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主張很簡單,可惜台灣有兩份報紙的投書與社論就是聽不懂中文。
我認為,與其一黑一白去定義在地協力者,不如對事不對人,用具體標準去判斷「事件」,所以我在質詢中提出八個標準。藉由這些標準來認定「事件」的分數來應對,比找在地協力者好。
短短幾句話而已,而且我還是主張在地協力者定義不清楚的人,現在變成「沈伯洋在抓在地協力者、認為只要不利民進黨都是認知作戰」,做影片、投書、社論、樣樣來。
你們根本沒有想要這個國家好。完全沒有。可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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