鯨魚觀點

部長潑辣罵街 自己錯了還怪人

部長潑辣罵街 自己錯了還怪人

記者彭顯鈞/特稿 中國從肯亞強行押走涉及電信詐騙案的台灣嫌疑人,馬政府內部立場不一,問題根源在法務部,棄守兩岸二○一一年建立的司法互助合作模式,導致兩岸互動失衡諸多後遺症,責任很大。 法務部長羅瑩雪為肯亞案在立院連日和立委激辯,數度暴走,出現「然後他就死掉了」等失言。(記者劉信德攝) 法務部怠惰失職在先,部長羅瑩雪潑辣罵街式的訴諸情緒性民粹在後,最貼切的形容就是:「自己錯了還怪人」。 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七十五條,犯罪結果地在「大陸地區」,我國仍具司法管轄之訴追權。這次,中國官方違反兩岸司法合作模式,粗暴侵犯我國管轄權,法務部竟不顧現行法律規定棄守立場,馬政府內部不同調,外交部和陸委會有苦難言,如何收拾法務部大暴走留下的爛攤子,全都亂了套。 依兩岸司法互助的精神與運作模式,中國不能逕自帶走我方人員,結果法務部竟與中國官方口徑一致,一起倒果為因,歸咎於台灣司法體系輕縱詐騙嫌犯。 法務部最沒有資格、最不應該有這種立場。台灣是法治國家,論罪講求嚴格的「證據原則」,不能像中國為打擊犯罪不惜未審先判、戕害人權、妄殺無辜。 法務部主管犯罪偵查主體、刑事政策,本應依兩岸協議的機制,設法要求中國提供足夠證據,檢討修改詐騙犯罪刑責。結果中國消極不配合,或者提供的資料「證據能力不足」;所謂輕縱,問題在於法務部怠惰失職。 以打擊犯罪為名,法務部寧可棄守立場,默許嫌疑人遣送司法不獨立的中國審判,其中若有無辜牽連者如何補救?法務部長羅瑩雪講出「犯罪者無人權」如此離譜的話,在先進法治國家早就下台。 法務部的荒腔走板,當然是羅瑩雪的責任。為掩飾罔顧法律、政策怠惰失職之責,堂堂部長級政務官竟化身為鬥雞,行徑如同欠缺法制精神的中國官員,大玩口水式詭辯,操弄情緒凌駕法制的民粹,寫出比小學生作文還低劣的新聞稿,還沾沾自喜,此人竟可位居廟堂多年,實為國恥。 能力與權力不成比例的荒唐政治鬧劇,馬政府八年來層出不窮,羅瑩雪是其中的經典,「自己錯了還怪人」,就不只她一人了。
彭顯鈞 2016-04-18
政府扁平化,鄉鎮市長改官派事不宜遲

政府扁平化,鄉鎮市長改官派事不宜遲

  日前有民進黨籍立法委員提案修改《地方制度法》,擬將鄕鎮市長由目前民選改為官派,亦即將鄕鎮市公所由法人改為縣政府的「派出所」,各代表會同時廢除。有人反對,認為這是「開民主倒車」,殊不知這是政府組織「扁平化」的重要一環,是進步的表現,更是遲來的正義;不容一小撮份子再假藉「民主」之名,遂行地方派系把持不正利益的傳統做法。幾十年來,我們已經受夠地方派系黑金操縱的苦楚,我們有權要求台灣地方政治的解放。 二戰終結後,台灣各地逐步實施所謂「地方自治」,最具代表性者乃1946年開始,各縣市由民眾選出縣市參議員,再由縣市參議會選出省參議員,於1946年5月1日成立「台灣省參議會」,為台灣省最高民意代表機關,是為台灣代議政治的嚆矢。 及至1949年國民黨中央政府撤據台灣,將殘缺不全的立法院丶監察院丶國民大會也搬遷來台,台灣在省級上面憑空多了一級中央政府;而在基層,亦仿日治時代制度,於縣之下廣設鄕鎮,各設「公所」和「代表會」,於是四級制(中央丶省丶縣丶鄕鎮市)政府架構確立。這種情形,正合俗語「麻雀雖小,五臟俱全」,用大中國36行省的大帽子扣在小小台灣島上,也很像台諺所說:「蒼蠅戴龍眼殼」,疊床架屋的各種弊端因而衍生,至今尚有餘毒存在。例如行政效率不彰丶瓜分預算資源丶地方派系把持丶汙染選風丶政治分贜等等,不一而足。 小小的台灣,存在比許多大型國家還要多層級的行政機關,絕對是非常畸型的體制。但在兩蔣威權時代,談論精減行政層級,是一件政治敏感的事,違反《中華民國憲法》的規定,有傾向「台獨」的大不諱。所以,雖然有識者明知四級政府之弊,但幾乎無人公開倡議精減,就連民進黨成立之前的「黨外」,雖然大鳴大放爭取解除戒嚴丶開放黨禁報禁、國會全面改選等,卻未聞提議精減四級政府體制。可見此議題頗為隱晦且牽動政治現實甚大,連黨外議員也避而不談。 但在兩蔣威權統治結束後,李登輝上台,1990年6月任命軍事強人郝柏村組閣,爆發「野百合」學生運動。李登輝接見學生代表,允召開「國是會議」,黨內外建立終止戡亂時期丶回歸憲法丶以憲法增修條文修憲,及地方制度改進等共識,會後大部分逐一落實。及至1996年李登輝連任總統,於年底召開「國家發展會議」,朝野達成重要共識:台灣省虛級化及鄕鎮市長改為官派,鄉鎮市公所成為縣政府的「派出所」。前者涉及修憲,以訂定增修條文執行之;後者只須修正當時的《省縣自治法》即可。1997年,行政院會通過《省縣自治法》修正草案,鄕鎮市長改為官派,但未送立法院審議,改革胎死腹中。 為什麼在李登輝主政下,省虛級化可以執行,鄕鎮市虛級化卻半途而廢?主因在於兩個重大政策同時推動,會使李登輝腹背受敵,政治風險大增。因此他選擇「精省」(亦稱凍省),不惜冒著和親如父子的宋楚瑜翻臉的風險,強行「精省」,而放過「鄕鎮市長官派」。因為前者目標單一明顯,後者影響廣泛晦暗。 須知,1997當年,只有台北丶高雄兩院轄市和基隆丶新竹丶台中丶嘉義丶台南五省轄市,市下設區,區長官派,沒有地方首長的民選問題;其他宜蘭丶台北縣丶桃園丶新竹縣丶苗栗丶台中縣丶彰化丶雲林丶南投、嘉義縣丶台南縣丶高雄縣丶屏東丶花蓮丶台東丶澎湖丶金門丶連江等縣,300多個鄕鎮市長都要選舉,幅員超過全台4/5。這些鄉鎮市長的政治利益在基層盤根錯節,對「鄕鎮市長官派」自然是極力抗拒,因此暗潮洶湧的阻力,居然遠超過「精省」議題。 為何國民黨政府放棄「鄕鎮市長官派」之議?唯一原因是這300多個鄕鎮市,99%是由國民黨員或無黨籍「黨友」執政,是各項大小選舉國民黨的「當然樁腳」;國民黨的所謂「組織戰」,指的就是各鄕鎮市公所和代表會及其附屬組織,這比「農會」和「水利會」都要來得有力。因此,行政院通過修改《省縣自治法》實施鄉鎮市長官派及廢代表會時,反對「精省」的省長宋楚瑜,和反對官派的鄉鎮市長,基於共同利害關係,一時有合流之勢,對政局造成威脅。於是在國民黨台灣省黨部強烈建議下,行政院將修正草案通過後「留中不發」,不送立法院審議,暫時化解政治危機;其實還是種下2000年總統大選,宋楚瑜在全省各鄕鎮市普受支持的原因,這是他運用鉅額省統籌分配稅款「施恩」之外的另一要素。 前事旣往,目前由於新北丶台中丶桃園和台南四院轄市的成立,台灣六都以外的縣市數大幅縮水,縣市由18減為12,鄉鎮市也由319減為198,和六都的158個區相差不多。六都的區是由市政府派任的,多年來運行無礙,相對顯示20年前改鄉鎮市長為官派並廢代表會的時機已臻成熟;尤其政黨再度輪替,立法院又首次由綠營掌握多數,此時不改,更待何時?其實廣泛而言,這也是「轉型正義」的一部分,二級制政府正是小而美的台灣最合適的制度。如再加上農會和水利會的改革,那就更完美了。
王伯仁 2016-04-17
台灣新國語

台灣新國語

  ㄅㄆㄇ是在一八九○年清朝末期維新失敗,逃到台灣被總督府招聘的語言學者魯戇章,和逃到日本的官員王照,參考日文假名而開發出來的漢字(北京語)表音符號。早期的日語羅馬字表記跟台灣一樣,都是由基督教傳教士傳入。一九三七年明治政府以內閣訓令告示公布,後經多次修正,於一九八九年獲得國際標準化機構(ISO)認定。 一九八三年獲ISO採認的漢語拼音,最初是在一九二九年,共產黨為了滯留蘇聯的十餘萬名勞工識字,而開發的漢字發音。一九三三年傳到上海稱為「北方拉丁文」,一九三九年召開「全國教育工作會議」時,上海語言教育學會提案採用,但被教育部否決而胎死腹中。 一九四九年新中國成立,由於史達林的一句「語言沒有階級性」,俄國式或拉丁式的爭論因此定案。由此可見語言的通行與否也受制於政治。 我白天在大學以漢語拼音教中國語,夜間則針對社會人士,用教會羅馬字教台語,另外一班「台灣中國語」則以漢語拼音授課。台灣中國語班最初以「華語」廣告,但只招到兩位,後以「台灣公用語」則增加了一位。去年開始因本校新開設「巴西葡萄牙語學科」引發靈感,而使用「台灣中國語」的名稱,終於招募到七、八位對台灣有興趣的學生。 台灣欲發展羅馬字有其難處,這從成大蔣為文教授的全篇羅馬字台語文可知,一般人若想閱讀該文還得花費一番工夫。台語羅馬字和漢語拼音都是表音文字,日本的假名雖非只表音文字,但日本的語言學者也反對完全使用假名羅馬字表現,從日文的全國性報紙使用漢字夾雜假名即可理解。 語言若想求得全體國民的認同,相當困難,更不用說與國際接軌。我個人認為目前電視報導的台灣國語(北京話),夾雜福佬語、客語、原住民語、日語等。今後如能混合一體成為共通語,並研究一套發音體系,倒是比較可行的辦法。然後配合台灣主權的成立,自然能與國際接軌。這也是我多年以來的企盼。 (作者為日本天理大學國際學部講師)
高佳芳 2016-04-17
很想被放生的民進黨

很想被放生的民進黨

  當台灣媒體焦點仍在肯亞案的風暴之中,立院的經濟委員會卻默默在召委林岱樺的主導下,將野生動物保育法修正案中的「管制放生」條款擱置,不再續審。動保界與學界爭取這修正案已久,卻被民進黨立委擋掉,而且沒有任何「進步」立委阻止。是不是大勝之後,民進黨人就忘了自己是代表誰了?開始搶國民黨過去的「市場」啦?   林岱樺擋案子的公開理由,是「農委會不聽取放生團體立意良善的放生行為」,「農委會應該於各縣市舉辦放生宣導,建構正確的放生觀念」,所以不再續審管理放生的條款。   但這些理由都不成立。首先,放生團體所造成的問題,並非「立意良善」可以辯護。現今放生團體雖有宗教之名,但也有相應的產業鏈,根本是營利事業,以「放多」、「放怪」為噱頭,根本不管這些生物放出去的死活,或是放了之後抓回來,再賣給人放一次。這立意良善在哪?擴大GDP?他們也沒繳稅呀!   而且這些放生團體老是亂放,陸龜海放,海魚河放,或是沒解封、解綁,就直接丟入水中。你要說這是慈悲心,我倒得覺是靠杯心,好像只要有個「放」,就是功德無量,而生物被放死,就說牠們是「沒那個命」。怎麼做都是你對,啊不就好棒棒!   只看動機和表面行為,不顧行為結果,這叫什麼呢?   這叫道德的自我沉迷,自爽是也,自私是也。只要自己有功德可以往生西方極樂就好,後續怎樣,根本不管,這種想法當然是大錯特錯。若真是憐憫眾生,抱持善心、佛心,那看到台灣現有的放生行為,一定不會認同。會認同、花錢去放,無非是想買「贖罪券」而已。花錢買天堂門票,這會是正確的信仰嗎?   其次,把整個管理罰責砍掉,改成宣導,更是無知到極點。國中一天到晚宣導反毒,國中生就沒人吸毒了嗎?如果只靠教育就好,那我們為什麼現在還有法院?   宣導當然該做,但那是講給道德判斷力正常的好人聽的。對付壞人、賤人,法律罰責當然不能少,兩者應該並進,而不是砍掉罰責,卻只增加唸經的部份。   在立院惡搞引來社會各界痛批之後,林岱樺才匆忙發稿表示,之所以擋案子,是因為有民眾反應放生若都要申請,那「臨時性」「小量個別」的放生行為也會被罰,恐會限制個人宗教自由。   先不管這些「民眾」是否就是她自己,或是放生企業找來的電話部隊,她這樣的解釋理路,更說不過去。   第一,你放出去會不會影響到人,會不會破壞環境,當然要主管機關以專業決定,不是你自己認定「少量」「臨時」即可。原修正案要求一切放生行為都要申請,就是這個道理。你覺得放兩隻是少量,但主管機關可能認定是大事,為什麼?因為你放的是五公尺的鱷魚呀!   第二,放生行為雖是宗教行動,其結果卻會影響到社會公眾,這就不是你信仰的內部事務,而是公共議題,那就要看其宗教行為會不會傷害到他人的基本權利與自由。因此宗教自由並非「尚方寶劍」、「免死金牌」。   有些宗教流派的經典主張要強暴、殺死異教徒,那「大規模」的宗教強暴、殺人還是禁止,而「臨時性」、「小量個別」的宗教強暴、宗教殺人就可以?這是在想什麼?   說穿了,林岱樺會擋這條,全立法院都知道是因為她的個人信仰,或許還有幾分是基於她和特定宗教團體的關係。這就是把法律「宗教化」,這像話嗎?妳選區的人都信放生教嗎?   如果林委員對眾生有慈悲心,那反而應該強化立法管理「營利放生」,並把民眾的善心善款引導向政府與學術單位主導的「放流或復育計劃」。現在如此粗糙的阻擋立法,就算無涉利益交換,也會讓人懷疑林委員的政治判斷力。還想更上層樓?免了吧。   此外,發生這種事,問題也不只在林委員一人身上。以民進黨為代表的整個「進步陣營」政客都對此無感,直到第二天動保團體和學界痛罵,也只有林岱樺辦公室有反應。這是在幹嘛?你們也過太爽嗎?為什麼當場沒人阻止她?同黨委員主張法律宗教化,這種事可以冷眼旁觀嗎?   別扯說這只是無關國計民生的小事。這種對抗宗教營利事業的法案,任何一個部份都可能是「破口」,若讓這些宗教營利事業順利突破了一個點,接下來可能引發連鎖效應。   台灣多數民眾所不知道的,是正在捲土重來的「宗教法」立法,其中包括許多誇張的條文,像是侵佔國有地蓋廟,幾年後就能低價合法購地,或是廟宇附設靈骨塔可不受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蓋在你家旁邊也能就地合法。   除此之外,還有一大堆對「宗教營利事業」瘋狂讓利、解套的條款,而這些誇張的條款,都是之前在藍綠立委合作的狀況下默默推動的。諷刺的是,這部宗教法之所以並未順利立法,居然是因為這些「宗教營利事業」貪得無饜,還要求更多,才會被擋下。   現在立院結構改變,對於宗教界的貪婪行狀,是否能有抵抗力呢?藍綠是否又會再次合作,讓宗教界再大撈一筆?   多數民眾對國民黨已不抱期待,國民黨也就因此被「放生」了。但現在民進黨人才剛翻身,就是一臉過太爽的樣子,似乎也很想被「放生」。   皮拉緊一點吧。別忘了,在台灣,「放生」就是「放死」。
周偉航 2016-04-17
《星期專論》從高雄出發,開展新南向

《星期專論》從高雄出發,開展新南向

台中市長林佳龍本週訪問新加坡,促銷台中特產,促進兩國產業合作。半年前,總統參選人蔡英文宣告,執政後將開展新南向政策,強化與東南亞各國及印度的關係。林佳龍此行,打著「新南向政策,台中先行」旗號,率先響應。   南向是矯正西進偏差的必要調整 新南向政策廣受矚目,是因經過多年西進中國,台灣政經陷入困境,須力求突破。以經貿立國的台灣,國際化是必走之路。要國際化,就不能獨沽西進一味,應力求多方位,南向是矯正西進偏差的必要調整。同時,新南向是在早年南向的經驗基礎再出發,務實面對近年活絡發展的南方世界。 南方諸國至關緊要。印度有全球最大民主政體,印尼為舉世最大穆斯林國家,且一如我國近鄰菲律賓,人口都數以億計。另外,越南、泰國、緬甸、馬來西亞(大馬)人口均為台灣的數以倍計。再以去年實質經濟成長率看,印度、緬甸、寮國都比中國的六.八%高,越南、菲律賓、印尼、大馬、泰國也遠優於我國。同時,我國將近六十萬外籍勞工,幾全來自東協各國。台灣外籍配偶的國籍,中國之外,以東協各國為主。至於外籍留學生,大馬、印尼、越南、泰國、印度排在前十名。 南方諸國如此重要,我國卻長期輕忽;最具體的例子,有十二.五億人口的印度,是全球第四大經濟體,佔台灣外貿總額卻一直不到一%。 事實上,李登輝、陳水扁兩位總統都曾預見經貿產業大膽西進的禍害,但受政商買辦集團反對,台灣寧走「同文同種」的輕鬆路線,有商人甚至宣稱「到大陸包二奶也較方便」,對中國採飛蛾撲火式經貿投資,以致自貽伊戚。另一方面,兩位總統提出南向政策,雖不無績效,但受亞洲金融風暴等因素影響,終未能力挽西進狂潮;國際化只知中國化,台灣因此步入中國預設政經「融合」陽謀,難以自拔。 新南向重要性 不亞於TPP 新南向此時出發,其重要性不亞於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不能紙上談兵,須統籌規劃,積極作為。相較於當年南向政策,如今時空環境大有不同︰中國經濟危機四伏,「世界工廠」重心轉向東協及印度,東協已非吳下阿蒙,連中國廠商都在南進。對我國而言,當年南向經貿投資帶動台商及台僑當地扎根,近年金融業打「亞洲盃」的努力,台灣日增的外籍配偶及勞工,其日漸成長的第二代,東南亞研究漸受注意,都相對有利推動新南向。 開展新南向,在觀念、做法、組織都要突破,且只許成功、不能失敗。有鑒於其攸關國家經貿安全戰略,政府推動新南向要有總負責人,類似美國的Czar,統合相關部會;學者蕭新煌主張置統籌中心於國安會秘書長辦公室,是適切之議。另外,新政府打算為此成立國家級智庫,也有必要。 同時,新南向要「面向海洋,找到機會」,還宜考慮以高雄為中心,開展新南向。這可從幾方面說起。上一世紀,高雄在日本時代就是「南進」政策重鎮,現今高雄棋盤式寬敞市街、環狀道路網絡、航空海港建設、現代化的都市計畫,都是「南進」時期的產物。 高雄具地理、歷史、產業等優勢 「南進」或新南向從高雄出發,有明顯的地理優勢:高雄一年平均日照近三百天,比台北冬天陰雨的中國型氣候開朗許多;高雄是台灣唯一在市區即山巒、河流、港口、機場、捷運、高鐵兼備的美麗都會,足以吸引包括南方諸國的國際觀光客。最重要的,不論海空航線,高雄較台北近東南亞,如妥善規劃,往返東南亞及南亞航線改以高雄為中心,既縮短航程時間,也改善桃園機場擁擠,紓解桃園、台北間交通壅塞。 高雄還有亮點。它是台灣第一大港,上週接待世界第一大貨櫃輪、十八.四萬噸的「富蘭克林號」,水深及裝卸服務效率,游刃有餘。再從產業面看,高雄有成熟的工業體系及物流網絡,近年正朝創意、科技、數位軟體、水岸觀光等產業轉型。擴而言之,同屬南部區域的台南,以精緻歷史文化資產著稱,縣市合併後增添了科技及農業實力;中南部且係台灣主要製造業與中小企業分佈地帶。有如此深厚的產業實力,建立以高雄為中心的新南向,大有往東協及南亞積極進取的機會。 可補正南北失衡 落實轉型正義 新南向既至關緊要,不是只頒佈「工作綱領」就萬事OK,還要有軟硬體建設的配合。新政府強調要以人為本、雙向交流、英語溝通、新夥伴關係,這是新南向觀念的再出發。硬體方面,新南向從高雄開展,可結合區域發展及南北平衡政策,強化高雄及南台灣相關建設。不僅打造高雄、台南為港都、文化雙核國際都會,深具南國特色的屏東也可一併列入規劃。其中,高鐵向南延伸,左營站改名高雄,高捷往北往東建設,乃至於把台南到屏東四個軍民機場重做整體規劃調整。配合鼓勵南向企業設據點於高雄,相關產業群聚南台灣,加上南方諸國觀光商旅對台灣日增的興趣,都可為沉悶而陷入困境的我國經濟注入新活力。 以高雄為中心,新南向不僅有好的開始,補正戰後至今中央政府對高雄等南北失衡的偏失,也是落實轉型正義的一項具體作為。 (作者是資深新聞工作者)
盧世祥 2016-04-17
綠營還沒執政,就要掩耳「背離」民意?

綠營還沒執政,就要掩耳「背離」民意?

  電話詐騙案擧世猖獗,綠營準法務部長邱太三和黃國昌立委,卻認為現行刑法之刑罰已可阻嚇,故主張不必修法加重刑責,但事實是這樣嗎?倒是藍營蔣乃辛提案朝加重修正,「主客易位」,十分詭異。(圖片摘自網路) 針對我國法院對詐騙案普遍量刑過輕,導致台灣變成「詐騙王國樂園」,嚴重影響國際聲譽乙事,國內要求加重刑罰聲浪高漲,準法務部長邱太三和時代力量主席黃國昌卻「獨排眾議」,認為現行刑罰已可以形成嚇阻,不必修法加重刑責。筆者對兩位要角看法的評語是「理論對,實務錯」,流於學者象牙塔之見,棄實務虛。 台灣是電話詐騙的「發源地」,也是「外銷國」,華人世界(尤其中國和台灣)每年發生數萬件以上、數百億金額詐騙案,百分之九十九和台灣人有關,由於網路通訊發達,詐騙機房可設在境外任何地方,無遠弗屆,一大批台灣人連非洲肯亞都去長期「旅遊」。其可惡之處,罄竹難書,詐騙對象當然是語言相通的華人。 邱太三曾任檢察官,黃國昌更是太陽花學運領袖和炙手可熱的時力主席丶立委,都不是「書呆子」,但在本案見解卻是太「理想化」。他們舉例刑法339條普通詐欺案,最高可判5年,一罪一罰,如有數案丶數十案,法官最重可判之20年徒刑,認為不可謂「不重」。此角度切入見解固然不錯,但如從另一端低罰角度來看,詐騙案可判五年以下丶拘役丶罰金,或電信詐騙案1至7年徒刑,如一案都判一年,一百案加總起來也可判一年,只要加總刑度不低於任一件最高刑度即可,並未違反刑事訴訟法,更不要談拘役丶罰金了。而二年以下徒刑,法官是可以宣告緩刑的。另據檢察機關非正式統計,電話詐騙案平均刑度約1年左右。 故而,邱太三和黃國昌「最重可判20年」説法的對立面卻是「最輕可判拘役或罰金甚至1年徒刑並給予緩刑」,縱使百件丶千件都一樣,兩者刑責天差地別,但實務上卻常常出現「後者」,難怪中國或台灣受害民眾咬牙切齒,但又奈何?如今中國逮到機會,又有管轄權模糊地帶,豈肯做「軟腳蝦」?一判就是十年以上,最重無期徒刑,中共政權也懂得藉機「消弭民怨」的啊! 邱太三又說,未來將要求檢察官對類似詐騙案「從重求刑」,這又有「打高空」之嫌,檢察官「求刑權」在刑訴法上並無根據,法官拿著「獨立審判」的尚方寶劍,檢察官求處重刑,法官輕判甚至緩刑或無罪,多有所在,頂新黑心油案即是顯例。而目前「行情」,大型詐騙䅁主謀量刑多在二丶三年,幫助犯在一年左右或甚至緩刑。主審法官大多是佛心來著,有那個詐騙案到達刑法最高5年或7年的?更不要說邱太三倆所謂的20年了,原因為何?在司法界打滾了十數年的邱太三真的那麼「古意」嗎? 更值得注意的是,同屬綠營的時代力量主席黃國昌,或許受了邱太三説法影響而未深入研究,16日到台中參加一項修憲演講時,答復媒體詢問,也是認為現行刑法339條(5年以下徒刑丶拘役丶罰金)及339條之4(3人以上或以電話等詐騙,1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的刑罰已足夠阻遏職業詐騙,不必再修法加重刑責。問題是,如果刑罰規定足夠,為何各種詐騙案如野火延燒到全世界華人地區?黃國昌的看法是治安單位要加強偵辦力道及破案率,才是主要。但他顯然對法官審判的品質百分之百放心,所以才有和邱太三一樣「最高可判20年」的推論,並以此為不必修法的理由。 另方面,藍營資深立委蔣乃辛,已提案要修正刑法339條之4罰責,對電訊詐騙案從現行1至7年,提高為3至10年徒刑,此修正方向可能比較符合實際需要,萬一法官有意放水,也不至於敢減到2年以下並緩刑,符合受害人和大多數民眾的期待,此修正案極可能壓過綠營不修法的主張! 綜上所述,情況詭異,以往綠營在立法院的表現,百分之九十較藍營貼近民意,而藍營正是黨意脱離民意太遠,才會遭到崩潰性教訓。而在本案,暫先撇開主權或管轄權爭論不談,絕大部分的民眾都認為台灣司法輕縱詐騙犯是鐵的事實,而且茅頭指向刑法規定丶檢警偵查和法官審判都大有問題,但現今綠營還未正式執政,卻迫不急待「主客易位」,扮演以往藍營輕忽民意的角色,新位置還沒坐上去,就換了腦袋?天下事吊詭莫此為甚! 奉勸馬上要執政的新政府,傾聽人民聲音貼近民意的「務實」很重要,好的執政並不一定要多高明的學位和「知識」,但豊富的「常識」和周詳考慮則不可缺,否則容易流於「務虛」,良心用意再好都沒有用,終究會是失敗收場,重蹈藍營覆轍。
王伯仁 2016-04-16
 不是詐欺首腦,何來重判?

不是詐欺首腦,何來重判?

  台灣人在肯亞被中國指控涉嫌詐欺,搶押到北京,理智者大罵可惡,但也有警界老婦及理盲民粹者感到一絲正義,抹黑台灣是詐欺者天堂,判刑太輕,縱容詐騙犯。其實大家看了相關新聞,不會產生一個疑問嗎?怎都沒有報導「首腦」是誰呢?   根據4月12日的報導:「前年十月底,肯亞警方偵破一起電信詐騙案並逮捕七十六名華人,當中廿八人為台籍。」七十六名,假使真的是詐騙集團,也不可能全部都是主嫌首腦吧!【註1】   戒嚴時代,依「懲治盜匪條例」凡犯了擄人勒贖搶劫罪都是唯一死刑。1975年左右,因為發生三大同夥搶案,蔣經國下令用軍法「結夥搶劫者,不分首從,一律處死刑。」槍斃了十幾個罪犯【註2】。1980年代,又發生多起擄人勒贖案,也是來個「主從一律求處死刑」。其中有一個叫溫錦隆的,因為涉嫌參與強盜集團,雖沒有親自參與搶案,照樣被執行槍決。【註3】   現在的刑法,不可能「不分主從,一律同罪」了,所以看到法官對詐欺嫌犯輕判,麻煩先了解一下,他是不是主嫌首謀,是不是集團核心分子,否則輕判有什麼不合理的呢?   看到在肯亞一下子抓了七十六名詐欺嫌犯,我想起了「世界是平的」這部電影,在電信便利的時代,美國銷售公司為了節省成本,把接單和客服外包到印度,派了一個高級幹部去訓練,目標是讓印度員工講出美式英語,騙本國顧客以為客服是美國人。所謂跨國電信詐欺集團,不也類似模式嗎?   那麼假如電影中的公司是詐騙集團,被抓到之後,請問那些印度員工,是不是該和總經理同罪呢?或者以頂新為例,請問該公司的員工需不需要與魏應充同罪呢?   在肯亞被抓的七十六人,我看恐怕都是集團的員工,果真參與詐騙行為,必須遭受法律懲處,也因角色太輕,依台灣法律不可能「不分主從」一律重判的。   中國俗話說:「擒賊先擒王」,打擊詐騙集團,最重要是把出錢出主意的首腦逮捕,重判入獄,才能減少人民受害。如今只抓工作人員,就算全部打入死牢,也沒什麼效果。中國俗諺又說:「殺頭的生意有人做,賠錢的生意無人做」,首謀分子一日逍遙法外,總是有辦法威脅利誘找人手重起爐灶的。   那些指責台灣輕放詐欺犯的人,請先告訴我們,被抓的數十數百人是不是都是首謀呢?有那一個詐騙集團首腦在證據充份之下被台灣的法官輕放呢?如果你老闆做黑心食品被判十年,你幫他開動機器是不是也該被判十年呢?   那些指控台灣是詐欺犯天堂,詐騙輸出國的人,請告訴我們,詐騙首腦的中、台比例是多少?也告訴我們,在肯亞被抓的人,中國籍48個,台籍28個,為什麼詐欺犯的天堂不是中國?   冷血附共的羅女士罵人是民粹,拜託,那些附和中國,抹黑台灣的人才真是民粹,因為他們沒了腦袋才沒有想到「首腦」的存在。   2016.4.16
台人 2016-04-16
習近平向「兩岸同屬一中」說 Bye Bye

習近平向「兩岸同屬一中」說 Bye Bye

馬英九以「屬地主義」與「法庭便利」原則,「私下同意」讓中共「綁架」經肯亞法庭「無罪釋放」的23名與尚未審理的22名台灣人(共45名)至支那,既完全無視「無罪推定」原則,也違反兩邊既有的協議,事後還宣稱「中國具有管轄權」與「台灣對詐欺犯刑罰太輕」,為匪張目。首先,因為其中出現「一位泰國人被送回泰國」之唯一例外,讓習近平與馬「設局」蔡英文接受「兩岸同屬一中」及想造成的「通例」,完全破功。   其次,支那外交部發言人在「強行擄人」當天(4月12日)還「得意地」召開記者會,對肯亞政府長期以來,在國際事務中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表示「高度讚賞」;換來的,卻是國內「最新民意」、立法院「藍綠一致」的「兩國論」譴責聲明,強調「台灣應有的主權」。支那從今以後,只能面對自己製造出來、最怕應對的「一邊一國」。   再者,中共本來計劃依樣畫葫蘆,將在馬來西亞的53名台灣人詐欺疑犯,也「綁架」回支那,也因他們堅持「一中原則」而瓦解;因為馬來西亞政府將罪證只送「支那」,而人則送回台灣。台灣警方並無犯罪事證,可將已在馬來西亞法院「獲得無罪判決」的這些人送到台中地檢署;檢方則認為,既無犯罪事證,且這些人也非現行犯,不符合強制處分要件,目前無法偵辦,只能日後有證據後再約談。 而馬英九為配合中共的「政治目的」,指示羅瑩雪在今年2月16日法務部開會,不顧國家主權,犧牲台灣人權,在陸委會與外交部持反對意見之下,「自行」做出「屬地主義」與「法庭便利」原則之決議,早就該以「叛國罪」論處。 3月19日王丹即就「甘比亞與中共建交」事件提出警告,「台灣必亡於內奸」。如今「最大的匪諜」就在總統府裡,已因2月16日法務部這場會議而被揭發。我們不禁恍然大悟,習近平賴以威嚇台灣「地動山搖」的自信與籌碼,原來就在馬英九身上,根本不是支那想要張牙舞爪的霸權與日漸頹弱的經濟實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苗博雅/肯亞事件:不怕拳頭大的對手,就怕扯後腿的隊友 2016.4.15 肯亞案涉及跨國刑事案件,依照國際法管轄權理論,跨國犯罪事件有:犯罪地(包括行為地與結果地)、行為人國籍(主動屬人)、被害人國籍(被動屬人)、保護、普遍等五大管轄原則。  由於目前沒有國際條約規定國際刑事案件管轄權如何處理,犯罪行為、結果、國籍橫跨多 國的犯罪事件,牽涉到國際法、各國國內法、政經實力與國際情勢,經常是各執一詞、各 有理據,在法律論述面無法斷言絕對的勝敗。最後的管轄往往是透過各國政府基於國際慣例、各國之間的司法互助、引渡條約、個案協商等方式決定(註1)。  既然涉及協商,勝敗的關鍵因素就在於國力及政府的談判決心與能力。由於台灣的主權地位尚十分脆弱,與大部分國家都沒有司法互助協議,政府就個案逐一協商時,必須比其他國家有更強的談判能力,才能爭取有利條件,累積慣例保障海外國民的權利。  中說中有理、台說台有理  國際法刑事案件管轄權並沒有「排他性」,各國可各自主張,再透過協商、角力解決。以肯亞事件而言,「遣返」和「引渡」就可推導出不同的論述。  若為「遣返」,本案非「原機遣返」而是「驅逐出境」,按照國際慣例,台灣可主張應遣返至國籍地。  若為「引渡」,台灣可主張「行為人國籍」要求引渡至台灣;若中國主張「犯罪結果地」及「被害人國籍」,台灣亦可爭取與肯亞及中國交換偵查資料,台灣檢察官依法展開偵查,釐清是否有台籍被害人、主嫌是否在台灣策劃犯罪,以對抗中國主張。  若遣返、引渡程序違背肯亞國內法或兩公約(肯亞為兩公約締約國)或非洲人權公約,亦可主張遣返或引渡程序違法。  再者,「有無管轄權」及「拘束人身自由是否合法」是兩層次的問題,肯亞此次在法院宣 判無罪後強行拘留台人,並運用強制力將其交付中國,無視我國外交部已取得肯亞法院核發之人身保護令,引渡程序是否符合肯亞國內法及其簽訂的國際公約,不無疑問。  另外,國際法上有「酷刑、死刑不引渡及違反公平審判之不引渡原則」,若台灣對中國司法審判的獨立性、公平性有所質疑,亦可主張肯亞引渡違反國際法。  中國有中國的主張,台灣也有台灣的理據,在法理上台灣並非無理取鬧。台灣政府的責任,就在於盡全力提出對台灣有利的主張,爭取對國民有利的條件。  不怕拳頭大的對手,就怕扯後腿的隊友  肯亞遣送台人至中國,暴露台灣極度弱勢的國際外交處境。  但令人民氣憤、心驚的,不是中國的蠻橫,而是政府的危機處理方式。套用馬英九總統最愛用的16字箴言,可謂:無力回天、自斷手腳、左支右絀、放話誤導。  從基本功「情資掌握及通報」顯然就出了問題。外交部自2014年底獲悉國人遭肯亞警方拘留後,只有陸委會、警政署得到通報,負責主管國際及兩岸司法互助的法務部竟然不在通報範圍內,直到2016年4月8日國人即將被遣送中國時才知情。  法律見解最重要的後勤補給隊友,竟然直到比賽即將落敗的時刻才加入隊伍,難怪造成無法阻止國民被遣送中國的極端不利處境。  外交部與陸委會在國際情勢極度弱勢之下,公開發言仍然措詞嚴厲,盡力爭取將國人遣送回國。法務部本應扮演涉外機關的法律後援部隊,盡力提出對台有利的法律理由,卻多次公開附和中國論調,大扯涉外機關後腿,讓台灣處於更不利的地位。同時又以媒體放話誤導國民,角色錯亂令人「歎為觀止」。  正值兩岸交涉協調之際,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第一時間竟帶頭公開推銷中國主張,表示因「屬地」及「便利法庭」,肯亞將台人遣送中國符合國際刑事訴訟管轄原則,令人詫異其到底是台灣的代表,還是中國政府的代表?  本案的事實尚未清楚調查,台灣的檢察官也未介入偵辦,怎能確定被害人全部都是中國籍?怎能確定犯罪結果只有在中國發生?  尚未看到中國官方提供的確切證據前,直接將2個重要論點拱手送給中國,未戰先降,實屬不智。更有甚者,法務部竟以「不具名高層」的方式對外放話「千辛萬苦將這些詐欺犯 『護送』回台後,只能放人」,嚴重誤導國人。  錯誤見解「帶風向」為哪樁?  肯亞若將台人遣送回台,台灣檢警調機關可繼續偵查該案是否在台灣策劃、主嫌是否在台灣指揮,並進一步調查有無台籍被害人、是否將犯罪所得移轉回台灣。若上述答案有一者為是,檢察官仍可依法起訴詐欺、洗錢等罪名。  而台灣與中國間有司法互助協議,中國亦可循正當法律程序請求台灣協助偵查,台灣政府可對中國政府開出條件,在確保國人可受公平審判、人權保障,若有罪確定則引渡回台服刑等前提下,先將國民接返回國,再依正當法律程序移往中國受審。絕非「護送回台、只能放人」。  按照我國刑法,電信詐欺的刑度為「一年以上、七年以下」,依法不能易科罰金,而且依「一罪一罰」(騙一人、罰一次)最重可合併執行30年有期徒刑,已是僅次於無期徒刑、死刑的重刑。同時,我國刑法的「沒收」制度,亦可將詐騙所得全部收歸國有。  但法務部長羅瑩雪竟多次公開附和「我國法院判決不夠重甚至可易科罰金、我國對於電信詐欺的刑度不夠重、送到中國審判才能懲治」等說法,不僅為中國官方論述背書,更是以錯誤法律見解誤導國民,愧對法務部長職責,甚至與其律師身分皆不相稱!  而另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事件有一泰國籍人士與台人共同涉案,肯亞則是將其遣返泰國。  泰籍人士未被遣送中國,所彰顯的,即是中國對此案並無絕對排他性的管轄權,中國或許基於外交或其他因素不願與泰國衝突。  若詳加研究該泰籍人士未被遣送中國的原因,很有可能就是我們破除中國「屬地主義」、「便利法庭」、「打擊犯罪優先」等論點的關鍵所在。  但法務部長羅瑩雪於立法院答詢時,卻輕佻兒戲地回應,「我們不知道為什麼他們把泰國人送回泰國去,可能是因為他們沒有騙大陸人,因為他們只會講泰國話。」不但未掌握確實情況、深入研究,反而想方設法為中國的論述擦脂抹粉。  未來中國政府面對外交部、陸委會的交涉要求,只需將台灣法務部官員的發言「複製貼上」讓中華民國「左右互搏」即可。  而對於類似的國際事件,中國官方更可聲稱台灣政府已承認中國的管轄權優先於台灣管轄權,官員自述台灣是詐騙天堂、多判處易科罰金等,讓肯亞事件成為「通例」。  為何按月領取稅金的官員在關鍵時刻竟不惜以錯誤法律見解成為中國的和聲天使?不知納稅人心中有無被詐騙的羞憤感?  世上沒有包贏的球賽,尤其台灣是國際弱隊,時常被中國強權霸凌。若政府有做到事前辛勤備戰、事中團結對外、事後認真檢討,相信國人不會苛責。  然而此事肯亞事件,投手群外交部和陸委會已經燃燒手臂(平日練球有沒有認真那是另外一回事),野手法務部竟然還在火車過山洞、傳球挖地瓜,甚至打擊時還像是故意揮空棒,也難怪國人無法接受。 雖然團結一致對外不一定會成功,但,有扯後腿的隊友,幾乎就註定敗局。  外交部、陸委會、法務部的應變不及、多頭馬車,讓台灣先天不良、後天又失調,而「一中原則」因肯亞、中國的裡應外合再下一城,更是在原已脆弱的國際空間上增添傷痕。  新政府的嚴峻挑戰:中國片面改變現狀 依照國際慣例,涉及多國管轄權競合的刑事案件,處置方式皆是由各國協商、交涉後共同決定。肯亞事件最使國際社會議論之處,是中國、肯亞竟可「無視亦有管轄權之台灣政府的強烈請求」逕自將人綁赴中國,簡直是中國阻撓台灣加入WHO時「誰理你們,早就給拒絕了」的翻版。  台灣被中國拒於國際組織門外時,國人一致憤怒;但肯亞事件中國政府與部分台灣官員聯手舉起「打擊犯罪」的大旗,竟成功誘使輿論失焦,忽略肯亞事件的本質是「自始拒絕台灣上國際司法交涉、互助的談判桌」,讓部分國人在不自覺中,竟容許中國打壓台灣的國際空間。  對等尊嚴的合作模式,應是台灣人遣送回台,中國人遣送回中,再依照台灣與中國之間的司法互助協議,協商決定如何偵查、審判。  2011年菲律賓事件後,台灣和中國已達成「各自接返己方人員」的協議。  但中國以肯亞案建立「阻止台灣加入引渡前談判,不分台灣、中國人,皆遣送回中,再由台灣向中國請求協商」,在「一個中國」的大旗下,隱約是欲將「涉台國際刑事案件內政化」的策略。  面對中國片面改變現狀,推翻2011年的「東南亞互助模式」(註2),主張兩岸關係「維持現狀」的新政府,豈可不慎?  「強化主權」是強化追訴跨國犯罪力量的不二法門。台灣長期有眾多危害經濟秩序、掏空、五鬼搬運的白領經濟重罪犯優游海外,即是因為台灣的主權力量不夠,在談判桌上時常吃虧。而中國正是包庇最多台灣經濟重罪犯的國家。  若我們將打擊犯罪的希望寄託於中國的不正當法律程序,無異於與虎謀皮。未來其他國家若援用肯亞案模式,台灣的處境將從「國際協商常敗軍」淪落至「取消參賽資格」,欲引渡重罪犯回台皆須看中國臉色,打擊犯罪更加不易。中國此次嘗到甜頭,未來再度舉起打擊犯罪的旗幟,行打壓台灣國際空間之實,並進一步弱化台灣自主打擊跨國犯罪的力量,新政府與國人不可不慎。  肯亞事件所侵犯的,不只是被遣中者的基本人權,更傷害台灣原已脆弱的主權基礎和狹窄的國際空間。  中國政府對台灣向來寸土不讓、軟土深掘,未來類似事件勢必再次發生,即將就任的新政府,應於就任後嚴正向國際社會傳達台灣立場,駁斥部分官員錯誤發言,並以肯亞事件為借鏡,莫再重蹈多頭馬車、各自為政的覆轍。  【註釋】 註1:有論者主張,中華民國刑法第7條規定「本法於中華民國人民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前 二條以外之罪,而其最輕本刑為3年以上有期徒刑者,適用之。」電信詐欺最輕本刑是1年以上,境外電信詐欺不適用我國刑法,因此台灣無管轄權。  然而,「國際刑案管轄權」和「刑法效力範圍」是兩個不同問題。刑法7條處理的是後者,但前者是依照國際法決定。國際刑事案件管轄權是依照:領域、行為人國籍、被害人國籍、保護、普遍等五大原則決定。各國內國自行制定的內國法只能決定該國刑法適用範圍。  若以各國自行制定的刑法來決定國際案件管轄權歸屬,假設某國制定「全世界刑事案件皆適用本國刑法」,就能片面取得全球刑案的管轄權嗎?這顯然是十分荒謬的結果「國際刑案管轄權」和「刑法效力範圍」兩者不可混為一談。  註2:本文完成後,新聞披露馬來西亞亦發生原已預定依東南亞互助模式,將台人遣送回台,中國卻派遣專機向馬來西亞要求遣送台人至中國之事件。顯然中國有意複製肯亞模式 。  【轉錄連結】 http://ma19.moe/Xu51t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評台民意機構對台灣詐騙嫌疑犯遣返事件的聲明 2016-04-15 新華社記者 查文曄 近日,一批在境外對大陸民眾實施詐騙的台灣嫌疑人被抓獲。大陸有關部門查辦、懲治犯罪,維護兩岸同胞切身利益,於法有據,合乎情理,然而島內一些政客卻漠視法律、無視民瘼,藉機挑動兩岸對立,用心極其險惡。15日,由民進黨主導的台民意機構竟就此事件拋出所謂“聲明”,不但完全迴避事件的司法本質,文中更充斥濃重的“台獨”色彩。這是對詐騙案件受害人的再度傷害,亦是對一個中國原則的嚴重挑釁和對兩岸關係的嚴重破壞。 多年來,以台灣犯罪嫌疑人為骨幹的電信詐騙犯罪團伙屢屢作案,給兩岸同胞造成嚴重財產損失。統計顯示,每年約有逾百億元人民幣的電信詐騙犯罪贓款被騙子從大陸捲到台灣。受害者中,傾家蕩產者有之,自殺棄世者有之,堪稱血淚斑斑。而在島內,台灣同胞遭受電信詐騙的案件也時有發生,曾為十大民憤之首。可以説,此類犯罪是備受兩岸社會詬病的一大毒瘤,將罪犯繩之以法是兩岸廣大民眾的強烈要求。 正因為秉持着對兩岸民眾負責的態度,大陸有關部門持續重拳打擊此類犯罪,深得人心。而就此次抓獲相關犯罪嫌疑人而言,完全合法,因受害人均為大陸居民,按國際刑事訴訟法的屬地管轄原則,大陸方面當然擁有司法管轄權。對此,島內諸多法律界人士也持同樣看法,台灣網民也紛紛對大陸嚴厲查辦此類案件表達支持之意。 依法嚴懲犯罪,攸關民眾利益,是大是大非的問題。然而,以民進黨成員為代表的一些台灣政客根本不講黑白、對錯,對電信詐騙的危害視而不見,對受害者的痛苦充耳不聞,人性何其冷血,價值觀何其錯亂,可謂“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 有據可查,由於台灣對電信詐騙犯罪量刑輕,導致很多犯罪嫌疑人無法定罪或重罪輕判。2013年8月,大陸警方將抓獲的21名相關犯罪團伙頭目移交台灣警方,而這些人2015年又在境外繼續作案。民進黨政客們完全不檢討懲治犯罪不力,而要求大陸方面“立即放人”,甚至妄言要“制裁大陸”,真是何其可笑。 明眼人更一看便知,民進黨借其在台民意機構佔據多數,炮製所謂“聲明”,完全是出於政治目的。文中一再出現“中國當局”“中國官方”等字眼,充滿了赤裸裸的“兩國論”“台獨”論調。“聲明”一邊大肆宣揚“兩國論”,一邊又提出要“依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和過去慣例處理”。炮製者是既要搞“台獨”,又想佔有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成果。這種語無倫次的政治表演,又是何其卑劣。 對這種借司法案件之名、行“台獨”之實,藉機煽動兩岸對立的政治圖謀,兩岸同胞應予以高度警惕,堅決反對。當前,兩岸關係正處於敏感節點,我們要奉勸民進黨切莫“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pfge 2016-04-16
中華民國的法務部長羅瑩雪

中華民國的法務部長羅瑩雪

中華民國的法務部長羅瑩雪 1、身價不但破億 還在中國深圳有房地產 超會賺!羅瑩雪月薪18萬 財產5年內竟暴增6.7倍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38516 2、2016年3月28日,訪中大談合作成果 首例!法務部長羅瑩雪赴陸參訪 https://youtu.be/Lp1ELsE7q4I 羅瑩雪:肯亞案無關主權 打擊犯罪才是目標 http://newtalk.tw/news/view/2016-04-14/72134 3、2016/04/12這天台灣人就被送到中國 肯亞案陸警押台人 嫌犯戴頭套 https://video.udn.com/news/472806 4、演戲演了八年真辛苦她了,這就是尸位素餐的狗官最佳典範! 4/14舌戰立委 羅瑩雪:9局下半 不做的最大 https://youtu.be/TJEtGp8ie00        
彭淑禎 2016-04-16
The world is waiting for Tsai’s address

The world is waiting for Tsai’s address

  By Peng Ming-min 彭明敏 The results of the nine-in-one elections in November 2014 and the Jan. 16 presidential election, not to mention a whole range of opinion polls, show a number of important things, and do so beyond any reasonable doubt. That is that an absolute majority of Taiwanese oppose President Ma Ying-jeou’s (馬英九) pro-China policies; believe that Taiwan is a sovereign, independent nation; have an unshakable faith in democracy, freedom and human rights — ideals they should continue to strive toward; and agree that Taiwan’s future should be decided by Taiwanese, and Taiwanese alone. President-elect Tsai Ing-wen (蔡英文) is under considerable pressure from China as well as the US. The former is trying to coerce her to accept something that does not exist, namely the so-called “1992 consensus”; the latter is trying to persuade her not to dig in too deeply and to be willing to compromise with Beijing. Despite this, Tsai should bear in mind that the pressure from the Taiwanese electorate, while couched in terms neither as pointed nor as loud as those from Beijing or Washington, is nevertheless vastly more important. After all, Tsai was elected because Taiwanese believe that the government should proceed according to the four points of consensus mentioned above and fulfill its promise of “improving the fate of Taiwanese” by implementing reform and transitional justice. Should Tsai renege on the promises, her mandate would crumble and there would be little point in her continuing to lead the nation. For years, China has intimidated Taiwan and recently a high-ranking military officer said that China would pound Taiwan to the point that it would be begging for unification. China wants to hobble Taiwan with the “1992 consensus.” That is the curse of Taiwanese. The world will be listening to Tsai’s inaugural address on May 20 to see how she intends to deal with the pressure she is facing. Here are some thoughts on how she might deal with them: The inaugural address needs to be idealistic, progressive and inspiring. It should not be tainted by extraneous noise, such as the “1992 consensus.” Tsai should not speak about China, either. She should keep to talking about Taiwanese and their hopes and aspirations, emphasizing their place in the world and their engagement with it, that they are not subordinate to any other nation, and that, as an equal member of 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they enjoy the rights and undertake the responsibilities that this entails; that they seek peaceful coexistence with all other nations, and wish to have dealings and exchanges with them based upon the concepts of freedom, democracy and human rights; and that they do this for the purpose of the peace and wellbeing of the human race, and for the benefit of their own citizenry. If any other nation is bothered with any of these — for example, the “1992 consensus” — they can take it up with Taiwanese authorities in the interest of finding a peaceful resolution to the disagreement. If the address is objective, rational, persuasive and inspiring, there is no reason it will not be accorded widespread approval and recognition. Peng Ming-min is a former presidential adviser. Translated by Paul Cooper
彭明敏 2016-04-16
《直言集》給新內閣三策

《直言集》給新內閣三策

記者鄒景雯/特稿 新政府的國安團隊與財經部會大抵已經籌組完成,人事既然已經發布了,再稱讓他們做做看再說,未免過度消極,其實這支新團隊應該主動採取幾項作為,來重新爭取耳目一新的再解釋權,畢竟,相對於現在的選民結構來說,小英政府多數成員的來頭大、年齡長、面孔老,這是個事實。 退役後再回鍋的準國防部長馮世寬。(記者王藝菘攝) 來頭大、年齡長、面孔老,絕對是新的對面,基本上並不符合大家對新政府的想像。來頭大就表示很有關係,例如財經小內閣幾乎就是林全院長的同窗故舊大集合,乍聞之下,一定納悶準閣揆為何專吃窩邊草,活動天地未免太侷限,後來林全解釋,光是金管會,他就找過七個人,沒人願意點頭,換言之,這是一個無奈的結果。 如果真是覓才困難,這些同學都是兩肋插刀而來,絕非廣樹黨羽,那麼有一策應該具有說服力,那就是這些財經準首長可以利用適當的場合,向全民宣示:他們將來卸任後,絕對不會去擔任公司的獨立董事,這次入閣也不是來洗政治資本的。如果這群林全的同學部屬這樣做,就是開風氣之先,絕對耳目一新,也會讓大家信服並有感他們真的有「損失」、是「犧牲」。 講到年齡長,首推退役後再回鍋的準國防部長,當然不可能稱之新意,林全昨天主動爆料馮世寬是宮廟主委,大概鮮少人會將之與現代創新劃上等號,那怎麼辦?圈內盛傳,與若干宮廟有關係的一些「高人」,長期就與許多星星梅花有交陪,所謂人言可畏,馮上將未來當了部長,為示清明大公,應該主動暫停與過往的這些關係,以免招惹不可收拾的是非,這麼做,理當有助於更新國防部的治理風氣。 至於面孔老,就是傳統的政經圈熟人,沒有太多意外的黑馬。通常會是穩定重於革新,保守大於進步,對比當前出口連十四黑的悶局,豈不像杯溫開水,一點勁也沒有?這時或可考慮又一策,五二○前的這一個月,除了深度交接,準團隊恐怕應該各自帶開,提前上線、集訓、研討,八年在野可能出現不小的鴻溝,不但要無縫接軌,還要在一上任就能推出「新政」。這可不是在說風涼話,新團隊早在三個月前就已經選出,蜜月期快要用完,到時肯定不能再靠新鮮撐場矣。
鄒景雯 2016-04-16
1946.4.16 布袋事件

1946.4.16 布袋事件

1946年4月16日布袋事件,然後他們就死掉了。 1946年4月,中華民國接管臺灣約半年,原本已絕跡的各式傳染病又開始盛行。布袋庄(今嘉義布袋)爆發霍亂,政府派警員在庄內各路口佈署機槍禁止出入以隔離疫情,造成民眾恐慌。仰賴外界民生物資的小鎮遭封鎖隔離,居民只能等死,部分居民僅能靠金錢行賄才能自封鎖區外採買物資,不想坐以待斃的人嘗試衝出封鎖線竟遭機槍掃射。據鍾逸人回憶錄描述:「這些求生不得坐等只有死路一條的飢民,終於不顧一切集體衝破防線,接著,槍聲和慘絕的哀嚎叫聲齊響宛如阿修羅場。」。而這不過是中華民國接管下臺灣慘狀的冰山一角,隔年2月,就爆發了228事件。 許多關於228屠殺事件的論述,已討論到「不只是那一天」,而是延續的三月大屠殺及連續多個月的清鄉濫捕濫殺。但228事件是何時開始的?其實嚴格來說,從中華民國來接管那一天就開始了….. ‪#‎查緝私菸只是戳破氣球的那根針‬ 自己的日子自己紀念 四月十六日,布袋事件紀念日 延伸閱讀: 布袋事件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B8%83%E8%A2%8B%E4%BA%8B%E4%BB%B6 【1946年4月15~18日】,The Pittsburgh Press(匹茲堡新聞)「臺灣的悲劇」系列報導。 https://www.facebook.com/twmemory/posts/941858032601548 圖為1940年代在布袋鹽田工作的人們,感謝團友Kuwano Wu提供。 歡迎加入Facebook台灣回憶探險團,一起來一場回憶探險吧!
台灣回憶探險團 2016-04-16
何不從受害台商角度想想

何不從受害台商角度想想

  國台辦發言人安峰山表示,以台籍為主幹的電信詐騙案,每年從中國匯至台灣的贓款高達百億人民幣,被追繳回來僅廿萬人民幣,許多被害人傾家蕩產,身心受到極大傷害,甚至上吊或跳樓自殺,受害人對這些詐騙行為深惡痛絕,因此,希望台灣方面在看待此事時,多從受害人角度想想。 我想舉台商在中國的遭遇做一個比較。一九九六年七十歲的台商欒有廷與湖南省常德市臨灃縣的供銷聯誼社合資,成立一家紡紗廠,欒老投資價值一九一五萬元人民幣最先進的捷克紡紗機,佔百分之七十的股權;中方以三十畝土地、一萬坪廠房及六百萬人民幣現金作為投資,佔百分之三十股權。欒老任董事長,負責經營。 開工後中方的現金六百萬元人民幣始終沒有到位,要台商先墊錢以維持運轉,後來連薪水都發不出來,欒老只好到處張羅。有一天回到寢室突然發現他的衣服箱子寢具全部不見了!後來才知道法院趁他不在,把他工廠的生產設備、原物料成品及私人衣物用品,全部以一百七十七萬人民幣賣給一個司機,該司機只付了廿萬人民幣頭期款就得到了二千萬人民幣的資產,可憐的欒老被掃地出門。從此除每年兩次去中國討公道外,他向海基會及台商聯合服務中心投訴,最後中方只願付五十萬人民幣補償,他在去年過世,連五十萬人民幣都沒有拿到! 一九九三年台商林勝俊在海協會副會長唐樹備的安排下,與河北省勝利客車合作生產七到十二人座的廂型車,八年間投資三千多萬美元增添設備與購買新廠房用地。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他從台灣經香港飛抵石家莊,一下飛機就被公安直接關進監獄,罪名是「虛假投資」。關了一年四個月後林先生全身發黑四肢癱瘓送醫急救,兩個月後逐漸康復,中方代表告訴林先生,他可叫法院判刑一年六個月,如果同意收到判決書後立刻回台灣,事情就可做了斷。如果不同意,只好送他再進監獄,林先生只得接受。出獄後與律師及朋友商量,決定繼續上訴,兩年後無罪定讞,回到台灣已癌症末期而往生。他的全部投資泡湯,家人拿不到任何補償。 這樣的案子有多少?依據國台辦過去公布的數字推估,向國台辦投訴案件應在七萬件以上,損失金額遠超過新台幣一兆元,極恐怖且悲慘呀!請習近平主席及國台辦張志軍主任也從受害台商的角度想想吧! (作者為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
高為邦 2016-04-16
羅馬拼音 繁體漢字

羅馬拼音 繁體漢字

  南社張復聚會長說,台商由於從小學ㄅㄆㄇ,導致不會羅馬拼音,使得他們學越南話困難;其實,對於越南、印尼、菲律賓的新住民父母,也有同樣的困擾,因為華語用注音符號教學,他們必須要先學ㄅㄆㄇ,而不是全球最多人使用的羅馬拼音。 檢視語文發展,台灣其實一直是羅馬拼音(字)與繁體漢字並存的地區。 台灣人使用的最早文字就是羅馬字。一六二七年,荷蘭傳教士教導台南地區平埔族新港社居民書寫族語,史稱「新港文書」。一八六五年後,長老教會傳教士馬雅各及馬偕到南北傳教,使用「教會羅馬字」聖經傳教,同一時期也有客語羅馬字聖經出現。 由於台灣後來的統治政權都是漢字文化圈的國家,漢字在台灣成為主流文字,注音符號則在一九四五年後才成為華語拼音的工具。在一百年前,華語開始使用ㄅㄆㄇ拼音教學,注音符號對於台灣學習華語有階段性的功能,但是由戰後至今的發展可知,注音符號已造成對台灣本土語言的重大傷害,也對台灣的國際化產生阻礙。 台灣本土十八種語言到了二○○六年,都完成標準化的工作,都使用羅馬字拼寫他們的母語。 所以,羅馬拼音(字)加繁體漢字,是台灣語文的最大公約數。 台灣要保存母語,要走向世界,要推動「新南向政策」,應以教育的方式,逐步地將華語的拼音教學,改用所有台灣語言皆可通用的羅馬拼音系統,讓台灣兒童只要學一套拼音系統,就可以用來書寫他們的母語,並可以同時學得歐美語言的文字符號,也讓台灣前進東協更加快速。 (作者為長榮大學台灣研究所碩士)
劉天賦 2016-04-16
大騙子修理小騙子?

大騙子修理小騙子?

  「肯亞案」,中國發言人要台灣對受害人「將心比心」,台灣藍媒及親中學者、政客嘲諷「台灣民族主義作祟」;由於台灣司法對詐欺案的輕判,引起曾是詐欺受害者以及其親友,還有許多國人為「詐欺犯遣送中國」叫好,認為中國的刑法才可以嚇阻詐欺。 台灣司法一直為政治服務,對於司法改革一直無作為,所以犯罪者並未受到應有的懲罰,「低刑期成就了詐騙的高獲利」,助長詐騙集團的擴展;而對於要打擊的政治對象,卻先「以道德謀殺之」,然後畫標靶再射箭,效率奇高。「無罪推定」與「實質影響力說」存乎一心。孰令致之?馬政府主政八年不就是這樣嗎?所以陳瑞仁檢察官說:「司法威信崩盤」。 中國的司法比較好嗎?當全國焦點都放在「台灣是詐欺輸出國」時,卻對最大的詐騙集團視而不見。從台商登陸投資迄今,有多少台商受這個詐騙集團所害! 台商在中國常遭「搶劫無罪,詐騙有理」,但投訴無門,深陷黑獄、家破人亡的大有人在,中國的司法聲稱對詐騙者施以重刑,為何對此現象視而不見? 中國如此痛恨台灣詐騙犯,為何對包括陳由豪等許多詐騙台灣人潛逃大陸的重大經濟詐騙犯,不但包庇而且禮遇有加,無視國際規範、中國現在一再強調的「罪行屬地屬人」司法管轄?而諸多台灣政客、律師、學者以及媒體,此刻在為中國受騙民眾倡言公道之際,為何一直對受騙台商的遭遇視若無睹,且對潛逃中國的經濟詐騙犯不發一言? 媒體說「肯亞事件」是「中國對台灣司法體系無能的極度不滿,並非對蔡英文的警告,就算有,也是將錯就錯的順水推舟」。但台灣不能不注意,在馬政府幫中國數鈔票的時候,已經陷入了中國所實施的國際政治意義上的「反介入」戰略。中國流亡作家袁紅冰認為:這樣的邏輯很明顯,就是中國不費吹灰之力就可證明「兩岸是國內關係」,外人不能置喙。 台灣遇上世界最大的詐騙集團,要如何因應? (作者從事出版業)
李秉鑫 2016-04-16
柯P的官場奇幻之旅

柯P的官場奇幻之旅

  柯P滿意度急劇下跌,成為六都最後一名,反觀當初不受輿論青睞、吊車尾的直轄市長默默苦幹,聲望由谷底翻升。柯P神話正式終結,如今不僅問鼎下屆總統的議題已鮮少受人關切,他更應該擔心的是能否連任台北市長吧! 不過,聽說柯P在中南部還有一定的票房,這或許是距離的美感,這種政治上的朦朧美,可能塑造出威權體制的強人,但在民主選舉中是禁不起檢驗的。況且,現在網路發達,資訊公開與透明幾乎是零時差,也消弭了距離感。台北人看到的柯P,絕對跟中南部看到的是同一尊,那種中南部的支持度,可能是神明走下神壇的發爐。 柯P雖是素人,感覺上毫無所求,也不在乎民調高低,但內心其實是忐忑不安。所以他才會不時默唸「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試圖以空相觀照外界的批評。然而,一旦介入政治,就是選擇了充滿名利權力的紅塵俗世,柯P既然走出急救病房,就無法超然物外,甚至目空一切。而按照世俗的標準,柯P顯然是不及格的,他表面再怎麼淡定,內心依然是不會平靜的。 真正武功高強的人,擊倒敵人之前,不需要大聲叫陣,一出手就要讓對方倒地不起。柯P的問題在於還沒有開戰,就先畫出五大罪人的畫像,然後大吼大叫,引來觀眾圍觀,準備觀賞一場世紀大對決,結果是比劃一番,卻沒將江洋大盜拿下,只能在擂台上急得猛抓頭髮,不知如何向觀眾交代。 畢竟大巨蛋不是核四廠,全民並沒有停工拆除的共識,尤其如果最終解約的代價是三百七十億元,柯P這位名醫的官場奇幻之旅可能就此結束了。(蘇多)
蘇多 2016-04-16
四年執政 一年定成敗?

四年執政 一年定成敗?

  「英派政府」新舊並陳,林內閣自信滿滿,多數民眾自然期望新政府一帆風順,讓台灣走出低谷。但有些批評聲音,主政者更應謙卑傾聽,在奮發圖強的同時,避免重蹈前人的覆轍。最近,柯文哲的民意支持度下滑,議員、輿論也開始對他嚴加指教了,政治就是這麼現實。柯文哲能恢復嗡嗡嗡的高人氣嗎?也許,少罵人,少反射動作,加上正面建設,不久市民又會對他按讚。但,政治光環由大變小,還回得來嗎?這個問題,柯文哲不要大意,即將上任的蔡英文也要小心。 才一年多,柯文哲從天上掉落人間,而且是在短時間內逆轉的,恐怕連主角自己到現在都還沒回過神來。為什麼?其實,他的崛起不是由於戰功彪炳,而是馬英九、郝龍斌等助選員,他們所激發的公民運動風潮讓柯文哲水漲船高。可惜,政治素人被勝利沖昏了頭,挑戰大財團造成轟動效應,熱鬧一陣之後卻虎頭蛇尾,甚至梗在大巨蛋騎虎難下。至於,對升斗小民的停車全面收費、取消重陽敬老金等,卻是劍及履及、不容狡辯。於是,拆得再多再快,沒有興利澤民,小市民原來鼓掌的雙手也遲疑了起來。春節以來,解決塞車的即興方案、二二八騎車一日雙塔、西湖小燈泡命案,各種責難匯集遂令柯文哲從滑梯滑了下來。 民調回得來嗎?把對的事做對,當然慢慢回得來。不過,也不能只求短期反彈,而忽略了長期的升降趨勢。二○○八年,馬英九壓倒性勝利,眾望所歸、志得意滿,不下於後來的柯文哲、蔡英文,然而上任一年多,六三三跳票,一場八八風災就把他的滿意度打到十六趴,粉光的臉頓時失色。二○一二,如果沒有操弄「宇昌案」,能否順利連任都有問題。而這個人,一連任成功就忘了政績不佳、民怨漸升,在各界質疑下宣布油電雙漲,導致經濟惡化、藍綠共憤;沒有連任壓力,一中暴衝不避人耳目,更激發公民之怒遍地開花。結果,民調探底到九‧二趴,從地方到中央國民黨每選必敗。將近八年來,馬英九的民調有起有落,總的趨勢俯衝下墜。何以致之?政治明星,自我中心,一旦受到冷落,往往自怨自憐從而退縮到更小的角落自大自傲,於是選民的心也愈來愈冷。 隨著主人意識高漲,人民對政治明星的無情,將成常態。選前講一套,當選做一套,騙不了人了。馬英九執政,失敗收場,堪當所有政治明星的負面教材。柯文哲力求逆轉勝,必須積極回應頭家的不滿。而民意如流水,一個月後才上任的蔡英文,千萬要點滴在心頭。二○○八,馬英九的風光,拜阿扁失敗之賜;二○一四,柯文哲的崛起,受惠於馬、郝顧人怨。小英的最後一哩路,彷彿依稀。再加上,舊政府看守期甚長,柯文哲又耗損了白色力量,蔡英文幾乎已無「適應期」可言。不少意見指出,新政府人事布局,並未予人點亮台灣的感動;對岸的中國,又步步進逼同屬一中,不斷出難題。此時此刻,公民熱情既經兩次勝選釋放,新政府若有任何閃失,社會風向可能一夕之間翻轉。若待民調滑落才恍然大悟,執政要重返良性循環,就是逆流而上、事倍功半了。 謙卑,沒錯。但,政治不僅是溫良恭儉讓,更要看戰略駕馭與執政節奏,以及把對的人擺在對的位置。馬英九由盛而衰,歸納起來便是唯我獨尊、意識形態,忘了選民選你出來做甚麼。依馬、柯的共同民調經驗,人民的「觀察期」大約是一年。歷史給了蔡英文機會,人民期待的不是另一場表演政治,而是實事求是於國計民生,理出國際新局下的復興路徑,找回台灣的國格尊嚴、人民的小確幸。台灣,有人說失落了八年,有人說失落了十六年,不論如何,人心思治,也沒時間失落了。「英派政府」沒有輕鬆的本錢,整個團隊務必穩紮穩打,讓核心施政有感突破,依民意促進轉型正義。四年執政,也許一年便定成敗了,不能不戒慎恐懼啊。
自由時報社論 2016-04-16
中國國民黨的最後一名黨員

中國國民黨的最後一名黨員

今天是4月7日,也是鄭南榕為了爭取言論自由而自焚的日子。對於爭取台灣獨立自主的我們,鄭南榕並不是一個陌生的名字,4月7日也不是一個陌生的日子。 但是對於鎮日說要守護中華民國、保護中華民國國旗與國徽的人,劉柏煙這個名字,你們可熟悉嗎?你們知道劉柏煙主張過什麼嗎?劉柏煙自焚死去的日子,你們知道是幾月幾日嗎? 劉柏煙就是一個有著五十年黨齡的中國國民黨資深黨員。1979年的時候,中國國民黨台灣省委員會還頒給他一個「奉行主義、忠愛國家、服務民眾、始終不渝」的紀念獎狀。到了晚年,他的政治意識形態雖然轉向同情阿扁與綠營政治人物,但是依舊是以守護中華民國的中國國民黨員自居。諷刺的是,當初頒給他獎狀的那些人,可能早就已經不「奉行主義、忠愛國家、服務民眾、始終不渝」了。 2008年11月,中國官員陳雲林來台灣的時候,馬英九的國民黨政府派警察爆打拿著中華民國國旗的民眾,然後默許中華統一促進黨的民眾拿著中國五星旗揮舞迎接陳雲林車隊。11月11日,劉柏煙這位資深國民黨黨員看不過去,自己搭著國光號從南投坐到台北,並在自由廣場散發抗議書。抗議書的內容寫著: 「我姓劉名柏煙,今年80歲,民國39年入國民黨,被國民黨欺侮30年,看不慣就退休下來。最近發生這些事情,不曉得總統有什麼感覺,我看,行人在路上拿著小國旗,就被警察抓起來,還把國旗折斷,我看,很多警察打人都沒有事。聽說,民眾被抓起來16個還要判罪,那麼一千多名帶警棍打民眾的警察是不是要記大功。陳雲林跟(馬)總統見面時,用手指著總統說你、你、你,我看,總統很高興的樣子,笑一笑,是不是總統叫你你你,我做國民黨黨員的,看了很慚愧,如果大陸派更上一級的來,總統不就要跪下來了嗎?我看,你總統這樣做很不公道,最好總統來個大赦,把所有的大事小事化無,這樣比較沒事,還可以表現總統的仁慈之心。」 在散發抗議書後,劉柏煙買了汽油在自由廣場外的中山南路自焚,並被立即送醫急救。經過三十餘天的搶救,於2008年12月14日傷重逝於台大醫院。劉柏煙的長子也在父親逝世後表示:「事件發生以來,只有本土社團對此事表達充分的關切,至於其他人,也不便多說了。」 你們中國國民黨支持者為什麼對於劉柏煙這個名字、主張與他自焚死去的日子如此陌生與刻意忽略呢? 因為一旦你們擴大紀念與緬懷劉柏煙自焚死去的日子,你們也等同於向中國政府官員來台灣,馬英九政府卻強奪中華民國國旗的事件做出了抗議。而你們並不敢對中國政府做出抗議,甚至怯於在中國政府面前提到「中華民國」四個字,因為你們欺善怕惡、媚大欺小的臭俗仔性格使然,所以你們閉口不談劉柏煙。 因為一旦你們開始清楚劉柏煙抗議國民黨政府在中國官員面前強拆中華民國國旗的事件原由,你們就會發現國民黨政府想要用「中華民國刑法」第160條「侮辱國徽罪」來偵辦貼台灣國護照貼紙的人,根本只是兩套標準的做法。因為那些在習近平、中國官員與一堆媒體面前公然「掩蓋國徽」、「折毀國旗」、「說中華民國不存在」的人,根本沒有罪,也不會受到任何行政上的刁難,所以你們閉口不談劉柏煙。 因為一旦你們開始去了解劉柏煙自焚死去的動機與經過,你們也等同於在說「自焚就像恐怖份子」的成大歷史系王文霞教授的臉上打了一記重重的耳光。(請搜尋成大南榕廣場命名事件)因為你們不希望自己打自己的臉,所以你們閉口不談劉柏煙。 所以劉柏煙這位資深的中國國民黨黨員,即使為了保護中華民國國旗,做出死諫的行為,也勢必會被國民黨高官給選擇性遺忘。因為你們中國國民黨只剩下一群貪財怕死愛面子的詭辯買辦臭俗仔。 劉柏煙就是你們中國國民黨的最後一名黨員。而他早在八年前就已經死了。 蛤?還有趙衍慶?他早就不是你們中國國民黨的黨員了,懂?
Mock Mayson 2016-04-15
中國綁架行動激化獨立建國運動

中國綁架行動激化獨立建國運動

  中國大陸把在肯亞涉電信詐騙案獲判無罪的台灣人強行帶至大陸,遭拘留在北京海淀。圖為北京市海淀區看守所。(圖:中央社) 去年年底在香港發生的銅鑼灣書店股東李波被中國政府越境綁架事件,給香港社會造成極大震撼。上任不久的香港中聯辦法律部部長王振民4月13日表示,李波事件是「非常不幸」,任何人都不希望同類事件再發生。但是他沒有解釋為何感到不幸。 無論如何,這是中國官員承認這是一件不幸事件,也就是間接承認這是中國方面錯誤的行動。在這以前,不論中國官員還是中國媒體,都是義正詞嚴為這種綁架行動辯護。當然因為涉及到最高層,當局編出許多無恥無賴的理由,把綁架說成是自願配合調查,把香港人當白痴!也因為涉及最高層,王振民也只能「不幸」講到這裡為止。 許多香港人認為,這是97以來中國對「一國兩制」最大、最粗暴、最嚴重的破壞,因為涉及到每個人的人身安全。一些人決定移民,一些人誓死抗爭,大部分人無可奈何。年初一的旺角騷亂,接著的立法會議員新東補選泛民大勝與本土派崛起,不能忽略綁架事件的影響。接下來是許多青年政團的成立,為爭取2047年以前香港的第二個前途而奮戰,他們不是主張獨立,就是自決。綁架事件也會影響到今年9月的香港立法會選舉,所以王振民出來表達「不幸」,以緩和香港人的對立情緒。 但是就在王振民認為綁架是不幸與不希望同類事件再發生的同時,另一個不幸的綁架事件又在非洲的肯亞上演,這次規模更大,也更公開,45名台灣涉入詐騙案的嫌犯先後被中國政府綁架到中國去,嚴重侵犯台灣的司法管轄權。不但手段粗暴,而且還冒充台灣官員欺騙嫌犯。那麼到底誰是更大的騙子?這次可不要再說這些台灣人是自願到中國配合調查,因為有肯亞警察破門而入的實地視頻,因此綁架的理由是「一個中國」,也就是馬英九政府不斷欺騙國人的「九二共識」。 由此可見,王振民之說並非中國真的是認為綁架不對,而是應付香港人的權宜之計。用暴力打下江山的共產黨,永遠認為暴力是解決問題與展示他們權威的最有效方式,其中的綁架只是其中的一個方式。 此事引發台灣人的人人自危,因為全球大多數國家承認「一個中國」,那麼台灣人走到哪裡都有被中國政府綁架的理由。因此讓台灣永遠擺脫「一個中國」的魔咒,將成為台灣人未來決定自己命運的最重要行動,也是蔡英文政府必須應對的台灣民意。既然中國用這種粗暴手法來回應蔡英文的善意,那麼繼續表達善意還有用嗎?這勢必要加速台灣的建國運動,以便早早擺脫中國的魔影。 為了徹底擺脫「一中」,帶有中國色彩的「中華民國」必須改名,才能讓全球明白,台灣不是中國。然而中國的魔咒裡,還有「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因此台灣的建國運動,涉及國名的話,可能還要改名為「福爾摩沙共和國」,讓「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破功。但是由於美國有一個《台灣關係法》,此事還須與美國商榷,以求美國理解。 除非國際社會對中國的這一系列綁架行為(還包括綁架「脫中」的維吾爾人)強力介入,否則這些受害者的國家與地區民眾的反制行動絕不會緩和與停止。這不但是維護主權的行動,也是維護人權的行為,聯合國不能因為害怕中國或被中國收買而裝瞎。
林保華 2016-04-15
順民總是幫獨裁者找理由

順民總是幫獨裁者找理由

順民總是幫獨裁者找理由,成為獨裁者侵害人權的幫兇~~ #肯亞 #詐欺 #肯亞詐騙 #中國搶人 #兩岸搶人
打馬悍將粉絲團 2016-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