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國號的第二志願

今天是所謂「國慶」,我想起20年前的一篇拙作,摘錄重貼於此:

〈台灣國號的第二志願 〉

(原載2003.7.14.中國時報第四版<名家專論>)

自從一九四九年底中華民國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之後,「中華民國」的名號只能在原本沒有參加中華民國建國的台灣來使用。但時至今日,這個國號已經無法在國際上通行自如了。台灣既非中華人民共和國轄下的一省,而舊國號又產生問題,於是正名之議乃起。

堅定的台獨主張者堅持正名為「台灣」,但是「我那眷村的弟兄們」則捨「中華」而難眠。在「台灣」與「中華」之間,形成兩極對立。在台灣的土地上獨立發展了五十幾年的國家,卻不能稱為台灣,是何其荒謬!然而長期在國民黨教育的制約下,「中華」一詞確實已成為許多人心中的神聖圖騰,一旦被侵犯,必然引起爭端。

在「中華」與「台灣」之間,有無兩全之方,有無轉圜之地?十年前我曾就此問題提出建議,我引卅一年前雷震的方案,建議雙方考慮。然因人微言輕,無人理會。如今問題依舊,我只好舊議重提:

來自中國浙江的雷震,在五○年代結合胡適等人創辦《自由中國》雜誌,後來因為結合本土精英準備籌組新政黨,而遭國民黨下獄。雷先生坐獄十年後﹐正值台灣外交挫敗之際。1972年初,雷震寫了萬言書〈救亡圖存獻議〉給總統蔣介石﹐提出十項政治興革方案。其中首項建議就是更改國號。雷震建議改國號叫「中華台灣民主國」。他說,用「中華」兩字「仍可以對得住創造中華的祖先」。而用「臺灣」兩字是「顧及現實環境」「開創新的局面」。雷震說:

「我們今天統治的土地,本來叫做『臺灣』,今將『臺灣』二字放在國號裡面,那就不是神話了。我們今天有一千四百萬人民﹝按當時人口﹞,我們以臺灣地區成立一個國家,乃是天經地義,正大光明之事…」

卅一年前雷震的主張,不僅戳破泛藍政客所謂「台獨是在製造省籍對立」的惡意中傷,而且也可以化解「中華」與「台灣」的兩極對立。

如果獨派能夠接納保留「中華」的話,「我那眷村的弟兄們」實在沒有理由再反對「台灣」之名了。

至於「台灣」之上多加「中華」,也不致影響台灣獨立自主。世界上有許多不同國家,使用共同的種族名詞或地理名詞。例如阿拉伯世界的國家,多冠有「阿拉伯」之名:沙烏地阿拉伯(Kingdom of Saudi Arabi)、阿拉伯聯合大公國(United Arab Emirates)、埃及全名叫「埃及阿拉伯共和國」(Arab R.O.Egypt)、敘利亞全名叫「敘利亞阿拉伯共和國」(Syrian Arab Republic)、北葉門全名叫「葉門阿拉伯共和國」(Yemen Arab Republic),利比亞全名中也有阿拉伯名稱─Socialist Peoples Libyan Arab Jamahiriya。他們的國名都出現有「阿拉伯」,但他們都是獨立的國家。

如果「中華」是拋不開的圖騰,但獨立自主的台灣又不能沒有名副其實的國名,那麼「中華台灣」也許是雙方可以考慮的第二志願。我這個「台獨基本教義派」如此讓步,「中華基本教義派」總不該還在原地不動吧?

﹝附記﹞

本文刊出後,總統府資政彭明敏教授親筆寫了一封信傳真給我,原稿附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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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筱峰

李筱峰
國立台北教育大學台灣文化研究所名譽教授、吳三連台灣史料基金會董事。曾任《八十年代》雜誌執行主編,報社記者、編輯、主筆;世新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專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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