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人談鍾東錦金句

苗栗縣議長鍾東錦參選縣長,挾其豐沛的議員樁腳,看板遍布市區各角落,聲勢、當選機會很高,筆者卻深感憂慮。

回顧鍾東錦在五月十六日大動作召開「向鄉親報告」記者會上,鍾東錦自爆自己的前科與案底,六大金句,真令人嘆為觀止:

一、拿西瓜刀砍人只是「順便」:鍾東錦對於殺人指控澄清指出,事發那天是一場同學會,兩方人馬打起來,「我就順便在吧台拿起一把西瓜刀劃破肚皮」。試想在一個他所謂的同學會(應是溫馨滿盈的場合)還會衝動操刀的人,可以做苗栗的父母官?

二、臟器外露只是「輕傷」。至於傷勢嚴不嚴重,鍾東錦回應,對方送醫後腸子都能看到,縫了十幾針,「好在是輕傷」。把人殺到肚臟外漏叫「輕傷」,這樣的人可以做苗栗的父母官?

三、懸賞十萬。鍾東錦當場宣示,「只要有人能拿出我殺死人,還是有強姦的證據,我就發送十萬塊的檢舉獎金!」殺人只要沒殺死人,通姦而不是強姦,道德底線如此低落,可以做苗栗的父母官?

四、鍾東錦又說,自己雖曾年少輕狂,為了朋友走錯了路,但絕不是謠傳的黑道。作奸犯科推是為了朋友,不深刻反省,可以做苗栗的父母官?

五、不知道對方已婚,才被告妨害家庭。強姦的部分,鍾東錦表示,他在二十幾歲時,在不知對方已婚的情況下,曾交往一名女友,後來遭對方先生提告「妨害家庭」。這女友是牌桌上的朋友,鍾東錦年輕時不務正業,見人妻人美,伺機就上,可以做苗栗的父母官?

六、鍾東錦坦言曾經被移送管訓,又說那時候的管訓,就是警總以涉嫌叛亂的名義,把你抓去,關了一年多,這就叫做管訓。進出管訓多次,可見稟性惡劣,可以做苗栗的父母官?

我是苗栗縣民,小學畢業拿縣長獎,那時的縣長都是德高望重的地方人士,各位苗栗鄉親,如果縣長變成西瓜刀議長鍾東錦,有何光榮感?特別是那些為鍾議長站台的女士,可曾想過「鍾東錦可以是孩子的典範嗎?適合作苗栗的父母官?」

(作者現任科技公司主管、苗栗居民)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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