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蹟登錄名稱從來就不是「安平古堡」

今日諸多媒體稱「安平古堡」將改名「熱蘭遮堡」一事,頗有亂下標題、斷章取義之嫌。

先講結論:該古蹟文資登錄名稱從來就不是「安平古堡」這四個字,所以沒有「安平古堡」改名「熱蘭遮堡」這一事。此事重點在於,源自同一座建築卻被分為兩處古蹟 (且有兩種登錄名稱),也須再加入一處新出土遺構,三者合併後,其定古蹟登錄的合理名稱應該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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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臺灣城殘蹟(安平古堡殘蹟)」與「熱蘭遮城城垣暨城內建築遺構」兩處古蹟名稱並存的問題:

目前我們認知的「安平古堡」,其國定古蹟文資登錄名稱從來都不是「安平古堡」這四個字。更者,「安平古堡」還被分成兩處古蹟:「臺灣城殘蹟(安平古堡殘蹟)」與「熱蘭遮城城垣暨城內建築遺構」。

不管稱安平古堡、臺灣城或熱蘭遮城,它們都源自同一座建築及其遺址,也就是1624年荷蘭東印度公司在台南大員沙洲建造的堡壘;先是叫奧蘭治堡(Fort Oranje),不久後改名為熱蘭遮堡/城堡(Fort Zeelandia / Kasteel Zeelandia),直到1662年荷蘭人離開為止。然而,過去因古蹟指定背景與文資法修法等等因素,讓這一座建築,變成兩處國定古蹟,即「臺灣城殘蹟(安平古堡殘蹟)」與「熱蘭遮城城垣暨城內建築遺構」。

「臺灣城殘蹟(安平古堡殘蹟)」有1個古蹟本體,即熱蘭遮堡外堡南牆;「熱蘭遮城城垣暨城內建築遺構」則有10個古蹟本體,包括外堡北牆與兩個稜堡之牆體、下層主堡北側圓堡與牆體、以及其他堡內建築遺構。這些分散的古蹟本體,本來就複雜,再加上它們又分屬為兩處古蹟,變得更加複雜,造成古蹟認知與文資管理的困擾。這是第一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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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0-2021年出土的熱蘭遮堡東北稜堡地下遺構」是否該具有/如何具有文資身分的問題:

2020年底,安平古堡園區後門對面(鄰近古堡街與國勝路交口),一處私有土地將新民宅,發現地下有建築遺構。因現有台南市政府對於文化資產的保護機制,該工程先停工,2021年由考古中心進行發掘,及委員會勘討論,並對照歷史文獻、歷史圖像與既有研究,得知該遺構為熱蘭遮堡外堡東北稜堡地下遺構,此為歷史考古的重大發現。但其位於私人土地,且面臨新建工程之危機,其保存具有急迫性。若欲保存該遺構,是否該使其具有文資身份?如果是,其該如何具有文資身份?這是第二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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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兩處既有古蹟,一處新發現遺構,三者皆源自同一座建築,它們是否該合併之問題:

目前「臺灣城殘蹟(安平古堡殘蹟)」與「熱蘭遮城城垣暨城內建築遺構」兩處古蹟(共11處古蹟本體),已造成相當困擾,長達近20年。再加上2020-2021年新出土的重要遺構,勢必會成為新的困擾。繼續讓兩處古蹟維持原有的兩處古蹟嗎?新出土的遺構再成為第三處古蹟嗎?若再新出土其他建築遺構,要使其成為第四處、第五處古蹟嗎?若是繼續這樣下去,絕對會增加古蹟認知與文資管理的困擾。還是將它們合併以結束這些困擾?這是第三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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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若是合併兩處既有古蹟與一處新發現遺構,該如何賦予其古蹟登錄名稱之問題:

目前「臺灣城殘蹟(安平古堡殘蹟)」與「熱蘭遮城城垣暨城內建築遺構」這兩處古蹟,共有三個關鍵字:「臺灣城」、「安平古堡」、「熱蘭遮城」;此外,還有「王城」、「安平城」等等稱呼。哪一個名稱最能代表這座建築?最能反映這座建築的文資價值?若再加上新出土遺構,整體該用哪個名稱?這是第四個問題。

這座建築在近四百年的歷史上,被賦予各式各樣的名稱,每個名稱都有其意義與重要性,沒有一個應該被抹滅。然而,我們必須思考,哪一個名稱最能代表其核心文資價值。當我們確認其文資價值的來自何時何物,其文資身份最適合的名稱,則應反映該時該物之名稱。整體來看,「臺灣城」、「安平古堡」、「熱蘭遮城」、「王城」、「安平城」等等,全都有其價值,但最核心與關鍵的價值,來自荷治時期的熱蘭遮城。不管從現有文資公告來看,或是從近期相關研究成果來看,荷治時期建造的熱蘭遮城乃是這座建築大部分文資價值的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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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熱蘭遮「城」還是熱蘭遮「堡」之問題:

首先,荷蘭東印度公司在台南大員沙洲蓋的這座堡壘,多稱為Fort Zeelandia,當時亦有稱其為Kasteel Zeelandia。當前其多譯為「熱蘭遮城」,但「城」這個字可適當反映fort與kasteel的名稱嗎?這是第五個問題。

「城」這個字,根據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之解釋,其主要指「城市」;其次可指「古時環繞京師或圍繞某一區域以供防守的大圍牆」。Fort Zeelandia或Kasteel Zeelandia當然不可能指「名為熱蘭遮的城市」,因「名為熱蘭遮的城市」已另有稱呼,即Stadt Zeelandia,也就是「熱蘭遮市鎮」。如果用「古時圍繞某一區域以供防守的大圍牆」來解釋,勉強說得通,可意指「圍繞大員沙洲北側西端以供防守且叫做熱蘭遮的大圍牆」;不過呢,該解釋仍無法充分呼應fort或kasteel的意思;因這兩個字絕非只是指大圍牆,其還包含稜堡、樓塔、砲台、彈藥庫等等必要設施與部位。

Fort這個字,現代漢文應譯為「堡」或「堡壘」,kasteel則是荷文的castle,現代漢文多譯為「城堡」。所以在不產生誤解的直譯下,「熱蘭遮堡」、「熱蘭遮堡壘」、「熱蘭遮城堡」都是可接受的。但若考慮當時使用的普遍程度,以「熱蘭遮堡」及「熱蘭遮堡壘」為佳;而「熱蘭遮堡」則更為簡潔。

整個來看,「熱蘭遮城」的譯名雖可接受,但易造成混淆,因其容易產生「城市」的聯想,或是讓人把Fort Zeelandia與Kasteel Zeelandia理解成「大圍牆」而已。具有文資身份之古蹟與歷建,其名稱必須嚴謹,不應造成混淆。在多種選擇下,擇其最能凸顯文資價值之時代的名稱,且選擇不易造成混淆的名稱,「熱蘭遮堡」是最恰當的。但在日常口語或一般書寫上,「熱蘭遮城」也可接受,只是不夠精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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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現存「熱蘭遮堡」完整度之問題:

若兩處既有古蹟與新出土遺構可合併成同一筆古蹟,且選擇「熱蘭遮堡」之名稱,這樣就恰當了嗎?現有已知遺構可以完整代表「熱蘭遮堡」嗎?這是第六個問題。

眾所皆知,熱蘭遮堡現存遺構雖可得知其原屬哪一個部位,但地面以上部分確實不完整,且上層主堡部位,完全沒留下痕跡。這種情況下,將古蹟名稱直接稱為「熱蘭遮堡」,也是不恰當的;因為所見之物皆為斷垣殘壁,而非完整的「熱蘭遮堡」。

故此,兩處既有古蹟與新出土遺構合併之後的古蹟名稱,不能直接稱為「熱蘭遮堡」,而須在其後加上「遺構」兩個字,以說明當今所見之斷垣殘壁,並非等同當時的「熱蘭遮堡」,而是「熱蘭遮堡」所「遺留的構造物」。故以「熱蘭遮堡遺構」作為國定古蹟登錄名稱,更為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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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若再有其他熱蘭遮堡遺構出土,是否可納入「熱蘭遮堡遺構」這處國定古蹟之問題:

如標題,此為第七個問題。答案很簡單:可以。

既有「臺灣城殘蹟(安平古堡殘蹟)」與「熱蘭遮城城垣暨城內建築遺構」這兩處古蹟名稱,對於任何新出土的熱遮堡遺構,都會是困擾。如前述新出土的東北稜堡,我們當然不能稱之為「臺灣城東北稜堡」或「安平古堡東北稜堡」,而這個東北稜堡也不是「城垣」。

而這個東北稜堡,確實是「熱蘭遮堡遺構」的一部分,所以沒這個問題,也可作為「熱蘭遮堡遺構」的「古蹟本體」之一。日後任何出土的建築遺構,只要能證實其為熱蘭遮堡的一部分,通通可以視為「熱蘭遮堡遺構」,並作為新增的「古蹟本體」。本次兩處既有古蹟與新出土遺構合併為同一筆古蹟,稱之為「熱蘭遮堡遺構」,其中一個目的也是考量日後其他熱蘭遮堡遺構出土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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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文資身分上,兩處既有古蹟與新出土遺構合併為同一筆古蹟,稱為「熱蘭遮堡」,是否會因此廢掉「安平古堡」名稱之問題:

如標題,此為第八個問題。答案也很簡單:不會,也不需要。

即便目前同時存在「臺灣城殘蹟(安平古堡殘蹟)」與「熱蘭遮城城垣暨城內建築遺構」這兩個不統一的古蹟名稱,對台南市政府古蹟營運科的營運來說,其仍稱為「安平古堡」。換句話說,國定古蹟的文資身份名稱,不見得要與地方政府古蹟營運的名稱相同。對於國定古蹟的文資身份名稱來說,前面已講一大堆,不再贅述。對於地方政府古蹟營運名稱來說,以約定成俗且最耳熟能詳的名字稱之,是非常可以接受的,並無不妥。

同理,兩處既有古蹟與新出土遺構合併為同一筆古蹟,稱為「熱蘭遮堡」,只是為了賦予其文資身份一致性的名稱,並凸顯其最核心與關鍵的文資價值,且避免造成誤解或不當聯想。但其在古蹟營運時的名稱,仍可繼續稱為「安平古堡」,因其乃約定成俗且最耳熟能詳的稱呼。

舉例來說,英國著名的「倫敦塔」(Tower of London),又稱為「白塔」(白塔),都是約定成俗且最耳熟能詳的稱呼。不過,其官方名稱為「國王陛下的宮殿與城堡,倫敦塔」(His Majesty's Palace and Fortress, The Tower of London)。目前不管是在旅遊網頁、地圖網站、或搭計程車,只要輸入或說出「倫敦塔」或「白塔」,絕對不錯找錯;但若官方在正式場合或文件討論這座建築時,為了避免誤解,則會以「國王陛下的宮殿與城堡,倫敦塔」完整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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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現行古蹟分類之問題:

根據現行〈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第2條,古蹟、歷史建築及紀念建築,包括祠堂、寺廟、教堂、宅第、官邸、商店、城郭、關塞、衙署、機關、辦公廳舍、銀行、集會堂、市場、車站、書院、學校、博物館、戲劇院、醫院、碑碣、牌坊、墓葬、堤閘、燈塔、橋樑、產業及其他設施,包括28種分類。熱蘭遮堡該屬哪一個?城郭、關塞、衙署哪一個比較恰當?還是都不恰當?這是第九個問題。

根據現行公告,無論是「臺灣城殘蹟(安平古堡殘蹟)」與「熱蘭遮城城垣暨城內建築遺構」,都屬於「城郭」。根據前述,Fort Zeelandia或Kasteel Zeelandia都不是「城市」,當然不該屬於「城郭」,因「城郭」意指「城市的圍牆」。不僅是熱蘭遮堡,連「馬公風櫃尾荷蘭城堡」這處位於澎湖的國定古蹟,其分類也是「城郭」。不過,比熱蘭遮堡規模更大且更完整的國定古蹟「二鯤鯓礮臺(億載金城)」,分類卻是「關塞」。另外一大堆清領時期與日治時期的砲台,幾乎也都屬「關塞」。

不管是「城郭」或「關塞」,都是中國前現代傳統思維下的產物,反映的是「大陸帝國」的視野,而不能反映海洋史或世界史視野下的臺灣。無論是荷治時期、清領時期或日治時期的統治者,在建造台灣與澎湖這些沿海的堡壘與砲台等軍事防禦設施時,腦袋想的絕非「城郭」,也絕非「關塞」。而這些從17世紀至20世紀上半所建造的軍事防禦設施,有著高度共同性,卻因文資法只有「城郭」或「關塞」兩種可選,導致更多古蹟認知與文資管理的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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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國民黨人說法之問題:

最後來看第十個問題。根據今日媒體,南市議會國民黨團副書記長蔡淑惠表示:「… 民進黨怎會想要把安平古堡,改名為荷蘭殖民時期的熱蘭遮堡,有尊重台南人對安平的情感嗎?… 民進黨執政卻反其道而行,不忘日本殖民、不忘荷蘭殖民…。」發言人王家貞也說:「選民抗議電話就來了,直問安平古堡為什麼要改為荷蘭殖民的熱蘭遮堡?」以下回應。

1.「安平古堡」名稱並沒有改掉,無論此國定古蹟法定文資名稱為何,不管是之前,或是之後,營運上都可維持「安平古堡」之名稱。

2. 如果「熱蘭遮堡」可簡化理解為「不忘荷蘭殖民」,同理,那「安平古堡」、「安平城」或「王城」也可簡化理解為「不忘中國殖民」,因為「安平」這個詞乃荷人離台後的首批中國殖民政權-鄭氏王朝-所賦予的名稱。

3. 現今大眾與學界平常在使用「安平」一詞時,基本上不會自行腦補成「中國殖民」的想法。「熱蘭遮堡」確實是荷蘭人統治下的產物,要說成是荷蘭殖民的產物也算說得通,但若把「熱蘭遮堡作為古蹟文資名稱」腦補成「不忘荷蘭殖民」,並以此扣別人帽子,其心可議。

4. 台灣作為一個現代民主國家,能自信檢視並批判過往的歷史,這是台灣人民努力掙脫國民黨獨裁統治、大量政治與社會運動、政治解嚴、政黨輪替的可歌可泣過程中,所獲得的視野與能力。

5. 今日台灣的文化界與文資界,也以此等視野及能力,致力保留台灣當今與歷史的所有文化資產,不僅是荷治、清領與日治時期,也包括1949年之後的統治者官邸、軍公眷村、軍事設施等等;保留這些1949年後的產物,不是為了「不忘國民黨統治」,而是以自信的視野與批判的能力,將它們視為台灣歷史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它們也是台灣全民的共同文化資產。

這第十個問題,其實就是國民黨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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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上述第十個問題,讓我白天整天設計課卻電話接不完,晚上再浪費三個小時寫這些。但比起國民黨浪費台灣數十年,以及國民黨在白色恐怖時期糟蹋的諸多生命,這三個小時根本不算什麼。

 

< 資料來源:En-Yu Huang的facebook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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