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主委邱太三日前強調:
「當選民代仍須依照「國籍法」及「公務人員任用法」規範,放棄外國國籍,才可擔任立委。 新住民協會理事長徐春鶯今日(11/5)召開記者會回嗆。她有三問:
放棄國籍? 三題,我們一一試答如下:
然後,這兩國的護照,她也都不想放棄。
是她自己在行為上都已經承認兩國了。 但是,我們給她一個機會為自己答辯。 我們回過頭來問她: 你承認「中華民國」是個國家嗎? 如果不承認,請把封面印有「TAIWAN 」的「中華民國」護照退回去,申請註銷你「中華民國」的國籍。 如果承認了「中華民國」是個國家,可以保留這本護照。 但是,那你還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也是個國家嗎? 如果不承認,也請把護照退回去,申請註銷「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籍。 而如果你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也是個國家。 那你自己不就以行為證明「兩岸存在國與國的關係?!
*** 那位黨主席為這位「大陸人」背書嗎? 我要去洗頭了,想起來頭皮就發麻。 有需要收驚的感覺。 *** 不由想起「乞丐趕廟公」這句台諺。 *** 她敢囂張若此,這樣吃台灣豆腐,我們台灣人自己也該反省。
原文出自謝志偉粉絲頁,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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