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字搜尋
首頁
最近更新
鯨魚觀點
時事新聞
笑談人生
鯨魚影音
首頁
最近更新
鯨魚觀點
時事新聞
台灣政治
國際大事
財經資訊
體育娛樂
藝文活動
綜合新聞
笑談人生
關於我們
鯨魚影音
首頁
鯨魚觀點
鯨魚觀點
公務員體制的黨國化問題
政黨輪替說穿了,只有公務體系的上層輪替。中下層為數眾多的公務員,依然深受傳統黨國文化的制約,那個大染缸還在。圖/民報影像處理 作者在上個星期的民報專欄(5月21日)寫了〈台灣的正義是轉型正義的問題!從正義的角度探討年金改革〉一文。當作者在專欄刊出當天看手機時,看到有許多漫罵式的回應,不過其內容並沒有顯現於民報的留言板裡頭,而是刊出於當日不同地方的留言。這些回應大致上是說那麼乾脆就實施共產主義好了,或者說我本人是在製造對立等等。對於這些回應,作者似乎有必要加以回應一下。 公務員黨國化現象,至今依然存在 在專欄中,作者提到歐美社會產生共產主義、社會主義乃至社會民主主義或民主社會主義的各種主張。留言中有人說乾脆就實施共產主義,這顯然是對上述這些主義之差別的不了解,限於篇幅,我將在其他文章中另作回答。 我在專欄中提到台灣的正義基本上是轉型正義的問題,是要從殖民地體制轉換成人民當家作主的體制;而從李登輝總統上台以後,軍公教的官僚體制是有在慢慢變化之中,但期間所遺留的黨國色彩,別說已在淡化,甚至在馬英九政權之下是在復活之中。我講這些話是有根據的,更且我說「綠色官員在公務體系中所遭受的對待,其實是點滴在心頭」正是我個人的親身體驗。我不敢以偏概全,僅就我所接觸到的公務員經驗說給讀者們參考一下。 由於對戒嚴以前的情況大家比較有所了解,也會認為戒嚴時期,國民黨的黨國體制乃是當然,所以對公務員的所作所為,會認為罪在國民黨政府,而不在公務員身上。這個問題如果從轉型正義來看,就是:公務員即使是執行命令,是否就可以完全阻卻其違法的執行行為呢?在這次的轉型正義中,大家不太敢提出這個問題,可能是怕牽連過廣,會引起社會不安。但是德國在二戰之後,曾經處理這個問題,這個問題或許日後討論較好。那就講解嚴以後吧。 各位或許無法想像,身為政府高官,在公務體系究竟受過什麼對待呢?各位或許還記得在我當考試委員的時候,我曾擔任律師高考的典試委員長。當時的命題老師把陳前總統在「台灣團結聯盟」餐會中的演講當作選擇題來命題,並出了「律師性格與國家領導」的作文題目。結果《中國時報》一口咬定說是我出的題目,對我窮追猛打,後來知道不是我出的題目而事件平靜下來以後,考選部一位林姓司長(現已退休)帶著他的部屬來到我的辦公室,當著我的面跟我說:「你們不能出這種命題,只有我們馬英九總統這邊出這個題目沒有問題。」 各位都知道我是台灣獨立的主張者,當時有公務員跑來辦公室跟我聊天,最後說我主張獨立太小氣。這就凸顯出了兩個問題:主張獨立並沒有排斥外省人,這表示當時的公務員受到黨國體制的影響,把獨立的主張當作是歧視外省人的犯罪主張;更且公務員沒有行政中立的觀念,竟然在帶有綠色色彩的長官面前挑戰長官。 忘了我是誰:這種黨國化司機! 各位也都知道,公務人力中的技工、工友有很多都是首長介紹的人,在國民黨執政時期,大部分技工、工友都可以找出介紹他們到公家部門任職的首長或高官。我當時的司機是工友,我每個月補貼他6000元,早上他會準時來接我。有一天,在車子該到的時間,他打電話進來說他還要二十多分鐘才會到,過了一分鐘說已經到了。我想各位如果聽到司機這樣講,你會怎麼想?一看就知道這分明是在亂的,是要告訴你說:我們要對你怎麼樣就怎麼樣。當天我就自己坐火車與捷運去上班,不再坐他開的車,直到他申請退休。 可是各位想一想,一個司機膽敢這樣亂長官嗎?背後若不是有人指使,敢這麼做嗎?我剛到考試院時,我請一位比較靠綠色的警衛吃飯,就在吃飯閒聊當中,我的司機突然跑出來,在我們兩個人面前不說一語地看著我們,讓我們兩個人都愣住。此時我只能解讀:這是在警告你,你的行蹤都在我的掌握之中。 此外,我時常下去南投幫公務員上課,中午也都在南投吃飯。他們都知道我吃素,所以會幫我準備素食。可是有一天,這位司機就當著許多國民黨的學者、官員一起用餐時,故意說我的碗內放的是素食,卻幫我放葷食,讓我當場吐出食物出糗,故意惡整我,害我氣得當場在培訓所主委的面前說:小心有一天我會報復。 當我們在考試院的院會或委員會開會時,主張國文科不要考古文,你們可知道有位考試院的公務員怎麼衝著我說?她說:「本來就是要讓學生死背。」言下之意,就是要用古文對學生洗腦。我當場好像回到戒嚴時期在聽長官訓話一般。我在考試院的經驗還有太多的個案可說。其實當時我們也知道公務員體系黨國化非常深,所以在進入公務體系以後,就一直想辦法拉近與公務員的距離。我自己在考試院內,就花了近五年的時間,免費幫考試院與考選部同仁上日文。 大染缸就在那裡!黨國文化難以根除 馬英九在任期間,我親眼親耳聽到他的執政團隊用盡各種方法找到一個鐵路局的外省員工(只是層級較低的檢票員),要在其任期結束前幫他升官,我才恍然大悟,原來叫我們不要有省籍情結、卻在背地裡利用執政優勢提拔他們一族人的正是他們。 或許很多新公務員覺得很委曲,認為受黨國汙染的公務員不是他們,為什麼他們要被汙名化為被「黨國化」的公務員呢?我想這是一個很難回答的問題。我只舉一個例字來作推論。柯文哲當上市長以後,有位局長把小英總統的春聯與馬前總統的春聯一起放著,讓北市府的公務員拿,結果小英總統明明非常高票,但是公務員只拿20%左右,馬英九的春聯則被拿走80%。這個是否可以說明馬英九任內又把公務員「黨國化」了呢? 就我了解的情況來看,其實經過考試的公務員程度都還不錯。那麼,是否頭腦好的人都是親國民黨的呢?這樣推論當然比較牽強,但其中一個比較容易說清楚的就是:公務體系早已染上很深的黨國色彩,進去的人很容易被這個大染缸給染上黨國文化的色彩。 事實上,國內不斷在講行政中立,可是做了那麼久好像白費功夫。我個人認為:其實以前成為國民黨打手的員工沒有被揪出來受歷史的審判,所以就使得公務員體系可以在積非成是的情況下,無法跳脫傳統的黨國文化,而不斷再生傳統的公務員。
張正修
2017-05-28
也是問題重重
現行憲法所訂大法官產生方式是總統提名,由立法院審核通過任命。這套法定程序看似嚴謹合理,其實存有瑕疵。圖/Jiang, via wikimedia 本月24日,大法官會議以釋字第748號釋憲決議,宣告民法擯除同婚牴觸憲法平等權違憲,並要求兩年內修法承認同性婚姻。裁決一出,自然是幾家歡樂幾家愁,社會爭議也勢將繼續延燒。本文則擬藉此機會,對一向少為國人注意的大法官產生方式做一檢視。 大法官的民法釋憲存有爭議 但在進入本題之前,先從一個不同角度探討上述大法官會議結論,是否具備堅強法理依據。 美國法學界討論涉及憲法議題,有所謂Intent of the Framers或Original Intent之說,意即須確定當初創立憲法者,其真正立意何在之謂。現下國人若從這一角度衡量,上述違憲說法能否成立,即恐大有討論空間。 大法官會議的決定,是依據現行憲法第7條:「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然而該第7條並未將「性向」一併列入。原因所在,是在當年社會背景下,參與制憲者即連想都沒想,是否該把不同性向人民列入保障。若依據上述立場原意之說,制憲者既然根本沒去想到不同性向人民,又何能判決民法擯除同婚違憲。 誠然,不同性向國民權益與尊嚴,應受到合理保障。但若依據這一立法原意理論,恐也不能指稱民法違憲。這一觀點在台灣雖屬冷門,或也值得法界人士參酌。 大法官任命,頗有政治操作空間 現在進入本題。現行憲法所訂大法官產生方式,應是取法於美國。美國任命大法官是由總統提名,經參議院同意而就任。在台灣也是總統提名,由立法院審核通過任命。這套法定程序看似嚴謹合理,實則也存有不少嚴重瑕疵。 首先,如此產生的大法官,未必即是法學素養深厚,足堪對重大憲法議題做出睿智詮釋的人物。 以美國而言,大法官任命資格寬鬆,除法界專業人士之外,其他諸如官員、政客,乃至總統政治盟友,都能被提名而躋身最高法院。而在台灣,資格要求雖比較嚴謹,《司法院組織法》第4條也列有五項應具備資格,但其中第2、5兩項卻又大開後門,隨時可讓資格限制破功。 第2項是「曾任立法委員9年以上而有特殊貢獻者」。然而立委未必即具備豐富法學知識,所謂特殊貢獻也是基於主觀解釋。台灣立委不乏藝人或運動員等類人物出身者,如果憑藉9年以上資歷和關愛眼神,即能搖身一變成為大法官,恐將是令人笑不出的笑話。 第5項「研究法學,富有政治經驗,聲譽卓著者」,更是全無客觀標準,可以任憑總統自由心證,挑選其意中人選。 其次,談到所謂國會同意,美國參議員有相當程度的自主性,不必太理會總統意旨;縱使雙方皆屬同一政黨、總統即是實際黨魁的情形下,也不例外。所以參議員通常都敢於認真審核總統提名人選資格,而過於不合格者也可能遭到否決。 然而在台灣,則是拜列寧式政黨風格之賜,藍綠等各色立委均須遵守所謂黨紀,「以領袖意志為意志」。如果某黨在立院佔有多數席次,該黨總統提名的大法官人選,在立法院必然順利過關。所謂國會同意,不過徒具形式而已。 大法官提名,意識形態重於法學專業 而在這一背景下產生的大法官,也難求其一定具備高深法學修為,甚至也難期盼其能做到《司法院組織法》第5條所稱「大法官須超出黨派之外」。如果大法官會議演變成總統意旨的執行單位,「你的意旨行在本會議,如同其行在總統府」,國人應也無須太過驚訝。 最後要談的一個現象,是無論在美國或台灣,依據現行方式,由總統提名大法官人選,必然產生的現象是,總統提名時所考慮因素,是意識形態核心理念更重於法學修為。上帝以自身形貌創造人類,總統則是以自身意識形態核心理念挑選其複製人,送進最高法院以協助貫徹自身意旨。 以去年蔡政府任命的7名大法官為例,7人在立法院備詢時,針對同性婚姻,死刑存廢等社會議題,所表達立場都似和蔡本人若合符節。7名準大法官專業資格是否紮實,外行人不知也不宜發表評論;但國人或不免猜疑,蔡政府挑選出這7人,是首先看中其專業水準,抑是看中其意識形態? 但縱使提名7名人選,確是基於後一考量,國人也不宜以此譴責蔡政府。任何總統都不可能提名和自身價值觀相反人士出任大法官,以免其日後釋憲和自己唱反調。蔡政府如是,將來換上其他人主政藍綠各色政府諒也不例外。本文舉出此點,純是意在闡明專業之易於淪為意識型態犧牲品而已。 依循現行憲法運作的大法官產生方式,既有上述多項嚴重瑕疵,唯一補救辦法即是修憲或重新制憲。但兩者恐都不免招致習總書記雷霆之怒,至少不是現政府敢於嘗試的。然而捨修憲或制憲之外,是否尚有其他良策,可以中止這種藍綠各色總統,將其複製人送上大法官會議席位現象?這或是很能考驗國內法學家一道參考? 附帶一提的是,現行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之4、5兩款,提到大法官有權組成「憲法法庭」,以審理正副總統的彈劾以及「政黨違憲之解散事項」;而第5款又特別闡明「政黨之目的或其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違憲」。這一款看來是項莊舞劍,意在對付主張台灣獨立政黨,必要時可以「依法行政」,將其強制解散。然而這一款恐也是一把雙面刃。若有政黨主張和對岸統一,實質上也是「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也可以依法組成憲法法庭,宣佈解散該等政黨。但不知現在或未來大法官有此勇氣否?
敏洪奎
2017-05-28
回鄉記憶──小綠女和老綠男
作者邱垂亮說,蔡英文「不會聽我們這些老綠男、如彭教授、吳資政、辜資政等前輩的話」,因此不再希望她會回應他的建言。圖/取自總統府flickr 小綠女(不是北一女)遇到老綠男(不是民進黨),她笑說:「老師,謝謝你了!」又說:「下次什麼時候回來?」他回答:「不知道,年紀大了。」她再說:「下次回來,要先告訴我。」他心裡罵:「廢話!」他知道,太多重要人物要見她,她都沒時間見,她不會見他。 小英見彭教授 這次被邀請回去開全球僑務會議,回國3週,離去年10月回去雖只相隔半年,還是近鄉情怯,滿懷憂慮。 最初5天在台北,被彭教授和謝醫師請吃飯,李教授、施教授、許博士等老朋友見面,一大樂事。和彭教授午宴,得知小英總統終於要拜訪彭教授了,很高興。彭教授最近文章越寫越尖銳,但心胸寬宏、慈祥,叮嚀我去慰問剛被他嚴厲但幽默批評的秘書長。 見了小英身邊的幾位重臣大老,細聽他們解釋小英的政治信念和性格、決策和執政風格、政策推展狀況,受益良多。雖不能說真正瞭解了這位身懷絕技、深藏不露的台灣之女、台灣的Angela Merkel(德國總理梅克爾),卻也多少有了較為深入淺出的認識、諒解,受益匪淺。 之後,去了日本6天,帶了盧孝治的「楊梅玉韻女聲合唱團」去廣島文化中心舉辦「日台親善音樂會」,文化交流,祝賀熱愛台灣的灣生母女(杉岡裕子)成立廣島日台文化友好協會。還去訪問神戶,交給堺市、竹山市長桃園鄭市長的邀請函,希望兩市締結姊妹市。受到熱情招待,和竹山市長英語對話,很有意思。 鐘老的do-re-mi 再回台灣,先和老婆(月琴)、孝治去看鐘老(肇政)。鐘老老了,93歲,耳聾了,有點痴呆;但一認識我,就回憶過去,熱情洋溢,談笑風生。我們筆談,他寫「我老了,93歲」,我寫「我99歲」,他老人家突然返老還童,變小孩,口唱「do-re-mi...」開懷大笑。離開前,他一再要我們留下吃午飯,我們又不能帶他上山去大江屋吃飯,和鄭市長會面,看他寂默傷情,很不忍心。 學生范博士出錢出力,駕著他的休閒車帶我們全國跑透透。帶我們回苗栗,月琴家人團聚,歡樂一場。與小時好友瓊玉和翁樣吃邱家粄條,非常溫馨。跑去福基、出磺坑看老家,雖已面目皆非,卻也回憶無窮。 桃園南下高雄,訪問民進黨四大諸侯(市長),得到親切招待、誠實交談。我的問題問得尖銳,他們也都開心見誠,回答我。我的問題當然是繞著小英執政的風風雨雨,他們也不迴避,貶褒都有,真實回答我提出的難題。 在高雄,也蒙阿扁撥空接見我、月琴和好友王醫師,談了1個小時,對他的滿懷冤屈,深感同情、無奈。對他和小英的政治恩冤,聽了難過,卻也不知如何瞭解、化解。我無奈,傳話給小英,希望阿扁問題盡快政治解決。阿扁是法律、更是政治問題,小英把阿扁關在鳥籠裡作怪,比放他出來在外面趴趴走,政治代價要低。不知小英同意否? 和李昌鈺辯論 高雄召開的擴大全球僑務會議,300位代表出席,龐大、熱鬧。但內部藍綠分裂,馬英九留下的藍大(多)綠小(少)生態,氛圍很壞,委員長兩邊不討好,被罵得臭頭。 我還是認為僑委會該廢掉,但也瞭解台灣國際生存空間狹窄,要突破中國夾殺、爭取國際認同、推展南向政策,遍佈全球的台僑,是不可忽視的力量。 安排我和神探李昌鈺午宴,知道他是深藍,本想低調無言;但他一開口就說兩岸僵局是台灣(小英)改變現狀,不接受「九二共識」、「一中原則」,還說美國民主也問題重重,很多不好的地方,如同習皇帝在北京說話,批評美國「假民主」。一下子,我就受不了了,嚴詞反駁,火藥味十足,場面尷尬。 最後,回國的主題當然是對小英政府執政的憂心關切。上次回去關心國政,想推(push)一下小英,讓她走強硬一點的主權獨立建國路線,無功而返,有挫折、失望感。這次回去,本也不死心,想重提建國道路;但回去後和小英的重臣大老再度深談後,終於茅塞頓開,瞭解、回到我是政治學教授應知道的政治道理:政治是可能的藝術(Politics is the art of the possible);但要改變小英的政治性格、心態、作為,是不可能的任務(Mission impossible)。 阿扁和小英 我當然不能完全瞭解小英。不過聽了她身邊親信大老的話後,我的有限認知是:她不是阿扁。如果阿扁是敢衝、敢打的深綠戰將,小英就是深謀遠慮、沈著穩定的淺綠智將。阿扁會做不可能的事、打沒有把握的仗;小英不會做不可能的事、不會打沒有把握的仗。最近我常看NHK的歷史大河劇,阿扁像織田信長,小英像德川家康。 所以,未來3年、甚至7年,小英不會公投正名制憲,不會以台灣之名申請入聯(聯合國),她認為那是不可能的事。她會紮紮實實推動經濟、政治和司法的改革、轉型正義、台灣(不是國家)意識和認同的歷史、文化建構工作。 她不會聽我們這些老綠男、如彭教授、吳資政、辜資政等前輩的話。所以,雖然我還是會理性批評,但不再希望她會回應、接受我的建言。 開會第3天,我們訪問了左營海軍基地,參觀了兩艘軍艦。在拉法葉康定號巡防艦上,我問艦隊指揮官,我們能不能製造這樣的戰艦?他回答,我們正在研發中。我們向法國購買拉法葉艦已經21年了,到現在以台灣的高科技水準,還不能自造如是巡防艦,實在可恥、可悲。 日前,小英向國軍宣稱,「我是國軍最大的靠山」,豪氣千秋。之前,她也已決策宣布,我們要戰機、戰艦國造,要買F35戰機。小英不亂說話,說了這些話,我非常贊成,相信她會戮力實現,說到做到。 我心安靜 雖然仍有不同看法,但也同意,現實主義地看,目前台灣大力整軍經武,建構可以和專制中國一戰的兵力,比公投制憲正名要重要、可行。 就這樣,我和月琴回鄉一行,帶回了比較心安理得的心情,對小英不再強求,對台灣仍充滿希望和祝福。以後,回不回國,說不說話,才疏學淺,人微言輕,一點也不重要。 鐘老曾揮毫「吾志浩然」給我,那是狂言;我心微小、安寧,才是我目前的心靈寫照。 天佑小英!天佑台灣!
邱垂亮
2017-05-28
澄清蘋果報導 前總統府資政彭明敏聲明
關於今日蘋果日報報導:總統蔡英文在5月19日凱達格蘭基金會餐會前曾私下拜會總統府前資政彭明敏。並無此事,特此聲明。 彭明敏 2017年5月28日 彭明敏提赦扁 蔡英文當面回:不可能 2017年05月28日 彭明敏(左圖)曾詢問蔡英文特赦陳水扁(右圖)的態度。資料照片 【林修卉╱台北報導】目前保外就醫中的前總統陳水扁19日出席凱達格蘭基金會活動,支持者高呼特赦;高雄市長陳菊、台南市長賴清德也都出面呼籲特赦阿扁。據了解,總統蔡英文早在餐會前曾私下拜會總統府前資政彭明敏,彭詢問蔡「特赦阿扁」的態度,蔡英文當場回說「不可能!」直指現階段無法再開一個戰場,引爆台派怒氣。 台派批政治算計 知情人士也指出,綠營內部曾委託法律界大老陳傳岳研擬《赦免法》修正,為扁案解套,但迄今仍卡在立院,更讓綠營台派大老對蔡英文不滿,認為蔡太過於政治算計。 彭明敏等台派大老,今年特別出席凱達格蘭基金會募款餐會;彭明敏幕僚說,彭認為陳水扁是被政治迫害,不論是特赦或採取司法救濟,要還阿扁公道、讓扁自由,「這件事應該要處理了」。 總統府資政吳澧培也主張特赦陳水扁,他說,扁案在審理竟中途換法官,司法不正義,就應讓扁平反,但目前看來不可能,只好勉強接受特赦。 對於蔡總統是否拒絕特赦陳水扁,總統府發言人林鶴明重申,最大原則是不讓人民在此爭議上繼續對立;現階段最重要是全力確保陳前總統能夠獲得最好醫療照顧。
彭明敏文教基金會
2017-05-28
台灣最不缺的就是否定、唱衰自己的聲音
台灣最不缺的就是自我唱衰的聲音,不要再慣性地以負面否定的方式建構台灣本土發生的事。 前兩天大法官在釋憲案說明記者會上公布,同志婚姻權也應該受憲法保障,現行民法規定違憲之後,網路上隨即一片感動與慶賀之聲。 不過,有一種聲音相當有趣,那種聲音的起手式多半是說「自己過去對台灣一直不看好,直到同婚過關,才有了一點希望」。類似這個脈絡的聲音還有,台灣竟然能在同婚議題上一舉超越其他世界上許多先進國家,真不可思議,讓人有一點感動與驕傲。 不是台灣一直很棒,所以變得更棒而感到欣慰,而是一直看壞台灣,好不容易有個好消息,所以感到開心。 然而,我不免想,台灣真的那麼糟糕、一無是處嗎? 台灣真的處處不如人,特別是不如中國嗎? 如果是,為什麼港澳每年有那麼多人來台灣玩?為什麼日韓等國的國民更肯定台灣?為什麼中國最有名的作家韓寒來過台灣之後會感嘆地說「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為什麼近來許多國際媒體紛紛把台灣列入被低估的地區、值得造訪旅遊的地方?為什麼日本人對台灣年輕人能發動太陽花學運和高社會政治參與感到欽羨?甚至有一些國際媒體認為台灣是最安全的旅遊環境(意指不會發生恐怖攻擊事件)? 會不會有一種可能性,其實台灣沒有那麼差,甚至在很多地方很棒,只不過在發展台灣的美學或主體性等本土認同的論述建構上,在台灣社會現象的報導與陳述上,長年被殖民政權打壓,被有心人士操弄,導致以正面肯定模式建構認同論述能力薄弱,習慣以自我否定的悲觀模式,看待一切孕育自本地社會的文化、經濟或社會現象。「凡台灣的都是不好的」思想根深蒂固,制約台灣社會的集體無意識。 在我來看,台灣最大的問題是,島上有兩個對國家未來見解不一致且互不相容的共同體在爭奪認同論述的主導權,其中一個與強大的鄰國結盟,正好也是長年以殖民統治優勢,把持台灣認同論述的建構權,以貶抑台灣本土歌頌華夏中原核心信念,發展出讓台灣人自己都否定、厭惡自己的土地所發展出來的現象。 具體的操作手法很簡單,平日廣發歌頌中國崛起中國最強的論述文章,而台灣本土長出來的人事物或文化現象都一律打成低劣。 好比說,明明是因為制度不保障與人民之間不信任所引發出來的中國青年狼性或數位支付,在論述開展上卻被大幅以肯定之姿報導,而台灣自己本土長出來的都是不好的(最經典的就是台客文化或台灣國語的被嘲笑,以及《魔法阿嬤》怪力亂神因此不能得金馬獎等等)。 日本知名藝術家村上隆說,某件當代藝術創作是否有價值,能否賣出好價錢,是怎麼認定的大家知道嗎? 是靠藝術評論的建構,是看該作品能否被縫合進既有的藝術評論體系,而不是單看作品本身。 也就是說,一件藝術品的好壞不是由藝術品本身,而是看這件藝術品能否被既有的藝術評論體系認可來判斷,能夠被納入體系並且獲得肯定才能賣得好價錢取得好評價。也就是說,幫藝術品建構能夠納入既有藝術評論體系並被肯定,比藝術創作本身更重要。 同樣的道理,從肯定的角度出發,建構本土社會現象的論述,接軌到世界體系中,並在世界上散播,贏得國際社會的認可接納,是台灣社會想要以自己的獨特性在世界上立足的首要之務。如果繼續按照現行模式開展,不只政治上國際社會搞不清楚台灣究竟是誰?文化上也很容易被歸類為隸屬華夏。 台灣最不缺的就是自我唱衰的聲音,不要再慣性地以負面否定的方式建構台灣本土發生的事。台灣不是樣樣好也沒有那麼差,每一個社會都有自己的優點跟問題,台灣也一樣。一個社會現象的發生不會全都只有缺點,我們應該試著以台灣為主體,從正面肯定自己而非負面否定唱衰的角度看待本地社會長出來的東西。 唯有在肯定式認同論述的建構過程中,我們才可以更多了解自己,知道自己與其他社會的區別,發展出自己的文化主體性,能清楚地對世界說台灣人是什麼樣的人?台灣是什麼樣的社會?
王乾任
2017-05-28
「郭冠英們」成為「高級外省人」的心理診斷報告
四月中,一位有才氣的女作家自殺身亡,台灣媒體聚焦討論,各種觀點充斥在電子媒介上。這其中,最引人側目和嘩然的,應該就屬郭冠英力挺男主角陳星的言論。而郭冠英這個名字,也因此又由我的記憶庫中冒了出來。 除了一些以范蘭欽為筆名的文章,如「台巴子要專政」,公然主張中國血洗台灣:「中國應該武力解放台灣,且解放後應該一直鎮反肅反很多年」,郭冠英最引起台灣人普遍反感的,應該是他以「高級外省人」對比「台巴子」的言論,嚴重分化族群、貶抑台灣人。雖然他後來曾解釋,所謂的高級外省人是一種自我調侃式的說法,但這種將生活在台灣的人民粗暴地區分為高級外省人vs.台巴子,背後的心理過程,其實頗值得玩味和分析。 (圖/翻攝網路) 當然,郭冠英會成為郭冠英,其成長期間的家庭教育、環境和交往的人,都有一定的影響,如果僅僅是分析郭冠英這個人,我實在是一點興趣也沒有,但如果郭冠英代表的是台灣社會中的高級外省人現象,那自然就值得花點時間來說說嘴,有助於理解高級外省人在「心態上」是怎麼成為高級外省人的。 先來講講郭冠英成為高級外省人,第一階段的心理歷程:心理學有個概念叫「認知失調」,意思是當我們的行為和我們的自我概念不相符,特別是違反我們認知裡的正向自我觀,例如我是善良、理性、有正義感等等的一個人,我們就會經歷一種內在的不舒適感,這種不舒服的感受具有動機性的效果,讓我們必須想辦法消除之。郭冠英所以會自命「高級」,很可能就是出於認知失調的一連串反應。 首先,他自認是一個有正義感的人,何以見得?就在陳星像隻過街老鼠、處於人人喊打的狀態時,郭冠英肯「奮勇」跳出來為其開脫,我們可以合理假設,他應該自認為是在仗義直言;儘管他脫口說出:「陳星是個好人,因為他和張安樂站在一起合照」,又說「性侵沒被捉到就合法」,這些邏輯判斷和我們不一樣,但無可否認他自以為是在為「好人」出頭。其次,一個自覺有正義感的人,如果意識到他本身正在做出不正義的事,自然就可能經歷不舒服的感受,郭冠英有嗎? 為方便說明,這裡我們姑且就用社會資源的分配來舉例好了,(僅僅是舉例喔,我可沒有真的說他搶別人的東西喔。)比方說郭冠英拿到了很多的社會資源,而這些資源其實應該是屬於其他能力不比他差、付出不比他少的人。也就是說,當郭冠英意識到自己正在強佔別人的東西,這和他公平正義的自我認知相衝突,不免就會產生了愧疚感。根據認知失調的概念,郭冠英可以有三種方法來降低這種愧疚的失調感:第一種是改變行為,也就是認錯;坦然理性地面對我過去掠奪別人資源的錯誤,並要求重新公平分配。我們都知道有錯認錯,理性解決是解決問題的最好方式,可惜的是,人心啊,想也知道這是最不會被採取的策略,不然豈不早就世界大同,所以對郭冠英更無不必想。 第二種可能的方式是放棄公平正義的自我認知,這樣一來,郭冠英可以坦蕩蕩地掠奪所有的社會資源,因為這本就是一個弱肉強食的世界,哪有正義和公理可言。這個策略比認錯並改變行為要容易一點,不過很明顯地,卻也不是郭冠英採取的策略,不然他就不會跳出來為陳星叫屈,覺得他受了不公平的對待,可見郭冠英是無法完全消去心中「正義公理」的概念的。 最後一種降低失調的可能策略是,行為既然已經做了,便宜都佔了,那就修改一下認知,讓心中正義公理的認知和霸佔資源的行為得以相容。怎麼樣修正呢?有句話叫「因為我值得」!想像我比別人優秀、比別人值得,這是最直接快速的方法,我比較「高級」,就成了郭冠英最好的藉口。 如果我們將郭冠英的概念放大到郭冠英們,思考社會上的某個族群長時間欺負並掠奪其他族群的資源時,「相對優越」在某種程度上,的確可以辯證該族群不公義的行為。既然我們比較優秀,那貶抑另一邊的人就成了必然會發生的結果。由認知失調延伸的「富蘭克林效應」講的就是這樣的效果。 (富蘭克林效應,圖/轉自AZQuotes) 富蘭克林效應是指:「即使我們沒有特別喜歡某個人,但如果我們自願去幫助這個人,之後我們會比較喜歡這個人。」理由是我們應該都自認為是理性和有正義感的好人,好人不會和壞人為伍,因此,我心甘情願去幫助的人自然也不會是壞人,既然不是壞人,那自然就是好人囉,身為好人的我,當然喜歡被我幫助的好人。反過來說,如果沒有什麼原因,我們就傷害了某個人,一開始我們可能會有點罪惡感,但日久之後,我們會貶抑這個人。理由是一樣的,因為我們是理性有正義感的好人,所以我們當然不會無端欺負和傷害別人,如果我對某個人不好,那一定是那個人有問題。 美國知名的社會心理家阿朗森 (Elliot Aronson) 提到,有一次他家需要粉刷,找來的油漆工人是個非常溫文儒雅的越戰退伍軍人,閒來沒事他們聊著聊著就聊到美國打越戰這件事。油漆工人覺得美國加入越戰是為了維護世界的民主制度,但阿朗森認為越戰是一場可怕又骯髒的戰爭,因為美國在越戰中殘害太多無辜的生命,包括老人、女人和小孩。聽完阿朗森的抗議,這位溫文儒雅的油漆工人微笑地對著他說:「嗨,博士,那些人不是人,那些人是越南人,他們是下等人 (gooks)」。有沒有覺得很熟悉,這位油漆工人對越南人的論調和郭冠英們貶抑台灣人的「台巴子」差不多是一樣的。阿朗森後來發現這位油漆工人在越戰中曾經傷害過無辜的越南人,雖然一開始覺得罪惡感,但認知失調的效應很快地就幫他找到了合理化的藉口,也就是貶抑這些被自己傷害過的人,說服自己他們本來就「活該」、是次等人,來有效的辯護自己的行為。 採用認知失調的觀點,僅能說明郭冠英們貶抑台灣人的心理轉折,但並不足以說明何以高級外省人還常常主動攻擊傷害台巴子、且自以為正義,我們要探討他們第二階段的心理歷程:「社會認同理論」可以幫助我們進一步理解這個現象。 這個理論指出,我們的自我價值來自兩方面,對自我的認同以及對團體的認同。自我認同是指我對自己的評價,我能不能肯定自己、欣賞自己,找到自己存在的價值;團體認同則是指我屬於某一個團體,而透過這個團體,我可以肯定我自己,找到自己存在的價值。由高級外省人vs.台巴子的區分,可以看出群體的分割滿足了郭冠英們戰勝或超越對敵的光榮感,這種團體與團體的對抗,激發了團體成員我們一體 (we-ness) 的感受,當我們產生團體優越感的時候,我們就是對的,是正義的一方。既然我們是正義的一方,那別人聽我們的、認同我們,當然就是應該的。也因此,強迫別人接受我們的價值觀,就成了一種內在心理需求和必然反應,因為我們比較優秀。當不優秀的一方竟敢出現反抗或反擊,那當然是要消除之,除了因為我們是正義的一方,更因為他們傷害了我們高級外省人無瑕的優越感。 再強調一次,我並沒有太大興趣解析郭冠英這個人,因為他不值得我犧牲喝咖啡和發呆的時間;不過看到這一陣子的網路和政論節目,竟然爭相採訪轉述他對於才女作家之死的評論,心中實在有太多的圈圈和叉叉。因此,姑且浪費一下咖啡時間和停止發呆,站在「心理人」的角度,說嘴一下郭冠英們是怎麼變成高級外省人的,只要看清楚他們不過是「群聚感染」下的心理病人,或許就不必那麽憤怒了。 作者簡介: 韓貴香,綠色逗陣之友會副理事長,淡江大學教育心理與諮商研究所教授
韓貴香
2017-05-28
福佬總是吃鴨蛋
立院三讀通過「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台灣「南島原鄉」的語言發展保存,邁出歷史性的一大步,國民黨立委孔文吉表示,代表國家高度重視原住民。 民進黨政府執政期間,陸續送出包括原民台、客家電視台,以及最快六月開播的客家廣播電台、原民廣播電台等四大禮,照顧原住民及客家同胞,可謂「四喜臨門」,政績效率完勝國民黨的政見和嘴上說說。民進黨的刻意呼喚和「有感」努力,帶動了如桃竹苗等地「非國民黨」票數的增加,藍營支持的鬆動。但攸關河洛語族群認同和文化驕傲感,以及語文保存成績的台語電視台:○,台語廣播電台也是:○,送了兩顆鴨蛋給最大的河洛語族群!較弱勢語言理當先照顧,但民進黨政府不能將台語電台的訴求當「馬耳東風」。 有優雅文字的台語也被誤解為沒有文字,更凸顯政府公共資源推動的必要與迫切性,現在各地常見開設教導新住民的台語班,設立台語電視台和廣播電台,不也是幫助了不同族群朋友更加認識與學習台灣普通話?河洛族群朋友如此謙卑、再謙卑,希望民進黨政府別只想補選票,卻忘了文化使命;社會沒有「福佬沙文主義」,蔡政府別再成了「殺福佬文主義」的幫凶。 (作者為兼職導遊)
蕭嘉弘
2017-05-28
執政週年看小英兵法
解析一年來的小英兵法,一年來,小英總統施政與用人依循幾個方向進行: 一、依總統職權,強化國防與外交。一年來,小英深入三軍各軍種,提高國軍士氣,強化國防力量,從國機國艦國造到最近的漢光實彈演習,看得出小英總統強化國防的決心,畢竟,沒有國防就沒有國家。在外交方面,一年來,小英與美國、日本及中南美友邦密切互動,保持良好的互信關係;而與中國的關係,任何人除了願意卑躬屈膝、淪為附庸者,否則最佳狀況也只能維持當今的冷平衡現狀。 二、尊重行政院長的職權,尤其涉及肥缺之類位子,更是避而遠之,讓林全院長決定。如此可免於與任何貪腐可能的牽扯,又可免於陷入權位之爭的漩渦。在用人方面,若不是小英總統知道林院長的用人習性,就是小英與林院長事先有默契,以馬朝舊官僚為優先,結果造成綠軍贏了,藍軍執政的怪異現象。 過多的馬朝舊官僚,引來老藍男的嘲諷。從正向角度看,這些官僚倘若在國民黨仍具有豐沛資源之時與國民黨結合,對於小英政府在改革方面的施政,將增加困難度。給他們官位,降低第一時間改革的困擾度,二則給他們機會表現,避免綠營執政落入馬朝執政清洗綠官的惡性循環,免於台灣內部意識超過專業黨同伐異的情況;但它同時造成負面的反應,造成整個內閣了無創意與新意。 三、政策上,依循除弊與興利方向進行。台灣要永續發展,黨產不歸公,民主永無寧日,年金不改革,財政即將破產,司法不公,人民生活缺乏正義制度保障,這三項是迫在眉睫、不得不做的除弊工作。在興利方面,長照是社會照護網的創舉,新南向政策連結東南亞、亞洲矽谷連結美國,五大新興產業改變產業結構,試圖讓台灣經濟重新站上國際舞台;方向是正確,但經濟並非只是狹隘的產業與經濟政策,經濟背後其實是整個社會力的支撐,社會沒有脫胎換骨轉換,將減緩經濟成長的力道。 台灣社會在太陽花運動中呈現巨大的自發力量,也在隨後的選舉中摧毀了黨國無限資源的國民黨,台灣社會已不再是過去認知的守舊台灣,這個社會醞釀著一個告別舊時代的氛圍。過去十年來,世界秩序與新經濟也在巨大變化,台灣社會期待一個全新的台灣新政元年的到來,讓台灣重新與世界舞台及新經濟連結,對於協助台灣社會朝正向發展的人不會吝予支持,對於不盡理想的部分卻也不至於盲目支持,從小英執政週年的回應中,看到台灣社會集體智慧的成熟! (作者為加州會計師、網路科技公司CEO)
張昭仁
2017-05-28
1963.5.28台獨第一烈士陳智雄從容赴義
陳智雄因推動台獨運動被以「二條一」處決,但拒絕上訴,1963年5月28日從容赴義,是第一位因台獨案犧牲的烈士,死前仍高喊「台灣獨立萬歲」。圖/林冠妙攝於台灣聖山 「台灣獨立萬歲!台灣獨立萬歲!」,雖然雙腳銬著腳鐐,一路被拖向刑場,雖然嘴巴被塞了抹布,鐵絲刺穿了雙頰,但他昂首挺立,視死如歸,不斷高喊「台灣人民萬歲!台灣獨立萬歲!」,因拒不下跪,士兵用斧頭砍掉他的雙腳掌,1963年5月28日凌晨,一聲令下,陳智雄從容就義,他因投身台灣獨立運動,被中國國民黨「二條一」槍決,處死時仍正義凜然高呼「台灣話就是我的國語」、「生為台灣人,死為台灣魂」,是「台灣獨立運動第一位烈士」。 精通六國語言 日本派駐印尼外交官 陳智雄,日治時期1916年2月18日生於屏東(阿緱廳),高中時期赴日求學,考進東京外國語大學荷蘭語科,大學畢業後任職日本外務省,太平洋戰爭期間,因精通台語、中文、英語、日語、荷蘭語及馬來語等六種語言,被調派到印尼擔任翻譯,成為日本駐印尼的外交官,二戰結束後,留在印尼蘇門答臘從事珠寶生意,並與一荷蘭籍的印尼女子結婚。 1942年,日軍占領荷蘭屬地印尼爪哇島,1945年8月二戰結束,日本戰敗,殖民地紛紛爭取獨立,荷蘭意圖重掌印尼,1945年10月,蘇卡諾(Sukarno)領導的印尼獨立軍,向荷蘭殖民統治發動獨立戰爭,在日本殖民地台灣出身的陳智雄,目睹印尼人民遭荷蘭殖民統治的悲慘境遇,同情之餘,也挺身義助,不僅在荷籍妻子的掩護下,暗中將日軍遺留在印尼的大批軍火交給蘇卡諾,還親自組織訓練突擊隊,和荷蘭軍隊作戰,冒死援助印尼獨立運動。 參與印尼獨立戰爭 蘇卡諾親頒榮譽勳章 陳智雄因此遭荷蘭軍政府逮捕,並囚禁了一年,1949年,印尼宣布獨立,蘇卡諾擔任首任總統,1950年,蘇卡諾親自頒發榮譽國民勳章給印尼人稱「台灣之虎」(Harimau Taiwan)的印尼開國英雄陳智雄。 見證、參與印尼獨立運動的奮鬥過程,激發陳智雄台灣獨立的意識,他為了印尼人民槍林彈雨,更要為台灣同胞出生入死,他決定,獻身台灣獨立運動,並因此結束十年的婚姻,離開妻女,奔走東南亞,靠著在印尼從事貿易的人脈網絡,積極為台獨運動建立外交關係,就此踏上台獨這條不歸路。 任台灣共和國臨時政府「東南亞巡迴大使」 二二八事件後,在日本的廖文毅結合台灣人團體推動台灣獨立,1950年在東京成立「台灣民主獨立黨」,1955年,廖文毅以黨主席身份,參加在印尼萬隆召開的29國亞非會議,在陳智雄的籌劃下,蘇卡諾親自到機場接機,並以21響禮砲元首禮迎接廖文毅,廖文毅的聲望及台獨運動推向高峰。 陳智雄的女兒陳雅芳2014年6月從印尼來台,到台灣聖山緬懷遭中國國民黨槍決的父親(左2 )圖/民報(資料照) 1956年,「台灣共和國臨時政府」成立,陳智雄再與海外台灣人努力促成,1957年8月31日,馬來亞首相東姑阿都拉曼,邀請廖文毅以「台灣共和國臨時政府大統領」身分參加獨立慶典,1958年2月,陳智雄受邀出任「台灣共和國臨時政府」的「東南亞巡迴大使」。 國共施壓被逮入獄 淪空中人球獲瑞士護照 陳智雄縱橫東南亞,積極推動台獨運動,引發蔣政權及中國的疑忌,並向日本、印尼施壓,1957年,在中國共產黨壓力下,親共的蘇卡諾政府逮捕陳智雄,他的老戰友印尼獨立軍東爪哇指揮官穆拉迪,原本要發動軍事政變去救人,被陳智雄勸阻,「不能為了他一個人,讓印尼人流血」,他在獄中寫了封信給蘇卡諾,回憶彼此的革命情感,穆拉迪也衝進總統府,大罵蘇卡諾忘恩負義,蘇卡諾自知理虧,2天後就放了陳智雄,遣返日本。 不料,日本也在蔣政權施壓下,拒絕他入境,以護照問題強制遣返印尼,印尼也持相同理由拒絕他入境,陳智雄就在東京和雅加達之間往返,當了整整半年的「空中飛人」,還躍上國際版面,直到他在飛機上遇見一位瑞士國會議員馬汀,經由他的協助,安排他以政治難民身分到瑞士居住,1958年陳智雄順利取得瑞士護照,以瑞士公民身份前往日本,繼續遊說各國、積極推動台灣獨立運動。 國民黨特務綁架回台 二條一唯一死刑拒上訴 蔣政權容不下台獨勢力,極盡各種手段要瓦解消滅,1959年,陳智雄被中國國民黨從日本綁架回台灣(有一說為引渡回台),引發日本台獨運動者強烈抗議,透過媒體報導,祕密逮捕的事東窗事發後,蔣政權才被迫放人,也一度想以優渥的條件收編他,安排擔任台灣省政府參議的職務,但他悍然拒絕。 陳智雄的女兒在父親遭中國國民黨槍決後50年才拿到遺書。圖/取自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網站 1961年,陳智雄在屏東故鄉認識了台大畢業的蕭坤旺和戴村德等人,組織了「同心社」,往返的書信在中國國民黨特務的天羅地網下被攔截,三人遭調查局逮捕,送交警備總部後,歷經酷刑逼供,仍堅不招供,1962年8月,陳智雄被以唯一死刑的《懲治叛亂條例》第二條第一項(二條一)起訴。 堅稱台語就是國語 生是台灣人 死是台灣魂 「在海外參加叛國組織,回國後又組叛亂團體,背叛國家民族,你還不知悔改?」,陳智雄毫無懼色、堅定的以台語回話,「國民黨傷天害理,要悔改的是國民黨」,軍法官喝令他用「國語」回答,陳智雄正義凜然高呼「台灣話就是我的國語,我說的句句都是國語」、「生是台灣人,死是台灣魂」,最後,蕭、戴兩人各判8年,陳智雄則是處以死刑。 被國民黨扣壓50年的遺書:我是為台灣人而死 1963年5月28日清晨,陳智雄從青島東路的軍法處看守所,被押往馬場町槍決,赴刑場途中,他不斷高喊「台灣獨立萬歲!台灣獨立萬歲!」,吶喊聲劃破寂靜,不斷迴盪,當年的獄友施明雄回憶,因陳智智高喊「台灣獨立萬歲!」,獄卒用抹布塞住他的嘴巴,再以鐵線鑿穿臉頰,阻止他叫出聲,任憑鮮血狂流,不但不敲開他的腳鐐,不讓他昂首挺立,有尊嚴的走向刑場,反而一路拖行,但他視死如歸,拒不下跪,士兵拿斧頭砍斷他的雙腳掌,一聲令下,陳智雄,從容就義,享年47歲。 直到2013年3月,陳智雄的女兒陳雅芳,才從中華民國政府的手中,接到被扣壓了50年父親的遺書,遺書上寫著他三名兒女的名字和地址,還有短短的幾個日文字:「私は台湾人の為に死す」(我是為台灣人而死)。 【參考資料】 聽革命家的歌:革命家陳智雄傳/湯瑪仕(前衛) 維基百科:陳智雄 維基百科:台灣共和國臨時政府 「台灣獨立運動第一位烈士」陳智雄/林銘顯編 陳智雄的台灣魂/劉重義 視死如歸的台獨第一烈士陳智雄/南方快報 51年了,敬你,台灣獨立第一烈士「陳智雄」/張智程 泣 台灣獨立先烈──勇者的畫像 陳智雄
那一年的這一天
2017-05-28
「世大運宣傳片」超質感被網友讚爆
2017世大運將於8月在台北登場,Taipei 2017 Universiade 世大運也在官方臉書上傳最新宣傳影片,結合運動與城市特色的宣傳影片,讓人看了熱血沸騰,超質感被網友讚爆,直呼很有水準、好有質感、這才叫專業,短短一天就超過2百萬人次觀看。 YouTube 版 令人驚豔的宣傳影片!
小Mic
2017-05-28
《星期專論》正常總統治理不正常國家
台灣民主受美國啟發,安全靠美國保障,但也因為美國的態度,台灣還不是正常國家。諷刺的是,去年總統大選,台灣選出一個正常總統,來治理一個不正常國家;美國卻選出「非典」的「不正常總統」要治理一個正常國家。 美選非典總統 治理正常國家 不正常的總統,在正常國家體制下,有正常法律與政治程序處理,川普集商人霸性、任性、賭性於一身,言行不顧法紀,仍帶反叛少年與玩家任性的驕狂,執政百日,已面對違法濫權的問題。 做為不正常國家的正常總統,蔡英文選擇改革過去幾十年不合民主的黨國體制殘餘,飽受挑戰,但批評者多半以「民調」低落作依據,反而更凸顯這個國家的不正常。 蔡英文要去除舊體制的不公義,必然得罪既得利益者;在凡事要求「神速」的時代,以民主程序改革,進度一定難符資訊時代人民的期待,民調「滿意度」不可能高。 民主國家領袖都面臨資訊快速流通、資金自由流動和速食文化的衝擊,這三個因素交互作用,使政治、社會運動者可以迅速傳播真假訊息和嚴苛批判,有利於動員;全球化與資金自由流通,讓企業家全力追求低成本高利潤,政府要處理經濟、勞資問題更加困難;網路時代,人民不但期望提高,單一議題多,而且要求「立等可取」的速效。 政黨只知反對 不甘心被淘汰 蔡英文政府不但要面對這些新因素,而且還要面對台灣國家不正常,威權體制殘餘興風作浪的險惡環境。台灣國家之不正常,最基本的是國家認同的分歧,黨國體制的所謂精英階級是既得利益者,認同中國,反對改革,對認同台灣者抱敵意。 不甘被淘汰的列寧政黨,不能適應民主的環境,更不能適應既得利益被改革。失去政權不知檢討自己,只知道反對新政府,反對制度改革與政策改變,這個政黨的支持者永遠不會對新政府表示滿意。 民團吝給掌聲 要求實現主張 相反的,民進黨支持者對改革的期望殷切,但潛意識仍受強人統治的影響,以為凡事可以一舉改弦更張,立竿見影,他們有標準台灣人性格,認為做好是應該的,吝於給掌聲,卻好人云亦云發牢騷,民進黨全面執政後,各種民團自以為是,什麼主張都要立即實現,否則就是滿口幹譙。 藍營不滿意受到改革,綠營不滿意改革不夠神速,或沒有把特定團體的主張放優先,各種紛擾與抗爭不斷,網上充斥各種鬼話,而一些別有用心,以誘導式問卷做的假民調盛行,執政「滿意度」不容易再過半。 用人成紛擾源 難脫黨派偏見 新政府最受批評的是用人。蔡英文宣示「不會整碗端去」,胸襟雖寬,卻是紛擾之源。特任官員額有限,僧多粥少,用藍就排擠綠,藍的不領情,綠的卻不爽;用學者常有專業無決斷,書讀多了,理論多,卻成糊塗的「一方面,另一方面」的兩面派。文人相輕,政客也相輕,說用人唯才,但誰是才,實難脫黨派、恩怨的偏見。 全方位進行改革,又不能速戰速決,也是罪名,這種指責言之成理,卻是打錯靶。司法改革、年金改革、追索不當黨產等都是急務,同時進行並不相排斥。新政府未備腹案強勢主導,而用「國是會議」討論,徒增紛擾是事實,但既要求民主,讓各方有發言權,也有它的優點。 改革要有輕重 太急徒增怨懟 新政府改革要有輕重緩急,但自認助選有功的社團抱單一議題,要求列最高優先,立即實現,例如同婚平權、「特赦陳水扁」、公投修法「制憲建國」,這些問題有的爭議太大,有的客觀條件不足,徒增怨懟。 陳水扁喜歡強調國家領導人要具備「霸性、賭性和韌性」,那與黑道老大無異,兩蔣獨裁強人更是典範,但當年反對運動者要打倒的就是獨裁強人。 小英溫和理性 有改革的決心 正常民主不是強人政治,主政者要依法律與正當程序治理國家,個人條件在正直、判斷力與無私的奉獻。台灣選民並不是因為蔡英文是強人才選她,而是因為蔡英文「溫和理性」,有改革的決心與能力。 就此而言,蔡總統在就職週年所作「為台灣做事,不是為民調做事」,和「為改革不怕得罪人」的宣示,值得人民喊加油。改革會得罪既得利益者,民調會被別有用心者扭曲,溫和的蔡英文瞭然於胸,講這兩句霸氣的話,可見她無私與改革的決心! (作者王景弘,資深新聞工作者)
王景弘
2017-05-28
台灣不能加入WHA?錯了 是中華台北不能加入WHA
第70屆WHA正在瑞士日內瓦舉行,台灣因受中國打壓,無法出席,但會上陸續有美、日、澳等18國代表在發言時表態支持應讓台灣續以觀察員身份參加大會。法新社 張淨/學生 上個月時美國在台協會主席莫健今表示「美國肯定台灣在全球議題上展現的領導能力,強力支持台灣以觀察員身分參與世界衛生大會(WHA),希望台灣今年能再次參與」,並再次提起台灣關係法對台美雙方的重要性。 一個月後的今天我們被摒除於WHA外,就算事後有多國表示支持但我們仍在國際事物參與的議題中呈現一如既往的弱不禁風,我們都想問,為什麼來自中國的打壓如此有力?問題出在哪裡? 那是因為不管是中國還是美國,皆以白紙黑字形式表明所謂一中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中華民國),這不是什麼無聊的文字遊戲,而是美國與中國共同傳達出來的一個清晰聲明(也同時是國際普遍的認知): 中華民國或是中華台北是一個中國下的產物,並不是一個具有主權完整國家,而也就理所當然的在國際事務的參與上被中國包著布袋打,也就是說,只要我們以中華民國或中華台北的身份走向國際我們是哪裡也走不到的。 難道美國是精神分裂嗎?說了不支持卻又表示支持? 不是的,包含美國了以及二十幾個國家他們除了以堅實的醫療貢獻為理由支持我們以外,同時也公開表明支持「台灣」加入WHA,台灣的未來要如何走國際社會已經向我們說得夠直接了,而此時我們在WHA與美英法等七國舉行門外多邊會議正是一個有趣開展。
張淨
2017-05-27
一隻烏鴉對民視經營團隊的期望
民視董事長郭倍宏在這次的民視經營權爭奪戰中取得勝利。 圖:翻攝三立新聞 「民視贏了,台灣贏了」。紛紛擾擾一陣子的民視經營權之爭,2017年5月24日終於底定。擁有民視約5成股份的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下午改選7席董事與1席監事。小股東與以往不同,這次踴躍投票,最後由挺郭派得到4席(含郭倍宏、王明玉)、反郭派則拿到3席(含民視自救會常務董事陳清福),將擇期再推選董事長。 獲勝的郭倍宏和王明玉,在下午5時發出一張〈感恩與前瞻〉的聲明,宣稱「民視贏了,台灣贏了」,也感謝7成股東無限溫暖支持,透過一張張來自全台各地的委託書,清楚表達認同民視目前經營團隊理念,肯定民視「堅守本土」立場。同時也謝謝另1成股東給予最嚴厲的勸勉,一定平心靜氣反省,做必要的修正。 了解台灣史的鄉民就會發現,民視的成立、發展及結構,與民進黨幾乎可說是異曲同工。從1920年代起,台灣人在日本殖民體制下,就有了未來要當家作主的想法。為了這個目標,台灣人對民進黨這個本土政黨內的政治人物,是近乎溺愛的包容與信任。 戒嚴時代有黨禁,同樣的也有電視禁。表面上民營的老三台,實際上卻是省營、黨營與軍營,說穿了也就是高級外省人營。解嚴後民視成為第4家無線台,也是第一與唯一的純民間資本無線台。民視小股東對整個公司的向心力,就跟民進黨的基層一樣,幾乎等同是宗教般的虔誠。 為什麼會有這麼多民眾,無怨無悔的支持民視?關鍵也就在於老三台時代的經營者,都是當權者外放出來的鷹犬爪牙,配合高級外省人的意識型態,借推行國語知名打壓台語,連帶貶抑台語歌、台灣人甚至一切與台灣人有關的事物。 1970年代老三台不僅壓縮每天台語節目在一小時內,且不得在黃金時段;甚至配合國民黨文工會的要求、要製作單位對台語演員在國語連續劇中,一定要說「標準國語」。大量因電視普及而失業的台語片演員,好不容易進了老三台,卻又因台語戲被禁,國語不標準又不能演國語劇,無奈地接受二度失業的打擊。 但1973年台視的國語連續劇《台北人家》,劇中扮演下女「阿桃」的張琴,故意在劇中講著誇張的台灣國語,在講國語的高級外省人家中幫傭,鬧出了很多笑話,結果配角變成了主角,台視還為她量身打造了續集《再見阿桃》。 同樣是不標準的台灣國語,台語演員說的就要被「糾正」,但外省演員模仿本省下女在劇中大講特講,兩蔣鷹犬們卻視之為「劇情需要」,放任外省演員在國語連續劇裡用不標準國語糟蹋台灣人,製造族群階級等於品味標準的刻版印象。 這些高級外省人對待不標準國語的雙重標準,其無恥還真是難以形容。這種現象說穿了就是電視節目裡原則上絕不用台語,但以下3種情況則鼓勵多用台語: 一是要用粗話罵人時。 二是代表說話人是反派時。 三是形容很苦、很窮、很倒楣時。 在這樣的耳濡目染下,國語及台語之間就自然產生了階級與刻板印象。馬政府時代經濟部長尹啟銘,在宣導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時,也是採用兩人對話的漫畫文宣《一哥與發嫂》,兩人的介紹則分別是: 反對者一哥,男,45歲,台南人,操閩南口音的台灣國語,極具喜感及親和力、為人阿莎力、對人生的要求就是得過且過,平時抱持老二哲學,但對於攸關自身權益的事,就會全力以赴(例如買早餐,老闆少找5塊錢也必定會力爭討回來),是一個只會說大話的人。過去因有一份還算穩定的工作,每天嘻嘻哈哈輕鬆過日,不懂得自我提昇,沒有危機意識。 贊成者發嫂,女, 40歲,已婚職業婦女,個性積極、熱心、主動,具語言天份,精通國、台、英、日語,溝通能力佳,總以客觀的角度看待周遭事物,具有求知精神,及理財觀念,經常主動參與公共事務討論,兼具知性與感性,由於工作關係及平日對理財搜資頗有研究,因而經常接觸財經資訊及最新社會動態。 官員要宣傳服貿,用的還是這種四十年前兩蔣政工的洗腦模式。支持國民黨的用的是標準國語,條理分明,象徵理性的白領階級;反對國民黨的則是操台語,粗俗無知,暗喻缺乏教養的藍領階級。甚至即使是台北市與中央都已經變了天,無奈「綠皮蔣骨」的柯蔡兩人,仍無法擺脫兩蔣當年放入他們腦中的蠱毒。 例如台北市政府今年8月將舉辦世界大學運動會,3月30日動員大量的軍警憲消,舉辦「106年全民防衛動員(民安3號)暨2017台北世界大學運動會災害防救及金華演習」。柯P因出國由副市長陳景峻代理主持,總統蔡英文在國防部長馮世寬的陪同下出席,由市警局針對各項國際恐怖分子可能發動的攻擊,公開展示演練成果。 市警局有鑑於5天前美國賭城拉斯維加斯,發生了歹徒挾持雙層巴士的人質挾持事件,造成多人死傷,因此也以世大運為背景,在台北小巨蛋南側南京東路上進行公車反劫持演練,模擬選手團體專車遭挾持,由員警攔截圍捕破窗攻堅,進行人質拯救演練。 不過演練中恐怖分子持槍和警方進行談判,不是用國際共通語言英文,而是台語,恐怖分子用的不是英語或阿拉伯語,而是自稱為「黑狗」與「阿良」,用台語歇斯底里的叫囂勒贖1千萬元。但警方與派來談判的專家,用的卻是一口標準的京片子。市警局既然堅持要讓歹徒說台語,又為何要讓警方與談判專家說國語? 歹徒與警方這樣台語國語的雞同鴨講也就算了,接著靜芳又安排歹徒阿良的妻子溫情喊話,但阿良妻子一到場,卻用更激動誇張的台語腔調,企圖阻止阿良,新聞鏡頭帶到連蔡英文都忍不住笑了出來。最後警方趁機擊斃歹徒,這齣鄉土劇式的反恐演習才結束。但是說真的,我沒蔡英文這種幽默感,對台北市警局這種低級趣味的鬧劇式演練,更是深痛惡絕。 為什麼世大運防災演習裡,只有劫車的歹徒與妻子才會用台語?而且一個歇斯底里,另一個三八愚昧;但劇中的其他警察與談判專家,一旁不斷聒噪的司儀,甚至所有官員的致詞,全都使用國語?從前是國民黨執政,是高級外省人當權,台灣人忍了幾十年,終於在中央與地方都全面執政了,為何現在的政府仍然要糟蹋台語呢? 對「綠皮蔣骨」的柯蔡兩人,本魯早已不想再談。但本魯仍誠心的希望,自成立前就標榜「本土」「愛台」的民視,不要再跟舊團隊那樣,製播老三台那種歧視某一族群或某一語言的爛戲《廉政英雄》。 這齣爛戲裡正派的檢察長,以及手下的帥男美女檢察官,說的全都是標準國語;但在街頭胡作非為的飆車族說台語,被捕了來警局叫囂護短的家長說台語,連來關說的惡質民意代表也要說台語。 國語因為與文字接合度較高,用來當官方語言並不為過;但推行國語的同時不應歧視方言,更不該給使用方言的人貼標籤。民視立台的宗旨與眾多股東的期望,以往實在不該犯此錯誤。至盼今後經營權穩固後,新團隊能改掉這種老三台所帶來的陋習,鄉民們也應一起嚴格監督新團隊。民視既然是屬於全民的電視台,就從尊重每一族群的語言開始做起。 作者:管仁健(文史工作者)
管仁健
2017-05-27
時代力量就是做秀!
今天是第九屆第三會期的最後一次院會。由於國民黨之前已經杯葛過去8天院會中的其中7天,等於有整整3次院會無法處理討論事項。 為了確保能消化掉爭議不大的法案,民進黨團今日祭出早起攻勢。請蘇巧慧與吳秉叡在6時以前到議場,目的是要搶先遞案;所以一大早,蘇巧慧、吳秉叡、柯總召就在排隊了。 這樣還不夠,為了爭取最多的時間處理討論事項,民進黨團把報告事項壓縮到最少,就讓非付委不可的議案放進來。 對於國民黨來說,如果今天繼續杯葛,就會被指責是縱容毒品危害、縱容狼師。因此也同意不杯葛這些大家都沒啥意見的法案。 唯獨把促轉放到最後,因為蘇嘉全最近邀集的協商,國民黨團並沒到,這案子還不到處理的時機;列進來不過是宣示臨時會一定要處理,況且5月31日還要協商一次。 結果,今天在傍晚7點多時,時代力量突然說要處理,國民黨當然反對;這時候就必須清點人數,現場只有各黨輪值立委,共6人,分別是柯建銘、鄭運鵬、余宛如、廖國棟、徐永明、黃國昌。 這就奇怪了。如果時代力量真的想處理,為什麼出席立委不到一半,還要透過網軍去抹黑民進黨不在場?為什麼臨時會可以好好處理的東西,非趕現在吆喝不可?這就是做秀!
曾韋禎
2017-05-27
如此「中國特殊國情」
美國馬里蘭大學畢業典禮,一位中國留學生代表致詞:美國的空氣是乾淨的,不像中國要戴口罩,而且還有民主制度,能領略自由的感受。此話傳回中國,政媒交相指責。(圖擷自YouTube) 美國馬里蘭大學畢業典禮,一位中國留學生代表致詞:美國的空氣是乾淨的,不像中國要戴口罩,而且還有民主制度,能領略自由的感受。此話傳回中國,政媒交相指責。世界衛生大會,聖文森衛生部長為我聲援:中國聲稱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實在太可笑了。實話實說,剛好而已。多年來許多旁觀者清的平常之言,一再戳破中國當局者迷的政治神話。身受其害的台灣,更容易從北京的言行,整理出舉世罕見的「中國特殊國情」,諸如: 一,對於中外的清醒評論,當權者一貫以「安內攘外」煽動民粹,而堅壁清野的目的,卻是鞏固一黨專政,合理化草菅人民,久而久之這也成了政治正確,風吹草動舉國寧左勿右,一致仇外。歷來受害最深的無非是日本,最近「禁韓令」也讓韓國人開了眼界。 二,中國覬覦的領土,都被虛構成自古以來就是它的。打到哪裡,固有疆域就到那裡,現在又多一種填海造陸的特異功能。「朝鮮半島數千年前曾是中國的一部分」,唐突出現在二十一世紀川習對談,難怪韓國人要大跳其腳。而清朝雍正皇帝說,「台灣地方自古不屬中國」,到了紅朝反而變成「台灣自古即是中國的一部分」,宛如時空穿越劇。 三,只能宣揚國威,家醜不可外揚;中國的劣根性,只宜閉門低聲檢討,完全不提那是最好。外國人越位批評,便是反華勢力干涉內政。中國人到國外揭瘡疤,刺痛民族玻璃心,缺乏愛國意識尤其罪不可逭。二○一○年,異議人士劉曉波獲頒諾貝爾和平獎,一黨專政老羞成怒硬是不放他離開大牢,和平獎頒獎地點挪威也池魚遭殃,鮭魚進口中國直到最近才可望解禁。 四,中國是禮義之邦,周邊皆屬蠻夷,民主自由人權未免數典忘祖,順民乖乖接受黨的領導,媒體一律姓黨,才叫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外國的文明太膚淺,頂多可以用其科技發展經濟,尤其是利用先進通訊控制人民。「共體西用」,期待中國和平演變的人,大力支持中國改革反而養癰遺患,令國際秩序與普世價值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世界衛生組織淪為中國衛生組織,只是冰山一角。 五,溫良恭儉讓掛在嘴上,其實拳頭才是硬道理。秦皇漢武毛主席以力服人,向來受多數中國人欽佩。至於較具文化素養的帝王,缺乏開疆拓土帝國野心,往往被貶為文弱懦夫,不足為訓。承襲至今的「陽儒陰法」傳統,總以反腐倡廉包裝權力鬥爭,轉移一黨專政缺乏監督之病灶。冠冕堂皇的「以理殺人」,有權力的人手上就有理,薄熙來集團被鬥垮鬥臭只能自認倒楣。 六,窮的時候很可憐,暴發之後很可惡,中國的歷史與小說,這種強烈對比不勝枚舉。一九七○年代改革開放之初,中國民情敦厚得多,如今人欲橫流成為新常態,中國當局也毫不掩飾霸權崛起。當年,台商巨資挹注中國,如今北京卻以「窮台政策」反噬台灣。中國土豪的炫富,中南海的耀武,收買台灣邦交國,操弄國際組織,暴發之害無遠弗屆。 七,中國共產黨,本質上就是列寧政黨接枝到封建帝制的產物。穿毛裝的共產黨,穿西裝的共產黨,並無二致。兩蔣的反共言論很八股,卻至今仍事事洞明「共匪」的本質,真是英明。反倒是,以兩蔣傳人自居的國民黨人,轉而與「共匪」把酒言歡,把兩蔣賣了還替「共匪」數鈔票。有些台商誤以為,共產黨已經不是共產黨了,非到受害才澈悟自己太幼稚。 今年,中國將高調紀念南京屠殺八十週年。當年,國共無力將日本擊退,幸賴美國「打敗日本、解放中國」。而中國政府煽動民粹,窮追猛打南京屠殺,卻不提國共內戰、大躍進、文革、六四,到底荼毒了多少中國人。這種辯證邏輯,彷彿意指「唯獨中國人擁有殺中國人的專利」。凡此「中國特殊國情」,陳時中痛批「污衊人的價值」,不失持平之論;香港出生移民挪威的作家寫本書叫「來生不做中國人」,更顯絕望透頂。
自由時報社論
2017-05-27
豬哥亮VS.一帶一路
秀場天王豬哥亮過世,媒體連篇累牘報導,當年秀場有的沒的大小事,重現民眾眼前,這種狂熱令某些有識之士憂心忡忡,擔心中國正如火如荼推動一帶一路,而台灣卻耽溺在豬哥亮式的感官娛樂,不禁感慨台灣的未來。 憂國憂民之士關心的是論文、報告式嚴肅議題,如何能夠國強民富,最能讓他們頭腦發熱,進而拋頭顱、灑熱血,甚至以身殉道。在這些人眼中,升斗小民的情緒感官發洩,是江湖小把戲,根本進不了廟堂之上,粗鄙如豬哥亮者,更登不了大雅之堂,而媒體如此沉迷,卻未深入討論一帶一路對台灣的影響,那可跟同婚合憲一樣,簡直就是末世到來了。 台灣人民生活的周遭,也曾經充滿了領袖、主義、國家,民族救星與時代偉人;一切鄉野與基層的趣味,都被貶為不文明,缺乏文化內涵,秀場當然只是不入流的場所。活在這個理想國中的台灣人民花費了近半世紀的時間,才爭取到了不必討論偉大使命的自由,可以在媒體上說些五四三的,這才是真正快樂的社會、幸福的人民。 所以,此刻根本不用擔心媒體一直充斥豬哥亮的新聞,反而應該感到高興︰不會有人硬塞給我們一帶一路、亞投行,甚至要台灣承認一中原則,否則就要經濟制裁,減少觀光客來台。理想國只存在於知識份子的腦海裡,或者獨裁者統治的國度;那是蔣介石、毛澤東、習近平、金三胖的國度,那是背語錄、呼口號的國度。如今可以選擇豬哥亮,不睬一帶一路,台灣人民離幸福、自由愈來愈近了。(蘇多)
蘇多
2017-05-27
少子化就是這樣子形成的
日昨,筆者首次參加台北市公幼二歲專班抽籤登記作業,下午前往觀看抽籤,進門前,排在我前面的一位母親,突然佇足轉身,雙手合十口中呢喃自語向天祝禱,這畫面深印我心中。我知道,她是多麼希望她的孩子能順利中籤。我也深信,每年五月相似的場景都在重複上演著。 我和內人生了三胎,前兩胎並沒有參加公幼登記抽籤,因為瞭解中籤機率很低,所以認分地幫孩子找了私幼從小班開始就讀。這些年下來,私幼學費真的所費不貲,每個月負擔著實不輕,甚或開學註冊費用金額較高時,也不得不向長輩求援。於是乎我決定讓第三個孩子今年去抽公幼。而筆者所登記的二歲專班,一般生的中籤率卻僅有2/103。最後那位母親未中籤,黯然離開。 報載,北市抽公幼第一階段錄取率九成七,表面上數字看似很高。但這是因為第一階段滿五足歲的孩子,登記三至五歲混齡班(即大班)的需求人數不多,所以登記的幾乎都可錄取。沒有百分之百中籤率的因素是極少數熱門的附幼,因太多人選擇,集中登記而爆滿。又為何五足歲的需求登記人數少呢?更是因為大部分的家庭,不會讓孩子只從大班讀起,應該從小班或中班,甚或二歲幼幼班就必須就讀。沒中籤的家長,早已被迫找私幼就讀直至畢業。當然也有部分家長會因為學費考量,把五足歲小孩換個環境再從私幼轉到公幼,僅為了節省一年的學費。其實幼兒教育年齡層的需求性,大部分是落在二至三歲階段,著眼第二及第三階段的中籤率即顯而可見,甚或部分附幼連第三階段留給滿三足歲孩童的抽籤機會也沒有。 在少子化的危機下,雖然政府也積極鼓勵國人增產報國,但處在薪資凍漲,生活物價水準高檔,實質所得退步的當下,最基礎的幼兒照護及教育費用仍居高不下,只會讓人膽怯不敢多生。 (作者從事金融業)
江啟正
2017-05-27
像賀陳旦這樣的部長
◎ 周立軒 端午連假國道夜間行車,交通部又改為一律零點到五點不收費。賀陳部長「從眾如流,但很掙扎」,其實也是一年來蔡英文總統施政滿意度總是與期待有明顯落差的主因。 政策的制定與推動,本就會有許多的衝突與摩擦,雖然施政上必須「以民為本」,但如果行政部門事事都看風向辦事,則最後必然事事不成。在這個高度民粹,連主流媒體的新聞來源經常都是「網友稱」的年代,群眾風向瞬息萬變,甚至是可被操控的。如果政策的制定一味的跟風,卻缺乏對政策辯護的勇氣,不僅在施政上是寸步難行,同時也嚴重傷及公務員的士氣。 行政單位如果政策有堅強的論據,請不要客氣,大聲說出來。民意不是只有一種,所謂的「網友說」,也並非代表所有網路使用者,而在這訊息與知識取得近乎零成本的年代,人民想要看到的是針對議題的公開辯論,進而在辯論的過程中,形塑出事實的真相。受批評就縮、被罵就改,不是一個負責任的政府該有的樣子。 (作者為國會助理) ◎ 林進國 自上任以來每到連假必定出包的賀陳旦,堪稱蔡政府內最白目的部長,上任至今從主張東西向快速道路收費、連假國道夜間取消免費時段,到縮短優惠時間自凌晨三點至五點等政策,引來幹聲連連。 在此建議,修正國道連假夜間暫停收費政策,過去是自當天凌晨十二點到早上六點,此時段對於分散車流與減少疲勞駕駛並無多大效果,應修正為自晚上十點到隔天早上五點,達到有效吸引日間車流分散到夜間行駛及大大降低用路人的疲勞感等雙重目標。 一個關心體貼人民的政府,需要的是能夠處處為民眾最大利益著想的政府公僕,而不是處處與人民對幹的傲慢官員。賀陳旦遭受民意強力反彈後,不得不修改錯誤政策,事後竟不甘不願的說出「從眾如流」一語。再不全面檢視政府部會首長的去留,受重傷的絕對是蔡政府。 (作者為科技公司經理)
周立軒
2017-05-27
從陳水扁總統到陳水扁
2008年5月20日以前,陳水扁總統的八年執政,幾乎是被紅藍媒體天羅地網,按照三餐開罵,罵不過癮還加開宵夜來消遣。一人當總統,全家都被罵,連兩歲的外孫,也沒被放過! 好在,阿扁的老爸是三級貧戶,不然若像王永慶那般商人,搞不好連父母的感情私事,都會被挖出來或鞭屍或議論。媒體對阿扁的虐待,相對比較馬英九和蔡英文等繼任總統的謾罵聲浪,還真的是天差地別。這樣的天堂與地獄,奇怪到看不見黨同伐異之界線在哪裡? 扁執政那八年,我一直在嘉義之音主持兩小時的言論廣場,直到2013年三月才告別。我開罵時,慣例先罵紅藍後罵綠。但是罵紅藍,通常只用三言兩語,呼籲聽友看清楚外患內亂在哪裡後,我就捨不得浪費寶貴的時間精力去罵敵人了。絕大部分時間,都用在檢省綠營的身上,阿扁首當其衝,當然被我罵得很慘。。 當阿扁去拜會劊子手王昇,我開罵!奴性地帶文武百官去中正廟拜殺人魔王,我開罵!去陸官錯亂地高呼三民主義萬歲,我也開罵!高嗆做不到就是做不到,我更開罵!扁八年任期,未能揭穿中華民國的殖民謊言,未能以總統的高度作證中華民國非法統治的事實,被我罵了八年有餘,未曾間斷。 其實,我對阿扁要的不多,只是要他把中華民國是鬼的事實,說清楚講明白而已。畢竟這是全體國人的事,身為總統也一樣只有一票而已。但是警醒他,不要學李登輝總統,直到卸任才放馬後炮,說中華民國咧騙鬼,不但時不我予也悔之晚矣,而且徒讓人鄙視看衰! 更何況阿扁當立委時,就已知中華民國害台灣的國際事實與法理論證,豈有當上總統後,反而為中華民國所牽制?反而被矮化到宣誓要捍衛中華民國?因為這個不智的政治思考,阿扁總統從就職前,被我一路罵到卸任後還在罵。唯一的例外是,阿扁的貪腐案風暴,是我的罵扁聲中,唯一越罵越心虛,因發現罵錯而早早就公開在廣播線上道歉的。 我最簡單的發現,就是二高,即福爾摩沙高速公路的興建預算,國民黨政權原本編列五千億元,不料2000年政權竟換到阿扁手上,扁政權不但沒按照國民黨的慣例再再追加預算,而且節省幾近一半,僅用2550億元,且提早完工通車。本來被國民黨編列好,甚至綁樁好,已經可以安心A吃歪攤的2500億元,阿扁政府都一一繳回國庫了。卻反而冒險犯難偷雞摸狗的自己偷偷去海攪七億?!天底下沒這個邏輯! 比較可信的反而是,2500億元都不貪取,因此斷送了許多人的A錢路,所以阿扁非死不可! 卸任後的阿扁總統,在第一次被收押又釋放後,竟指名要求嘉義之音由我來專訪他,或許他有難言之隱,想要由我逼問出來。也或許只是他覺得被我罵得很爽吧。不過,我因為非常不善控制感情,怕愛哭說不出話來太丟臉,終不敢親自上線。記得,我當時說,該說的,我文章中都已寫了。 慢慢的我知覺到,令我罵個不停的中華民國陳水扁總統,已經又回到台灣人的陳水扁先生水扁兄阿扁兄了。從賣身為奴,日趨矮小的異國人鷹犬管家,終於還是回到我們鄉親父老兄姊自家人裡面來一起抗爭被殖民。 尤其,阿扁正遭受司法手段的政治迫害追殺,遭受權力鬥爭者不分敵我的落井下石,遭受無知好事者無中生有的耳語構陷抹黑,因此,已不是總統的阿扁,就不再是我開罵的對象。是我不自量力想要支援他為自己平反伸冤的被迫害者罷了。 520有位媒體記者周玉蔻,看阿扁出席凱達格蘭餐會,而使蔡英文政府下達五不的命令,....。對此,周記者不是指責當權者的懦弱與蠻橫,反而是要脅阿扁自制一點,別再鬧了。 她說「即便出席募款餐會能對陳水扁的病情有所療效,但他得寸進尺的作法卻是給人無理取鬧之感。 像陳水扁這樣一味勒索蔡英文與民進黨,最終社會大眾對他的同情只會越來越淡薄。」不知周是認定阿扁違犯哪一法條的一味勒索蔡總統?或只是她對無理取鬧有特有的感情?周玉蔻應該有義務交代! 在她義交代之前,先來回憶一下她的感情是怎麼揮灑的。舉日前中央社有篇廣告,周玉蔻授權說「身為一個在 2000 年與 2004 年曾經兩度支持過他的人,我認為他的確遭遇到不公平的對待,卻也是個待罪之身,不應這般理直氣壯地鬧事 。」 我想,一個文字工作者,對文字邏輯的使用能力再怎麼差,也不好意思這麼理直氣壯的露餡吧!明知被不公平對待,不聲援也就算了,還嗆人家是待罪之身不得為己伸冤?!我很好奇,她亮票的自白有多少人相信?若開賭盤會怎麼開? 周還在彭文正的節目說,她最氣不過看不下去的是,阿扁幹嘛把馬永成和林德訓拖下水呢,害德訓和永成兩人至今痛苦不堪!永成的兒子常問,爸爸您怎麼都不跟我們一起出國呢?好可憐喔!..... 我問朋友討論,周該也是個自認公正善感又悲天憫人的媒體人囉!出道又早,資歷又老,就不知在美麗島事件與林義雄家血案發生的時候,她站在那邊?她對殺害老婦幼女的政權黑手,高見如何?或當扁案媒體公審罪及妻孥家人時;傳媒集體虐待陳幸妤,甚至兩歲的阿扁總統外孫也被圍剿時,她是不是也有登廣告,打抱不平的紀錄?一看到人家不能跟家人一起出國,她就好可憐的唏噓不已,那麼,將近70年了,都讓每一位稚齡的孩子接受謊言教材洗腦慢慢長大,身心健康長期飽嚐摧折,她一定也會千般不忍想拯救才對!是否應該找她來加入刪除中華民國謊言教材的行列呢? 有人喜歡討論阿扁的功過,我的看法是過多於功!理由很簡單,「執政者的天職,就是讓全民明白我們國家的定位與立場,我們存在的面貌,我們生存的道理是什麼,首先優先讓全民不是依循謊言錯看自己是誰,而是依照事實、依照法理認識自己是誰! 」 準此而論,阿扁不及格,李登輝也不及格,蔡英文繼續下去也不及格。因為直到今天,我們的小孩,從小到大,一代接一代,仍舊都是讀這充滿謊話捏造歪曲虛構不實的教材長大的! 請問,一個人就算當過這樣的總統,怎麼會是有高度?怎麼可能建構出偉大的歷史地位?頂多只算是一個行政能力還算不錯的管家,而本質上依舊屬殖民統治者的鷹犬與家奴罷了。只有勢利眼的,才會錯認這是一個人可以呼風喚雨的時代。 今天的阿扁,若真的能夠完全不屑中華民國總統的身份,回歸台灣人的兄弟阿扁仔,今生才或可能建構出偉大的歷史地位。我們應該知道,被政治迫害構陷關在監獄,可能使任何一個人失去健康與青春甚或生命,但不會失去人性尊嚴,更不會失去人格高度。 周玉蔻們要阿扁如何如何,我不知阿扁有無給他們信道,我卻更看清楚這些滑溜的嘴,見風轉舵的勢利眼,都是很得中國文化的精隨,都是騙死人不償命,都是死道友勿死貧道,都是風向雞,要不就是黃鼠狼!信不?
田年豐
2017-05-26
10分鐘看完同性婚姻釋憲文
本文作者白話解釋,同婚釋憲文說,如果立法院兩年內沒有修法或立法的話,那就不給你這樣擺爛下去,直接就讓同性依照民法規定去登記結婚。這可是一個罕見而關鍵的決定。圖/張良一攝 今天要講一個同性終於可以結婚的故事。 同性婚姻簡稱同婚釋憲案結果出爐,正式名稱是「大法官釋字第748號解釋」,748,可以唸成「去死吧」,也可以唸成「歧視掰」,依讀者對同婚的正反立場而定,非常符合這號解釋試圖在支持修改民法的「民法派」和傾向制定專法的「專法派」之間取得平衡,在紛擾的社會爭議下保持中立的性格,無論如何,這號解釋很有機會成為史上號次最好記的一篇解釋文。 解釋文:一個洗三溫暖的節奏 其實大法官這號解釋寫得並不長,詞句也淺顯易懂,風格不同以往;但是對於不是長期關注同婚議題或法律背景的讀者,可能還是有一點進入障礙,先讓我們從主文看起。主文三句話剛好是一個洗三溫暖的節奏,第一句乍看之下會以為宣告現行民法婚姻章違憲,對挺同人士來說就像帶著一身疲累泡進熱水池一樣9453(就是有鬆);BUT!重點在第一句的「於此範圍內」五個字,這所謂範圍說明了兩件事:第一,民法規定的婚姻是只准許異性婚姻,大法官認為這是對同性婚姻的限制;第二,同婚應該被保障而未保障,就形成一個權利保護的漏洞,在這個漏洞的範圍內,民法等相關法律沒有去填補漏洞,使同婚權利缺乏保障,這件事情違憲。 所以主文第二句說,這種違憲的狀態不能持續下去,給立法院兩年期限,只要能保障同性二人可以結婚,不管是修改民法條文或制定專章、專法,大法官都認為OK;這下挺同的民法派就像被丟進冷水池一樣冷吱吱皮皮剉,理論上主張立專法的反同人士應該高興才對,但為什麼他們還是崩潰了呢?原因是第三句說,BUT!如果立法院兩年內沒有修法或立法的話,我是不給你這樣擺爛下去的,那就直接讓同性依照民法規定去登記結婚。這是一個罕見而關鍵的決定,也就是說同志們這兩年就算什麼都不做,也可以躺著結婚了,這樣就不難理解挺同人士沖完冷水再泡熱水的感覺有多爽了吧! 除了主文第三句是一個突破性的進展以外,前兩句基本上都只是覆述釋憲前的立法爭議狀態,也就是不管在立院或輿論的戰場上,同婚與反同婚雙方已漸漸化約為修民法或立專法兩派,而少有不應該以法律保障同性用任何方式結合的聲音,既然大法官保留了民法專法皆可的選項,戰線勢必還是得回到立院;但主文第三句一方面以兩年後就地合法的方式解決了立法拖延的問題,另一個重要貢獻是確認了符合憲法的同性結合關係必須是婚姻,而不是伴侶法或其他,這也限縮了專法內容自由的空間。 解釋理由:平穩中偶有佳作的未完樂章 再看解釋理由。第4段法務部說以前大法官都說婚姻是一夫一妻、一男一女的結合,所以我也這樣解釋並沒有錯,如果同性可以結婚的話,是不是就會改變婚姻的定義呢?大法官在第11段就說,你誤會了,我從來沒說過同性不能結婚,因為沒人問我;以前說一夫一妻是在處理一夫二妻、小三小四之類的問題,強調的是一對一的、人與人的關係,接著第12段說內政部也一樣誤會了;第13段、第14段再說同性婚也是一對一、人與人的關係,除非有特別需要禁止的理由,不然和異性婚沒有差別。 第16段是重頭戲,就在反駁反方提出的禁止理由:你說同性不能生,不孕夫妻也不能生還是可以結,那麼生育就不是婚姻裡面一定要有的東西;你又說婚姻是一種倫理秩序,像是結婚年齡、單一配偶、近親禁婚、忠貞義務和扶養義務這些基本倫理,同性結婚和異性結婚都一樣要遵守,修法也不會修到它們,對現在異性婚的倫理一點影響都沒有,所以你們說的都不成立。 同婚自由釋憲文一出,挺同民眾熱情擁吻。圖/張良一 反同團體雖然展現強大動員能量,但釋憲文最終還是作出未保障同性婚姻違憲的解釋。資料畫面/張家銘 其他第1、2、3、8、9、10、15這幾段,都在說明大法官憑什麼受理、為何要受理以及為什麼現在才受理,我其實不太懂幹嘛要寫這麼多段,濃縮成三段應該就可以了。第17段是結論,再把主文清楚說一遍;第18段是ps.1,表示我只解釋同婚的部分,其他像是收養、人工生殖、代孕等等,你們先去喬,搞不定再來問我;第19段是ps.2,表示台北市叫我解釋的函復不在我的工作範圍,就不講了。 這樣解釋下來還是殘留了一些問題,根據過去的經驗,大法官話沒講清楚的地方,就有被立法院弄出不符合大法官意思的奇怪法律,立了法比不立還糟的風險,像是制定同性婚姻專法,可是內容和民法的婚姻還是有差,既然法已經立了,就沒有兩年不立就地合法的適用,是不是要再釋憲一次?到時候如果一樣沒講清楚,來來回回又可以拖過N年,這個解釋的意義又是什麼? 另一個問題是,如果現在就有同性別的兩人,拿著這個解釋去向戶政機關申請結婚登記,准或不准都有理由;要說不准同性結婚已經被宣布違憲所以你要給我登記也行,要說民法仍然有效,而且大法官說民法的婚姻不包括同婚,又沒有其他法律說你可以結,我有什麼權力讓你登記也行;顯示為這個解釋實在是太高潮迭起,才會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最後,我要幫這次釋憲的專法派鑑定人陳愛娥、李惠宗兩位老師喊冤,反同婚團體竟然說言詞辯論庭是一言堂?事實上沒有這兩位老師,絕不可能守住專法派的堅定防線,而大法官也採納了他們的意見,把重點擺在能保護同性結婚的權利就好,而不是直接去動「你們的」民法說它違憲。請不要再樹立「情敵」──妨礙別人愛情的敵人好嗎?不然我也只能唱Hebe的「請你給我好一點的情敵」給你們聽了,謝謝。 【附錄】 釋字第748號理由書全文: 1、本案聲請人之一臺北市政府為戶籍登記業務主管機關(戶籍法第2條參照),因所轄戶政事務所於辦理相同性別二人民申請之結婚登記業務,適用民法第4編親屬第2章婚姻(下稱婚姻章)規定及內政部中華民國101年5月21日台內戶字第1010195153號函(下稱系爭函,函轉法務部101年5月14日法律字第10103103830號函),發生有牴觸憲法第7條、第22條及第23條規定之疑義,經由上級機關內政部層轉行政院,再由行政院轉請本院解釋。就婚姻章規定聲請解釋部分,核與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下稱大審法)第5條第1項第1款及第9條規定相符,應予受理。另一聲請人祁家威因戶政事件,認最高行政法院103年度判字第521號判決(確定終局判決)所適用之民法第972條、第973條、第980條及第982條規定,侵害憲法保障之人格權、人性尊嚴、組織家庭之自由權,有牴觸憲法第7條、第22條、第23條及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6項規定之疑義,聲請解釋,核與大審法第5條第1項第2款規定相符,亦應受理。查上述兩件聲請案所聲請之解釋均涉及婚姻章規定有無牴觸憲法之疑義,爰併案審理。本院並依大審法第13條第1項規定,於106年3月24日行言詞辯論。 2、聲請人臺北市政府主張婚姻章規定牴觸憲法第7條、第22條及第23條規定部分,其理由略稱:禁止相同性別人民結婚,限制人民婚姻自由所含之結婚對象選擇自由。然其目的重要性、手段與目的之關聯性,均不足以正當化上開限制,與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不符;又以性傾向為差別待遇,應採取較嚴格之審查標準,禁止相同性別人民結婚非為達成重要公益之實質關聯手段,是婚姻章相關規定侵害人民受憲法第22條所保障之婚姻自由及第7條所保障之平等權等語。 3、聲請人祁家威主張民法第972條、第973條、第980條及第982條規定牴觸憲法第7條、第22條、第23條及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6項規定,其理由略稱:一、婚姻自由是人民發展人格與實現人性尊嚴之基本權利,而選擇配偶之自由乃婚姻自由之核心,受憲法第22條之保障,其限制應符憲法第23條之要件。然限制同性結婚既不能達成重要公益目的,目的與手段間亦欠缺實質正當,違反憲法第22條及第23條規定。二、憲法第7條所稱「男女」或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6項所稱「性別」,涵蓋性別、性別認同及性傾向,是以性傾向作為分類基礎之差別待遇,應採較為嚴格之審查基準;以限制同性結婚作為鼓勵生育之手段,其手段與目的間亦欠缺實質關聯,應認違反平等權之意旨。三、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6項課予國家消除性別歧視,積極促進兩性地位實質平等之義務,立法者本應積極立法保障同性結婚權,卻長期消極不作為,已構成立法怠惰等語。 4、關係機關法務部略稱:一、司法院大法官歷來解釋所承認之「婚姻」,均係指一夫一妻、一男一女之結合。「選擇與同性別者締結婚姻之自由」尚難謂為憲法第22條所保障婚姻自由之範疇。有關同性伴侶之權益,宜循立法程序,採取適當之法制化途徑加以保障。二、民法係規範私人間社會交往之「社會自主立法」,親屬法制應尊重其事實先在之特色,對於「婚姻上之私法自治」,立法機關自有充分之形成自由。有關婚姻之規定,係立法者考量「一夫一妻婚姻制度之社會秩序」,基於對婚姻制度之保護所制定,具有維護人倫秩序、男女平等及養育子女等社會性功能,並延伸為家庭與社會之基礎,目的洵屬正當,與維護婚姻制度目的之達成有合理關聯,並非立法者之恣意。是婚姻章規定並未違憲等語。 5、關係機關內政部略稱:該部為戶籍登記業務主管機關。結婚要件之審查係依據民法主管機關法務部之函釋意旨辦理。至婚姻章規定是否違憲,尊重法務部之意見等語。 6、關係機關臺北市萬華區戶政事務所略稱:依據民法主管機關法務部之函釋,婚姻章規定之婚姻,限於一男一女之結合關係。至此等規定是否違憲,似由大法官解釋為宜等語。 本院斟酌全辯論意旨,就聲請人聲請解釋婚姻章相關規定部分,作成本解釋,理由如下: 查聲請人祁家威於75年間以「請速立法使同性婚姻合法化」為由,向立法院提出請願,經該院司法委員會全體委員會議討論,並參酌司法院代表意見(略稱:「……婚姻之結合關係,非單純為情慾之滿足,此制度,常另有為國家、社會提供新人力資源之作用,關係國家社會之生存與發展,此與性共同戀之純為滿足情慾者有別……。」)及法務部代表意見(略稱:「同性婚姻與我國民法一男一女結婚之規定相違,其不僅有背於社會善良風俗,亦與我國情、傳統文化不合,似不宜使之合法化。」)作成審查決議:「本案請願事項,無成為議案之必要……。」並經立法院75年第77會期第37次會議通過在案(立法院75年6月28日議案關係文書院總第527號、人民請願案第201號之330參照)。嗣祁家威向法務部及內政部請願未果。法務部於83年8月11日發布(83)法律決字第17359號函:「查我國民法對結婚之當事人必須為一男一女,雖無直接明文規定,惟我國學者對結婚之定義,均認為係『以終生共同生活為目的之一男一女適法結合關係』,更有明言同性之結合,並非我國民法所謂之婚姻者……。而我國民法親屬編之諸多規定,亦係建構在此等以兩性結合關係為基礎之概念上……。從而,我國現行民法所謂之『結婚』,必為一男一女結合關係,同性之結合則非屬之。」(並參見該部101年1月2日法律字第10000043630號函、101年5月14日法律字第10103103830號函、102年5月31日法律字第10203506180號函,意旨相同)祁家威於87年間向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請求辦理公證結婚被拒,未提起司法救濟;於89年間再度向該院請求辦理公證結婚遭拒,經用盡審級救濟程序,向本院聲請解釋。本院於90年5月以其聲請並未具體指明法院裁判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有何牴觸憲法之處,議決不受理。祁家威再於102年間至臺北市萬華區戶政事務所申請辦理結婚登記被拒後,提起行政爭訟,於103年9月經最高行政法院判決駁回確定後,於104年8月向本院聲請解釋。核祁家威向立法、行政、司法權責機關爭取同性婚姻權,已逾30年。 次查,95年間立法委員蕭美琴等首度於立法院提出「同性婚姻法」草案,因未獲多數立法委員支持,而未交付審查。嗣101年及102年間由婚姻平權運動團體研議之相關法律修正建議,獲得立法委員尤美女等及鄭麗君等支持,分別提出民法親屬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民法親屬、繼承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首度交付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並召開公聽會聽取各方意見,終因立法委員任期屆滿而未能完成審議。105年間,立法委員尤美女等提出民法親屬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時代力量黨黨團、立法委員許毓仁、蔡易餘等亦分別提出不同版本法案,於同年12月26日經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初審通過多個版本提案。惟何時得以進入院會審查程序,猶未可知。核立法院歷經10餘年,尚未能完成與同性婚姻相關法案之立法程序。 本件聲請涉及同性性傾向者是否具有自主選擇結婚對象之自由,並與異性性傾向者同受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為極具爭議性之社會暨政治議題,民意機關本應體察民情,盱衡全局,折衝協調,適時妥為立(修)法因應。茲以立(修)法解決時程未可預料,而本件聲請事關人民重要基本權之保障,本院懍於憲法職責,參照本院釋字第585號及第601號解釋意旨,應就人民基本權利保障及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等憲法基本價值之維護,及時作成有拘束力之司法判斷。爰本於權力相互尊重之原則,勉力決議受理,並定期行言詞辯論,就上開憲法爭點作成本解釋。 按本院歷來提及「一夫一妻」、「一男一女」之相關解釋,就其原因事實觀之,均係於異性婚姻脈絡下所為之解釋。例如釋字第242號、第362號及第552號解釋係就民法重婚效力規定之例外情形,釋字第554號解釋係就通姦罪合憲性,釋字第647號解釋係就未成立法律上婚姻關係之異性伴侶未能享有配偶得享有之稅捐優惠,釋字第365號解釋則係就父權優先條款所為之解釋。本院迄未就相同性別二人得否結婚作成解釋。 婚姻章第1節婚約,於第972條規定:「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明定婚約必須基於男女當事人二人有於將來成立婚姻關係之自主性合意。第2節結婚,於第980條至第985條規定結婚之實質與形式要件,雖未重申婚姻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締結,然第972條既規定以當事人將來結婚為內容之婚約,限於一男一女始得訂定,則結婚當事人亦應作相同之解釋。再參酌婚姻章關於婚姻當事人稱謂、權利、義務所為「夫妻」之相對應規定,顯見該章規定認結婚限於不同性別之一男一女之結合關係。結婚登記業務中央主管機關內政部依民法主管機關法務部有關「婚姻係以終生共同生活為目的之一男一女適法結合關係」之函釋(法務部83年8月11日(83)法律決字第17359號函、101年1月2日法律字第10000043630號函、101年5月14日法律字第10103103830號函、102年5月31日法律字第10203506180號函參照),函示地方戶政主管機關,就申請結婚登記之個案為形式審查。地方戶政主管機關因而否准相同性別二人結婚登記之申請,致相同性別二人迄未能成立法律上之婚姻關係。 適婚人民而無配偶者,本有結婚自由,包含「是否結婚」暨「與何人結婚」之自由(本院釋字第362號解釋參照)。該項自主決定攸關人格健全發展與人性尊嚴之維護,為重要之基本權(a fundamental right),應受憲法第22條之保障。按相同性別二人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既不影響不同性別二人適用婚姻章第1節至第5節有關訂婚、結婚、婚姻普通效力、財產制及離婚等規定,亦未改變既有異性婚姻所建構之社會秩序;且相同性別二人之婚姻自由,經法律正式承認後,更可與異性婚姻共同成為穩定社會之磐石。復鑑於婚姻自由,攸關人格健全發展與人性尊嚴之維護,就成立上述親密、排他之永久結合之需求、能力、意願、渴望等生理與心理因素而言,其不可或缺性,於同性性傾向者與異性性傾向者間並無二致,均應受憲法第22條婚姻自由之保障。現行婚姻章規定,未使相同性別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顯屬立法上之重大瑕疵。於此範圍內,與憲法第22條保障人民婚姻自由之意旨有違。 憲法第7條規定:「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本條明文揭示之5種禁止歧視事由,僅係例示,而非窮盡列舉。是如以其他事由,如身心障礙、性傾向等為分類標準,所為之差別待遇,亦屬本條平等權規範之範圍。 現行婚姻章僅規定一男一女之永久結合關係,而未使相同性別二人亦得成立相同之永久結合關係,係以性傾向為分類標準,而使同性性傾向者之婚姻自由受有相對不利之差別待遇。按憲法第22條保障之婚姻自由與人格自由、人性尊嚴密切相關,屬重要之基本權。且性傾向屬難以改變之個人特徵(immutable characteristics),其成因可能包括生理與心理因素、生活經驗及社會環境等(註1)。目前世界衛生組織、汎美衛生組織(即世界衛生組織美洲區辦事處)(註2)與國內外重要醫學組織(註3)均已認為同性性傾向本身並非疾病。在我國,同性性傾向者過去因未能見容於社會傳統及習俗,致長期受禁錮於暗櫃內,受有各種事實上或法律上之排斥或歧視;又同性性傾向者因人口結構因素,為社會上孤立隔絕之少數,並因受刻板印象之影響,久為政治上之弱勢,難期經由一般民主程序扭轉其法律上劣勢地位。是以性傾向作為分類標準所為之差別待遇,應適用較為嚴格之審查標準,以判斷其合憲性,除其目的須為追求重要公共利益外,其手段與目的之達成間並須具有實質關聯,始符合憲法第7條保障平等權之意旨。 究國家立法規範異性婚姻之事實,而形成婚姻制度,其考量因素或有多端。如認婚姻係以保障繁衍後代之功能為考量,其著眼固非無據。然查婚姻章並未規定異性二人結婚須以具有生育能力為要件;亦未規定結婚後不能生育或未生育為婚姻無效、得撤銷或裁判離婚之事由,是繁衍後代顯非婚姻不可或缺之要素。相同性別二人間不能自然生育子女之事實,與不同性別二人間客觀上不能生育或主觀上不為生育之結果相同。故以不能繁衍後代為由,未使相同性別二人得以結婚,顯非合理之差別待遇。倘以婚姻係為維護基本倫理秩序,如結婚年齡、單一配偶、近親禁婚、忠貞義務及扶養義務等為考量,其計慮固屬正當。惟若容許相同性別二人得依婚姻章實質與形式要件規定,成立法律上婚姻關係,且要求其亦應遵守婚姻關係存續中及終止後之雙方權利義務規定,並不影響現行異性婚姻制度所建構之基本倫理秩序。是以維護基本倫理秩序為由,未使相同性別二人得以結婚,顯亦非合理之差別待遇。凡此均與憲法第7條保障平等權之意旨不符。 慮及本案之複雜性及爭議性,或需較長之立法審議期間;又為避免立法延宕,導致規範不足之違憲狀態無限期持續,有關機關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2年內,依本解釋意旨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至以何種形式(例如修正婚姻章、於民法親屬編另立專章、制定特別法或其他形式),使相同性別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達成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屬立法形成之範圍。逾期未完成法律之修正或制定者,相同性別二人為成立以經營共同生活為目的,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得依婚姻章規定,持二人以上證人簽名之書面,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並於登記二人間發生法律上配偶關係之效力,行使配偶之權利及負擔配偶之義務。 現行婚姻章有關異性婚姻制度之當事人身分及相關權利、義務關係,不因本解釋而改變。又本案僅就婚姻章規定,未使相同性別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是否違反憲法第22條保障之婚姻自由及第7條保障之平等權,作成解釋,不及於其他,併此指明。 聲請人臺北市政府另以系爭函有違憲疑義聲請解釋部分,經查該函為內政部對於臺北市政府就所受理相同性別二人申請結婚登記應否准許所為之個案函復,非屬命令,依法不得為聲請憲法解釋之客體。依大審法第5條第2項規定,應不受理,併予敘明。
西區老二
2017-05-26
«
1596
1597
1598
1599
1600
1601
1602
1603
1604
1605
»
熱門文章
近三日
近一月
熱門
中國海警頻越界 專家建議與日菲漁業協定應納考慮
黃靖媗
美知名主播:鄭麗文是「北京的人」
陳政宇
鞏固非紅供應鏈 美國防業者深耕台灣
方瑋立
國民黨不反共了? 尹乃菁嗆谷立言:先問川普
劉宛琳
美跨黨派參議員:對台支持無談判餘地
方瑋立
不怕被中國制裁 韋德齊:政治人物要抗壓 別淪附庸
黃靖媗
AIT建國250週年酒會 賴贈3禮物 祝美國運昌隆
黃靖媗
給鐵藍家人的家書
Judy
館長、黑幫、中國黨
Mock Mayson
醫生父子臨終寫下最愛兩個字「台灣」
張肇烜
韓國瑜與他的黑道好朋友
曾韋禎
揭開蔣經國十大建設的歷史真相
彭淑禎
氣到現在,都無法原諒國民黨
陳增芝
熱門搜尋
請輸入標題、作者等關鍵字
開始搜尋
鯨魚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