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權歷史:「台南麻豆案」

台灣人權歷史 #1949~1956大整肅時期案件

「台南麻豆案」全稱為台灣省工作委員會麻豆支部案,全案共有36人同時在麻豆地區被捕判刑,其中3人死刑,9人無期徒刑。
政治犯最長刑期案件:有期徒刑長達34年、另麻豆鎮長謝瑞仁遭槍決

1949年底,因基隆「光明報事件」、高雄市委會(即侯孝賢1995年的電影「好男好女」的歷史原型),開始進行全島調查,國民黨在各地循線逮捕。

1950年5月31日,「麻豆支部」破案,35人被捕,揭開了台灣南部白色恐怖的序幕。6月25日韓戰爆發,有了美國撐腰,國民黨政府就更加肆無忌憚的逮捕人民,以達其恐怖統治的目的。

台灣政治犯坐牢最久:林書揚、李金木二位服刑34年7月,陳水泉服刑33年7個月,以上三人是台灣政治犯坐牢做最久的紀錄。

謝瑞仁、蔡國禮和張木火三人被列為領導地位而判處死刑槍決。處死的三人,其中之一是麻豆鎮長同時也具有醫師身份:謝瑞仁,另蔡國禮也是醫師。當代菁英就此殞落。

出處: newtalk.tw/news…

 

< 資料來源:weiyunin@threads.net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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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魏筠

魏筠
桃園市議員。東吳大學法律系學士、中央大學法律與政府研究所公法組碩士。曾任板橋與新竹地檢署書記官、桃園市政府便民服務中心副主任、桃園市非營利組織發展中心主任、民主進步黨客家事務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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