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論法,麥當勞員工之舉,是有違反《陸海空軍服制條例》及《刑法》之虞,而有端正澄清之必要。然若對比「阿帕契事件」是在桃園地檢署指揮下才有所行動,台南憲兵隊神速的蒐證,不免令人詫異。
不僅如此,非現役軍人穿著軍服亦非首次,從政論節目中舌粲蓮花的名嘴,到《全民亂講》裡嘻笑怒罵的四星上將皆然,何以此次卻「嚴正執法」?
說穿了,還是「關係」作祟!前述穿著迷彩服或軍常服的非現役軍人,與軍方有著深淺不一的關係,也就是國防部眼中的「我者」;然而麥當勞員工向來與軍方無涉,穿著軍服只是節慶的KUSO之舉,沒有利害與交情,故為「他者」。
相對於「我者」,未來的「路長情更長」,可以視而不見或一笑置之;相對於「他者」,沒什麼好說的,就是公事公辦!
這種以「關係」作為應對的準則,不禁憶起了洪仲丘,也讓人想到了「阿帕契」,長官們對於體制外的,都用最高標準檢視,對於體制內的,卻用最低門檻開脫。這種陋習,無論是三軍儀隊娃娃跳得有多賣力、紀實頻道把國軍拍得再怎麼英勇神武,都難以撼動社會對國軍的刻板印象。如果政戰高層誤以為年輕的男女軍官擺擺POSE、喊著「愛你喔!」,就能爭取到社會對國軍的認同與支持,不是把人民看得太膚淺,就是「你只想到你自己」而已!
(作者為海軍官校軍事學科部前教官、新江軍艦前艦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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