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李筱峰臉書
今天是台灣民主運動的鬥士魏廷朝的冥誕。
被中國國民黨下獄三次總共坐了17年政治黑牢的魏廷朝,於1935年(日本昭和10年)的今天出生於桃園龍潭八德村。
魏廷朝的父親是小學老師,對日本統治台灣極為憤慨,遂將兒子取名「廷朝」,將「朝廷」顛倒過來,意為「顛覆朝廷」。
魏廷朝就讀成功高中時,率領全班同學拒絕參加當時的中國國民黨在學校所設的「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最後只有他一個人堅持到底因而被校方退學!但他最後以同等學歷考進台大法律系。
這位客家硬漢於1964年與他的老師台大政治系教授彭明敏、台大法律系同學謝聰敏,共同草擬《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呼籲「制定新憲法,建立新國家,加入聯合國」,因而被判8年徒刑。
坐滿8年牢獄出獄隔年,1971年又遭國民黨以「台北花旗銀行爆炸案」羅織入罪,判處10年徒刑,因逢1975年蔣介石總統去世而假釋出獄。
1970年代,「黨外」民主運動方興未艾。1979年8月《美麗島》雜誌創刊,魏廷朝出任執行編輯。年底爆發「美麗島事件」,魏廷朝被捕入獄,判刑6年,這是他第三度入獄。
魏廷朝在法庭上正氣凜然!根據戴振耀(也是美麗島事件受難人)的弟弟戴振惠敘述魏廷朝在法庭時的從容大度:「美麗島大審在台北地方法院本人躬逢其盛,大魏(魏廷朝)面對法官說:今天我是要向你們統治者問個是非,人生祗不過是數拾寒暑,致於判我幾年,那祗是個數目字。此等豪情,面對統治者,不卑不亢,在恐佈肅殺的氣芬下,守護了台灣人的自尊。」
認識魏廷朝的人,稱他為「人格者」,在台語的意思是「人品高尚的人」。一個人品高尚、學識淵博的人,屢次要入獄,那是統治者的恥辱。
魏廷朝出獄後,依然關心時政,1987任台灣政治受難者聯誼會會長。
1988年,日文造詣極佳的魏廷朝赴日本擔任大阪經濟法科大學講師。
1991年接任民進黨桃園縣黨部主委。
1995年魏廷朝競選立法委員,落選!為台灣的民主運動坐牢17年的民主前輩,不被台灣人接受,如此無知無情的人民,世界罕見!
1997年魏廷朝出版《台灣人權報告書1949-1996》,這是一本極富史料價值的書。
1999年12月28日清晨,魏廷朝在晨跑中倒下,心肌梗塞不治。享年64歲。
(右照片說明:這是我和大魏的最後合影,此照三天後,大魏過世!讓我無限傷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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