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國家暴力道歉:南韓能,台灣不能?

2014年3月18日台灣爆發太陽花學運「占領行政院」行動,今年屆滿9周年,監察院通過糾正行政院、警政署等5個機關,3月23日公布的調查報告...

 

南韓一九八0年的五一八光州民主化運動,遭時掌軍權的陸軍中將全斗煥下令以武力鎮壓,造成一五四人死亡、七十人失蹤、三0二八人負傷的慘劇;透過德國記者于爾根·辛茲彼得的影像拍攝,真相傳遍全球。後來,在全斗煥總統任內,官方將此一事件定義為共產黨同情者和暴徒煽動的叛亂──事件的死傷累累場景與官方説法的共產黨同情者、暴徒、煽動、叛亂,跟台灣二二八事件的圖像何其神似?

不同的是:全斗煥在卸任總統後,以內亂和叛亂罪遭判無期徒刑(雖然在審判中,其始終否認有下令軍方武力鎮壓平民和學生情事)。廿世紀九0年代,光州事件終獲平反;當年抗爭期間被解僱的二百多名教師和十多名教授,向國家提出的索償訴訟亦獲得勝訴。

反觀死亡人數粗估是光州事件數以百倍計的台灣二二八事件,七十六年過去了,猶然只有受害者、找不到加害者;當然,更甭説將屠夫送法庭審判定罪了!

更不同的是:今年三月卅一日,全斗煥之孫全宇元,向該事件遺族及受害者家屬下跪道歉;在該事件失去親人的「五月媽媽」,哽咽著接受全宇元的下跪道歉並給予擁抱──加害者或其子孫先認錯道歉、受害者或其家屬再原諒和解,為轉型正義做了最佳詮釋!

反觀台灣,二二八事件的屠夫既然還是從缺,哪來屠夫的孫子或孫子的兒子向二二八受害家屬下跪道歉?更甚者,有人刻意誤導只是平亂、不是屠殺;有人呼籲大家只要往前看、不要往後看(果真如此,不知道義務教育要學生上往後看的歷史課是做啥用的?);有人鼓吹跳過加害者認錯道歉的過程,直接跳到受害者原諒、和解就是了?

二二八是典型的國家暴力事件,七十六年後的今天,許多直接的人證與物證已隨時間流失,增加究責的難度。二0一四太陽花學運衍生的三二四行政院血腥驅離事件,雖然時任閣揆的江宜樺説「沒有下令驅逐學生」、「警察都用拍拍肩膀的方式叫他們離開」,跟媒體捕捉到的警盾警棍齊飛、手無寸鐵民眾血流滿面的畫面實在兜不攏,其為國家暴力事件實不容狡辯;事隔九年,監察院才通過了對行政院、內政部、警政署、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台北地檢署的糾正案,根本看不出有任何加害者要/會被送上法庭審判定罪的跡象!

看來,台灣的國家暴力轉型正義,還有一段長路要走!

(作者為新竹教育大學退休副教授)

< 資料來源:台灣英文新聞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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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張國財

張國財
新竹教育大學退休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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