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權歷史:鹿窟事件

台灣人權歷史 1949-1956大整肅時期案件:鹿窟事件

台灣人權歷史 1949-1956大整肅時期案件:鹿窟事件

1950年代株連人數最多,也最荒謬的政治案件,導致當年台北縣石碇鄉的玉桂村完全清鄉滅村。

228事件發生後,共產黨份子人為了躲避追捕,逃到了南港、汐止及石碇三地交界的鹿窟,欲建立游擊基地並且吸收無知的當地村民加入行列。

1952年12月28日深夜,數以千計士兵包圍該地,本意在於掃蕩潛伏山區之共產黨員,孰料上千村民亦遭捲入其中、陷入冤案,在地信仰中心「菜廟」一夕成為刑求煉獄。最後400多農民與礦工被捕,35人遭到槍決,自首無罪與不起訴者12人,98人有期徒刑,另19名未成年被帶去感訓,其餘則皆未移送,還有受難者只是小學5年級學生。

這是官方政府判斷錯誤的結果,造成基地成員遭到刑求,年紀最小只有12歲,村民以礦工跟不識字居多,加上檢舉獎金制度,造成浮濫檢舉,諷刺的是,真的引發該起事件的共產黨員竟可以服刑3年自新,而無辜的村民卻無活下去的機會。

2017年監察院通過糾正國防部,鹿窟案因為不當審判,公布鹿窟事件調查報告,也被視為推動轉型正義的第一案,但是還有更多不堪刑求的自殺,找不到家屬,也無從補償。

 

< 資料來源:weiyunin@threads.net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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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魏筠

魏筠
桃園市議員。東吳大學法律系學士、中央大學法律與政府研究所公法組碩士。曾任板橋與新竹地檢署書記官、桃園市政府便民服務中心副主任、桃園市非營利組織發展中心主任、民主進步黨客家事務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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