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政策法與美中台三角關係

美參院外委會通過《台灣政策法》。(路透)

蔡榮祥/中正大學政治系教授

二○二二年九月十四日,美國參議院外交委員會在民主黨籍外交委員會主席梅南德茲(Bob Menendez)與共和黨藉參議員葛瑞姆(Lindsey Graham)領銜提案下,以十七比五壓倒性票數通過《二○二二台灣政策法》。台灣政策法是繼一九七九年台灣關係法通過以來修正範圍最大的台美關係法案。台灣政策法凸顯幾項重大的意義。

首先,台灣政策法具體實踐延伸性嚇阻的概念。所謂的延伸性嚇阻是指當一個國家的盟國(被保護國)遭受攻擊國的武力威脅時,則防衛國認為可以藉由對於攻擊國的報復威脅來保護其盟國。台灣政策法的section 二一一條文規定,美國政府應採取全方位的嚇阻措施來回應中國的武力攻台。成功執行延伸性嚇阻的條件繫於防衛國嚇阻攻擊國的可信度以及防衛國對於被保護國的堅定承諾。當美國對於中國執行嚇阻策略以及美國信守支持台灣的承諾時,會讓中國在考量所可能付出的昂貴成本和失敗風險後,不敢輕舉妄動或是魯莽行動。

台灣政策法提議美國政府在二○二七年以前,對台提供六十五億美元無償的軍事援助,等於是美國直接撥款讓台灣免費獲取防衛所需的軍事武器。國內有論者指出,該法案等同宣布美國不會出兵援台。這樣的推論完全是過度推論或是有直接跳到結論的問題。當台灣有能力防衛中國侵台時,美國並不需要出兵。當中國尚未動武侵台前,美國協助台灣增加軍備來嚇阻中國的成本遠低於美國參加台海戰爭的成本。美國慷慨贈送台灣軍事武器,雖然不是直接派兵到台灣,但是讓台灣自己操作美國製造的精良武器,會比美國在台海戰事發生後的馳援來得好。最後,台灣政策法案內容中並沒有提到美國不會出兵。美國不會出兵是所謂的戰略棄守,等同放棄美國長期信奉的戰略模糊策略(如果中國侵略台灣的話,美國可能會介入)。

其次,台灣政策法建議美國政府應將台灣駐美代表處從原本的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改名為台灣代表處。國、內外有些評論者認為這樣的作法會激怒中共,破壞兩岸關係的穩定。這樣的看法完全是似是而非。

事實上,不管台灣駐美代表處叫什麼名稱,都會激怒中共,對於中共來講,中華民國或台灣在美國就是不能有代表處。一九三一年毛澤東成立中華蘇維埃臨時中央政府時,應該沒有考量是否會激怒蔣介石的南京政府,破壞國共之間穩定的問題。換言之,只要美國有中華民國或台灣的代表處,都會激怒中國。中國認為美國提升台灣地位,名稱變成台灣代表處是破壞現狀和激怒中國。那麼中國發動對台軍演,破壞台海現狀,有擔憂過或是考量過激怒美國嗎?

最後,台灣政策法提升台美關係,矯正美國過去對中國過度傾斜的天平,部分是拜中國對台灣長期的窮兵黷武所賜。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共和國》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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