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權歷史 1949~1956:大整肅時期

#台灣人權歷史

1949~1956:大整肅時期

蔣政權來台後,以陳誠擔任台灣省主席,陳誠為肅清政敵,掌管統治,開啟了以『肅清匪諜』『白色恐怖』手段時代。以二二八事件為例,台北市火車站大門佈告欄,往往一早就貼出當天清晨被槍決的『匪諜名單』,姓名還會用紅筆打勾,有古代斬首示眾的遺風。
二二八事件徹底摧毀了台灣社會長期培養成功的守法觀念,與對政府的信任,躲過一劫的意見領袖,口禁若寒蟬,不願過問政治。

這時期主要事件有以下:(待續,案件眾多)

1949
楊逵和平宣言案,判處12年,移送綠島。

四六事件:軍警包圍台大、師大,100多名學生遭逮捕入獄,其中有7名學生被捕後遭到槍決,之後的大學實行軍事化的管理,校園戒嚴正式開始,一般認四六事件是台灣白色恐怖的濫觴

光明報案:成功中學、基隆中學、台大法學院支部、基隆市工作委員會被破獲,爾後牽連義民中學師生。

中共高雄市工作委員會案:46人被捕、七人判處死刑。

1950
立法委員劉心如被殺
台中市警察局長許振庠被殺

照片來源:
twpeace.org.tw/wordp…

 

< 資料來源:weiyunin@threads.net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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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魏筠

魏筠
桃園市議員。東吳大學法律系學士、中央大學法律與政府研究所公法組碩士。曾任板橋與新竹地檢署書記官、桃園市政府便民服務中心副主任、桃園市非營利組織發展中心主任、民主進步黨客家事務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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