很明顯是中國北京政府,中國能對德國施加強大的政治影響力」。這次民間成功洽購BNT疫苗,路透更報導指出「美國、日本接連無條件捐贈近五百萬劑疫苗,以及台積電的參與,使得中國難以干預阻撓這筆交易」。 美、日及歐洲都很清楚,是中國在卡台灣的疫苗,但卻在郭董為北京洗白後,開始顛倒是非,舔中政媒企圖扭轉輿論,在認知作戰上導向是蔡政府卡疫苗!郭董如果不想消耗光台灣人對你花大錢買疫苗的謝意,此時就應該說些符合國際常識與認知的話! (作者為律師、永社理事長)
黃帝穎
2021-07-15
嚴守比例原則 監委勿干預防疫
監察院已立疫情相關的調查案,媒體更報導近期將約詢中央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我們不要在這種時候就反過來苛責陳時中,苛責防疫團隊,這是相當不厚道、也非常不公平。」呼籲讓防疫團隊能夠全心全力投入防疫工作。 監委要究責指揮官,依法當然可以,但要嚴守憲法比例原則。舉例來說,若指揮官違法濫權拿疫苗圖利自家人,涉及貪污圖利等「刑事責任」,監委當然有權強力介入調查,乃至發動彈劾。 但若不是明顯違法濫權至涉及刑責,則當以防疫優先,究責指揮官決策是否違失,應待疫情趨緩後發動,方不至於影響涉及高度公共利益的防疫工作。監委不分輕重緩急,就是違反比例原則。 國民黨雲林縣長張麗善為胞兄張榮味及前國民黨立委張嘉郡特權接種疫苗,違反傳染病防治法及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已遭雲林地檢署分案偵辦。諷刺的是,監察院對這種違法濫權到涉及貪污的指揮官視若無睹?竟僅要約談沒有明顯違法貪瀆的指揮官陳時中? 監察院不分輕重緩急,違反比例原則,又明顯雙重標準,縱放涉貪的指揮官,社會當然無法接受!有些監委在疫情嚴峻時「存在感刷很大」,是個人政治秀?或是正在朝廢除監察院的憲改鋪路? (作者為律師,永社理事長)
黃帝穎
2021-06-28
雲林檢察官怕張麗善
國民黨雲林縣長張麗善為胞兄張榮味及前國民黨立委張嘉郡「插隊」施打疫苗,各界撻伐。 更荒謬的是,張麗善對此召開記者會,非但沒有歉意,更強辯稱「將家屬們納為疫苗接種對象,這是麗善做為地方防疫指揮官的權限」,擺明公然踐踏法律,更恐造成防疫體系崩解。 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九條明文規定,「醫療機構應配合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預防接種政策。」簡單來說,疫苗接種的對象及順序等政策事權,專屬中央權力,法律白紙黑字,張麗善竟強辯是地方指揮官權限,簡直目無法紀! 事實上,貪污治罪條例第五條規定公務員圖利罪,公務員明知違背法令(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而圖他人不法利益(張榮味、張嘉郡接種公費疫苗),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檢察官難道畏懼張麗善,否則豈能毫無偵查作為? 今年二月,德國中部城市哈勒市長維甘德(Bernd Wiegand)辦公室遭到檢警搜索,原因是市府官員「插隊」提前接種武漢肺炎疫苗,遭質疑特權,不符合德國聯邦政府保障優先安排醫療衛生人員、老年人等接種疫苗的排序。市長維甘德當時辯稱,改變排序安排市府官員優先接種疫苗是市長權限,仍被檢察官以詐欺、挪用公款及收受不正利益等貪瀆罪名法辦。隨後,該市長遭到停職! 看看德國,反觀雲林!張麗善踐踏法律的強辯之詞,正考驗著雲林地檢署執法的威信! (作者為律師、永社理事長)
黃帝穎
2021-06-14
獵殺國產疫苗之統戰策略
這兩天,台灣人很感激日本,也期待美國相助。其實,在美日出手助台前,台灣陷入「疫苗之亂」,特定網路社群、媒體與紅藍政客群起圍攻,先操弄民眾恐慌情緒,再順勢打擊國產疫苗,在完全沒有證據下隨意指控圖利、炒股,明顯惡意操作。 為何惡意打擊國產疫苗?中國其實統戰策略清晰,去年台灣「口罩國家隊」讓中國氣得跳腳,因此在「疫苗國家隊」成形前必先獵殺腰斬。 回顧過去這一個月,疫情升溫之際,特定勢力發動操弄民眾恐慌情緒後,要台灣接受中國上海復星疫苗,甚至是中國國產疫苗,順勢打擊國產疫苗的聲量可謂「鋪天蓋地」。 眼見台灣政府內外交迫,除了最重要的防疫工作外,還要應付紅色圍剿,民主盟邦美、日挑在「六四」前夕出手挺台,美國白宮發布正式新聞稿將台灣列在美國首波疫苗捐助名單,日本的一二四萬劑疫苗,更在美國海軍陸戰隊軍機形同伴飛下,順利運抵台灣,以解疫苗燃眉之急。 去年,台灣防疫成效受國際肯定,當時的戰略物資「口罩國家隊」更讓全球看到「TAIWAN can help」,中國大為光火,多次痛罵「以疫謀獨」,可想而知,台灣現階段最重要戰略物資「國產疫苗」,先下手為強、獵殺腰斬,當然是中國的戰略目標。 美日出手後,「疫苗之亂」的操弄力道明顯趨緩,連向來不介入藍綠政治的聯電榮譽董事長曹興誠都發聲「藍營人士天天吵罵,唯恐台灣不亂,甘為中共犬馬,品行可謂墮落不堪」!可見「以疫亂台」獵殺台灣國產疫苗的中國戰略推行,已暫被美日台聯手擋下這波攻勢。 (作者為律師,永社理事長)
黃帝穎
2021-06-06
國民黨「追蹤」韓國瑜
日前國民黨立院黨團在議場前大動作開記者會指控,黨團辦公室前被多裝兩支「監視器」,痛斥「這是在做政治偵防」、「白色恐怖更令人震懾」。但隨即被打臉,新監視器是二○一二年國民黨自己要求裝設的。 國民黨團23日指控,黨團辦公室前被多裝2支監視器,是執政黨在針對「政治偵防」。對此,民進黨立委陳亭妃(右)、鄭運鵬(左)還原真相,指出那2支監視器,根本就是國民黨自己之前「主動」要求加裝的。(記者劉信德攝、資料照;本報合成) 二○一二年,國民黨團幹部懷疑有人入侵,因此向立法院要求加裝監視器。立法院秘書長林志嘉也針對立法院新、舊監視器並存情況解釋,表示汰換案都是比照舊有規劃,新機測試完成就會拆除舊機,且新機只有錄影功能,沒有錄音、人臉辨識,黨團有疑義也可切結不裝設。顯然,現在的國民黨,正在打臉二○一二年的國民黨! 前年,國民黨提名參選總統的時任高雄市長韓國瑜,自爆座車引擎被裝「追蹤器」,也痛斥「國家機器動得很厲害」,一堆國民黨民代為韓背書,表示看過「追蹤器」,結果由於「引擎安裝追蹤器」的說法悖於常理,高市府改口澄清沒說過「引擎裡面有追蹤器」,最終演變成烏龍鬧劇,也害慘幫韓背書「追蹤器」的國民黨民代! 沒想到,同樣的鬧劇又再度上演,只是器材從「追蹤器」變成「監視器」,同樣企圖操作「被迫害」角色,然後再被打臉!國民黨團辦公室外面為何有新的監視器呢?原來是國民黨二○一二年自己要求裝設的!國民黨何苦「追蹤」韓國瑜? (作者為律師,永社理事長)
黃帝穎
2021-04-25
兩岸協議 沒有意義
前總統馬英九不斷呼籲蔡政府,不要拒絕中國疫苗,更以自己總統任內簽訂的「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強調應儘快推動。可議的是,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也公開呼應,提「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持續進行。雖然台灣防疫受到國際肯定,但近來在疫苗議題上,仍可見國內特定政客與對岸兩相唱和、聯手逼台! 中國是全球認定的人治獨裁指標國家,許多國際公約未必遵守!馬總統任內跟中國簽了許多「兩岸協議」,到底有沒有用?事實擺在眼前。以馬與中國簽的「兩岸食品安全協議」為例,二○○九年台灣在中國三聚氰胺的毒奶粉事件中受害慘重,包括金車公司等十幾家受害廠商當時依據「兩岸食品安全協議」,集體向中國提出總金額約近七億元求償,但直到今天,台灣獲賠金額為零。 再以馬總統與中國簽的「兩岸司法互助協議」為例,指標案例就是債留台灣、逃亡中國的「十大通緝犯」陳由豪,曾任國民黨中常委的陳由豪,積欠我國銀行債務高達三一五億元,債務卻由台灣人承擔,陳由豪不只在中國風光投資,更曾名列中國「十大優良繳稅大戶」,馬自豪簽訂「兩岸司法互助協議」,卻一再對陳由豪引渡失敗,宛如廢紙。 馬先生簽了許多兩岸協議,但獨裁中國明顯「選擇性執行」,從「兩岸食安協議」為台灣廠商求償失敗,到「兩岸司法互助協議」引渡陳由豪失敗,現在馬又高喊「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效果其實已可預見。馬的所謂兩岸協議,除了政治口水或迎合中國操作的媒體效果外,在法律上,根本沒有意義。 (作者為律師,永社理事長)
黃帝穎
2021-03-07
江啟臣不還黨產 蔣萬安打假球
中國國民黨立委蔣萬安提案修正「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明定返還過去政治受難者被沒收的財產,久未公開露面的國民黨榮譽副主席蔣孝嚴特地表態大力支持兒子蔣萬安,認為時代在變,黨內同仁也不該食古不化。 蔣萬安提案修法,更獲得國民黨主席江啟臣等十五名立委連署支持。但如果蔣萬安不是「打假球」,國民黨主席江啟臣即應速還黨產做為財源。 事實上,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公告「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草案,除對遭受司法和行政不法的人民給予金錢賠償外,亦包括對其被沒收的財產返還,財源則規劃擬以收歸國有的不當黨產支付。媒體統計,這項轉型正義工程,將耗費國庫至少二百億元以上。 蔣萬安提案修法面對轉型正義,值得肯定!但如果只是拿全民納稅血汗錢為自己洗白?將黨國威權迫害造成的損害讓全民買單?蔣必遭唾棄!江啟臣唯有速還黨產,全面撤回無謂的行政訴訟,蔣才不會淪為「打假球」的政治詐欺犯! 大法官釋字第七九三號解釋,宣告黨產條例合憲,而黨產會以行政處分移轉國有的不當黨產已逾七百億元,但國民黨及其附隨組織全面提起行政訴訟,透過冗長的程序抗拒「還財於民」,導致實際進入國庫的金額不逾二千萬元,國庫根本不足以支應轉型正義所需開支。 戒嚴時期政治犯身家財產、土地遭國民黨政府沒收充公,國家至今尚未歸還,蔣萬安提案修正「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明定返還辦法,對於沒收財產,蔣版規劃「原物返還」,不能「原物返還」可用金錢折算,但卻沒有財源具體規劃,似為規避「以不當黨產賠償政治受難者」的德國立法經驗?或企圖將黨國威權造成的損害讓全民買單? 既然蔣萬安提案修法面對轉型正義,不只蔣家父子同意,也獲得江啟臣連署支持,則江主席應宣示國民黨及其附隨組織全面撤回行政訴訟,將不當黨產七百億元即刻「還財於民」,才不會讓蔣萬安淪為「打假球」的騙徒。 (作者是北社副社長、執業律師)
黃帝穎
2021-01-19
國民黨應提出廢考監修憲案
立院國民黨團召開記者會宣示反對監委人事案,認為民進黨一向主張廢除監察院、考試院,卻又要提好提滿。國民黨以「廢考監」為由,杯葛總統提名監委人事案。 但在法律上,「廢考監」與「總統提名義務」是兩回事,在台灣憲改通過廢考監前,總統仍必須依據現行憲法提名考試委員及監察委員,否則違憲。 大法官釋字第六三二號解釋文揭示「監察院係憲法所設置並賦予特定職權之國家憲法機關,為維繫國家整體憲政體制正常運行不可或缺之一環,其院長、副院長與監察委員皆係憲法保留之法定職位,故確保監察院實質存續與正常運行,應屬所有憲法機關無可旁貸之職責。為使監察院之職權得以不間斷行使,總統於當屆監察院院長、副院長及監察委員任期屆滿前,應適時提名繼任人選咨請立法院同意,立法院亦應適時行使同意權,以維繫監察院之正常運行。」換句話說,通過廢考監前,總統仍有提名監察委員的憲法義務。 大法官更在釋字第六三二號解釋文中強調「總統如消極不為提名,或立法院消極不行使同意權,致監察院無從行使職權、發揮功能,國家憲政制度之完整因而遭受破壞,自為憲法所不許。」也就是說,如果在還沒通過廢考監修憲案前,總統消極不提名是違憲的! 國民黨若真要主張「廢考監」,則應提出修憲草案,才是負責的在野黨。國民黨若僅故意混淆「廢考監」與「總統提名義務」,只會淪為政治口水,毫無憲政價值。 (作者為律師,永社理事長)
黃帝穎
2020-06-26
妨害罷韓 監委該辦 檢方該查
六月六日高雄市將舉行罷免投票,但可議的是,韓國瑜市府陸續限制投票所、強拆罷韓廣告及通令警察以集遊法取締三人以上集會,甚至有韓粉串聯慢投、不投以妨害投票動線,相關妨害罷韓行為已違反行政程序法、公職人員選罷法及刑法,尤其韓市府違法濫權明確,監察委員依法應追究官員違失之責;另涉及妨害罷免更有刑責,檢察官依法該查! 罷韓廣告遭韓市府強拆,但依據高雄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韓市府處理罷韓廣告違規,依法應先開罰、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按次處罰,最後才能強制拆除,顯然韓市府違反「正當行政程序」,直接強拆罷韓廣告,更違反行政程序法第七條第二款規定行政行為「有多種同樣能達成目的之方法時,應選擇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少者。」之比例原則明文,韓市府違法明確,監委依法應予糾彈! 尤有甚者,高雄公車站盡是挺韓廣告,但究竟廣告費用由誰支付,發起的韓粉與國民黨議員三緘其口,都說沒出錢!依據台北地檢署本月八日起訴中資賄選案,中國湖南台辦透過台商組織金流,在大選期間以招待餐飲、補助機票及高價抽獎之造勢活動等犯罪手法為韓國瑜及國民黨賄選。前案為鑒,當下挺韓廣告資金來源不明,檢方應查明! 再者,韓市府警察局通令針對罷免宣傳活動三人以上發傳單、發布條、站街頭、掃市場等行為,將全面以違反集會遊行法處理,但市警局過去針對各項選舉街頭拜票超過三人,從未以集遊法法辦,甚至所謂「貪食蛇」挺韓車隊,造成交通癱瘓,市警局也沒以集遊法法辦!很清楚地,從拆廣告到警局通令,韓市府擺明「選擇性執法」,違反行政程序法第六條規定「行政行為,非有正當理由,不得為差別待遇」。 最嚴重的是,韓市府先是假借防疫,限制投票所,雖然中選會已協調完成,但韓市府如再技術干擾致投票當日處所不足者,後又有韓粉發動慢投或進場不投,均將妨害市民行使罷免投票權,依據刑法第一四七條規定「妨害或擾亂投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都有刑事責任。 總結來說,針對妨害罷韓的韓市府官員濫權違失或韓粉犯法,監委該辦,檢方該查! (作者為北社副社長、律師)
黃帝穎
2020-05-12
高雄選委會奧步 最重判七年
高雄市選舉委員會針對罷韓案連署人在三月二十七日寄出查詢確認單,但回復截止日竟僅是短短四天後的同月三十一日,扣除週休二日,罷韓連署人如未能於兩個工作日內即時回函,恐遭高雄市選委會除名,高雄市選委會官員明顯的濫權「奧步」,恐涉刑法公務員登載不實罪,最重可判處七年徒刑。 依據公職人員選罷法,各級選委會雖有權查對連署人,但法律並未授權選委會可在查對的期間上恣意濫權,如以一般司法文書為例,民事案件的上訴期間為收到判決書後二十日,逾期未上訴才失去上訴的訴訟權,但高雄市選委會在罷韓案卻恣意擅訂四日期間,輕易以極短查對期間,實質侵害憲法明文的罷免公民權,顯見高雄選委會恣意濫權。 再者,行政程序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行政行為「採取之方法應有助於目的之達成。」僅以極短的兩個工作日要求罷韓連署人必須回函的方法,顯無助於真實查對連署人的選罷法目的之達成,高雄市選委會行政行為,違反行政程序法的明文規定。 高雄市選委會擅訂四日極短期的罷韓連署人回函期間,逾越公職人員選罷法意旨,也違反行政程序法,相關官員除了有違法的行政責任,得由上級機關及監察院究責外,更恐衍生刑事責任。 依據刑法第二一三條規定「公務員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高雄市選委會官員明知僅訂兩個工作日要求罷韓連署人回函,難符合連署人真實與否之查對情事,若擅自依此將連署人除名,即是將不實事項登載於公文書,恐涉最重七年有期徒刑的公務員登載不實罪,韓市府勿陷公務員於不義。 (作者為律師,曾任台北市選委會監察小組委員)
黃帝穎
2020-03-30
美國幸好沒有馬英九
本月一日美國衛生部長艾薩(Alex Azar)在白宮表示,美國政府宣布自二月二日起禁止十四日內曾入境中國的外籍人士入境美國,如果是美國公民十四日內曾入境中國,需進行檢疫,若曾入境湖北省,則強制隔離,可見美國對武漢肺炎防疫嚴格。 美國等先進國家對武漢肺炎嚴格防疫,但前總統馬英九還在心心念念兩岸關係,甚至要台灣政府依照「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兩岸應合作防疫。 可議的是,馬先生可能忘了,他任內也簽了「兩岸食品安全協議」,當年號稱要為台灣廠商因中國毒奶粉受害,求償七億元,迄今卻是一毛錢都沒要到! 然後,馬先生現在竟「選擇性要求」台灣政府片面執行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是何居心? 台灣被中國強硬排除在「世界衛生組織」外,但防疫工作本應接軌世界,馬先生怎不敢對中國說什麼?卻只片面對台灣指指點點! 防疫關鍵期間,台灣影劇新聞,有舔中藝人與中國在口罩議題上相唱和;政治新聞,更有馬先生開口閉口兩岸合作! 美國防疫不分朝野,一致對外!相較之下,台灣政府防疫非常辛苦,除了防疫工作,還要防被扯後腿! (作者為律師,永社理事長)
黃帝穎
2020-02-02
從一份判決書談反滲透
民進黨立委提出「反滲透法草案」,遭中國國民黨強力反對,馬英九甚至在國民黨團舉行的公聽會,痛批反滲透法是違憲惡法。曾進香港中聯辦的韓國瑜,雖未如馬英九般激動反對,但也凸顯韓刻意迴避中共滲透問題。 對於反滲透法,中國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痛批,「政治操弄、煽動兩岸敵意、限縮打壓兩岸正常交流交往」,可見國民黨毫不避諱地與中國異口同聲,杯葛台灣反滲透。 事實上,反滲透法如照妖鏡,讓台灣的舔中政客現形,這些曾收受中國好處或金權利益相近者,無不一一跳出來杯葛反滲透法。 最明顯的例子,前國民黨中常委羅文山收中共全國政協許智明違法政治獻金,遭法院判刑。其中,中共政協提供的違法獻金,就是用來支持親中候選人及送禮給親中人士。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一○五年訴字第五八五號刑事判決直指:「被告自承:許智明業已指定其上開匯款,須以黃埔四海同心會名義在報紙刊登支持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馬英九之廣告,及支付許智明率團來台至總統府晉見馬英九總統、拜訪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宴請各方人士之食宿、禮品等相關花費。」 馬英九如此賣力杯葛反滲透法,社會質疑的是,有沒有收中共全國政協的禮品?到底是什麼禮品?為什麼中共政協花大錢買廣告挺馬?在美國及澳洲等文明國家都在防制中國獨裁滲透的此時,馬先生為何執意與中國唱和? 法院判決書白紙黑字,羅文山收受中共全國政協許智明的違法政治獻金,用來買禮品送連戰、馬英九,國民黨強力杯葛中共代理人法及反滲透法,難道是因為長期拿好處? 2008年12月23日,馬英九(右)在總統府接見羅文山(中)與中國政協委員許智明(左)。(取自中華黃埔四海同心會網頁,記者蘇永耀翻攝) 反滲透法並非如馬英九批評的「疊床架屋」,現行政治獻金法根本不足以查辦紅色滲透。以羅文山案為例,如果「黃埔四海同心會」不是登記為政治性團體,則收取中國資金為親中候選人助選,幾乎難以被查獲,法院更難認定屬政治獻金! 台灣有多少團體、個人或公司收受中資,滲透政治與媒體?這都不是政治獻金法等現行法律,足以因應法辦。簡單來說,反滲透法顯有立法的迫切需要,這是台灣實踐「民主防衛」的重要機制,更是紅色照妖鏡,讓台灣人看清楚,杯葛反滲透法的政客與媒體是誰! (作者為律師,北社副社長)
黃帝穎
2019-12-17
中聯辦特產芒果乾
中國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韓國瑜在雙十節大談「亡國感」,卻不敢譴責中國暴政,無視香港黑警血腥殘害年輕人,反而與中國相同口徑,把責任推到蔡政府身上,誣指操弄亡國感。更荒謬的是,韓國瑜競選辦公室發言人批評,「亡國感」是蔡總統「自種、自產、自銷」,執政三年多以來,只剩下「芒果乾」成長茁壯。但事實上,「芒果乾」其實是中聯辦的特產。 因為中聯辦是中國執行「一國兩制」的指標機構,「一國兩制」象徵主權回歸中國,在香港更象徵血腥暴政,而把「芒果乾」從中聯辦帶回台灣的人,正是不顧郭台銘苦口婆心、陸委會善意提醒,也執意要踏進中聯辦的韓國瑜。 韓國瑜進香港中聯辦後,中國官媒藉以抨擊民進黨政府,不願面對港澳「一國兩制」的成功,將韓國瑜視為「見證」一國兩制成功的人。簡單來說,韓國瑜踏進中國執行「一國兩制」指標機關中聯辦,已經是歷史事實。中國官媒藉此攻擊蔡英文政府,力捧韓國瑜見證一國兩制成功,也是韓國瑜造成亡國感的鐵證。 面對香港民主運動,台灣人在乎的,不只是亡國感,更是同理心。當全世界都看到現在的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在中聯辦的支持下,凌駕立法權,濫權逮捕戴口罩的學生與醫護人員;香港黑警對學生胸口近距離開槍導致命危、對女急救員和記者頭部開槍導致永久失明、縱容黑道與開車者衝撞傷害年輕人、司機被警察扭斷脊椎致死,甚至十五歲少女在參與反送中運動後,成為全身赤裸的浮屍。 台灣今天與全球文明國家為此都聲援香港民主,難道只有中聯辦力挺的林鄭月娥和韓國瑜當成沒看見? 台灣人出於同理心與人性良知,不忍看到香港人犧牲生命、流血流淚,追求民主與尊嚴,因此與世界一起捍衛民主人權的普世價值,這不能簡化成「芒果乾」。就算台灣人真有「芒果乾」,也是韓國瑜去香港中聯辦帶回台的特產! (作者為律師、永社理事長)
黃帝穎
2019-10-15
台灣有位林鄭國瑜?
中國國民黨掌控的高雄市議會修訂日程表,為使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韓國瑜能準時下班,備詢官員也準時下班,將議員質詢改為抽籤制,恐致二十九位議員因未中籤而無法質詢,這種明顯「閹割議會」的手段,宛如一九九七年施行「一國兩制」的香港。高雄香港化,是台灣民主法治的警鐘。 高雄市議會過去的施政報告採「登記發言」,讓登記議員結束發言後才散會,但國民黨過半的高雄市議會,假借議會自律之名,行閹割議會之實。以抽籤限制議員質詢市長的時間,讓未中籤的二十九位議員,無從質詢首長,這是對民主憲政代議政治的重大傷害。 一九九七年香港實施「一國兩制」,在香港回歸前中國與英國簽訂《中英聯合聲明》,其中附件一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由選舉產生,行政機關必須遵守法律,對立法機關負責」,但真實的香港「一國兩制」,就是先閹割代表民意的議會,中國在香港基本法中,背棄了中英聯合聲明對議會民主的承諾,閹割議會是為了使行政權獨大且便利,香港行政長官和立法會擁有不對稱的立法權(香港基本法第四十八、四十九、七十四和七十六條)。 國民黨不只在高雄市議會閹割議員質詢首長的權力,在野黨議員更面臨韓粉在網路上羞辱,甚至寄恐嚇信「殺你全家」,日前韓粉直搗民進黨市議會黨團「公然侮辱」議員,與當前香港立法會民主派議員遭受的恐嚇與羞辱,幾近相同! 韓國瑜是唯一進入「一國兩制」執行機構「中聯辦」的總統參選人,國民黨在高雄市議會透過抽籤制度「閹割議會」,韓粉以恐嚇、羞辱對在野議員造成寒蟬,很明顯的,高雄正在香港化!「一國兩制」是否將使台灣年輕人如同港人,以犧牲生命呼喚自由,流血抗暴只求尊嚴?台灣人要正視「高雄香港化」的問題,更要在九二九上街「撐港反極權」,捍衛民主人權的普世價值,向踐踏民主的中國暴政及舔中政客說不! (作者為律師)
黃帝穎
2019-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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