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事長限時批
黃國昌真的以為「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
黃國昌發出的「協商通知」創下許多紀錄,這麼奇妙,不能只有我看到!
這種突襲式的朝野協商,說穿了就是為了挖坑給人跳,嫁禍他人。就是一場秀!
昨天忙到沒時間細看,今天仔細端詳了一下這份民眾黨團發出的協商通知,就是因為要突襲很心急,不只自創格式,還錯誤百出,真是天下奇觀。
大家來找碴一下吧!
思瑤姐姐小教室為你畫重點
時間亂搞
創下立院史上「最速件」的紀錄,開會前30分鐘才發出。
現在是怎樣?立院是依據「黃曆」運行嗎?
依據《立法院議事規則》16條,協商通知至少前二日發出(特殊狀況最至少也要半天),是為了讓大家時間可以配合,是尊重也是慣例。
黃國昌故意做梗,事後再來帶風向攻擊民進黨缺席協商是不認真是杯葛,挖坑個給人跳,好黑心喔。
(自家人黃珊珊也沒去協商啊?指著別人罵也不想想自己人也不捧場)
格式亂搞
自創了「說明欄」,從國會助理當到立法委員、國會資歷也20年的我,還真的沒見過。
「說明欄」特別寫了一段文字:民眾黨團「甫」接獲議事處來函通知提案交付黨團協商,由民眾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
這麼厚工,其實就是此地無銀三百兩,甩鍋議事處,也凸顯了黃國昌的議事規則是0分。
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70條,議案交由黨團協商,就由該議案說明人所屬黨團負責召集。黃國昌自己提案本來就要自己召集協商,他難道不知道嗎?幹嘛搬出議事處來替自己的無知背鍋?
出列席行政單位不符規定
照例要清楚列出邀請的「部會」,而不是只寫「行政院」。黃國昌是要陳建仁院長親自參加你主持的協商嗎?
如果是協商主題「食安專報」,邀請的相關列席會應當清楚要寫出衛福部、經濟部、農業部、法務部、財政部等。這麼懶嗎?還是民眾黨不知道跟食安相關的權責部會是哪些?
出/列席的立法院單位也搞錯
同上,立法院參加協商有相對應的委員會主責作為幕僚單位。
黃國昌發出的協商通知,居然沒有發函給本案(食安專報)的主責幕僚單位~「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我倒要問了,這場協商會議的文書紀錄,又是誰做的?
《總結》
該邀的不邀,不該邀的亂邀。
該寫清楚資訊的不寫,不該寫的資訊畫蛇添足亂寫一通。
這份第11屆天字第一號民眾黨朝野協商通知,成了史上最不專業的「NG版」「不良品」。
黃國昌好棒棒,特立獨行堪稱前無古人後無來者,這份奉天承運「黃」帝詔曰,我建議韓國瑜院長可以下令收藏到立法院議政博物館!
或是周萬來秘書長以後出版議事規則專書,也很適合拿來當作對照組,作為負面教材。
大家可以想想,連協商通知都急就章,內容粗糙不已,
黃國昌是認真要召開朝野協商嗎?
民眾黨是嚴肅要召開食安專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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