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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身分和中華民國的猴戲
民視的政論節目《政經看民視》收視率長紅,但因其敢言風格,不只一次遭政治黑手搞小動作修理。圖/截取自Youtube 對於「中華民國」來說,要跟我這個生長在中國、用漢語寫作、講話的人,因被自己的母國剝奪了講話和公民權而拿了美國籍的人喊「你是外國人」,不可以在「中華民國」上電視、做與「入境目的不符」的事情,這無論從常理上、道理上,尤其是中華民國的法律上,都實在太荒謬了一點。荒謬到不說道幾句實在不足以平民憤和私憤的地步。 先談法律上。常言道「別哪壺不開提哪壺」。最沒臉提法律的、最應該避免談「中華民國憲法」範圍的土地和人民的,就是中華民國。可中華民國移民署最近偏偏就最蠢不可及地提了一下它那無論如何也沒法「開」的壺,秀了一下它本來應該悄悄藏起來的、尷尬透頂的一面。 曹長青事件,戳破中華民國謊言 中華民國移民署最近透過台北市政府給台灣民視領導人發公函,要求就《政經看民視》 節目「非法」僱用「美國男性曹長青」做節目來賓提出解釋,還要求民視負責人要帶民視的營業執照(好像移民署不知道民視是有執照的合法公司)、相關人員的身分證(好像民視負責人和這位美國男性都是不知哪裡冒出來的犯罪嫌犯)。 就此,《政經看民視》節目主持人彭文正在他的臉書發了兩篇短文,與其說是調侃,不如正視其背後「不堪」的現實。 彭文正的文章是: 「我要釋憲。收到台北市政府來函,說政經看民視違法雇用『外國人』曹長青。可是我查了一下,曹長青出生於我國『內地』黑龍江省北安市。我又查了一下中華民國憲法,第四條固有疆域,黑龍江人是我國國民無誤。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呀?我可以聲請大法官釋憲嗎? 曹長青的父母出生時(1930年代)是中華民國國民。曹長青出生時(1953年)也是中華民國國民,因為1912年到1971年,中華民國蔣介石政權都合法代表中國。再者,我國是採屬人主義……依據《中華民國國籍法》第二章第二條第一和第二款規定,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屬中華民國國籍: 一、出生時父或母為中華民國國民。二、出生於父或母死亡後,其父或母死亡時為中華民國國民。結論:曹長青自始至終都是中華民國國民。移民署公然違憲,侵害公民權益,還大言不慚。要以外國人非法工作辦曹長青?可以!除非你把中華民國憲法燒了!」 我再給彭文正的文章加上一句:「中華民國允許雙重國籍。」所以,擁有美國國籍並不影響我的中華民國國民身分。憲法增修條文有關於「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非自由地區)的不同,卻沒有說「大陸地區」的中國人不是中華民國人,而是「外國人」 。 移民署公然違憲?主張大陸地區不屬中華民國? 不是嗎?如果中國人在台灣這塊土地上是「外國人」,那台灣就跟中華民國沒關係!內政部移民署敢同意這句話嗎? 上述文字絕非故意調侃,這是按照現有中華民國憲法的真實解釋。是中華民國的官方要按照「法律」辦事,所以逼我們不得不在沒把官司打到最高法院之前,先行自己「釋憲」如上。 彭文正說,「要以外國人非法工作辦曹長青?可以!除非你把中華民國憲法燒了!」我完全同意:台灣要把中華民國憲法燒了,我就絕對認罰! 再談中華民國沒有法律條文的關於其「國家」的解釋——「九二共識」:一個中國,各自解釋;一個中國,就是中華民國。那我就更是完完全全的、沒有一絲一毫可非議之處的中華民國人! 如上所述,如果我是「外國人」,那就等於中華民國內政部移民署把「大陸地區」當作另外一個國家,是不屬於中華民國的另一個國家。那得首先明確否定九二共識;其次,改變憲法,切開台灣跟中華民國的關係。 感謝中華民國移民署,否則我太滿足於持美國護照到處走,還真沒去想過我的中華民國人身分。下次回中華民國,一定得去申請一本中華民國護照,否則就會有人要否定我的中國人身分。 所以,無論是按照成文的憲法,還是不成文的、國民黨聲嘶力竭捍衛的「九二共識」,我都一丁點沒犯法,是比國民黨前主席連戰更純種的「中華民國人」,因為他出生時,爹媽都是日本國民。 國民黨傾共兩岸趴趴走,台灣民眾反共要被抓 事實上,國民黨政府和官員才是嚴重犯法、徹底犯法: 第一,從連戰,到宋楚瑜,到郝柏村,到吳伯雄,到全部、所有的中華民國官員,去自己憲法所屬的「大陸地區」的時候,無論在官方非官方、正式非正式的場合,沒有一個高舉過中華民國的國旗;沒有一個敢說自己是中華民國政府的官員,而只能是「台灣地區」領導人。「中華民國」哪裡去了?他們把在台灣理直氣壯高喊的「九二共識」扔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的廁所裡了嗎? OK,國民黨們那種狗熊的舉動,是在沒有任何道理可講的、非自由地區的土地上,也就饒了他們,儘管他們是共產黨魁們的座上賓,而不是刀槍威逼下的囚犯。但是—— 第二,在已經有了民主選舉的的台灣,非自由的「大陸地區」的高幹來到台灣,卻可以公然打出中華民國憲法不承認的「另外一個國家」的國旗,那面滴著千百萬人的鮮血的五星紅旗,受到國民黨的中華民國政府的誠惶誠恐、低三下四的熱情接待。還容忍保護那些共產黨的支持者在台灣舉著五星紅旗、歡迎完全否定中華民國存在的敵國高幹。毫無疑問,承認對岸的五星紅旗,就是否認中華民國!看看國民黨的中華民國領導人神經錯亂到何等地步!所以說,國民黨才是踐踏中華民國憲法、出賣中華民國、消滅中華民國的最大罪魁! 他們在自己管轄的「地區」不僅要做狗熊、做違反憲法的罪犯,還要逼迫所有台灣人都必須做狗熊。當有台灣居民打出中華民國國旗的時候,中華民國的警察卻要把他們抓走。在自己的軍隊保衛、自己的警察管轄、自己認定的中華民國的土地上,國民黨的中華民國政府,卻不允許自己的國民打出自己的國旗!這是荒謬、可惡、可恨到何等地步的事情!到底誰在犯法?中華民國的首腦們,哪裡還「有臉」談中華民國憲法? 在面對真實、面對現實、面對事關兩千三百萬人民的自由和尊嚴的問題上,他們就一絲一毫也不去管他們的憲法、他們的規矩了! 國民黨把台灣搞得黑白顛倒、是非亂套 所以,國民黨、中華民國的官員們豈止是嚴重違反中華民國的憲法,他們是犯罪!那些罪犯們,今天居然要追究在「中華民國」的土地上強烈反共的中國人,要把公開發表反共講話指控為「非法打工」!他們下次去老蔣小蔣的墓地三鞠躬的時候,不怕被他們的鬼魂揪到地獄去嗎?國民黨可真把台灣攪和得黑白顛倒、是非全亂套了! 說完讓中華民國最羞恥、最尷尬的憲法,我們再來談常理和道理。常理太明顯,作為一個出生成長在中國、講華語、寫漢語的中國人,用我熟悉的語言在大眾傳媒發言,面對能聽懂我說話的觀眾,這是再正常、再平常不過的事情了。是一個專制政權在我出生的、中華民國聲稱擁有的土地上封住了我的口,是那個專制政權逼迫我拿別國護照,可是號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的政府官員,卻故意要強調我是「外國人」,要一本正經地辦「美國男性」。鬧什麼呢?! 他們心裡真把我當外國人嗎?如果他們真的捍衛「中華民國憲法」,真的相信有九二共識,那他們就絕不會把我當外國人。換句話說,只要他們把我當外國人,就說明他們根本不相信、一點也不想遵守中華民國憲法,更不相信他們自己睜大眼睛撒的「九二共識」的謊言。真不知道那些心口不一、口是心非、邏輯混亂的傢伙們,到底是怎麼心理平衡的? 他們這種做法,不就是清清楚楚地想跟對岸的專制政權一樣,想在台灣封住我的口,想威脅民視、嚇唬《政經看民視》節目,不讓我們批評他們。有膽、有種就直接說呵,弄什麼「外國人」的鬧劇呵! 在我發表〈移民署能封住我的嘴嗎?〉一文後,內政部移民署又發表了一個「澄清稿」,狡辯說,他們「基於憲法」保障言論自由,但要追究我的「違法工作之嫌」。那我們就來探討一下什麼叫非法打工? 以「非法打工」之名,修理民視、曹長青、政經看民視? 且不談上述「釋憲」已經很清楚,根據中華民國憲法,我不是外國人。現在就算我是美國人也好,是被他們另眼看待的「大陸地區」人也好,看看他們到底要用什麼「標準」來辦我在中華民國境內「非法工作」一事。 我第一次來台灣是1989年底,跟一批海外中國民運、異議人士(其中多數是六四屠殺後逃出「非自由地區」的人),以參加研討會的名義訪問台灣。那時我們全體團員都沒有外國護照,中華民國政府也什麼證件都沒要我們的,更不需要簽證,用特殊通道給我們進來了。我們不僅發表講話、拿了出席費,還收到國民黨給每人幾百美元的紅包(獎勵反共)。那些錢也沒被扣任何稅。中華民國移民署要不要先追究:是國民黨首先違法讓「非自由地區人民」無證入境、違法支付他們費用卻不扣稅? 我1996年成為美國公民之後,多次來台灣,每次都是落地簽證,都是訪問旅遊身分,但每次都發表講話、文章、上廣播或電視節目(諸如中廣、公視、華視、中天、TVBS、年代、壹電視、三立、民視等等)。多數都有出席費、稿費、車馬費等(儘管少得可憐)。除了發放單位扣20%(現在是18%)「外國人」應繳的所得稅之外(也有沒扣的,也有根本不知道有扣還是沒扣的),從來沒有任何人提出過什麼「非法打工」問題。 中華民國「內政部移民署澄清稿」指出我「來台期間多次受邀參加台灣政論節目收取通告費、車馬費等,有違法工作之嫌」。那麼請問: 中華民國有沒有條文規定,上幾次電視不算非法打工?上一次不算,而上「多次」就算?幾天算「多」?上一天跟上一百天有什麼區別?這個界限劃在哪裡?請中華民國移民署拿出公文! 同時,為什麼上其他電視不算非法工作,而上民視就算?為什麼把追究我「非法工作」的公函只發給民視?中華民國移民署是依據哪條法律規定,把民視特殊對待? 再者,除了我之外,有很多其他「外國人」都在台灣電視節目上發表過言論。為什麼對其他人不做這種「非法工作」的調查?中華民國移民署又是根據那條法律,要把我這個「外國人」跟其他外國人不同對待? 內政部移民署公文聲稱,「日前本署署長信箱接獲民眾檢舉」,說我上電視節目涉嫌違法工作,所以來追究我。那麼請問不久前剛被行政院長林全任命的移民署長何榮村先生,我是被誰檢舉的?能不能拿出真名實姓的人?是不是國民黨文傳會的副主委毛嘉慶?我5月份在台灣上《正晶現時批》的時候,那個毛嘉慶就因為在電視上道理講不過我,就試圖用我是外國人,涉嫌非法打工,來阻止我上節目。如果不是毛嘉慶檢舉我的,那麼是誰?再一次請何榮村署長拿出真名實姓的人。否則我有權相信,移民署自己製造了一個藉口發函,目的是阻止我在台灣電視節目上發表言論。 以行政手段扼殺言論自由,新政府怎麼會讓它發生? 因為即使真的有民眾檢舉,政府機關每天可接到無數無名氏的檢舉信,移民署和台北政府都會調查嗎?怎麼可能!移民署這次是明確無誤地試圖用行政手段扼殺言論自由。 為什麼這樣推論?因為我在《政經看民視》節目上,多次批評何榮村的頂頭上司林全院長,說他不稱職;也多次批評他多年的前老闆、前任內政部移民署長莫天虎(現為洪秀柱的國民黨秘書長),更毫不客氣地痛斥國民黨的中華民國的荒謬,批評目前民進黨蔡英文政府使用一大群國民黨人的錯誤。何榮村署長就是這一大群國民黨中的一個。今天移民署發這種明顯試圖用行政手段扼殺言論自由的信,就是林全政府官員的荒謬之舉又一個。 在陳水扁時代,他剛上台我就批評他的「四不一沒有」,但從未有過可能「被封口」的警告。甚至在馬英九時代,也沒聽說過哪個「外國人」因在媒體發表政治評論而被控「非法打工」。馬英九執政的最後階段,國民黨的毛嘉慶們試圖阻止,但還沒到政府正式發公函的地步。現在民進黨全面執政了,新的中華民國政府,要開啟「民主時代的台灣」用行政手段扼殺言論自由的先河嗎?要追隨對岸政府和兩蔣政府罪惡累累的腳印嗎? 藉此機會,我再談幾句中華民國另一個用行政手段扼殺言論自由的可惡、可恨之舉,那就是不許「外國人」站台講話支持政治候選人的觀點。我在美國住了將近30年,從一開始就非常關注她的選舉,只知道外國人不可以給候選人捐款,卻從來沒聽說過不可以自願地為候選人講話、助選。相反,我查過美國的相關法律,美國甚至鼓勵外國人積極參與美國的政治活動、政治選舉,只要是沒有金錢交易就可以。 美國不阻止任何國家的人,在媒體、在任何集會上講任何政治觀點的話!而且憲法第一修正案更明確規定,就言論和新聞自由:不得立法!不是法律保護或反對,而是「不得立法」,再強調一遍:不可以立法。很簡單,言論自由是保障民主制度的最重要根基。 日本人在玉山主張台獨,被移民署限制入境5年 台灣是民主國家了。但為什麼還有人要阻止持某種政治觀點的人在媒體發言?國民黨泛藍的中選會還制定規矩,不許外國人講話助選?就是因為沒有外國人給獨裁了半個多世紀的國民黨助選!他們恐懼支持綠營的「外國人」講出真實、講出國民黨無法反駁的道理,因為真實和道理就能幫助綠營勝利。 我在高雄僅僅是為台灣人民要走向正常國家的訴求講話,就被開過50萬台幣的罰單(後因無法查出我為具體候選人競選而撤銷)。還有另一個為綠營講話的外國人也被開罰單。更荒謬的是,一個日本人田邊憲司因在玉山打出支持台灣獨立的布條,竟然被移民署限制入境5年!理由也是跟目前調查我的理由同樣:與申請來台觀光目的不符。怎麼不符的呢?「從事政治活動,有危害我國利益、公共安全或公共秩序之虞,移民署審查委員會因此決議禁止田邊入國五年。」直到2015年這個境管才到期。 支持台獨是一種政治觀點表達,難道來台灣的外國人,只能說「今天天氣」、「飯好吃不?」之類的話嗎?連思想觀點的表達權利都沒有了嗎?支持台獨就是「危害我國利益、公共安全、公共秩序」?難道今天的台灣還是在兩蔣統治下的戒嚴時代嗎?如果外國人支持台獨是「危害我國利益」,那台灣那麼多支持台獨的人是不是「危害我國利益」?我國?誰的國?還是國民黨蔣介石家天下的國嗎? 移民署的前身,就是人權迫害的幫凶 為什麼中華民國移民署直到今天仍用如此獨裁國家思維、獨裁國家語言、獨裁國家做法對待言論自由?我們看移民署的歷史就一目了然:它從開始建立就隸屬警備總司令部(警總),稱為「台灣警備總司令部入出境管理處」,1972年改隸警察系統(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台灣那麼多因政治原因而被列入黑名單的人,就因為這個警總出入境機構阻止,而無法回到台灣。遲至2015年,才改成內政部移民署,移民署的第四任署長就是法務部調查局「國內安全調查處」處長出身的莫天虎。 莫天虎是調查班第15期結業,一輩子都是幹調查局的,現在是洪秀柱的國民黨秘書長。而當今移民署長就是莫天虎的老部下。難怪這樣的移民署會把支持台獨的言論視為「危害我國利益」。他們曾經在長達三十多年的時間裡,用黑名單來阻止主張台獨的台灣人回到自己的家園,因為他們的國,跟台灣人民想要的國是兩回事,而他們限制言論自由的思維則跟兩蔣是一回事。 民視董事長郭倍宏就中華民國內政部移民署要查辦民視和我的公函回答說:「看看我們如果目中無他們,他們究竟還能繼續演出什麼猴戲。」這個句子真精彩,這就是當年敢無視警察國家移民署、偷渡回台灣宣傳台獨理念的人的勇氣!「猴戲」一詞則既生動又準確,所以我忍不住剽竊到這篇文章的題目上。現在中華民國的憲法和國民黨心態的政府官員就是在耍猴戲,但只要前朝國民黨的大小官員仍佔據著台灣政府各個階層的主要位置,這種猴戲就沒法結束。 有人說中華民國政府是百足之蟲,死而不僵,所以台灣人民沒辦法。我不認同。不僵,是因為頭沒死,把這蟲的頭剁掉,你看它死不死?把各個部門的「頭」全都換成綠營的,看下面的「足」們還是不是按國民黨的邏輯動?政黨輪替了,但政府的各個階層什麼腦袋都不換,這才是台灣目前面臨的嚴重問題!
曹長青
2016-11-01
多少人因為蔣介石而沒辦法過生日?
還在慶祝「蔣公誕辰紀念日」?你知道有多少人因為蔣介石而沒辦法過生日嗎? 《二二八事件》 根據1992年,由行政院設立的研究二二八事件小組公布的《二二八事件研究報告》,總計臺灣和澎湖地區因為鎮壓與整肅的死亡人數有18,000人至28,000人左右。 https://goo.gl/0SCtWa 蔣介石與二二八事件 http://www.jimlee.org.tw/history_detail.php?articleSN=8737 《臺灣白色恐怖時期》 光是以1950年代的前五年為例,國民黨政府在臺灣至少殺害了4,000個至5,000個,甚至於8,000個以上的外省和本省的匪諜、知識份子、文化人、工人和農民,另外有同樣數目的人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到無期徒刑,這就是一般所謂的「臺灣五零年代白色恐怖」。 根據法務部公開資料,臺灣白色恐怖(肅清匪諜、懲治叛亂)時期,軍事法庭受理政治案件近30,000件,無辜受難者約140,000人。 https://goo.gl/ytTFzy
台灣賦格
2016-11-01
1945年10月31日,劫收正式展開
1945年10月31日,時隔中華民國代表盟軍來臺接受日本投降6日,行政長官公署基於財政部所公佈的「台灣省當地銀行紙幣及金融機關處理辦法」、「台灣省民營金融機關清理辦法」,開始接收日本時代株式會社「臺灣銀行」及其他一切的金融機關。 沉浸在希望與喜樂中的臺灣人,絲毫沒有意識到,這些資產就這樣白白交到了別人手上。接下來,就是失去一切的開始……. 10月31日,該算是什麼日子? 圖:1946年3月華盛頓日報報導「中國人剝削臺灣更甚於日本人」 延伸閱讀: 臺灣人必讀《被出賣的台灣》:http://goo.gl/cCKqkP 你好意思說這是「光復」?-物價篇:https://goo.gl/Yoxrzk 1947的228:http://www.twmemory.org/?p=5079 1949臺幣四萬換一塊:https://goo.gl/yCbDfy 1949的中華民國逃竄來臺:http://www.twmemory.org/?p=4197 1950~的白色恐怖: 臺灣版與妻訣別書 http://www.twmemory.org/?p=8257 丁窈窕樹的故事 http://www.twmemory.org/?p=8229 1953死亡筆記本 http://www.twmemory.org/?p=8203 歡迎加入Facebook台灣回憶探險團,一起來一場回憶探險吧!
台灣回憶探險團
2016-11-01
紐時:克林頓8年任期種下「中國幽靈」禍害病因
許銘洲/編譯 圖片取自/Twitter/@ChinaUSFocus 美國對北京幻想的確害死人!過去幾年來,中共政權對於政治異議人士,越來越不容忍;甚至連華盛頓領導人,也不願在經貿談判議題,對中國的政治、人權及其影響,提出任何美國的立場主張。過去美國政治圈普遍存在,這類「中國幻象」幽靈;即認為透過經貿交流投資 可以幫助中國開放,結果,卻引來更多的政治壓迫,以及中共更加堅固的堡壘建造。《紐約時報》(The New York Times)10月27日,一篇專欄文章名為「美國危險的『中國幻想』」(America’s Dangerous ‘China Fantasy’) 提出上述警語。 這類崛起的「中國新典範」,其主要精神為:增強國際化腳步,同時在內部強化一黨專政。北京的成功範例,形同給俄羅斯、土耳其、埃及等專制國家,供應模範榜樣;結果,讓美國在中共的典範幽靈之下,每每顯得心力交瘁。 所謂的北京增強「壓制」,係特別指向組織性的政治運動,而非個人性的私下言論。一些來到中國的訪客,有時候會驚訝於小黃司機,導遊,或一些自來老朋友們的直白談話;他們對於中國的政治問題,毫不避諱發表批評,然而,北京卻不允許團體形式的意見表述,或任何試圖改變既有體制的社會運動。 的確如此,過去2年來中共政權升高對於異議人士的打壓態勢,甚至推出非政府組織管理法,升級管控力道。近來還針對維權律師,強押其上電視演出認罪戲碼,這類作法,讓人回憶起史達林時代,行之有年的「審判秀」。 為何開放對華經貿,反而助長中國內部壓迫?專文作者詹姆斯·曼( JAMES MANN)認為,如今的北京壓迫力道,創下近20年來新高強度;其原因相當簡單,北京認為1.需要鎮壓;2.有能力壓制;而且3.很少國家會因此翻臉、抵制中國。 (2015年709大抓捕事件的中國維權律師李和平,至今持續遭關押。其妻王峭嶺(如繪圖)在1年後的7月31日遭強迫失踪至今。圖片取自/Twitter/巴丢草 Badiucao @badiucao ) 養虎為患於今尤烈 北京有能力強打異議團體、組織,不外乎如下因素考量。其一,中共認為隨著經濟發展,以及內部環境變得更加複雜,中國民眾新興不滿,如果不加以控制,就會演變為組織性的政治活動。另外,環境問題倍數增長;消費者擔心食品安全(比如毒奶粉)和大型事故(比如火車事故)頻仍引爆;以及讓人生氣的網路審查制度。其二,中國的安全機構與設備,其壓制異議人士的能力比過去遠為強大。強大的科技能力,也賦予中共可以同時控制實體空間(街頭),以及虛擬空間(網路)。其三,過去20年來,世界各國與北京商業關係日增緊密;結果,導致外國領導人對中國的壓制行動,更加封口緘默,以免遭到報復。實際上,這是觀念認識迷思:中共政權其實在乎「國際名聲」問題;一旦各國領袖採取更強硬立場、協同一致,中國姿態會放軟,以免遭受國際社會譴責。 災難總有其源頭;就在1990年代,美國還擁有更強大的「經濟槓桿」力量,得以制衡北京,例如一旦中共拒絕改善人權環境,即可施加經貿緊縮壓力;然而,經過一連串的激烈交鋒過後,前總統克林頓(Bill Clinton, 1993-2001年)政權,在祭出經貿威脅牌立場上,退縮下來。美國不能堅持人權立場,讓華盛頓接下來的幾輪談判,一再對於人權立場做出退讓,災難連連;究其主因,實為美國人心中的「中國幻象」幽靈作祟所致。 美方採取令人悲傷的錯誤談判立場,其後果慘不忍睹,並得接受一場又一場,中國人權鎮壓災難接踵而來的事實。類似問題,已得不到緩解,過去的「北京之春」(譯註:泛指中國內部的改革運動),也將一去不復返。僅管,中國人民對北京政權越來越不信賴、疏離,其尋求改變的心志卻日愈氣息微弱、無力。 美國約翰·霍普金斯大學,高級國際研究學院(Johns Hopkins School of Advanced International Studies)駐校學者詹姆斯·曼(James Mann),於專文中指出,國際社會過去抱持與中國貿易,就會讓北京社會更加開放,這類論述已被證明為「錯謬假設」;美式的「中國幻想」可笑言論(例如克林頓曾說,開放與中國經貿,就會讓北京的政治體制;如同柏林圍牆一般,不可避免地倒塌下來),也成了禁不起檢驗的觀念潰敗與戰略失誤;未來11月新選出的美國新總統,勢必要提出新戰略,來面對一趟趟美中角力的艱困航程。
許銘洲
2016-11-01
綠色執政的藍色思維,慘!
「藍」是中國國民黨藍色政權之標誌。偏偏景氣燈號,亦有藍燈,藍色信號表示景氣衰退。過去八年台灣深受藍色政權藍色思維之摧殘,淪落到「二十二K悶經濟」負成長窘境。新任的政府(主要指行政院)又被譏為「老藍男」,其實老不是問題,男也不是大問題,問題是「藍」,是「藍色思維」。 藍色思維的主要特點是「輕台灣,重海外(中國)」。因此凡碰到困境就高舉「開放」大纛,開出的菜單,努力的著點,就是「西進」,對台灣島內投資、產業升級轉型即傾向「紙上談兵」。ECFA、服貿、貨貿、自經區,都是藍色思維,弱化台灣的產物。 日前,台積電張董事長對林院長的「不盲目追求成長政策」直指「不只不能盲目,還要明目」,並高分貝提醒政府「不宜忽略舊產業,如半導體」。張忠謀的一句話,可以說正中藍色思維的要害。 老實說,總統的「五加二」創新產業及新南向政策,應是正確方向。只是這一好政策,交到政府執行時,立刻就被藍化,重外而輕台。五個月來新政府下功夫最多的是南向政策。前月頭一次召開的經貿會議也都聚焦南進,媒體最耀眼的也是南進,宛如「新南進」已成為往後翻轉台灣經濟的核心,「五加二創新產業」即淪為配角。 五個月來經發會對五項創新產業著墨不多,推出的「亞洲矽谷計畫」竟然沒有「矽」。半導體是台灣推動「五加二」產業的重要基礎,經發會真沒看到中國政府為打造半導體王國砸錢不眨眼嗎?如果換由綠色思維官員來,「五加二」應會是:一、政策提升原有及國內半導體產業,以此做為堅實的基礎;二、建構亞洲矽谷、智慧機械等「五加二」產業;三、推展新南向政策,分散合作對象與市場。順序不同,投入的人力、資源亦以台灣為先,新南向次之。順序、重點不同,結果會完全兩樣。 新政府之藍化亦顯示在外交上,據報外交部長日前已批准外館裁撤公文,關掉關島、挪威、吉達、利比亞等四館。理由竟然是節省經費,挹注新南向政策。這與舉「開放」大纛,行「西進」的暗度陳倉做法如出一轍。反之,如撤館政策是由綠色官員來操盤,將會是「不裁撤,加強工作輔導;如非裁撤不可,也要新南向外館成立之後」,以積極替代龜縮。我們疑惑,外交部真沒想如關島撤館後中國不會乘虛而入嗎? 近日來蔡總統不是沒有好的決定,如大法官提名、中生納健保等,對民調之提升必有正面效果。但如果新政府的「政策藍化」持續下去,好好的創新產業政策將會步上馬藍政府之後塵,流於空談。 (作者曾任第一銀行總經理、董事長及總統府國策顧問)
黃天麟
2016-11-01
我們的憲法,我們的司改!
知識份子的發言,簡單分,可以有兩種心態:一種是向政治權威說話,政治權威是他建言的主體;另外一種是向人民說話,人民是他對話的對象。這兩種態度很難評定軒輊優劣;不同的是,前者寄望在上位的權者,後者則訴諸主權在民的人民。 執言論牛耳者有不同進路,現在竟連法官也如此,至少台灣高等法院的法官林孟皇喜歡寫「萬言書」。政黨輪替後,先寫信給蔡總統,現在司法院長許宗力甫上任,又給院長寫公開信。給蔡總統、院長建言的最大意義,就是服膺政從上出,把改革的希望寄於上位者。問題是,過去的司法改革,從李登輝以下,哪一次成功?即使林孟皇也在文章中細數了失敗、失敗、再失敗的歷程。 不過,透過林孟皇的公開信,我們也看到了司法人員的想法與想像的限制。林孟皇的意識形態,我們不知道,也不必知道,從他的公開信來看,一再稱讚傳統中國,先是引福山所說:「傳統中國是第一個建立非家產制的現代國家」,這是否指福山所謂的「秦漢中央國家建立的非人格化的科層官僚體制」?若是,就得先看看韋伯如何批判中國家產官僚制了。更且事實上中國家產官僚體制正是阻隔中國走向現代化的主因,今天的中共及國民黨兩個黨國,皆是正統中華帝國的產物,都是黨國權貴資本主義的產物。中共不必說,台灣的國民黨到現在為了爭黨國、黨產,甚至把台灣都納入其附隨組織中。 林法官稱美傳統中國,推尊許宗力為「華人社會」中而身兼首席大法官者,卻沒去思考所謂華人或華人社會是不是台灣公民社會急欲擺脫的黑暗形象?!林孟皇要與公民社會對話,首先要了解如太陽花一代的公民意識,才足以言對話。 其次,林孟皇既祭出「憲法守護者」這頂大帽子威逼許宗力,又要連結「憲法與民主」,難道不知道這部黨國憲法,正是民主的反面教材?也與林法官主張的「程序正當與公開透明」相互牴觸?許宗力院長承認台灣與中國是「特殊國與國關係」,明確表示「台灣主權不及於中國大陸」,那就是否決了這部所謂憲法第四條的「固有疆域」。許志雄更直指固有疆域是政治語言,非憲法用語,且語帶譏諷,這是明目張膽藐視這部憲法。黃昭元公開表示不唱國歌,因為「配額用完,給付不能」,完全排斥這部憲法的第一條「三民主義」。「司法公信力不彰的主要原因」,誠如林孟皇所說是「歷經長期殖民與威權統治」所造成,這部憲法更是。無論憲法或司法體制,不打掉重練,司改不會成功,台灣也不會成功。 我們人民、我們台灣人民要思考台灣如何進行真正的轉型正義,這是我們的天職。 (作者金恒煒為政治評論者;http://wenichin.blogspot.tw/)
金恒煒
2016-11-01
幸好這三家媒體不姓黨
◎ 吳嘉恩 十月卅一日先總統蔣介石冥誕的日子,先撇開中國國民黨主席到中國中山陵謁陵,他會不會氣到從慈湖爬出來,也不談漢賊是否該勢不兩立,更不用說到底是一中各表、一中同表、還是一中亂表,這是一個最好的時代,也是一個最壞的時代,會上天堂,也會下地獄。 洪習會前夕突然取消《上報》、《自由時報》、《鏡傳媒》的採訪資格,也不要太意外。禁民主自由言論,是中國共產黨政權一貫的作風,號稱大國崛起卻容不下一點點不一樣的聲音,更號令「媒體必須姓黨」。自由時報是台灣主要的紙媒之一,中國這種無禮的方式,間接拒絕了台灣的主要民意,但也不用太意外,因為洪主席謁陵時,中國民眾拿著青天白日滿地紅旗,就立馬被架離了!可見我們根本不用期待洪習會有甚麼重要的突破,他們的市場主要也只是滿足一小群人的想像與利益。我們倒是可以注意:這是不是一場「募款之旅」?不知道國民黨主席是否會運用各種手段,從中國運回台灣大筆的黃金和現金,來扶持這個命在旦夕的中國黨,加強國共之間水乳交融的關係?(作者為基層政治工作者,台南市民) 國共一言堂 辣椒變甜椒 ◎ 陳啟文 「洪習會」前夕,中國國台辦竟以「採訪場地空間有限」、「審批未通過」為由取消《自由時報》、《上報》、《鏡傳媒》等三家媒體記者採訪資格,令人匪夷所思。 台灣各報以《自由時報》發行份數最多,是最多民眾閱讀的報紙,受到青睞理由,應是報導偏向真實,觀點符合民情及民意。遺憾的是,中國國民黨與中國共產黨逐漸融合後,台灣主權利益之維護已明顯被淡化,從馬英九和洪秀柱為了只有九.七趴民眾認同的「一個中國」,爭論得臉紅脖子粗,可知國民黨主張和理念,與台灣主流民意漸行漸遠。《自由時報》早就提出警告,獲得多數國人肯定,沒想到竟成為國、共眼中釘。 筆者認為,如果真實貼切地報導評論,戳到國、共痛處,被中國定調為「不友善」媒體,這種新聞不採訪也罷!其次,被國人稱為「小辣椒」的洪秀柱,如果懂得新聞自由及平衡報導的重要性,就請提出嚴重抗議,才不會自貶身價變成「小甜椒」! (作者任職文史機構,新北市民)
吳嘉恩
2016-11-01
入強國收租‧回祖國述職
菲律賓總統杜特蒂只要對毒販和吸毒者殺無赦,就會有百分之八十到九十的支持率。 在外交上只要針對世界第一強國、也是菲國傳統老大哥的美國不假辭色,甚至口出穢言,全球的鎂光燈就會撲到他身上。 更厲害的是,杜特蒂以強硬反美帝的姿態出訪。在北京,世界第二強國的中國好像見到了南海救星,接到了天上掉下來的禮物,欣喜若狂!在東京、世界第三大經濟體的日本則小心翼翼,深怕他在反美之餘也不給日本好臉色,讓日本丟臉! 在這種氛圍下,原本是菲律賓非主流系統的政治土豪杜特蒂,進入亞洲兩強訪問,猶如古時的「員外下鄉收租」,兩大強國反倒成了感激涕零的佃農,陪著笑臉,捧著數不盡的銀子送給杜特蒂。 這個世界,真是快狂亂了! 中國國民黨敗退台灣之後,歷任黨主席對兩岸關係的表態迭有不同。從「反攻大陸、殺朱拔毛」,到「戒急用忍」,再到「連爺爺您回來啦」,開啟國民黨主席去中國「晉見」中國共產黨主席的先例。 最後,也是現正在中國的洪秀柱,她是兩岸「統一」的沉迷者,她的一句「不能說中華民國存在」,已將「中國國民黨」帶回自己的祖國。若真切看待媒體所謂的「洪習會」,看起來是不是很像臣服者「回國述職」的一個動作? 洪的做法對大多數台灣人而言,「這是她家國民黨的事」,但是對依然想在台灣政治版圖存活的其他國民黨政治人物而言,洪秀柱只是在完成她自己的紅色供應鏈,鞏固她在台灣的統一獨占大業。 洪秀柱在二○○七年已和吳伯雄競選過黨主席,結果以失敗收場!她的「再起」和國民黨的「再滅」,是兩岸歷史發展的必然,只是時間上的遲早而已! 杜特蒂的命運呢?美國老大哥十一月八日就甦醒了;另外,中國習大大會滿意他在日本「我們是兄弟」的表現嗎?好戲將持續上場! (鄧蔚偉)
鄧蔚偉
2016-11-01
那筆4500萬 讓政治獻金法破功
貴報《冷眼集》刊出「那筆4500萬」,看似評論國民黨和郭董家族之間的政商關係,其實點出很嚴肅的法律問題:政黨黨主席以私人名義向企業或個人借貸鉅額款項,來支付黨工薪水,符合常理嗎?合法嗎? 據新聞報導,國民黨副主席詹啟賢二十六日受訪表示,郭台銘母親是在「沒擔保、沒利息」的前提下借出。黨行管會主委邱大展還在一旁補充,借款的單據與轉帳帳戶金流都有細目可查,絕對沒有任何隱匿黨產的問題。詹啟賢說:「我們不知道他們(黨產會)會怎麼樣呀!」因為擔心以國民黨名義借錢,又會被黨產會下令凍結,因此與律師商量後,決定以洪秀柱個人名義簽借據。 真好笑,「沒擔保、沒利息」的借錢,什麼時候還?約定「反攻大陸後」歸還?這根本是玩文字遊戲,鑽法律漏洞嘛!如果「沒擔保、沒利息」地借,又沒有約定償還期限,卻可以說不是捐贈,那以後「政治獻金法」豈不是形同具文?以後,候選人也可以說政治獻金是借來的,官員收賄也可以說是借的,當初前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被查到疑似收賄時不是也說是借貸款項嗎? 既然國民黨要借錢發黨工薪水,我極力向國民黨推薦不妨找郭董擔任黨主席,一年黨工的薪水也才五億四千萬元,對郭董來說簡直是小意思,況且去年四月二十六日前監察院院長王建煊即曾投書媒體表示,二○一六年總統大選國民黨可仿效柯文哲參選台北市長模式,找郭台銘以無黨籍身分參選總統,國民黨給予支持。建議國民黨不妨可以好好考慮一下。 (作者業農,嘉義市民)
張惠昇
2016-11-01
對國共兩黨提出最大抗議
國民黨主席洪秀柱與中共總書記習近平,今天將在中國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洪習會」,這場國共領導人的會面,在台灣三度政權更替、國民黨行政立法完全下台的民意潮流下,準備就攸關台灣人民權益的兩岸事務進行閉門商談,台灣二三○○萬人當然有知的權利,但是昨天中國國台辦卻以臨時取消的小動作,禁絕《自由時報》等台灣媒體進入會場採訪,這不僅大開言論自由、人類文明的倒車,同時更重創了台灣社會對「洪習會」的信賴基礎,為此我們要對中國政府以及國共兩黨表達最大的抗議。 這次的洪習會,包括《自由時報》等台灣媒體,早在行前已獲國民黨說明:十一月一日下午在人民大會堂的這場重頭戲,將有二十個名額可以入場採訪,本報並已在准許名單之列,但在採訪人員抵達中國的第二天,國台辦人員才以場地空間有限為由,私下打電話通知本報記者等三家媒體同業,有關名單經呈上審核後已被剔除;而國民黨作為民主國家的政黨,面對國內媒體的交涉與抗議,竟對此一嚴重事態不置一詞,反常冷靜,莫非這般不見容於進步國家的荒謬情節,係出於另類國共合作的結果? 事實上,這次國民黨到中國五天四夜的行程,截至目前為止,其他官式活動並未阻擋報導,唯獨這場「洪習會」,僅短暫開放採訪洪秀柱、習近平兩人見面握手與開場致詞,隨即清場舉行閉門會議;先前外傳國民黨要向北京爭取兩黨會談全程開放,並未成真。在如此壓縮公開性的情況下,仍不惜取消平等待遇,選擇性的排除台灣媒體接近新聞事件的自由,合理推測應該是意在「懲罰」;而這種手段已經構成思想的審查、言論的箝制,企圖製造寒蟬效應,以打壓異議、弱化監督,甚至台灣觀點的自由呈現,已為這次「洪習會」乃至今後的國共交流,蒙上不見天日的黑暗濃霧,可稱是二○○五年國共聯手以來的圖窮匕見,值得台灣社會提高警覺。 六中全會剛閉幕後的中國,「習核心」將超越十年任期的情勢愈來愈成形,北京強力摧殘中國公民社會茁苗的機會,近年來惡形惡狀、如火如荼,今天有此收緊新聞交流、資訊流通的轉變,不能接受,尚可推想得到;但是以對等、互惠為名的「洪習會」,執意侵害台灣媒體採訪權,已經破壞了自「連胡會」以來而至「朱習會」的既有慣例,國民黨不論是緘默、同意,都是坐視外力修理本國媒體,踐踏了民主國家可以容忍的紅線,這種嚴重犯規,已經失信於民,我們必須加以譴責。 國民黨在台灣,已屆存亡絕續的十字路口。過去六十多年來,這個政黨先以「中華民國」進行統治,後以「中華民國」區別敵我、分裂台灣,但是真正到了中國,「中華民國」在國民黨歷任主席口中,一律只剩下年號,連到底是國祚、還是冥日,似乎都開放「各表」。倘若,二○一六年的今天,國民黨真走到任令國人知的權利被戕害,公然漠視國民不成其國民的田地,這種政黨今後要拿什麼立足台灣、贏得選票、爭取執政、保衛國家? 在限制公平自由採訪的不正義下,今天北京人民大會堂的這場閉門會結論,以及事後國共雙方各自發布的新聞稿,就必然不可能正義,「洪習會」難以得到認同。更要者是,此惡例一開,已經危及長期以來兩岸新聞交流的意義與目的,此後,中國媒體來台採訪的待遇,如何禮尚往來?更構成了棘手的難題。這個由北京製造的麻煩,執政的民進黨政府,除了遺憾,將如何因應?基於確保國內媒體免於紅色恐怖,勢必要有所作為。
自由時報社論
2016-11-01
公眾人物的隱私權
每個人對個人隱私的感受不同,如果當事人認為這是屬個人隱私,就必須尊重當事人。圖/CC0 Public Domain 這兩天台灣出現匪夷所思的新聞,一位自稱麵包師傅的人,緊隨著散步中的前總統陳水扁拍攝,已經被要求制止了還一拍再拍,並放上特定網站,公開地對其健康狀況冷嘲熱諷一番,然後再經過媒體大肆報導,成為新聞焦點。這種特意製造爭議性新聞,若用「只是一般民眾拍攝,用作公眾議題討論,沒有商業目的」為藉口,來規避法律責任,就更有鬼了。到底公眾人物在「公開場合」的非公務,或非商業活動,是不是就可以隨便任人拍攝並發表,以及拍攝者是不是個人針對「公共議題」讓公眾來討論,種種討論是否「侵犯個人隱私」。而且,公開的特定網站也就是數位媒體,加上許多媒體的轉載與報導,其實就跟發表在傳統媒體一樣,這是很嚴肅而且必須深入追究的問題。 英國的人權法案(The Human Right Act 1998)對隱私權有兩階段的測試,第一個問題是,這資訊是個人隱私嗎?(Article 8- is the information private?)第二階段是平衡測試(Article 10- the balancing exercise),也就是言論自由與隱私權之間的平衡。最重要的判例是名模坎貝兒被跟拍案,鏡報刊登坎貝兒從戒毒診所走出來,以及之後在街上行走的畫面,加上報導內容披露她個人健康情況,雖然鏡報以「為了戳破坎貝兒宣稱沒有毒癮的謊言,報紙必須詳加報導證實」來回應。2004年,法官的判決把焦點從「未經許可,侵犯個人隱私」,轉向「被揭露的資訊的本質,是否屬個人隱私(個資、帳戶、健康、病歷等等)」,以及「保護個人自主權,身份地位與自尊」為考量,鏡報也因無法一一舉證所謂的公共利益而敗訴。這是尊重人權的一大進步,不是八卦小報以第一手消息揭發醜聞(kiss and tell)為理由,就可以任意侵犯隱私。 第二個重要判例是2005年歐盟法院的判決,德國漢諾威公主被跟拍案,擴大了坎貝兒被跟拍案的侵犯隱私範圍。漢諾威公主因為不堪長期被媒體跟拍騷擾,連在餐廳吃飯,逛街買東西,運動健身等等,都被媒體曝光,制止也沒用,因此訴諸法律。一開始德國法院認為漢諾威公主是公眾人物,因此拍攝者沒有侵犯隱私,但歐盟法院則明確指出,在公開場合的日常生活也是屬於個人隱私,這已經是違反歐盟人權法案(European Convention on Human Rights, ECHR)的第八條,侵犯個人隱私。因為每個人對個人隱私的感受不同,如果當事人認為這是屬個人隱私,而且近距離拍攝,已經對其日常生活造成騷擾,就必須尊重當事人。在英國,對於保護個人隱私的救濟管道,可以向法院申請禁止令(injunctions),或超級禁止令(Super injunctions)。 至於個人網站是否算是公開發表?因為媒體科技的改變,從部落格到微媒體,自媒體,臉書粉絲頁等等的興起,已經擴大,甚至完全改變了傳統上對媒體的定義,人人生活在可能每天都會被轉發分享個人隱私的社會。因此,如果當事人沒有在網路上,或社交媒體上揭露個人隱私,他在網路上的個人隱私權就必須被尊重,在網路上,人人都應該都有合理期待,保護個人隱私。 最後是許多媒體的轉載與報導,到底算不算是侵犯隱私?就像英國的凱特王妃在度假時,被狗仔用長鏡頭拍到正在陽台日曬的清涼照,其他媒體能不能轉載報導?在所謂的公共利益或公眾興趣,與防止侵犯私人隱私之間該如何取得平衡?如同坎貝兒被跟拍案,這必須將每個事實環節,與各式各樣媒體的報導內容,拿出來一項一項的逐一檢視,哪個是公共利益,哪個是侵犯隱私,並深入討論,而不是以這是公眾議題為藉口,一以概之。 台灣曾經長期在威權政治下,以特務治國,完全不把人權當回事。才會有「法院是國民黨開的」,「調查局也算是國民黨的附隨組織」,這種獨裁國家才有的現象。連帶地,在這種國家體制與社會教育下成長的人,也缺乏對人權的認識與尊重。如果陳前總統及其家人能將此事訴諸法律,是個非常好的機會,讓台灣能針對相關的人權法案有進一步的辯證與判例,並測試台灣對人權的法律邊界。而不是僅以「違反社維法,處三千元以下罰鍰」,這種填鴨式教育下的制式答案回答問題。台灣若要逐步成為成熟理性的民主國家,對人權與隱私權的討論與追究,才是真正的「公共議題」。
李筱雯
2016-10-31
馬案 司法公正的照妖鏡
馬英九卸任總統逾五個月,司法卻對馬案未有積極作為。圖/本報資料照(張良一 攝) 馬英九卸任總統逾五個月,司法卻對馬案未有積極作為,讓社會普遍質疑司法的公正性。 縱然11月8日,台北地院在立委柯建銘自訴前總統馬英九洩密等案中,首度以被告身分傳喚馬到庭,但這也凸顯檢方就馬被告大巨蛋圖利遠雄案、黃世銘洩密案及富邦併北銀等二十五案,未曾依法傳喚被告,更未如陳前總統一卸任即限制出境,顯有政治差別待遇。 馬案之所以是司法公正的照妖鏡,是因為馬英九的犯罪行為,在幾個案件中(如黃世銘洩密案及大巨蛋案)已非常明確,這讓正常司法毫無閃避的空間,因此特偵組拒辦馬案、北檢罕見駁回保全證據聲請、遲未傳喚被告馬英九,更未有限制出境等強制處分,照妖鏡已讓檢察體系中「吃案護馬」的黨國遺毒逐一現形! 台灣民主法治要進步,人民不會要求司法重蹈違法辦扁案的覆轍。因此,人民不會要法院「換法官」至羈押馬英九為止;也不會要求北檢學特偵組,檢察官排排站開記者會宣誓「馬案辦不下去就下台一鞠躬」,因為這違反刑事訴訟法檢察官「客觀性義務」;更不會要求北檢效法特偵組,如同二次金改案「恐嚇證人」杜麗萍或對辜仲諒的「教唆偽證」。 人民僅僅要求司法,確實「依法」公正辦馬案。 至少有兩份公文書,讓司法無法吞下馬案。其一是台北市政府廉政委員會的大巨蛋案調查報告書,載明李述德錄音譯文,足認馬前市長與遠雄趙藤雄的九二○程序外接觸,馬英九擅自免除法定應記載事項「營運權利金」,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 另一份公文書則是高院確定判決書,依據台灣高等法院一○三年矚上易字第一號判決書揭示,馬於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持黃世銘洩密之偵查中個案,對羅智強及江宜樺洩密;九月一日馬英九教唆黃世銘到官邸續就偵查中個案為洩密;九月四日黃世銘原無犯意,但依馬指示向江宜樺洩密。馬犯三次洩密罪之罪證明確。 當年,檢方聲押扁的原因是「曾任總統,對潛逃管道較一般人更為熟稔,而有逃亡之可能」,且「卸任總統,影響力未盡失,不能容任在外」,同樣涉犯貪瀆的馬前總統,也符合扁案的聲押原因,檢方何以差別待遇? 退萬步言,馬英九曾有美國綠卡,且其女兒為美國籍,長年滯留美國及香港,馬一旦離境,將可以依親等法定事由滯外不歸,刑法將難以訴追,院檢若公平對待前總統案件,至少應對馬限制出境,才可能重建人民對司法公正的信賴。
黃帝穎
2016-10-31
生意不好,是馬英九任內的事
心中滿滿仇恨,做出的麵包,我是絕對不敢吃⋯⋯ 更新貼文: 照片截圖是去年6月的。網友拆穿這位先生的真面目,明明生意不好,是馬英九任內的事。 一個會說謊、內心歹毒的人,做出來的食物,能吃嗎?
陳增芝
2016-10-31
應清除國民教育中的傳教活動
請永遠記得,不是發自善念,做的就是好事。政府需要定出明確的規範,才能讓於模糊地帶上下其手的人沒有恣意為惡的機會。(網路圖片) 又有宗教團體想要假借生命教育之名滲透入國民教育的體系。立委林靜儀指出,名為「彩虹媽媽」的特定宗教團體志工,已進入六百所學校,以性別教育之名,夾帶宣傳其宗教的性理念。最特別的一點是他們堅持「絕對不會」搭配其他安全性教育方案一起教學。 這種特定宗教「死都要混入」國民教育的情形,近年持續不絕。雖然很多公民團體一再檢舉,但擴散範圍甚廣,多數又是以「善意」為之,部份教職人員又是該宗教團體成員,因此台灣的下一代往往就在無從選擇的狀況下,被迫學習目前已被學界視為錯誤與落後的性別或生命教育觀點,並同步接受了特定宗教的意識形態宣傳。 台灣國教單位以公立學校為主,對於政教分立的認知卻意外薄弱,經常無意將公共資源拿來宣傳特定宗教團體的理念。像是在廁所中貼上「靜思語」,表面上是傳遞善念,卻無意間成為特定宗教的宣傳品。更何況許多理念也不見得能通過當代倫理學標準的檢視,可能歧視某種個人特質,或是因為保守態度而讓相信這套的人陷入更嚴重的人生困境。 在國民教育階段所傳遞的知識,現已不需經一字一句的檢視,而是以綱要性質的主軸概念引領,這能避免過去由少數學者決定全數教學內容的問題,也能提供更具彈性的教學空間與內容。 但這不代表國民教育全無底線,或是教育內容概念是有選擇性的。像本次被指出有問題的「彩虹媽媽」,主要是在校園宣傳反對婚前性行為。其本旨倒沒什麼問題,問題是出在他們在招募人力時,要求志工不可同時宣導「綜合性教育」或「安全性教育」。 翻成白話文,也就是他們要求志工「不可以」教安全性行為的相關知識,以及其他客觀性知識與性別認同課程。「因為能力、時間、資源有限,所以沒教」和要求志工宣示「絕不會搭配」相關課程,是兩回事,後者明顯有來自宗教背景的濃濃惡意。 國民教育當然可以有宗教類課程,但旨在公平介紹各種台灣常見宗教,而不應針對特定宗教或其理念進行宣傳,培養「預備軍」。這是利用公共資源發展個人事業,當然是錯的。 宗教團體當然會想要「從小紮根」,所以你趕走一批,又會來一批。因此教育主管單位真正應該做的,不是發現一批,就發文趕走一批,而是針對宗教相關議題擬定全面的執行辦法,從校園標語、輔助課程,到志工團體,都有明確的規範,以讓各級學校有參考標準。 如果要建立審查制度,也應該引入宗教研究學者,因為多數人無法區辨思想中的宗教要素,但專業的宗教學者總能一望即知,並指出這種想法的潛藏問題。 不然老是一句「我們也是善意呀」、「傳遞正向理念嘛」,加上校方主事者對這方面缺乏警覺,甚或裡應外合,又或是因為缺乏資源,「挾到盤子裡的都是菜」,就讓特定宗教團體大搖大擺登堂入室,假做權威,向尚無批判思考能力的中小學生灌輸特定概念。這當然不會是正確的做法。 請永遠記得,不是發自善念,做的就是好事。政府需要定出明確的規範,才能讓於模糊地帶上下其手的人沒有恣意為惡的機會。
周偉航
2016-10-31
愛熊不愛人的中國人
圖/取材自Animal Asia youtube影片,民報影像處理 據媒體報導,有一頭名叫「比薩」的北極熊被圈養在廣州正佳廣場的「極地海洋世界」內,被困於一個玻璃缸中,在狹小的空間內來回跑動,并且反復用力甩頭。有動物專家指,比薩可能有精神低落的跡象。有關視頻在網路上傳播之後,網民稱之爲「最悲傷的北極熊」。很快,中國有超過一百萬人簽署請願書,要求將「比薩」轉移到別處。 從喜歡吃熊掌、認為熊掌是美味的補品,到為北極熊的「熊權」簽署請願書,中國人在文明程度上又大大地進化了一步。中國官媒允許報導這類體現「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成果」的事件,況且負面報導所指向的不是政府而是某商場。 當百萬簽名者自我感動得熱淚盈眶之際,我的問題是:這一百萬為「熊權」發聲的中國人,有沒有真正關心過人權呢? 日前,因擊殺暴力拆遷其婚房的地方惡霸的賈敬龍,雖然自首仍被處以死刑。對比之下,薄谷開來毒殺了英國人,卻能免於死刑並迅速獲得減刑。草民殺官員當然要處死,官員殺死草民或洋人卻能成為「減少死刑」幌子下的受益者。簽名向最高法院呼籲「刀下留人」的中國公民只有數千人,遠遠少於百萬之譜的「愛熊者」。孔夫子早就說過,「問馬不問人」,不符合儒家仁愛的原則;如今,「愛熊不愛人」,卻是社會主義新中國的時尚。 愛人是危險的,誰敢為劉曉波、許志永的自由而呼籲呢?誰願意為被抓捕的人權律師的家人伸出援手呢?僅僅因為是劉曉波的妻子,無罪的劉霞被非法軟禁六年多,身患多種疾病,她的命運比起玻璃缸中的北極熊好嗎?僅僅因為是人權律師的家人,他們就被房東驅趕,孩子不能上學,他們的命運比玻璃缸中的北極熊好嗎? 劉霞。圖/取材自Hu Jia youtube影片 劉曉波頭像投映。圖/美國之音 (Public domain), via Wikimedia Commons 至於中共暴政下其他少數民族的悲慘處境,關心的人更少:主張漢族與維族和解的伊力哈木被判處無期徒刑,充滿愛心的漢人們視若無睹;上百名藏族僧俗為捍衛宗教信仰自由自焚而死,充滿愛心的漢人們同樣事不關己、高高掛起。 用錢理群教授的話來說,今天的中國人早已煉成了「精緻的利己主義者」,他們會精心算計每個行動的安全係數及得失比例,虧本的事情絕對不做。為北極熊請願,有百利而無一害,政府不會按照名單上的簽名順藤摸瓜、一一查處,卻能博得關心動物、充滿愛心的美名,何樂而不為呢?然而,為良心犯及其無辜的家屬呼籲,豈不成了他們的同類,成了「國家的敵人」?這種事情,「過於聰明」的中國人是絕對不會去做的。 每一個暴君的身後,都是成千上萬的賤民。習近平稱「核心」,文革重演,不是他一個人的獨角戲,他背後有無數的順民充當背景。我不是他們的同胞,也不是他們的同類。
余杰
2016-10-31
給台大法律系學弟、學妹們的一封信
頂新案無罪宣判,導致民怨沸騰,民眾怒罵司法已死。而合議庭吳姓、呂姓、張姓三名法官,分別是中興、輔仁、台大法律系畢業。他們的驚世判決,應該會在台灣司法史上留名。圖/取自網路 或許寫這封信會被你們認為是酸葡萄,但這封信或許會告訴你,在你人生的面前所會出現的,可能是你所無法想像的崎嶇坎坷。 你們的頭腦是一級棒的,所以每年考上法官、檢察官的人數,都有三分之一左右被你們給占據的。考上台大法律系的時候,你們已經是少數中的少數,自負的心情會自然產生乃是人之常情;尤其台灣連續產生了三位台大法律系出身的總統,這當然更會讓你們自認為台灣未來的掌舵者。然而在學生時代努力用功以便能順利考上檢察官、法官的你們,可能沒有想到台灣的司法制度是很容易使頭腦好的人走上歧路甚至是墮入地獄的陷阱,為什麼我會這麼說呢? 一、沒有社會經驗就突然掌握權力,很容易因為高高在上而使年輕人產生錯覺。 1.考上法官、檢察官突然成了高官,一下子擁有很多法律賦予的權限,尤其是強制權,突然會覺得自己是台灣甚至是世界中的傑出人才;會覺得自己是不容任何當事人挑戰的神,高傲的態度自然產生,很容易把不聽話的當事人當成刁民。 2.以上所言,是很多人的經驗。很多考上法官、檢察官的人,對待自己同學的態度,彷彿自己是高人一等,造成許多同學側目甚至發牢騷。這幾乎是每一屆同學會都會聽到的牢騷。 3.筆者從一些當過檢察官、法官的同學的談論中,也知道早期檢察官可以自行決定羈押嫌犯時,太多檢察官是依個人的喜怒隨便拘押被偵訊者;而且在偵查的過程中,常會利用當事人的無知,以超越法律所賦予的職權進行偵查;對於看不順眼、不配合的當事人,則會利用各種手段予以刁難、或設陷阱使其落入。 二、因為當官以後的社會經驗都是在司法界這個小圈圈打轉,很容易產生與社會的倫理道德意識不一樣的意識。 古代希臘、羅馬、中世紀的法與審判的特色是「當事人主導」與「法是大家共同認知的法」。這種審判的原型是:當時國家還是很弱,而另一方面則有著自立的「家」的支配人——家長,被害者的家長會把加害者的家長拉出來,訴諸於共同體的同伴來審判;審判是由原告自己展開,而請審判的同伴來做判斷;執行則由自己來執行。 從今日的眼光來看,這是當事人主義,有很強的民事審判性格。而由於法是透過審判而形成的,因此民事關係的法很多,而刑法則是則是在較後來才出現。在這種審判制度之下,「法是大家創造出來的,誰都要服從」的法遵概念乃至「法的統治」的概念就會生根。 但是,我們的檢察官、法官在畢業考上這兩個「官」之後,就是同質性的人每天在做偵查審判,於是很容易缺少一般國民所具有的法意識,而變成是用法律實務專家的眼光看待社會與當事人,也因此檢察官的起訴與法官的判決很容易受到社會的質疑。 更可怕的是,這些掌握他人自由、生死的法官、檢察官每天面對面來往,很容易產生群體意識,造成大家對某個案件彼此交換意見而形成共同的看法。也因為這個緣故,就很容易形成見解在先、判決附隨而產生的現象。馬英九就曾不小心洩露出某個案件,說其他的法官檢察官有意見,致使原審法官不敢立即作判決。由此顯然可見,目前的司法體制其實是在箝制法官獨立,也因為這個緣故,就使政治干預容易進行。 三、抱持來自家庭所形成的意識型態,未在社會與不同意識型態的人互相溝通、折衝,因此很難產生以中立的立場看待不同思想的人。 一般人踏入社會之後,由於不斷接觸到各種人、各種想法,會使自己的想法不斷修正(或多或少),或對不同想法者產生同理心。但是畢業沒多久就考上法官、檢察官的人,由於很容易自認為人上人,因而很容易認為自己的意識型態是對的,也就很容易對不同意識型態者先入為主地抱持敵對態度,而使審判先有答案,再由法官編造判決理由。 25年前,筆者曾在資策會工作,當時進去的氣氛就是黨國氣氛,主管概由外省人掌控。隨著民主的發展,這種情形在行政機關改善很多,但改變最慢的卻是司法機關。筆者無意挑起省籍情結(對於我這個已經62歲的人來說,省籍情結的陰影很難一下子除去),但是根據筆者的了解,由於長期的政策培養與「我手寫我口」的優勢,外省家庭出身的法官、檢察官如與其人口數量做比較,其比例比起其他族群擔任法官、檢察官者,高出很多。加上國民黨長期在司法機關的佈線,更使得有強烈省籍意識的人深藏在司法機關內部,但我們卻無法透過國會的質詢乃至報紙、媒體等使其暴露出來。這也是為什麼馬英久遲遲不被法官、檢察官審理、偵查的最根本原因。 四、沒有足夠的見識能處理政治壓力。 由於年紀輕輕就當上高官,經驗不夠,所以碰到壓力時,時常會亂了分寸。許多檢察官就配合調查局與警察辦案以爭取績效,為了爭取績效,許多檢察官隨便找幾個證據即任意起訴。聽許多很早就退職的法官、檢察官說,不想「配合」的大概就辦退休,留下來的幾乎都會「配合」。這就可以說明為什麼司法機關辦綠不辦藍的理由。尤其在法官、檢察官面對金錢的誘惑時,不貪污者應是少數,這也是為什麼民間會流傳「有錢判生,無錢判死」的諺語;更早期的時候,民間甚至流傳「法官生的兒子沒屁眼」這種詛咒式的諺語。 五、永遠有誤判害人被關、處死的可能。 畢業沒多久就考上法官、檢察官的人,除了受訓的時間之外,大概沒有真正在社會打滾過的經驗。他們在高中畢業後,就直接考進大學法律系,所學的主要是邏輯訓練,以及以傳統法學為基礎的法學訓練,而不是與各個產業乃至各種社會問題互相結合的法學知識。儘管現有的司法體系想辦法讓法官、檢察官儘量有實務的經驗,但那不是以高官的身分去實習就能獲得的真正經驗。曾經聽過一些法官說:當他們審到他們不懂的案件時,他們不能說不懂;他們內心會很掙扎,但他們必須裝懂,反正能夠找鑑定人的就找鑑定人來當擋箭牌,沒有的就要半猜半做判決。 尤其,當今社會變化非常厲害,許多新的領域產生新的法律,但這些都不是現在大學的法律系有辦法教的,因此「外行人審判專家」而令專家哭笑不得的例子太多了。曾有人說過:即使司法人都很正直清高,但正義未必能獲實現。這句話真的是打中司法的要害。 法律系的同學們,或許讓我們共同來改革司法,才能讓你們的才能能夠為社會做出符合正義的貢獻,並讓你們像英美出名的法官永留於台灣的法制史上。
張正修
2016-10-31
蔣公•搞鬼
十餘年前,我受邀為「水金九」的觀光志工或永續工程的學員上課,我在課中常提起,五十年代,本人曾在五寮仔,以金瓜為坐椅,吃金瓜米粉,醉在烏豆酒甕旁。我建議他們:把萬聖節的事物融入觀光活動中,讓遊客DIY南瓜燈(當然也介紹酒鬼傑克的故事),甚至在Halloween當晚,讓遊客化妝遊行,戴上惡靈面具,拿著火把,挨家挨戶去收集糖果。 沒想到,學員卻說:「萬聖夜可是十月卅一日」,我說:「那又怎樣?」他們竟問我:「難道你沒唱過蔣公紀念歌?」我說:「蔣公」是誰?我太太的老太爺、我的岳父才是「蔣公」,他叫蔣德聖,二二八那年去世。 學員又說:「我們怎能在蔣公紀念日,搞個河洛瘟?那太不敬了!」我說:「你開口閉口都是『蔣公』、『蔣公』,但我要問你『你的阿公姓蔣?』你口中的蔣公,是誰?你知道?在外國報導中,他常與法西斯獨裁者串連在一起,他也常與希特勒、史達林、毛澤東連在一起。」 近年萬聖節的這些事物與活動在台灣各地紛紛出現,還有度假飯店為迎接萬聖節,在十月卅一日前後,針對房客推出「驚喜南瓜派對」。購物中心把「驚嚇鬼屋」搬進百貨公司,還請來日本貞子搞怪。時尚廣場推出「誰敢來晚餐」、「夜訪吸血鬼」等遊戲,甚至還有「萬聖節—搞鬼無罪」扮鬼大賽。我也終於看見六月的苗栗南瓜博覽會,九月的南投金瓜節,南瓜比大也比造型。 南瓜,臺灣話稱為金瓜,終於脫離「蔣公紀念歌」的魔咒與禁忌。金瓜石的朋友,你們為何不敢拒唱「蔣公紀念歌」?你們為何還讓獨裁者蔣介石的銅像矗立在金瓜石?你們為何擺脫不了蔣介石的魔咒? (作者為城南文史工作室負責人,台北市民)
李道勇
2016-10-31
吃香喝辣,內鬥老辣!
這個黨很奇怪! 一方面由黨魁洪秀柱率代表團趕赴中國北京,與兩蔣時代勢不兩立的「匪黨」、「匪酋」中國共產黨及現在的領導人習近平握手談和。 一方面對黨內同志,逼捐特別黨費與路線鬥爭並進,刀刀見骨、毫不留情,馬英九、吳敦義、朱立倫、郝龍斌、胡志強等無一倖免被點名! 要求黨內大老捐特別黨費,出招老辣,小辣椒絕非省油燈。黨內放出以下兩句特具殺傷力,第一句:執政時吃香喝辣的高官,應率先捐款救黨難;另一句是:執政時享盡榮華富貴,只捐那一點,好意思嗎?還不如兩個老太太…。 話說三百六十多年前的北京,明朝末年,崇禎皇帝要皇親國戚及高官捐錢救國難,眾權貴都哭窮不肯捐錢;之後李自成率軍(國民黨叫流寇,共產黨稱義軍)攻破北京,以「助餉」名義要前朝皇親國戚及高官捐錢,不捐或捐太少,就嚴刑拷打「追贓」,結果逼出數千萬兩銀…。 現代沒有嚴刑拷打、追贓助餉那一套了,不過,前述逼捐黨費特具殺傷力那兩句,形同把藍營大咖吊在網路上任人拷打…。而藍營自己指前朝高官吃香喝辣、享盡榮華富貴,豈不暗示檢調應好好追查? 逼捐黨費針對前執政同志,李自成則針對前朝敵營,兩者有差別,但逼捐黨費其實意不在錢,而是迫使藍營大咖在路線之爭封口,不敢扯洪秀柱後腿,這招果然見效,原對洪秀柱曾提「一中同表」、不談「一中各表」,很有「異」見的馬英九、吳敦義等藍營大咖,在洪出發見習大大前夕都閉嘴了。 最奇怪的是,洪秀柱此行所謂「破冰」,國、共兩黨現在你儂我儂、水乳交融,哪來冰可破?洪秀柱更不能代表台灣,豈能逼台灣主權國格不守、化水流逝?(胡文輝)
胡文輝
2016-10-31
《鏗鏘集》藍綠的政治代溝
台灣民主化和政黨輪替,使藍綠都出現代溝,老一代意識形態取向的聲音變弱,年輕世代以利益及社會關懷議題取向開始引領風騷。 民進黨老的一代,以抗拒國民黨獨裁,爭取台灣人民公平參政權為使命,國家認同是台灣獨立。在國民黨獨裁終結,民主機制建立,廣義的台灣獨立已成主流民意,老一代與新一代關心議題的差異便浮現。 現在老一代愛談人,依自己經驗或喜惡,指點人事安排。老人精於世故,人際關係廣,自信有識人之明。他們因為念舊與同情,贏回政權後,更把「特赦」陳水扁當重大優先,武斷的認定,即使蔡總統違法特赦阿扁也可以「救民調」。 國民黨老一代以「復國」為己任,旨在獨霸政權,但民主化後被自然淘汰,第二代仍擁抱中國情結,甚至露出真面目,否定台灣主權國家地位,接受「被統一」的一個中國條件。 兩黨年輕世代想的不是這些問題,爭的是自身利益,社會公平正義,要工作機會、要提升工資、要居住正義、要減少工時、要爭取過去禁忌的同性戀平權。年輕世代靠網路之賜,掌握資訊與新議題,充滿自信。 國民黨年輕世代對既得利益者「護黨產」、養肥貓,與中國表來表去,很倒胃口,那既不合他們天生的正義感,也不合他們對土地及生活方式的自然感情。 民進黨年輕世代相信阿扁受政治迫害,對他受折磨感同情,但阿扁有隱匿鉅款的把柄被抓住,法律程序未走完,他們不像老人執著於把「特赦」陳水扁視為蔡英文的當務之急。 年輕世代國家認同已趨於合流,競爭轉向內政議題與團體利益,這將改變台灣政治生態,也成為國家正常化的一個指標。 (作者王景弘,資深新聞工作者)
王景弘
2016-10-31
《冷眼集》那筆4500萬
記者鄒景雯/特稿 國民黨展開募款發薪活動以來,最引人矚目的捐助款,當屬鴻海董事長郭台銘的母親所借出的四千五百萬元,這筆錢由於是目前曝光者中金額最大的,受到的討論度最高,甚至還有人因此提醒黨產會,應該徹查三中黨產處分案。 這四千五百萬元的挹注被公布後,在藍營內部至少出現三種揣測。第一種聯想最制式,是不是老共暗示郭董要借的?因為自二○○○年首次政黨輪替,國共逐漸再續前緣以來,歷次台灣選舉,中國總要求台商要對國民黨提供政治獻金,這次國民黨有難,共產黨怎麼會不講話? 第二種分析最平常,這些年郭董穿梭於公共事務的身影眾所皆知,例如太陽花期間、台北市長選舉,他的名諱都曾斗大成為新聞標題,要他遠離政治,必是出於不了解,而老郭對老K有熱血,看不得她倒下,於是用媽媽的名義、爸爸的故事、這種不惹麻煩的方式,對國民黨伸出援手。 第三種反應最離奇,從郭台銘的母親,想到了郭董弟弟、現任中影公司董事長郭台強,再想到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蔡正元,現在是洪主席秀柱的重砲手,再再想到十年前黨營事業中影輾轉到了郭台強手中的這筆糊塗帳。 郭台強與蔡正元為中影纏訟多年,郭台強控告蔡正元利用減資手段圖利自己,今年五二○,最高法院宣判蔡正元敗訴,須返還中影一億七千多萬元定讞,但也另外傳出由於中影土地房產價值暴漲,國民黨怪罪郭台強沒有按照合約「回饋」國民黨的傳聞,因此不排除要繼續興訟。 這些狗屁倒灶之事,因為四千五百萬元的「提醒」,重新在藍營內部繪聲繪影,究竟當年三中買賣的真相如何?包括中廣又是怎麼到趙少康手上的?全都不透光。連一名國民黨籍律師私下都說:真是太過分了。因此向黨產會提點:應該好好調閱中影等三中黨產處分的資料,一併列為優先重案,務必要撥開重重疑雲的背後,究竟是什麼樣的勾當? 四千五百萬元拋給國民黨引發的漣漪若此,想必不少人始料未及。不過,這件事有個嚴肅的面向不能迴避,就是:國民黨最近以發不出薪為由的四處募款作為,有沒有完全按照陽光法案辦理?郭母既言「借款」,就不屬政治獻金規範?國民黨收受大額金錢所欠的情,未來是否要在政治上償還?業經三度政黨輪替的台灣,對於這類疑問必須要有明確的答案,不可胡攪蠻纏、便宜行事,任何政黨都一樣。
鄒景雯
2016-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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