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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控檔案可靠嗎?

監控檔案可靠嗎?

日前貴報報導,某週刊刊出台南市長黃偉哲捲入線民風暴,黃反擊,民進黨將展開六都市長徵召作業,他的民調高,有人刻意要抹黑他。他並在臉書強調,沒有做過線民,也不曾配合威權特務的作為。對於不實的攻擊,將委由律師提出告訴云云。 有無線民或抓耙仔事實,都來自政府的監控檔案,這些檔案所記載的內容是否完全正確,我實在很懷疑,因為我本身就是很好的例子。 不久前,我突然看到有關我的政治檔案,是國家安全局給警備總司令部的一封公函。字數大約有三、四百字,其中約有一半是錯誤,連最基本的年齡與籍貫都錯誤,還說我與李敖是台大同學,在台大法學院讀書時,與殷海光關係極密切,他在台大醫院住院時,我曾數次前往探視。這些記載錯誤得很離譜,我與李敖既不是台大同學,更從未見過令人尊敬的殷海光教授。 這份政治檔案的建立,猜想是民國五十六年幫政大同學控告台北市公共汽車管理處的時間。當時戒嚴時代,敢出面提告政府單位,是會被情治單位注意的。我的新聞所老師王洪鈞上課時,還當著全體同學面前告誡要小心。可是定期車票提前停止使用,依法依情根本就是不對,扯上國家安全,情治人員未免太富想像力啦。 每個國家都要有情治人員,但是他們的工作一定要確實正確,如果還捏造事實陷人入罪,就是罪大惡極。 (作者為律師,台北市民)
尤英夫 2022-01-23
律師是在野的法曹

律師是在野的法曹

  媒體報導因為立委黃國書線民案牽扯出案外案,指涉民進黨前主席江鵬堅疑似也曾是調查員,而美麗島大審時的被告,有人懷疑他們的辯護律師是國民黨安排的特務云云。 做為書寫兩本律師制度的筆者,甚為驚訝,想提出一些看法就教於高明。 辯護律師是執政黨安排的特務,恕筆者孤陋寡聞,是無法想像的荒謬,也一定是律師界不能接受的怪事。當然,每個被告可以去懷疑他們的辯護律師是國民黨安排的特務,但不能很有把握的就說,懷疑就一定確有其事。也不能要求辯護律師們證明自己不是調查局人員。沒有的事自己是沒有辦法證明的。例如教室內有一學生錢包被偷,老師要求所有其他學生證明自己沒有偷,怎麼證明呀?老師如果真要查出真相,可以用盡合理方法追查,但不能隨便指明何人就是竊賊。 美麗島大審,是數十年來最大的刑案。當時是戒嚴時期,大律師事務所不敢出面辯護,因為會被政府控制下輿論的污衊,更會影響業務。可是法律系的學生受到的教育是「保障人權維護正義」,對於當時所謂的「高雄暴力事件」,有理念的十多位年輕律師,明知辯護可能沒有用,仍願意出面相挺,掏心掏肺幫他們出力,甚至在最後軍事法庭辯論時,激動掉淚,多麼感人。 1980年美麗島軍法大審辯護結束後,由李勝雄律師召集律師團,在台北二二八紀念公園旁衡陽路上的「朗月照相館」拍攝合照。第一排右起陳水扁、蘇貞昌、謝長廷、呂傳勝、尤清、鄭勝助、張俊雄。第二排左起李勝雄、鄭慶隆、高瑞錚、江鵬堅、張政雄、金甫政、郭吉仁。   圖:李勝雄律師/提供     筆者也沒有袖手旁觀,寫出「律師是在野的法曹」刊登在當時的大報(自由時報尚未創立),主張正義的伸張有賴審判官的我心如秤,更有賴審判官的明鏡高懸、明察秋毫。然則要明察秋毫,便需要容納各種不同的陳述或辯論,所以美國律師公會的信條是:「辯護制度是防止審判草率的方法,人類的性情往往只看表面,不問底蘊,而驟作評判,惟有容許相反的雙方,各就其不同的觀點儘量發揮,才能使裁判者面面看到,辯護制度的作用在攔阻未成熟的案子急遽的終結」 最後,對於檔案管理局保管的資料應該公開,好像也公開了。至於有人抱怨看不到,有關單位有義務說明或協助才對。 (作者是執業律師)
尤英夫 2021-10-27
從「返校」到最後一位叛亂犯

從「返校」到最後一位叛亂犯

「返校」是一部以戒嚴時期為背景、白色恐怖所經歷的遭遇。看起來有點恐怖驚悚。老師與學生成立讀書會,看一些談自由的書籍,也會變成就該槍斃的顛覆政府叛亂犯。對現在享受自由、民主、人權,視為稀鬆平常的年輕人來說,簡直不可想像,說不定還以為是戲謔之作。而這些恐怖驚悚事件,的確就在幾十年前的台灣存在,今天也正在中國發生。 我過去因緣際會,辦了幾件叛亂犯的案件,對於這些叛亂犯及他們的家人,深感同情及無奈。因為軍法官辦案都是有罪推定原則,辯護律師要使被告判無罪,比登天還難。可想而知,這些叛亂犯及其家屬,對警總及國民黨政府恨之入骨。更不用說,那些被槍決的家屬了。其中有一件叛亂案件很是難忘。 有兩位宜蘭的漁民因為負債,逃到中國溫州港。在停留幾個月後,發現「匪區水深火熱」,生活不對勁,於是找了一條船半夜駕駛逃出。可是他們知道,如果直接駕船回台灣一定會被判罪,所以他們就先駕船到琉球。一上岸就被日本捉走。當時有日本記者採訪,他們就說明逃出的原因並強調在中國的不好。日本對他們判入侵罪後遣送台灣。不用說,他們一回台灣馬上被關到軍事看守所。軍事檢察官就以在船上發現印有毛語錄的火柴盒當證據起訴叛亂罪,說他們負有中國交代的任務要推翻政府。我後來想辦法要到一份琉球報紙,證明他們在琉球曾對記者公開強調中國的不好,根本不應以叛亂犯對待。結果竟有一位軍事法庭的成員打電話質問我,有沒有考慮到國家的利益。律師為被告權益,想盡辦法做最有利的辯護,竟被辦案人員質問,真是大開眼界。不過,最後他們還是難逃叛亂罪刑,一判無期徒刑,一判十五年。 幾年之後,其中被判無期徒刑的被告成功逃獄。看守所還打電話來問我是否知道他逃到那裡。後來看報紙說,他還是最後一位叛亂犯。 (作者為律師)
尤英夫 2019-10-04
一轉眼 黨產歸了十年的零

一轉眼 黨產歸了十年的零

  國民黨中常會聽取行管會報告黨產的處理,是把四件共七筆不動產分別以回贈、拋棄及捐贈所有權方式處理。國民黨說,它的黨產以轉帳撥用、贈與、接收日產等方式取得的房地,都依照適時的法令相關程序辦理,並無侵佔或以不當方式取得財產。 這樣的處理與說法,對國民黨來說,可能自認為相當不錯了,可是對於其他政黨與一般老百姓,看法可能就有大大的不同。 因為黨國一體的絕對優勢,造成國民黨擁有今日上百上千億的黨產身價。這些不公不義之財,馬英九前主席早在二○○五年就宣示要將國民黨產歸零,在二○○八年前處理完畢。陳長文律師在同年五月第一次黨產監督委員會召集會議時,以召集人身分就提出「黨產歸零」的建議,並且主張以往黨產投資損失如涉及人謀不臧,應即刻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並請求損害賠償,而對於追回的款項,悉數做為公益之用。可是迄今已過十年,而且換了主席,國民黨還不斷「繼續」在處理黨產沒有歸零。顯示國民黨沒有誠意解決黨產爭議,不肯將早年涉及強取豪奪的黨產「吐出來」,歸還給國家。人民對國民黨的觀感如何可想而知。尤其,國民黨黨員的從政首長或民意代表,不斷有媒體報導涉及賄選或被判有罪,國民黨黨產可能就是它的根源。 一個登記為社團法人的中國國民黨,居然擁有幾百億甚至幾千億的黨產,是人民很在乎的事,對其他政黨也是不公不義的事。如今,國民黨還在它的網頁標榜它是「開放我們政黨 革新 民主 為公義」,又強調「做,人民在乎的事」,真是可笑而又很諷刺。(作者為律師)
尤英夫 2015-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