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於「還路於民」遊行前夕

 

2021年車禍死亡人數為2990人,死亡率為百萬分之124,是國外的五倍。鑑於台灣在國際上有「行人地獄」之稱,「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將在週日8月20日下午號召民眾上凱道遊行,要求政府「還路於民」。

「行人零死亡」理論,來自瑞典政府在1997年通過的「交通零死亡願景」(Nollvision)。其基本觀念在於:行人應被視為運輸的主體(道路主要是給人走的、不是給車走的)、駕駛人是造成所有事故的原因(千錯萬錯都是司機的錯,所以要嚴格訓練駕駛人)。先進國家認為,在穿越道上,只要行人發出要過馬路的訊號,車輛就必須停下來,讓行人通過,這不是「禮讓」,而是行人道上,行人有高於各種車輛的路權。車輛不顧行人、搶快通過行人穿越道的行為,是交通重罪,可以吊銷駕照。

台灣在國際上有「行人地獄」之稱,「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將在8月20日下午號召民眾上凱道遊行,要求政府「還路於民」。(資料照)

 

晚近廿年,世界各國已開始強調,道路建設應「以人為本」,如日本、澳洲、歐美加,都認為「道路規劃改善」比「執法」更重要。因為再怎麼執法、還是有人違規,在台灣更是大家(無論駕駛人或行人)都普遍不守法。

先進國家認為,駕駛人開車上街,就必須有塞車的心理準備。過去「以車為本」,是讓車速越來越快、交通越來越順暢、更方便,但卻造成更多人的死亡。

近年台灣交通學者也漸認為,民間對交通安全環境如形成共識,將有助於政府持續推動改革,除了執法,最重要的就是要即刻檢討道路設計。例如將人行道從路口退縮、加設路人保護島、縮短人行道長度,並設法減少行車面積或車道、在路口盡量設「阻礙性圓環」(而非紅綠燈),使車子在路口被逼減速;目的是讓行車更塞,使開車的人盡量放棄開車行為。簡言之,過去認為交通阻塞令人詬病、是政府無能。但現在則認為「交通必須阻塞,才可以阻止更多的車子上街」,這實在是非常令人耳目一新的想法,值得大眾思考:究竟我們要不要為少數人節省幾分鐘,而讓路人喪失生命。

個人認為,其實台灣的路口基本問題在於「政府不想執法」、「民間不願守法」。交通建設的改善工程很重要,不過,大家明顯可以看到,近兩月大馬路紅綠燈口交通明顯的改善,已證實不需要什麼路口更新設計工程,只要任何司機、駕駛人「被迫」守法,在所有行人路口、停止線(不管有無紅綠燈)都暫停,等待安全才移動,人行地獄就會改善ㄧ半以上。

「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應該提出一個觀念就是:「行人」、「駕駛人」不是兩個對立的個體,兩邊是「同一國」的。很多行人一生不曾開車,但任何駕駛人不可能永遠坐在駕駛盤的後面,他隨時都會變成在路上走的人,而必須受到法律的保護。所以「還路於民」,廣義上是「還路於所有人類」,並不是只還給「現在正在走路的人」。還路於民,是要思考利用汽車、機車之餘,如何重新拿回我們人類本來的尊嚴。

最後,建議「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應繼續督促一向怠惰的各地方政府,把取締「在路口(尤其在沒有燈號者)不暫停的駕駛人」,為改善行人地獄的第一要務。並要求所有駕訓班,必須加強學員的「路口停止線暫停」的訓練。監理處考駕照時,應把考照者在路口不暫停,列為重大扣分依據。筆者誠懇希望,在10年內台灣路口交通狀況,可以比照先進國家。

(台北市民)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開講〉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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