鯨魚觀點

軍宅炒手會勤政愛民?

軍宅炒手會勤政愛民?

  王如玄住職務官舍又買軍宅遭批「套利」,王如玄言明自己沒有違法問題也沒有道德瑕疵,會在十天內搬離職務宿舍。 王如玄講到軍宅、官舍哽咽,認為是當律師時投資理財,不是在主委任內利用職權去賺錢。試問,王如玄老公是不是檢察官?是否公務人員?老公有風紀問題,當然由王如玄出面處理,加上王如玄是律師,遊走在法律模糊地帶,當然會合法,但這不只是社會觀感問題,更是嚴重道德操守瑕疵。 身為副總統參選人,沒有認錯的勇氣,總是在錯事上狡辯,住職務官舍,說什麼會住職務官舍是因為塞車,且官舍花了七、八十萬整修,以沒有白住來維護自身清白。不過卻被媒題踢爆從家裡至上班處,不過十分鐘路程,況且房子豈可跟著調離職務有權繼續住? 對於告關廠工人,王如玄又指向是陳菊任內,跟她無關,更虛偽的表示:「告關廠工人一事是她心中最掛念一事」,諷刺的是,卻用全民納稅錢,以超過二千萬的預算、聘請八十位律師向關廠工人提告,何其忍心呀! 此等沒有道德操守、利慾薰心,連國家照顧弱勢之政策都垂涎的副總統參選人,會勤政愛民嗎? (作者為桃園市民)
古正春 2015-11-29
台灣民代的自打臉熱潮

台灣民代的自打臉熱潮

    柯文哲當選滿一年了。還記得他當選後,台北市議會國民黨團「磨刀霍霍」,說要好好給他一個「震撼教育」嗎?經過這一年,你記得議員的什麼表現呢?唱黃梅調?肚臍哥?還有問柯文哲「知不知道自己名字」的議員到底是誰?這都是上半年發生的事。那下半年呢?議會都在休會? 當然不是,議會還是在開會,也有總質詢,但就是沒打出什麼亮點。二十年前的議員,似乎動輒打出驚天弊案,但現在的議員,好像不是打空包彈,就是只會打自己的臉。難道民代的水準一日不如一日嗎? 這問題應該反過來觀察。讓民代看起來像單細胞生物的,不是柯文哲,也不是民代的意識型態,而是媒體生態改變與選民要求提升。 各級議會裡的民代,有一大半是自1990年代一直連任到現在。他們的問政能力不太可能越當越倒退。 但在過去,媒體掌控在特定人的手中,百姓所接觸到的多半是篩選後的資訊。民代會先「按耐」記者,只要和大記者結交,就能平安度日;而傳統媒體的單向傳播特性,就算百姓看了民代新聞後「覺得怪怪」,也沒辦法有進一步的回應。 多數民代的問政醜態,就因人情關係而被過濾掉。因此今日百姓覺得唱黃梅調很「新奇」,但我十幾年前就在議場聽過了。問肚臍程度的問題也不新鮮,我記得以前還有問首長等下要吃什麼的。而大方質疑官員「知不知道我是誰」的人,更是多如牛毛。 但在過去,做為百姓的你,看不太到這些鳥事的新聞。就算對議員問政有意見,也很難引起共鳴。 在新媒體與即時新聞誕生後,新聞生產流程壓縮,記者或「小編」的數量暴增,這當然讓新聞品質趨近崩潰;但大量產出的資訊,也突破了政治人物的「媒體防線」。 民代變得不知該「按耐」哪個人才有用,而百姓呢,只要覺得新聞不對勁,就會在臉書轉錄,直接開罵,並透過留言溝通「帶風向」,形成對特定民代的評價共識。 因此,過去民代的形象是特定媒體塑造的,但現在是由參與網路互動的不特定百姓決定。民代若沒有因應這種新媒體生態而加速「演化」,就會像是跑到熱帶雨林中的猛瑪象,一整個不合時宜。 在新媒體時代中,選民更想看到的是民代進行準確的「一問一答」,針對重點來溝通。就算你講的東西百姓聽不懂、沒興趣,只要你照表操課,他就會覺得你有在做事。這種理性問答沒有「收視率」,至少也是「安全牌」,不會出包。 而過去能吸引選民的「激情牌」,那種「鬼吼鬼叫」「怪異道具」的作秀方式,是爭取傳統媒體曝光的良方,但現在這種搞法只會讓人覺得你領高薪來耍白痴,會帶來負面效果。昔日「王牌」,早已變「鬼牌」。 而負面新聞的傳播效果在即時新聞的時代是以等比成長,因此過去的民代,是「有新聞」就是「好新聞」,現在呢,「沒新聞」更會是「好消息」了。如果民代沒意識到這樣的轉變,苦心經營的形象可能會瞬間歸零,甚至轉「負」。 桃園市議員詹村江就是最新的例子。 過去他在網路上流傳的資訊,基本上還算正面。但他近日批判桃園市府舉辦的營隊教材,說是有宣傳沙文主義的問題;但他根本搞錯了那教材的用途,因為他把講師用來批判的「個案」,當成是要傳授的「觀念」。 就像去醫院,醫生說你再抽菸下去,你的肺就會變得像這張照片裡面的肺一樣,但你卻以為這醫生要把你的肺搞成照片裡的黑肺一樣,而大罵他是庸醫。這當然是「外行充內行」而搞出的大糗事。 在過去,這類糗事多半不會傳出來,官員會讓議員「發洩完」,陪個笑,嘻嘻哈哈了事。記者呢,可能吃過你一頓飯,就少寫你這一篇。大家有面子,也有裡子。 不過時空環境改變,詹議員不懂裝懂,一天內就成為台灣知識份子圈內相傳的要事,因為這是以政治干預學術專業。 但詹議員並未瞭解問題的嚴重性,不但不承認自己認知有誤,還堅持這些指正他的人是綠色網軍。事態當然急轉直下,詹江村議員飽受網路上的知識份子批判,也找不到像樣的藍軍學者來助陣,最後不得不關閉臉書公開留言,只留一夥好友取暖。 詹議員的網路形象,大概自此就會被定位成「不懂裝懂」「無法溝通」「不尊重學術專業」的三寶形象。想要拈花微笑,卻拈到馬蜂窩,真是何苦來哉。 其實他當初只要多想三分鐘,弄懂手邊的東西,別拿著雞毛當令箭,就不會鬧成這樣難看。 權力越大,責任越大。民代有百姓的託付,因此「權傾一時」,但過去的政治人對這權力都是「隨便亂用」,以致於亂象橫生。在網路與新媒體的發展下,政治事務越來越透明,民代想要避免自打臉的窘境,行事就該更加謹慎三思,並尊重專業。 在過去,控制媒體的確很「方便」,所以民代們都很「隨便」;但時空環境改變之後,如果你再「隨便」,那就真的要小心吃大便了。
周偉航 2015-11-29
可恥的在台中國人

可恥的在台中國人

  同樣都叫「曉波」,可是面對中國共產黨,劉曉波(右)和王曉波選擇的路卻差很遠。(圖片:組合自網路資料)   當全世界都已經忘記馬習會這檔事,只有馬英九意猶未盡還沉浸於緊握習大的手八十秒鐘的激情中。兩天前在國民黨慶上為朱玄配站台時,馬先生持續大談馬習會,並強調自己並沒有讓步;他說:「我們把我們的中華民國、我們的憲法、一國兩制,都在他面前說了」。府方當然事後又以「口誤」來為馬先生的「一國兩制」擦屁屁,但不論是「一中怎麼表」,台灣有太多在台中國人真是自私又可恥,從來就沒有為他們「對岸的同胞」真心著想過。 二十多年前還在念博班時,實驗室來了一位中國訪問學者。儘管沒有博士學位但出於對她的尊重,大家都稱她 Doctor徐。 由於語言隔閡,美國老闆請我照顧並替她翻譯,因而和 Dr. 徐相處時間頗多。 Dr. 徐在中國經歷過文革「洗禮」;她的家庭不僅是知識分子還是地主,可想而知家族所遭受到的凌虐,連她本人也曾待過勞改營。Dr. 徐雖不是中國共產黨的粉絲,但多年努力後也成為中國某農業部門的處長。 某天閒聊時 Dr. 徐突然問我是不是台獨派。雖有點驚訝但還是笑著回覆:「我支持人民自決因為那是天賦人權,只要台灣人民在不受威脅情況下公投決定自己的命運,我可以接受任何的結果。如果這算是支持獨立,那我當然就是台獨。」對此,Dr. 徐沒有做任何的評論只是點點頭。所以我順勢問她,是否認為台灣該成為香港第二,也就是以「一國兩制」的方式被中國統一? 這下子她反應強烈,Dr. 徐憤怒的說:「我最痛恨『一國兩制』。如果我們都是中國人,為什麼深圳和香港的中國人就可以有特權過比較好的生活?在同一個國家和憲法下,不是所有人民都該有公平的待遇嗎?」 Dr. 徐的心聲不僅不艱深,只要有基本 IQ 的人不可能不懂。相對於這位來自共產極權國家的人,一個享有民主自由甚至是民選的總統,反而會在造勢場合激情喊出莫名奇妙的「一國兩制」。難道,一句唬攏的「口誤」就可以隱瞞馬先生的心聲嗎? 事實上 Dr. 徐並非特例,曾有另一位中國好友也多次神情嚴肅的表示︰「我和許多其他中國朋友也都支持台獨哦!」每一次我都會噗呲而笑,接著也很嚴肅的回覆︰「你不一定要支持台獨,只要尊重人權和住民自決就可。我們的底線向來就是只要沒有文攻武嚇的民主決定,就會尊重台灣人民多數的選擇。」 如此對自由、平等、和民主的追求,本來就是人與生俱來該有的權利。就像當年因起草「零八憲章」的中國維權人士劉曉波,他的要求就是最基本的人權,但中共卻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在2009年判處他11年的監禁。 原是北京師範大學中文系教授的劉曉波,自1980年代因參與六四事件、呼籲為六四平反、並要求當局進行民主憲政改革而多次被捕入獄。劉曉波追求的其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明載的「言論自由之權利」,但他因而面對漫長的牢獄刑期。入獄前劉曉波撰寫「我沒有敵人」一文;文中除了描述如何踏上爭取人權和自由的不歸路,也對妻子劉霞的支持有無限的感謝和疼惜。文末他寫道:「為餞行憲法賦予的言論自由之權利,當盡到一個中國公民的社會責任,我的所作所為無罪,即便為此被指控,也無怨言。」這樣的胸襟和勇氣讓劉曉波在2010年榮獲了諾貝爾和平獎;當然,牢獄中的劉曉波和他的家人都無法出席奧斯陸的頒獎典禮。 同樣是2010年,台灣的王曉波卻在接受中國廈門《海峽導報》採訪時表示,馬英九的看法與胡錦濤的「胡六點」是一致的;「終極統一」是馬英九的方向;兩岸簽署和平協議也是馬英九的方向。如此看來,王曉波果然是馬英九的「大哥哥」,對他「一國兩制」的心願早就心知肚明。 和許多在台灣生活大半輩子的中國人一樣,七十多歲的王曉波雖六歲來台但一直以身為中國人為榮;幾年前他曾在課綱修訂公聽會上宣誓:「我永遠是中國人,不是台灣人!」這樣的認同當然是每個人的自由,就如同本人只肯承認自己是台灣人,是台灣的蕃薯囡仔。只不過這位「中國統一聯盟」副主席以及他的「小弟弟」,當他們堅持「一中X表」、「一國?制」、和「一國中國」的主張時,這些既得利益者,這些搭台灣民主順風車,這些從未替台灣人權和民主付出的在台中國人,卻也見不到他們對中國共產黨下被箝制的人權和自由民主的發展有任何的願景和努力。
鄭麗伶 2015-11-29
法官竟可如此自由心證?

法官竟可如此自由心證?

◎ 侯慶辰 頂新案的無罪判決昨天佔據了各大新聞版面,這個判決再次凸顯了筆者多次撰文所指責的目前台灣司法的兩大問題:司法不受民主制約,以及司法與民心脫鉤。頂新判決中法院洋洋灑灑地告訴民眾,為何頂新案眾被告應該判無罪。但作為有多年訴訟經驗的律師來說,筆者感覺無奈的是,為何台灣的法院總是對權貴如此地遵守正當法律程序,而對於無權無勢的小民,在審判程序上卻又那麼隨意,那麼樣地有罪推定? 更深層的問題是,在一個案子中究竟什麼才是正義的體現?是法官一己的好惡或觀感?抑或應該是社會上所普世公認的價值?美國司法一向認為,民眾的眼睛是雪亮的,而且多人的共同判斷,往往勝過一個人的決定,這正是美國之所以採納陪審制度的根基。筆者以為,俗話所謂:「公道自在人心」,完全體現出正義的本質,凡事社會自有公論,法官,請不要再高高在上地教我們什麼才是正義。 (作者為執業律師) ◎ 蔡美珠 頂新劣油案一審判決出爐,台北市長柯文哲受訪時笑說,這是總統大選目前為止「最大催票行為」。 我覺得魏應充被判無罪,更大的問題在於司法審判制度,因為在審理期間,吳永梁曾當庭訓誡媒體,當時輿論對於魏應充獲得交保,對法官連番撻伐,吳永梁對媒體「開示」說:「若有一天你成為被告,怎能奢求這個社會的法律制度能夠保護你?」 我覺得吳法官真的扯遠了,如果魏應充沒有犯錯,而媒體無端給他羅織罪名當然不對,但如果魏應充確實犯錯,而法律卻沒有給予合理的制裁,法官當然應該接受批評,俗語說台灣司法是有錢判生無錢判死,法院是某政黨開的,如果吳法官都沒有接受不當的金錢財物,也不受政治干預,本於良知公正審判,則民眾只好接受,反之,憑什麼判決不符人民的期待還不能批評? 今年八月二十五日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台北律師公會、台灣法學會、民間司改會等四個司法團體前往民進黨中央拜會黨主席蔡英文,提出司法改革訴求;蔡英文表示,司法體系不會自動改革,必須有足夠政治推力,應由總統親自領導,才能確保加速推進。 因此期待蔡英文當選後能確實履行承諾,相信至少應該讓這種荒唐的判決降到最低。 (作者為家庭主婦) ◎ 李嘉賢 有網友打算再度發起滅頂行動!為何是「再度」啟動滅頂行動呢?原因不外乎上回的滅頂行動無疾而終,令頂新魏家笑話罷了。 說來台灣人都太過善良,也欠缺持續的行動力,所以歷來針對黑心廠商所發起的抵制活動從來就都只流於一時的情緒宣洩,而沒有真正成功過的。譬如:之前曾群起抵制購買頂新旗下的某鮮奶品牌,好一陣子它的銷售量確實也下滑了,但後來頂新改為大打溫馨路線的廣告,而國人竟也都接受,使該鮮奶品牌的銷售量再度起死回生了。 況且,以現實面來看,台灣市場規模終究太小,財大氣粗的頂新根本也瞧不上眼,就算真的抵制成功,頂多退出台灣市場罷了,受到傷害的也只是頂新台灣廠裡的眾多員工,撼動不了躲在幕後擔任黑手的高層。 因此與其再度發起無謂的滅頂行動,還不如督促政府與立委加速司法改革的速度,避免類似的不良廠商再冒出頭來。 如果真的厭惡頂新劣油一審的判決結果,那麼放棄滅頂行動吧!它只會使頂新魏家笑話,一人一信給選區的立委與民代表達憤怒,所獲得的效果說不定會更好。 (作者為國小教師)
自由廣場 2015-11-29
五年知法玩法期

五年知法玩法期

  王如玄購買軍宅,即便堅稱一切合法,卻引來社會觀感不佳的議論。只是從此事件卻暴露出,現行軍宅五年不能出售的規定,已成為藏污納垢之處。 為防止軍宅成為炒作的標的,依據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項,由國防部所配售之軍宅,除依法繼承者外,承購人自產權登記之日起未滿五年,不得將住宅及基地出售、出典、贈與或交換。既然法已明文禁止閉鎖期的買賣,為何軍宅仍成為炒作對象? 由於此條款,並無如今年初已被廢除的國民住宅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三款,即違反不得出售,政府可收回且即送法院強制執行的法律效果,就使主管機關缺乏有力的制衡武器。又為了避免侵蝕私法自治的核心,就使司法機關採取限縮解釋,即將條文所禁止者,限定於物權而不及於債權處分。所以,只要在閉鎖期內,不為所有權的移轉登記,當事人間即可採取預定買賣、借貸、租賃等等名義,來規避法條的限制。 惟在閉鎖期內,畢竟無法為移轉登記,買受人就得承擔出賣人反悔,或於期滿後將產權移轉第三人的風險,故勢必得進一步為信託、公證,甚或設定抵押權等來轉移風險,凡此種種,實已逾越法律的界限。但糟糕的是,諸如內政部的主管機關,竟以函示來承認這些規避法律手段的正當性,所謂五年閉鎖期間已形同虛設,亦使原本為照顧軍眷的低房價政策,反成為有心者覬覦的目標。 尤其炒作者為了掌握先機,就不免會與主管機關的承辦者有所接觸,並找尋弱勢的軍眷為對象,不僅法律糾紛頻傳,也使五年條款成為不法,甚至是貪瀆的溫床,廉政機關實不能視而不見。 也因此,關於軍宅買賣的種種弊端,勢必得思考延長五年期間,甚至完全禁止買賣的可行性。而在修法恐緩不濟急的情況下,法官在面對此等糾紛案件時,就應從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一條的立法目的,即從保障軍眷的住居權為出發,以違反民法第七十二條的公平正義原則,來否定期間內任何形式的買賣。若繼續拘泥於法條文義,司法者就易成為脫法者的幫兇,一些畢生為國的軍人,也繼續在暗夜中哭泣。 (作者為真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兼法律系及研究所主任)
吳景欽 2015-11-29
《多桑的世代》新書發表會

《多桑的世代》新書發表會

多桑的世代─就讓書告訴你 這一本書的寫作出版,是個人遲來的覺悟之後的書寫報告。我嘗試把自己觀察、讀書、思辨的結果寫下來。當然,在台灣的日本時代歷史仍未受應有重視,「多桑」世代沒被珍惜卻已明顯凋零的今天,這本書也有作者的用心。因此,說這是拋磚引玉,絕非客套話;說不自量力,也不是謙虛之語。個人的心意,不僅表達對自己覺悟太晚的懊悔,也期待更多台灣人從身旁這塊生養我們土地之上的人、事、物著手,挖掘更多被湮沒的台灣歷史。特別是如今至少已八、九十歲、碩果僅存的「多桑」、「卡桑」,都是台灣史的國寶級見證人,如果大家多與他們對話,留下記錄,「自己的家史自己記」,進而匯聚成台灣人「自己的歷史自己寫」,誰還敢輕蔑我們先人在台灣所創造的歷史?誰還能灌輸我們子弟扭曲的史觀? 「多桑」在我心目中是台灣最偉大的世代,為這一世代整體立傳,是身為一個台灣新聞工作者的卑微心願。 盧世祥 《多桑的世代》新書發表會 ---------------------------------------- 日 期:2015年11月28日 (星期六) 時 間:下午2:30 - 4:00 (2:00入場) 主 講:盧世祥 與   談:李筱峰 主 持:賴靜嫻    出席貴賓:彭明敏教授 辜寬敏 葉國興...... 地 點:台灣國際會館(台北市南京東路2段125號4樓‧捷運松江南京站7號出口) 主 辦:允晨文化 協 辦:彭明敏文教基金會 入場方式:免費入場,歡迎參加。 有興趣的讀者,請來電(02)2507-2606,或傳真(02)2507-4260,或mail:asian.culture201106@gmail.com, 註明「《多桑的世代》新書發表會」、姓名、人數,以便為您保留座位。
鯨魚網站 2015-11-23
法院為何曾是國民黨開的?

法院為何曾是國民黨開的?

「法院是國民黨開的」這句話,源自前國民黨秘書長許水德於八十四年間一句安撫黨內涉及賄選人士的話。1995年臺中市發生衛爾康餐廳火災,高達64人不幸罹難。受害者家屬控告市長林柏榕未善盡督導之職責,許水德安慰林柏榕:「法院也是執政黨的」。 但法院究竟是不是國民黨開的?這個問題,一樣要回到訓政時期來看。 在民國元年的時候,司法部曾公布法令,要求法官不得加入政黨。 1912年12月司法部訓令第16號令這樣寫:「法官入政黨,先進各國大多引以為戒,以職在平亭,獨立行使其職務,深維當官, 而行之義,重以執法不撓之權,若復號稱為黨人,奔走於黨事微論,紛心旁騖,無益於政治……查法院編制法第121條,推事(即現今法官)及檢察官在職中不得為政黨員、政社員及中央議會或地方議會之議員。」 因此,北洋政府期間,至少還努力維持司法的獨立性,不受單一政黨的操控。 但是就在1923年孫文主張以黨治國之後,1925年7月1日,國民黨在廣州成立了自己可以掌控的國民政府。1925年11月28日,廣州國民政府修正法院編制法第12條,刪除「為政黨員、政社員」字樣,解除法官、檢察官加入政黨之限制;緊接著又制定許多政府機關研究國民黨黨義的條例。   關於這一段歷史,歡迎參考小弟之前寫的「國民黨如何奪取中華民國」(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47339825.A.72F.html) 1928年8月,政府公布《政軍警各機關工作人員研究黨義暫行條例》;1929年1月司法院、最高法院據此公布《國民政府司法院職員研究黨義細則》、《國民政府最高法院黨義研究會暫行規則》。             1929年6月國民黨第三屆二中全會決議表示:「司法官吏的任用,必須以深明本黨主義為標準。」 當時,司法院長王寵惠表示:「以黨治國,無所不賅...為法官者,對於黨義,苟無明澈之體驗,堅固之信仰,恐不能得適當之裁判。」之後於1932年擔任司法院院長的居正也曾為黨化司法辯護:「在『以黨治國』一個大原則統治的國家,『司法黨化』應該是作家常便飯。」 當時的「反革命」案件審理,在程序上採「人民陪審制」,「25歲以上中國國民黨黨員」才有陪審員資格。司法院院長居正說,「假如採行陪審制度,使人民得參與審判,人民得與深明黨義的法官共同為正義的推敲,一方面藉人民心理反應的刺激,留心黨意的運用;他方面藉黨義的運用,矯正人民的錯誤心理。」 由此可知,南京國民政府除了在司法教育養成訓練、人事考核選拔過程中,大量置入黨義之外,另外還透過甄選、推派,使黨員成為司法人員,或使司法人員入黨。   1938年4月28日,中國國民黨第5屆中常會第74次會議函送《中央黨部黨務工作人員從事司法工作甄審辦法大綱》給國民政府,希望秘密以免考試的甄審培訓方式,訓練一群原從事調查工作的國民黨特務擔任檢察官。在國民政府時期第5、6屆法官班中,有約126名國民黨特務系統人員透過此管道成為檢察官。 在1939年1月13日,國民黨所給的公文中這樣寫: 中央為培植檢察官之人才,以應非常時期需要起見,注於27年5月中央第74次常會決議,甄選中央黨務調查工作之人員發交司法院法官訓練所嚴格訓練,畢業後派往各地擔任檢察官。 逕啟者,案據法官訓練所所長洪蘭友呈略稱,中央黨務工作人員,從事司法工作甄選及格人員,甲種班原報到者,計劉仲策等22人,現將以種班鄧純等20人提升該班,共計42人,至以種原報到者,為109人,除鄧純等20人提昇甲種班外,共計89人,付呈正式名冊,請鑑核分別被案,再甲乙兩班受訓人員。 當時的合格名單如下: http://bit.ly/1XkePNX 當時這批司法人員包含第一任台灣高等法院首席檢察官蔣慰祖、1946至1947年擔任台灣高等法院首席檢察長、1969年至1986年擔任台灣最高法院檢察長的王建今、第2、3屆司法院大法官王之倧、前台北地院院長曹偉修等人。 除了司法人員的認知以外,國民黨也從制度著手,讓司法更容易被控制。 1955年,中華民國政府創設司法官訓練所,隸屬司法行政部,採行集體化、類軍事化的管理措施,延續訓政時期的黨化司法政策,推動「黨義教育」,在司法官訓練所課程中增加「法律哲學」、「黨義判例」、「黨義擬判實習」等科目。直到1981年司法官班18期,仍有國父遺教(三民主義研究)、總統蔣公行誼等政治性思想課程。 在案件分發上,當時法官事務分配由院長決定,院長可以決定將重要案件交給誰承辦,控制案件成果;宣判前裁判書必須送閱(箱子送閱),以利干涉裁判、控制判決結果。舉例來說,前台南高分院院長希魯曾下條子,要法官就已決定判刑的案件「再開辯論」,暫緩宣判。 至於國民黨干涉司法最好的例子,就是雷震的自由中國案。   雷震創設自由中國雜誌社,1960年9月1日,《自由中國》第二十三卷第五期刊出殷海光執筆的社論〈大江東流擋不住〉,聲言組黨就像民主潮流,是無法阻擋的;9月4日清晨,警備總司令部以「涉嫌叛亂」為由拘捕自由中國發行人雷震、編輯傅正、經理馬之驢、離職員工劉子英。 雷震被補後,蔣介石關注本案發展,數度召集黨政軍高級幕僚開會。在9月20日,蔣介石指示要儘速辦理。蔣介石還問當時的警備總司令部司令黃杰,「判決書何時可以擬就?」黃杰回:「預計10月6日可以擬妥,8日可呈閱。」 9月26日,檢察官以叛亂罪提起公訴;10月3日,警總高等軍事法庭公開審訊,當日審結。 第二天,也就是10月4日,黃杰與司令李立柏、審判長王有樑、檢察官蔡墨卿晉見蔣,蔣一一垂詢,還要蒞庭檢察官報告。10月6日,蔣介石訓示「辦案有如作戰」;8日,蔣介石召集行政院長陳誠、總統府秘書長張群、司法院長謝冠生、司法行政部長鄭彥棻、檢察長趙琛等黨政要員在總統府舉行判決會議,指示雷震「刑期不得少於10年」、「覆判不能變更初審判決」。 最後10月8日下午,軍事法庭宣判。     http://www.drnh.gov.tw/ray/download/pdf/book3/3-49-200.pdf 從這個案件就可知道,司法曾經是國民黨的囊中之物,「法院是國民黨開的」並非虛言。 時至今日,台灣已經歷經民主轉型,司法當然也有一定程度的改革。 比如,有些戒嚴時期的法令已經遭到廢除。但可惜的是,當年有許多判決是依據這些法令所作出,但解嚴後,這些判例卻沒有廢除。 最有名的判例,是最高法院35年特抗字第21號判例。這個案例原先是依據民國35年時候的《特種刑事案件訴訟條例》做出的判決,被最高法院選為判例後,卻拿來拘束《刑事訴訟法》,嚴格縮限再審的條件。就算《特種刑事案件訴訟條例》已經遭到廢除,這個判例卻依然保有效力。   一般來說,提起再審的理由之一,是要發現新證據。但根據最高法院35年特抗字第21號判例,這個「新證據」必須是「當時已經存在」,「審判時未經注意」。 以鄭性澤案為例,卷內有一張相片證明槍手所在位置地面沒有血跡,而原判決認定鄭性澤中槍後走過去開槍,沒有提到為何地上沒有血跡,這張相片可以證明原判決的說法與事實不符。辯護律師團依據這張照片聲請再審,但被法院駁回。法院認為,這張照片已經在卷宗中,所以不是「新證據」。 這個1946年訂出來的判例,定了兩個相互矛盾的條件。他要求「新證據」,又要求「當時已經存在」,但是「新」通常代表「以前不存在」,這樣相互矛盾,導致了台灣法制裡再審的高門檻,成為司法救濟難以跨越的高牆。 這個判例,直到今年4月,刑事訴訟法420條修正後,才遭到廢止。除此之外,可能還有許多依據獨裁時期的法律做成的判例,持續影響台灣的司法。 在人的方面,也仍然有很大的問題。2011年,法官法立法完成,法官法15條第一項規定:「法官於任職期間不得參加政黨、政治團體及其活動,任職前已參加政黨、政治團體者,應退出之。」 於是,司法院在2012年舉行法官退出政黨活動,當時退出政黨的法官比例依據法院的分別,比例如下: 最高法院                               55% 最高行政法院                       50%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64% 高等法院與所屬分院           32% 高等行政法院及智財法院   29% 地方法院                               18% 由此可知,職位越高的法院,加入政黨的法官比例就越高。 不過,雖然司法官退出政黨,但是因為沒有落實轉型正義,那些曾是當權者劊子手的法官、檢察官,有許多仍在司法機關工作,而且早已是所謂的「學長」。而司法獨立的努力,卻讓司法從當權者的左右手,成為擁有權力的自走砲。 轉型正義的重要性,從目前在法務部擔任政務次長的林輝煌就可看到。在1979年的美麗島大審上,林輝煌擔任起訴的軍事檢察官,在起訴書中指控美麗島雜誌社「以合法掩護非法,假借爭人權、爭民主、爭自由等口號,發表偏激言論,詆毀政府,分化團結,并故意滋事,製造衝突事件,『長程與短程奪權計畫』兼施,以遂其非法顛覆政府目的。」而這樣的人,居然在離開軍職後,長年擔任司法官訓練所(後改名為司法官學院)所長,還多次獲法務部推薦為大法官候選名單。 司法官訓練所也是很具爭議的問題。目前司法官訓練所隸屬於法務部,每個法官、檢察官考上後,幾乎都要進去受訓。在司法官訓練所,法官與檢察官一起訓練,造成法官和檢察官「院檢一家親」的荒謬狀況,且也形成如同軍隊一樣的學長學弟制。司法官訓練所的課程傾向複製司法機關文化,重視裁判書格式撰寫,群體性養成,訓練課程安排少有司法改革、法官倫理課程。結果,培養出來的司法官就容易成為缺乏獨立思考、自主判斷的意願或習慣,反而往往依循體制內遊戲規則,選擇向權力靠攏,凡事逆來順受,成為順著體制往上爬的乖乖牌。 而,法官、檢察官的升遷,分別由人審會、檢審會決定。人審會幾乎由法官組成,雖有外部委員,但因席次不足,沒有人事決策權;檢審會全數由檢察官內部自行組成。美其名是司法獨立,但事實上由於沒有落實轉型正義,台灣的法官、檢察官升遷容易掌握在年資較高的法官、檢察官身上。這些司法官經歷威權時期,對於人權等民主思維較無概念,卻掌握著司法官的晉升。 於是,法官的升遷不看人民訴訟權保障、裁判品質,檢察官的升遷不看定罪率、上訴維持率,一切升遷只看年資、期別、辦案績效、意願、恩怨。加上檢察官升遷遭到法務部強力控制,導致檢察官要仰承上意辦案,還有「辦案就是要辦大案、要起訴」、「無罪就是要上訴」的濫訴文化;而法官方面,多數法官在乎、重視,就是在法官間的名譽競逐,凡事依循體制的遊戲規則:待人謙恭、不與人爭執,注重績效管考、自己的案件辦好,別管別人的案件。 這樣的法官、這樣的檢察官,自然在面對案件的時候,不會去思索人權、不會去思索無罪推定,而容易思考「學長希望我怎麼判、怎麼處理」的方向。那些屈服於上級要求的司法官,自然也容易升官。 偵辦311、324、411案件的檢察官有許多都已經升職了;而九月政爭時也發現,王金平有能力打電話給檢察官,影響檢察官偵辦案件。 當然,檢察官的升職有可能是法務部長操控或和檢審會分贓的結果,但不爭的是,無論檢察官、法官方面,從價值觀而言,就如同其他公務人員,較傾向國民黨,而控制這些人升職的人,又有許多是未經過轉型正義、在威權時代,作為獨裁者鷹犬的司法人員。 法院是國民黨開的嗎?也許是,也許不是。但如果沒有經過轉型正義,我們的司法體系恐怕離民主仍有很長的距離。 司法要轉型正義,大致上要在幾個地方下功夫。 首先,法官、檢察官的司法官訓練應該分開,機關地址也應該分開,避免院檢一家親的狀況繼續發生。在制度上,應通盤檢討台灣的司法制度,降低「人治」的色彩,以制度防範人性在司法中的濫權,引入更多的人權思維。對於相關的法律、判決,也要通盤檢討,把那些依據戒嚴時期法律形成的判例、法律廢除。對那些曾經踐踏人權的司法官,應該要就他們曾經犯下的錯誤進行審判,並在重新訓練以前,不得繼續擔任司法官的職務。 唯有痛定思痛的轉型正義,台灣才能擁有符合民主期待的司法。 參考資料: 戰後初期臺灣司法接收 http://dspace.lib.ntnu.edu.tw/handle/77345300/42136 荒唐的再審制度(張娟芬)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forum/20120404/34135581/ http://pastebin.com/Z6Df8aWZ 本文許多論點引用自林孟皇法官於104年6月27日在台北律師公會所發表的「台灣的司法改革與轉型正義--從課綱爭議與刑事再審制度修法談起」演講簡報。
台灣賦格 2015-11-28
朱玄餿水油竟然都合法!

朱玄餿水油竟然都合法!

  昨天頂新無罪一判決,幹聲載道,怒氣沸騰,這種用惡質劣材做出食用油,大發利市的敗行,竟然沒有違法,那天公地道何在?   我們可以罵法官不食人間煙火,法匠誤國,縱放罪人──幹!最好沒有收人家的扣扣。也可以罵檢察官辦案粗糙,找的證據沒有一刀斃命──幹!最好沒有大放水庫。更可以罵法律規定不周,漏洞比蓮蓬頭還多──幹!最好沒有國民黨睜一眼閉一眼。   司法改革談了二十多年,馬統五年前提賴浩敏、蘇永欽去主管司法院,也說要司改,結果呢?尸位素餐,只知掩護馬恩公,至今仍讓法匠當道,恐龍橫行,拿著法條當聖經,把是非善惡的價值作賤。   檢察系統更問題叢生,沒罪的阿扁要辦到有罪,明明觸犯搓圓仔湯條款的朱頭,卻不起訴偵結,上下一氣,視法律如無物。如此玩法心態已然傷害法治,更何況辦案能力受人質疑,難怪人民滿口法客法客,只有蠢人才會把檢調當成是非標準。   台灣的法律千萬條,不合時宜有之,不完善有之,立假的有之。像眷村改建條例第24條:「由主管機關配售之住宅,除依法繼承者外,承購人自產權登記之日起未滿五年,不得自行將住宅及基地出售、出典、贈與或交換。」   過去我們都依此條說王如玄違法,但法匠會說此條只限制屋主不得交易質借,沒有限制別人不能購買,也就是賣者違法,買者無罪,一如罰娼不罰嫖那樣。結果這一條變成趁火打劫的買者強迫榮眷五年後交屋的致命武器──你不交屋,就舉發你違法,告你違約,最後你什麼都沒了,還得吃上官司。   軍宅在五年閉鎖期內,不得出售、出典、贈與或交換,等於是「違禁品」,但條例卻弄成是賣違禁品有罪,買違禁品無罪,這算那一門子的法律啊?!如果這種法律不修改,購買毒品也應除罪化了。   從朱玄餿水油竟然都合法的結果,告訴我們,法律不是真理,司法不一定公正,檢警律未必伸張正義。於是司法這東西就只是司法而已,只是一種訂有規則的社會遊戲,當你需要時可以利用這遊戲來爭取利益,別人也可以利用它來處罰你。它是民主社會必要的遊戲,卻從不曾完善到如同天理、無上律令,所以法律之外,還要講情講理講價值的實感。   司法不可或缺,但一定要改革,而且不可能期望國民黨,因為六十年來他們習慣干涉司法、知法玩法、惡法亦法、苟且敷衍、因陋就簡、掩耳盜鈴、唯利是圖,從不曾針對台灣急迫解決的問題去積極處理,坐擁過半立委也不願提出理想的方案。   像國民黨這種最喜歡「擺爛」的政黨,只有撲滅,才是王道。 2015.11.28  (圖片來自靠北議員臉書)
台人 2015-11-28
頂新一審無罪?!

頂新一審無罪?!

【頂新一審無罪?!】 有句話說:「殺人放火金腰帶,造橋補路無屍骸」,對比今年因為幫助窮困人家辦理後事,還要被內政部認定違法罰款一億的愛心協會,販賣黑心油的頂新一審判決竟然無罪? 不過,最厲害的是頂新還是總統馬英九後援會的副會長,而且連馬英九都曾說過「頂新是台灣的補藥」呢! --- 頂新魏應充 是馬英九競選連任時的全國工商團體後援會副總會長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9TUJC89Rc3Y 吃毒當吃補? 馬英九:頂新是台灣補藥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1015/488007/ 頂新劣油 檢方求刑30年 魏應充一審無罪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936103 免費喪葬助貧 違法恐罰一億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50114/36326636/
台灣賦格 2015-11-28
四年磨一劍 蔡英文勢在必得

四年磨一劍 蔡英文勢在必得

記者陳慧萍/特稿 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蔡英文自四月宣布參選以來,民調一路領先,迄今聲勢不墜,在副手陳建仁投入選戰後,更是勢如破竹,勝選幾乎已無懸念;對手揶揄蔡英文「躺著選」,事實上,蔡英文徹底記取上屆敗選經驗,下足苦功,兩岸、副手、不分區名單,當年哪裡失分,這次就在哪裡討回來,蔡英文四年磨一劍,即將獲得甜美成果。 民進黨英仁配參選正副總統。(記者劉信德攝) 兩岸、副手、不分區都加分 蔡英文二○一二年大選,在兩岸議題上提出「台灣共識」,因把所有決策留給「民意」,被美方視為不夠負責任,也無法讓各界相信蔡英文有辦法維持兩岸和平;這次蔡英文提出「維持現狀」,承諾具體明確,不僅順利通過美國這關,也接連在美日取得外交突破,獲得七成以上民調支持,成功翻過一個大山頭。 在上屆被K得滿頭包的不分區名單,蔡英文憑藉著在黨內定於一尊的氣勢,徹底貫徹主席意志,擺脫派系掣肘,讓政治組代表降到最低,更強勢讓大老退位,成功說服選民,她有決心也有能力進行「世代交替」,蔡英文又翻過一個山嶺。 而陳建仁這位超優質副手人選一出線,更以傲人學經歷、抗煞實戰經驗,及渾然天成的暖男形象,讓英仁配魅力四射,蔡英文當年副手身陷爭議陰霾,早已一掃而空。 不過,黨內過早瀰漫勝選氣氛,對候選人並非好事,由於對手積弱不振,頻頻失血,民進黨內不少輔選幹部已有輕敵之心,驕氣浮在臉上,作戰不思進取,只想持盈保泰、「穩穩地贏」,未來選戰階段,難保不會犯下不該犯的錯。 大選剩下不到五十天,各黨都已正式啟動,百年老店國民黨,面對生死存亡的危機感,不可能不做最後一搏;蔡英文自詡做足準備,就要真的撐到最後一刻。 本屆大選,是台灣史上最接近國會政黨輪替的時刻,蔡英文面對民進黨很有可能完全執政的歷史契機,最後關頭,不能不小心為上,步步為營,錯過了,只能徒留遺憾。
陳慧萍 2015-11-28
黑心有理 頂新無罪

黑心有理 頂新無罪

  頂新飼料油案廿七日一審判決出爐,根據彰化地方法院的新聞稿,法官認定頂新一干人無罪的理由,是因為檢察官所採樣的油品當中,重金屬即使超標,但在精煉後就會去除。而這樣的見解卻跟去年七月的大統長基案,二審法院判處高振利十二年有期徒刑、罰款三八○○萬元的標準差異極大! 按照大統案二審(智慧財產法院一○三年度刑智上易字第十三號)刑事判決要旨,「食品衛生管理法業於一○二年六月十九日…修正公布,並於同年六月廿一日生效,依修正後之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七款規定,食品攙偽、假冒行為,均屬犯罪行為,而不再以修法前的『致危害人體健康』為必要;…衡量食品衛生管理法之體系、各法條規範間之立法目的,且凌駕立法者當時之立法目的之綜合考量,該法對『攙偽』、『假冒』行為之處罰,既經修法不以『致危害人體健康』為必要,則解釋『攙偽』與『假冒』自不以『致危害人體健康』為必要。」 也就是說,按照去年大統案二審判決的見解,食品衛生管理法於前,食品「攙偽、假冒」須「致危害人體健康」始予處罰,但在修法生效後,不需要「致危害人體健康」的要件,只要有「攙偽、假冒」的行為就屬犯罪行為。 不過按照今日彰化地院的新聞稿,法院仍然著重在檢察官於二○一四年十月十日、廿三日採樣的油品中,重金屬是否可於精煉程序去除,也就是還在審酌「是否致危害人體健康」,法院顯然忽略了在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生效後到頂新遭查獲的這段期間,頂新有沒有任何「攙偽、假冒」的行為?假使有,按照大統案二審法院的見解,不需要討論重金屬的問題,就是犯罪行為,為什麼頂新這次無罪?假使根本沒有查,法院的判決理由就必須對此提出完整說明。 (作者為永社公關委員會副主委)
李彥賦 2015-11-28
何忍消費關廠工人

何忍消費關廠工人

  前勞委會主委、同時是婦運出身的王如玄,出任國民黨副總統候選人後曾公開表示,「關廠工人是心中最掛念的案件」,而這週,在廿三日率北市立委登記與廿五日登記參選時,都遇到國道收費員與全國關廠工人連線組成的「關廠工人」聯合抗議,王如玄卻回應,「我是出來承擔的」。 在廿三日的激烈推擠中,一名女性聲援者遭警察甩出摔倒在地,王如玄蹲下關切的影像及當下的「承擔說」廣為流傳,但我們只要簡單的檢驗她的所作所為,就會發現這些全是謊言! 二○一二年六月十二日,勞委會以超過兩千萬的預算聘請八十位律師向關廠工人提告,最後訴訟纏身的工人艱辛抗爭、甚至臥軌,才終於爭回公道,前幾日王如玄卻說:「告工人是情非得已。」 二○一五年十一月廿五日,絕大多數由女性組成、因國道BOT給遠通,而被關廠的國道收費員來找登記參選的王如玄表達訴求,卻被拒之在蛇籠拒馬外,而事後王如玄也未對相隔僅僅一道牆的勞工抗爭做任何回應。 一路從「告工人」到「當副手」,王如玄依然不願承認向工人興訟的錯誤,而且面對收費員抗爭,她同樣選擇了漠視「關廠工人」的訴求;與其說王如玄是為了承擔照顧弱勢勞工與基層女性的責任而出線,不如說她是受黨徵召承擔黨的責任,並且成全個人利益爬上副總統候選人的高位! 全國關廠工人連線與國道關廠案的收費員,在爭取權益的過程中,已經看多了像王如玄這樣的人:鎂光燈前操弄著華麗的演講稿,心裡想的卻是自己的政治生涯,在選前尤其是如此。我們必須認清政客爭的與勞工爭的必然不同,勞工上街頭抗爭要的從來不多,他們只是要靠團結的力量鬥回被剝奪的權益!相信全台灣各行各業的受僱者也早看破政治人物的各種神話和謊話,正如王如玄從未掛念過「關廠工人」案,即使真的有,也是掛念案件對她自己的影響,而非案件中受壓迫的工人。 (作者為台大大新社成員)
吳俊奇 2015-11-28
黨產新玩法

黨產新玩法

  國民黨竟在二○一六年前,利用「黨產」成立民族、民權及國家發展等三個基金會(其他尚有未曝光者),引發外界質疑涉出脫黨產。而朱立倫居然回應媒體,是要「做公益」!還說因是黨捐贈的基金會,自然由黨務幹部負責擔任董監事,簡直令人瞠目結舌! 「黨產歸公」的處理過程,長期未符社會期待,爭議性又高(像國發院土地買賣、三中等的黑箱作業),甚至主其事者還一再踐踏承諾,猶反其道而行,每年尚有達廿餘億元收益,而且從未見國民黨運用黨產作重大的急難救助或伸援弱勢團體等,遑言現在才來「做公益」,唬弄國人,誰會相信!? 台灣自民主化後,早已非「黨國」政治型態。但自二○○八年國民黨國會過半,加上「雙首長」制,竟使得總統的權力,遠超過總統制的民主國家。反使馬英九「完全執政」,透過黨政平台運作,讓「黨產歸公」淪為「泡影」。像比較公開的價值兩百數十億的中投公司標售,以老K政商關係,竟然可以一再流標,簡直匪夷所思!結果卻藉此又每年多賺了廿多億元(紅利)。其他政黨根本難望其項背! 如今更神奇的是,把具有爭議及訴訟中的黨產劃歸到欣裕台名下,居然還能另成立民族、民權及國家發展等三個基金會。根據國民黨去年十一月公布的黨產調查說明報告,欣裕台的總資產有五十二.七六億元,總負債○.一二億元,淨值為五十二.六四億元。 其實,國民黨所屬的基金會,名目繁多,有的還屬不同類的智庫,即便二○一六年換黨執政,或國會三讀通過「政黨法」或依法處理國民黨黨產等,而選舉也大敗特敗,但馬朱核心人物照樣擁有黨產鑰匙,況且敗選可諉責「罪在黨員不團結」!因此,只要有糧草在,照樣能招兵買馬,另起爐灶,兩岸的「國共論壇」,就是最好的靠山,豈能奈何! 諸此,若用「民主」看待老K核心,完全是不搭調的,他們只是「利益共同體」,重「利益分贓」罷了。只要黨產在二○一六前「安藏」妥當,國民黨核心還是照樣能「有吃有喝」,照樣能豢養一群「黨奴」,照樣能重建山頭,與老共交往。 是以,若在二○一六年前不能嚴格監督「黨產」,輿論把關,旦旦而伐之,或追查去處,那麼到了二○一六年就更難處理了。 (作者曾任國民黨代表)
董森霖 2015-11-28
勉從政者以民為先以蒼生為念

勉從政者以民為先以蒼生為念

  朝野政黨先後完成正副總統參選登記,不分區立委名單、區域立委候選人也各就各位,明年一月十六日投開票的大選即將開跑。民主選舉,堪稱政治的期末考,用功的不愁過不了關,不用功的可能緊張兮兮。過去七年多來,執政的國民黨政績奇慘,國計民生一落千丈,國內外都預料政黨輪替可能性高。執政者競選承諾嚴重跳票,重大政策與民意背道而馳,結果把台灣英明領導成黯淡無光。日前,他還想藉由馬習會的重藥挽救選情,但不僅無助於執政黨換柱後的沉淪聲勢,甚且招致美日等盟友「一中暴衝」的質疑,不啻是雪上加霜。 二○○八年,同樣執政兩屆的扁政府,爆發重大弊案,引起民意憤怒。因此,雖然扁政府執政期間,台灣經濟表現,民眾就業所得,各方面都優於當今景況,依舊讓馬英九獲得壓倒性的勝利。在民心思變之際,馬英九高喊「我們準備好了」、「馬上好」,給人民六三三的美麗憧憬。然而,上任不到一年,這些吹漲的氣球全都消風了,整個台灣從此向下墜落,至今還見不到底。可見,馬英九根本沒有準備好,國民黨最有能力拚經濟也是畫虎爛,而他七年來霸凌民意的言行,尤其凸顯這個人沒有資格從事公共事務! 一九九六年以來的總統直選,一再說明有志從事公共事務者,絕對不能僅靠時勢造英雄,而是需要長期的自我磨練,包括道德操守的自我要求,對民之所欲的深入體察。有了充分的準備,一旦受到民意付託,也才能陳力就列服務人民,為國家社會注入正向力量。假使從政之前,缺乏這樣的自覺要求,隨波逐流爭名奪利,突然有一天莫名其妙天降大任,那麼,偶然性的暴起極可能接著是破壞性的暴落。更可能的是,過去隨波逐流爭名奪利的作為,被攤在陽光下之後禁不起起碼的檢驗,於是人格破敗,無法獲得民意信賴。 眼前便有一個例子。王如玄的投資理財,最近一一浮出來。朱立倫認為,王如玄的投資,就一般市民來說,「真的無可厚非」,法律上也允許。王如玄說,自己是一名律師,對自己的要求,以前都是用法律來判斷。他們都同意,現在要選副總統,要以更高的道德標準來看,必須受到更高的道德標準檢驗。可惜,這樣的說詞,等於自曝沒有做好準備之短。言下之意,朱王似乎都認為,從政之前,競逐大位之前,只要最低限度做到不違法,也就無可厚非了;一旦從事公共事務,為了社會觀感,才需要講求道德標準? 老實說,持有這種心態的人,本來就不適合承擔公共事務!一個學有專精的專業人士,投資理財到垂涎國家照顧弱勢之政策標的,幾乎可以稱之為現代版的「國之賊也」,這樣的人後來鑽進政府部門,會突然變成勤政愛民照顧弱勢嗎?這比駱駝穿針還要難吧!這麼多年來,許多從政者把隨波逐流爭名奪利的習性帶進官場、議場,很少考慮到為國為民興利除弊,反倒是利用職權、資訊、實質影響力,將「人不為己、天誅地滅」發揮得淋漓盡致。那些人,幾曾因為身為公僕而就提高了操守? 扁政府、馬政府如過眼雲煙,明年的新政府、新國會,能夠面目一新嗎?能夠真的把人民看做主人嗎?我們希望,新政府、新國會能夠有志一同,完善台灣的民主法治,讓陽光穿透社會與國家。特別是,身為領導人,既要以身作則,也要嚴格選才,組成「人民優先」的團隊。在社會上便已崇尚正義者,進入國家比較可能無欲則剛、公而忘私,站在服務人民的角度看問題。在社會上便知法玩法狗苟蠅營者,如果手握國家公權力,往往是小人窮斯濫矣。於是,執政再度失敗。此一教訓,愈有機會執政者,愈應該自我警惕。
自由時報社論 2015-11-28
王如玄的待罪之身?

王如玄的待罪之身?

  朱立倫的反攻大業佈局,讓人摸不著頭緒,棄柱應該也沒有打算要贏,但明明是必輸之局,按理副手應該打安全牌,怎麼會千挑萬選找出一位最凶險的搭檔? 朱立倫不是政壇小白兔,再不濟也是馬英九之後國民黨最耀眼的權力繼承人。不料去年底國民黨大敗後,朱卻整個「走鐘」,在幾次關鍵佈局中,手段拙劣,動機可議,引發黨內大反彈,甚至民眾也看不下去,注定國民黨崩解的命運。 王如玄被一路追殺,民調崩盤,但朱立倫仍維護到底,「瑕不掩瑜」都說得出口,令人不得不懷疑,王如玄之所以入選副手,會不會只是承擔敗選責任的代罪羔羊?讓朱避過了選後的清算,保留實力謀取黨主席與二○二○大選。尤其,國民黨立委選情若未如預期悲慘,朱便還是國民黨唯一希望所在。 不過政局發展往往出人意料。選後國民黨主席之爭,一般認為馬習會後,馬重新奪回黨權,乃順理成章。卻忽略了馬任內的劣政與無能已是定論,再回鍋任主席無異請鬼拿藥單?而王金平既無膽參選總統,又為了不分區第一名折腰,性格柔弱,欠缺開創格局,更是黨內鐵衛軍黃復興的頭號要犯,黨主席之位,根本不用多費心思。另外,朱則無論如何巧辯,仍無法洗刷敗軍之將的罪名,再謀黨主席之位,名不正言不順。 反倒是那位韜光養晦的吳先生,在大選後可說毫髮無傷,如果打著勤王,收拾殘局的大旗,黨主席之位落入掌中,並非不可想像。只是,國民黨政情變化已是茶壺裡的風暴,再也影響不了大局,無論何人奪權成功,也像是困在紫禁城裡的後清小朝廷,終究只是自爽而已。﹙蘇多﹚
蘇多 2015-11-28
馬英九的殺戮戰場

馬英九的殺戮戰場

  除非精神科醫生診斷馬英九有病,否則我們只能推定他指鹿為馬的惡習是別有用心。最新的例證:他露了口風,曾跟習近平提到一個中國原則,「一國兩制」,並指馬習會是「另一種形式的和平協議」。 這不會是口誤,因為「一個中國」是他的主張,編造是他的慣技。 鄧小平提出的「一國兩制」,「兩制」是現實,只是台灣不接受「一國」。馬英九去「確認」捏造的「九二共識」,接受「一個中國」,使「一國兩制」成局。 不但如此,他還加碼把馬習會從「搭橋」變成「另一種形式的和平協議」,更證實他並非口誤,而是仿照虛構的「九二共識」,在事後硬說有「另一種形式的和平協議」。 他自我吹噓的「搭橋」文藝腔,學舌尼克森破冰之旅,屈膝接受中國的條件;他把馬習會比為一九四五年毛澤東由美國特使赫爾利陪同,搭專機接到重慶見「蔣主席」,恐怕蔣介石也要跳出來鞭打如此比喻不倫的不肖黨棍。 為恐嚇人民,凸顯自己,馬英九從二○○八年開始,便像失憶的老人,碎碎唸他執政已使「台海」從「殺戮戰場」變成和平大道。 「殺戮戰場」是電影(The Killing Fields)的譯名,描述柬埔寨共黨波帕當權後,學毛澤東進行血腥「改造」與清洗,殺人遍野,但「台海」雖有過對抗與緊張,何來殺戮戰場?有過兩次大砲戰的金門,並不在「台海」,而且是不折不扣的中國領土。 台灣有民主,台海無戰事,歸功於美國的預防外交與軍事嚇阻,不是因為馬英九接受被「和平併吞」。馬不知臉長,只會虛構或誇大過去情勢的嚴重,膨脹自己執政的結果,卻隱瞞付出的代價。(作者王景弘,資深新聞工作者)
王景弘 2015-11-28
國民黨的淪亡絕配

國民黨的淪亡絕配

氣勢低到不行的朱立倫,在受盡「馬習會」衝擊之後,好像還嫌選票太多。現在又千挑萬選的找了一個「一屁股膿瘡的女人」做他的競選搭檔,按自由時報民調結果顯示,淪亡配的支持度只剩下13.87%,比洪秀柱的支持度還低,不知他心滿意足了沒有。  令藍營更擔憂的是,洪秀柱不甘一無所有,嚥不下被當成「磚頭」這口氣,已經在考慮出來參選區域立委。另外一條魯蛇羅淑蕾也做了同樣表示。兩個女人這一攪和,直接衝擊國民黨的立委選情,可能使國民黨在立院的席次再被壓縮,王金平想當院長的機會則更為渺茫。  值得注意的是,淪亡配的支持度既然跌落到13.87%,投票那天有多少鐵票老人會嘆息「這還投個X?」而懶得去投票,數字難以估計。所以,一但票開出來後淪亡配的得票率不到10趴,也不會令人意外。    團結為重?吃人夠夠?  立法院副院長洪秀柱26日被問到是否參與永和選區立委?她回應時故意賣關子,表示明天登記截止日就會知道了,對此,立法院長王金平下午受訪時則表示,不清楚,大家要以團結為重。【ETtoday 新聞雲】  好個「團結為重」。  兩週前國民黨高層傳出有人反對將王金平放在不分區第一名,王金平聞之立即取消了所有的輔選行程,在家裡等候了兩天,逼得朱立倫不得不排除萬難大力挺他,將他排在第一名,還因此害黃復興的頭頭憤而請辭。請問,王金平那時候有沒有想到「團結為重」。  國民黨以正式黨內程序推舉洪秀柱為總統候選人,然後在朱立倫主導下,一陣鼓掌就通過換柱,把她拉下馬,隨後不分區又沒有安插她,活生生的逼她喝陽春西北風。現在又以「團結為重」為由勸阻她出來參選區域立委。王金平自己有得吃就好,不管他人餓死,這是不是「吃人夠夠」?   除了洪秀柱,國民黨還有幾個朱立倫口中的「遺珠之憾」羅淑蕾、蔡正元、以及邱毅,外加被勸退的現任藍委新竹市呂學樟,嘉義的翁重鈞。這些人輕則消極抵抗,拒絕輔選,嚴重起來則可能變成「恐怖情人」,得不到妳就毀了妳。羅淑蕾這兩天大炒王如玄非法購買南庄山坡地,就令人聞到一股濃濃的煙硝味。    國民黨在強盛時期,一切由領導人說了算,說你有你就有,說你無你就無,誰也不敢吭氣。但如今的國民黨已經中衰,領導人權威盡失,上下一片你爭我奪,誰也不肯吃虧。領導人手忙腳亂,給了這個得罪那個,怎麼做也擺不平。偏偏又挑了這個毛病一大堆的搭檔王如玄,無異給那些不滿的「恐怖情人」一個活生生的標靶,看來這齣爛戲還有得演,大家拭目以待可也。  附錄:王如玄的百孔千瘡: 擁有共產黨統治下的中國學位。  靠炒房變22000K身價,卻說百姓領22K不少了。被封為「22K之母」【新頭殼】  號稱人權律師,卻擔任黃世銘洩密案的辯護律師。  身為勞委會主委,卻告關廠工人【奇摩】  被指是無薪假推手【民報】  不是軍人,卻購買五戶軍宅轉售圖利【風傳媒】  不只軍宅!還有礁溪溫泉小套房【ETtoday】  有5棟軍宅,卻霸占住600元房租的法務部宿舍。【民視】  購買南庄山坡地並逼迫賣主高價買回【民視】     你如果票投淪亡配,這個女人就有機會成為台灣總統。  END
coapman 2015-11-27
軍宅是一種很玄的東西

軍宅是一種很玄的東西

             最近軍宅是個很熱門的話題,我就來說明一下軍宅的買賣手法好了。首先,軍宅是以低於市價的優惠價格出售給軍人,目的是為了照顧當時軍中的一些弱勢族群,之所以會定一個五年條款,不允許取得者(軍人或軍眷)在五年內賣出,就是希望不要有人在申請到軍宅後馬上賣掉套利賺價差,而是要把這個社會福利留給真正需要的自住者,這是立這條法律的用意。                 然而,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對懂法律的人來說更是如此,手法是這樣的:                首先,想買軍宅的人會先去和軍眷屋主打好房屋買賣契約,並且將過戶日壓在五年後,雖然法律上的規定是五年內「不能買賣」,並非僅是「不能過戶」,然而實務上,購屋者和軍眷私下打好的買賣契約,只要沒有辦理過戶,主管機關根本無從知悉。這是第一步。                  再來,買軍宅的人未必會想等到五年後才搬進去,或許他隔天就想裝潢新家,一個月後就想搬進去住,因此買軍宅的人會再跟賣屋的軍眷打一份租賃合約,向軍眷屋主承租這間房子,藉以取得在閉鎖期間內房子的使用權,這是第二步。                 然而,買方也會擔心隔五年才過戶交屋,萬一這段期間軍眷屋主拿這間房子去跟銀行借款,或是偷偷背地裡再把房子賣給其他人(俗稱一屋多賣),那對買方來講會是很大的風險,因此,買方會跟軍眷屋主再打一個借貸契約,由軍眷屋主以尚未過戶的房子作為抵押品向買方「借款」,借款金額等於購屋價款,如此一來,軍眷屋主可以在當下立刻拿到錢,而由於房子已經抵押給買方,軍眷屋主喪失了對房子的處分權,買方也因此獲得保障。這是第三步。                  最後,五年閉鎖期一過,房子過戶給買方,買方支付的購屋款則用來抵償(剛剛第三步提到的)軍眷屋主的借款,交易就此完成。                  透過上面的說明,就不難瞭解為什麼有人買了軍宅後不但沒背債務,反倒還會擁有債權。此外,從實質面來看,上述三項契約訂定後,軍眷屋主可以馬上拿到錢,而買方也立即獲得房屋使用權並剝奪了屋主對房子的處分權,如此一來,實質上就與立即的買賣斷交易幾乎沒有差異,不但五年的閉鎖條款被架空,也失去了當初立法的美意。                至於這套手法有沒有違法的問題,這就是個很大的學問了,從條文上來看,既然規定五年內不得買賣,那在閉鎖期內簽定買賣契約當然是違法,問題是根本抓不到,經年累月下來,類似的交易早已多不勝數,如果今時今日法院認定這種期約交易違法,買賣契約係屬無效的話,那麼會有很多當年賣得便宜的軍眷屋主會跳出來主張當時的交易契約無效,想把房子要回來,而那間房子恐怕則已經轉了好幾手,現在的持有人也極可能已非當年的購屋人。如此,勢必造成相當大的動亂,也將付出極大的社會成本,於是當法律面對到現實時,低頭的自然只能是法律。                  本來,軍宅申購價與市價間的價差乃是政府對弱勢者的補貼,然而價差的利益卻也免不了招來盤旋的禿鷹,或許遊走在法律灰色地帶的投機者可以大聲宣稱自己沒有違法,然則我想說的是:不把選票投給妳,我也絕對沒有違法。
antibluer 2015-11-27
看看台生到中國是保什麼險

看看台生到中國是保什麼險

  字級: 作者:林弘展(大學兼任講師、臺大博士生)     陸生納入健保問題,近日成為朝野攻防的重要議題!陸生帶給筆者的印象,普遍都是乖巧且認真,他們有奮發向上的理想及向學精神,是值得老師疼愛、同學敬愛的好孩子!     身為大學兼任講師,我真心關懷這群陸生孩子,但我更堅持真理與對等及尊嚴!因此,將陸生納入台灣的保險制度實施對象,我力挺到底!但若將陸生納入台灣全民健保實施對象,除非,中方也用相同的條件對待台生,否則這不是台灣這群立委想要透過立法強制處理該走的路。     兩岸之間,一直強調的平衡點叫「對等」與「尊嚴」,所以,在此大前提下,我們從「對等」與「尊嚴」的立場,來看看台生與陸生面臨醫療保險問題。     我們先來看台生在中國求學面臨的醫療保險問題!中方在2013年宣佈,自該年9月起,開放所有在大陸就讀大學、研究所的台灣學生,都可自費享有「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這種「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是專為無業人士、老幼殘病和學生量身打造的「醫保」,繳的錢雖少,但限制卻很多,是中方從A到E五檔次醫療保險中,最陽春的醫療保險。     台生適用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屬於重症才會給付的醫保,也就是重大傷病制的醫療保險。因為此類醫保採「超出門檻支付制」,亦即在規定門檻內的醫藥費,由患者自付,醫療費用超出門檻者,由醫保基金支付一定比例的醫療費用!至於小病就得由患者自掏腰包付錢。     台生在中國適用的醫保,剛發病需要就診時,必須到社區型醫療院所進行初診治療,如有轉診必要,得由該初診醫療院所開具轉診證明,才能到更高一級的醫院就診;若病情好轉,又得回初診醫院就醫。     在境外醫療支出給付方面,中方的「城鎮居民醫保」沒這個機制,但台灣全民健保卻可核銷境外醫療費用。     台生面臨的就是這類的陽春醫保,也因為這類醫保與台灣全民健保的「福利」相較之下,落差太大,許多台生在中國求學,寧可投保商業保險,以求生病時自保,也不願去保「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那麼看到這裡,國人是不是秒懂了,我們台灣的子弟到對岸去所面對的是這類的醫療保險待遇,那大陸學生來台就讀,為何我們就得動用立法讓他們能享受台灣的全民健保機制。     筆者認為,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行政部門要擬定相關的權利義務都要透過立法,既然政府想照顧陸生的人道立場,又要兼顧讓國人能認同的公平正義原則,那何不由政府擬定陸生團體保險實施方案,替陸生在台醫療問題,弄一套比照台生在中國受到中方「照顧」的「陸生版的醫保」,再送立法院通過,這不就沒爭議了,就讓立委諸公婆們好好去處理「泡麵何處買?」選民服務就好,為何得要勞駕他們去搞陸生納入台灣健保的強行闖關行動呢?     「對等、尊嚴」是我們在處理兩岸事務念茲在茲的防線,台生在中國面臨什麼樣的醫保待遇?陸生在台灣就比照辦理,在台生與陸生就醫保險權益上,堅持「向中看齊」,這就是「對等」,「對等」做到了,那才叫「尊嚴」。 人家拿「陽春麵」搪塞我們的台生,我們卻想要送「豪華Buffet」伺候陸生,這種「吃不好也吃不飽的陽春麵VS吃到飽的豪華Buffet」概念,我們可玩不起!畢竟,現在可沒那種「吃人一口、還人一斗」的好事,要是有這等好事,也是強國「讓利」給我們,怎會是我們替強國子民謀「福利」呢?
林弘展 2015-11-27
解放軍赤化台媒,東森電視淪陷?

解放軍赤化台媒,東森電視淪陷?

希望之聲電台節目主持人靜汝 近日自海外媒體爆出準備收購台灣最大的電視平台之一《東森電視》的美國公司有中共軍方背景的合伙人後,引起了海內外和台灣輿論界的一片嘩然。旅美政論家曹長青先生在接受希望之聲國際電台記者靜汝採訪時,就此發表了看法。 記者:美國DMG娛樂公司執行長敏茨(Dan Mintz)要以6億美元收購台灣「東森電視」,引發爭議。雖然出資人是公司總裁個人,然而外界多懷疑這是中共意欲進一步掌控台灣媒體。你怎麼看外界的這種質疑? 曹長青:首先,敏茨跟北京當局關係相當好,美國彭博社談到他的公司,曾以「中國的」DMG來形容。美國重要商業雜誌《富比士》則以「好萊塢的中國先生」來描述敏茨。可見這位美國投資人的中國背景之深厚。 二是敏茨的好萊塢娛樂公司是中國大陸公司的海外分支。敏茨和中國解放軍背景的肖文閣(原名肖文革)等人在中國共同創辦「DMG控股娛樂集團」,這個公司的官方意識形態色彩濃厚,曾為慶祝中共建政60周年拍攝的知名影片《建國大業》的主要投資和出品人。這部影片配合共產黨的宣傳,詆毀國民黨,是一部扭曲歷史的宣傳品。這個公司的董事長肖文閣還在影片中客串飾演了國民黨將領何應欽。另外,肖文閣和敏茨的公司還參與了《建黨偉業》的影片,直接歌頌共產黨。這樣濃厚的中共宣傳背景的公司主要合伙人要收購台灣媒體,當然其政治背景令人質疑。 三是這個公司的中方主要創辦人肖文閣解放軍的背景已被他本人證實:就《建國大業》接受採訪時,他說,因為自己的部隊背景,所以對愛國主義有特殊感情,把這部影片作為祖國母親的獻禮。當然實質是對中共建政的獻禮。 四是肖文閣的經歷模糊,背景非常神秘。2014年福布斯中國富豪榜上肖文閣排名第313位,淨資產為8億多美元。但這樣一個大富豪,網上卻無法查到他的資料,不要說他的解放軍背景,連他是畢業於那所大學都是空白,被網民稱為中國最神秘的富人,在今天可以網絡人肉搜索時代,肖文閣的歷史居然可以一不清二不白。但因肖文閣的公司上市,從《新浪股票》的網頁可查到,肖文閣原為北京華泰通網絡通訊公司副董事長、北京泰門投資集團副董事長、總經理。肖文閣的公司後來被周永康主控的中國石油化系統(勝利油田大明集團)收購。「勝利油田大明集團」是中石化的龍頭公司之一,由12家公司組成,資產幾十億,員工數千人。熟悉中國政情的都知道,中石化不僅是大貪官周永康的領地,還跟解放軍有密切關係。 記者:東森電視如果被收購,是否意味著中共滲透台灣媒體的情況更加嚴重? 曹長青:東森電視是台灣最大的私有中文電視集團,(據維基百科)在台灣有8個頻道,海外包括美國等國家有11個頻道,加起來有19個頻道,涵蓋新聞、體育、戲劇節目等。觀眾遍及美洲,亞洲、香港、新加坡和馬來西亞等等。東森電視最主要的是新聞台,中共可能是想通過收購新聞評論台,來進一步影響台灣的輿論。 中共統戰台灣的最重要一個步驟就是滲透媒體。早在2003年,也就是12年前,台灣的《財經文化周刊》就發表文章指出,台灣有17家媒體有巨額中資介入,其中包括平面媒體8家、電子媒體4家、雜誌和出版社5家。2003年還是民進黨執政,之後馬英九上台,傾向國共合作,給中共滲透台灣媒體更提供了方便。而且中共利用兩岸經貿,更加明目張膽地滲透台灣媒體,像2008年通過紅頂商人收購了台灣的著名大報《中國時報》,隨後中國時報的社論和言論等調子,很多像是中國官媒《環球時報》的呼應版。 記者:在目前外界高度關注下,你認為DMG以外國總裁個人身份購買一家大型電視網,能夠通過台灣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的審查而通過嗎? 曹長青:按規定,先要經過NCC審查,然後還要報請中華民國經濟部審核,審核期最長90天。但在目前輿論嘩然、爭議紛紜的情況下,NCC已表示,要從嚴審核。其實這裡不僅有法律審核問題,更有政治問題,就看台灣的審核機構是不是認識到中共推行的「大外宣」計劃,即通過收購境外媒體等擴大中共勢力,尤其對台灣進行「一國兩制」的統戰宣傳。所以不僅是法律審核,更是政治審核。如果現在馬英九政府批準東森電視收購案,可能會引起更大輿論反彈,對一個多月後的就要進行的總統大選、國民黨的選情會有不利影響,因為這更會被認為是國共聯手出賣台灣,所以這個問題最後可能還得政治決定。 記者:現在又傳出中國阿里巴巴集團董事長馬雲將收購香港《南華早報》,這跟上面談到的要收購台灣的東森電視,是巧合,還是有共同的企圖? 曹長青:中共對境外媒體的滲透已是公開的秘密。尤其對台灣和香港。根據幾年前的統計,香港媒體界的老板有七位是中共全國政協委員。《南華早報》是馬來西亞的華裔富豪郭鶴年的家族擁有控制的,據報道郭鶴年家族在中國內地有大量的房地產和酒店業務。但關注香港媒體的會注意到,去年香港雨傘運動時,《南華早報》仍給予了密集報道,畢竟這是一份英文報紙,很多編輯記者是外國人,他們不可能完全做中共的宣傳喉舌,隨後據報道,該報的編輯等遭到撤換,現在《南華早報》已經不像之前那麼多地批評北京政府。這次如果馬雲收購了這家報紙,但等於香港的媒體獨立更加淪喪,自由度更小。因為馬雲是中國富豪中不多見的公開支持六四屠殺的,他曾說,中共動用坦克軍隊在北京大開殺戒,在當時是「最正確的決定」,可見他跟中共當局的一致。連動用軍隊殺害平民甚至學生孩子,都是最正確的決定,馬雲說這種話,真是毫無人性。這樣的人收購了《南華早報》,標志香港的新聞自由進一步淪喪。 去年台灣太陽花學運阻止了國共熱衷的《兩岸服貿協議》,等於阻止了中共的出版等傳媒機構大舉進入台灣。現在紅頂商人馬雲要收購香港《南華早報》,中國紅頂公司(並且是軍方出身)的下屬要收購台灣東森電視,無論是否是偶然,都跟中共新一輪的「大外宣」有關。 2015年11月26日 ——原載「希望之聲電台」 點擊收聽:http://www.soundofhope.org/node/673837  
曹長青 2015-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