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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一下新舊版勞基法
好久沒發文了,原本不想管一例一休修正案民進黨死活的,但因為歷史性的「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居然三讀通過了!讓我不得不豎起大拇指啊!所以就花點時間來【比較】一下舊版勞基法、一例一休版勞基法跟一例一休修正版勞基法,看看民進黨是否真是十惡不赦,被稱倒退30年。 基本上有個懶人包蠻紅的,但它只比較了一例一休版勞基法跟一例一休修正版勞基法,沒把舊版勞基法放進去,而且省略了很多字跟關鍵並且還玩標題殺人法,搞得人心惶惶,民進黨好像國民黨翻版。但真的是這樣嗎? (詳細請看圖表比較,這邊只寫小幫手畫重點的部分) 我們用那懶人包的順序來談: 1.首先看「休息日工作給薪」的算法,舊版勞基法根本沒有休息日,休息日是一例一休制度才生出來的概念,除了原有例假日,再新增一休息日,所以休息日需發給加倍工資已經是過去(2017年以前)所沒有的。即便是修正版,都比舊版勞基法多出許多加班費。 2.「特休假」,一例一休版與修正版的特休假皆比舊版勞基法的特休假多(詳細日數請見表列),而修正版終於可以積假,我覺得對有出國打算(可以長假期的蜜月或是跑歐洲旅遊)、計畫短期進修者更有幫助。我自己覺得這很棒! 3.「輪班間隔時數」,舊版勞基法根本沒明訂時間,只有一句「應給予適當之休息時間。」就帶過。而一例一休版跟修正版則都是明訂11小時,修正版是除非「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變更休息時間不少於連續八小時。」才能改為8小時。 除非你公司的工會是資方走狗,不然要改成8小時是需要你的同意的,勞資會議更不用說。但如果你公司的工會是走狗,那員工也該團結一下清除走狗吧。 4.「一週七日怎麼休」,那懶人包蠻賤的故意只講例假日而忽略休息日,誤導人修正後14天要連續上班12天。除舊版本外一例一休版跟修正版都是每七日有二日休息。(舊版勞基法是說至少七休一而已)而修正版則是特定行業在透過勞資協議後的例假日可彈性調整。 例假日可彈性調整後對某些行業勞工是會比較有利的,例如百貨專櫃人員可配合百貨的折扣期調整自己的例假(折扣期可大賺業績獎金)。 5.「一個月加班上限」,需注意的是,這點在一例一休制中跟舊版是沒異動的,但由於多了休息日的概念後,在休息日工作也是加班(並且有更加倍薪資),變成比以往有更多工作時間可被定義為是加班,我認為這只是一個一例一休才產生的bug被debug而已。 6.「傳說中的七天假」,在一例一休版之後因減少每週工作時數的關係,換算起來等於一年減少12個工作天,扣掉7天假,其實還是多5天假。(詳細計算請看表列) 有些中產階級勞工感覺較虧(因有些企業公司可能本來就多給是週休2日),而基層勞工工作時數做滿的,修法後會較感受到假變多。 -------- 我認為修正版的確是比較有彈性,而且這彈性其實是對基層勞工比較有利。題外話一下,不要用中產階級勞工的眼鏡看世界,中產階級的吃飽飯足想要多休一點不為過,但不代表基層的勞工就不想多加班賺生活費,出社會工作十幾年,也看了不少人,其實很多較低薪的人,是靠假日加班賺加班費來貼補家用的。學生沒社會歷練、而中產階級被左膠誤導在電腦前憤恨不平,不代表時間都拿去賺錢養家的人沒時間出聲就跟你們想法一樣。法規能彈性一點反而是中產跟基層勞工才能雙贏。 另外,我認同這次修正版並不代表我覺得台灣勞工問題都解決了。台灣的勞工處境目前一週工作40小時,我之前在法國念書時法國工時才35小時超羨慕的,但我知道台灣跟法國還有許多產業現實上的落差,沒辦法一下就衝到一週只工作35小時。 況且,台灣的勞動環境一直以來主要的問題不是在「法」,而是在許多不肖資方「不守法」,以及台灣的勞工多是媽寶勞工總是期待別人幫他解決,而不自己團結組工會,跟歐洲先進國家根本沒得比,所以才會有資方要求勞工配合做假工作時數、扣你加班費不給錢、莫名其妙的責任制拗你,這些都是吃定勞工自己不敢檢舉又不敢團結反抗。 也別說我只會靠杯,我也可以舉個實際辦法來改變勞動環境,期待台灣人改變性格工會滿地開花我是不敢想啦,所以簡單一點的做法是,公司違反勞基法就處以高額罰款,並且讓檢舉員工可獲得其罰款的高額占比當獎金,並且保障員工若因檢舉而被記恨開除,可要求公司必須付比平常更高額的資遣費,並且政府提供更長時間的失業補助金。以往員工不敢檢舉是因為沒多大好處又可能丟掉工作,只要依照台灣人愛錢的性格,重賞之下必出勇夫,拜託如果大家檢舉一個就可獲得一兩年薪水甚至更多的獎金、外加超額的資遣費、更長時間的失業補助金讓你可以出國玩透透,保證檢舉到翻掉,大家搶著檢舉,沒有公司敢再違法啦。 好了,繼續潛水去,有任何留言,我通通不回應,大家請當自己家玩,不好意思啦。一樣老規矩要轉自己轉,通通無所謂,也不用標註從我這邊出來,我都沒差沒關係。 -------- 參考資料: 標題殺人的懶人包 https://www.twreporter.org/a/refine-labour-law-moving-backward?gclid=EAIaIQobChMI6NHnt_H01wIVCoK9Ch3FPAALEAAYASAAEgIogfD_BwE 一例一休版與舊版勞基法條文對照表 https://www.mol.gov.tw/media/3810098/1051206立法院三讀通過勞基法部分條文修正案_新舊條文對照表.pdf 修正版與一例一休版條文對照表 https://www.mol.gov.tw/media/5758346/勞動基準法修正草案.pdf (幹,仔細看三者對照表,還能說出倒退30年的話,那也真是白癡了。)
顏平楚
2017-12-07
不要忽視六成沉默的聲音
勞基法再修正歷經強力抗爭,終於完成初審,雖然暫時止息紛擾,但未來的審議過程勢必仍有一番苦戰。令人印象深刻的是,此次修法過程,除了在野黨監督制衡、強力杯葛之外,扮演街頭抗爭主力者,乃是一群同質性高、抗爭手法類似、為數不多的抗議人士。其旗幟鮮明,洋溢激情,手段激進,卻缺乏嚴謹的論述與正當性訴求,以致從之、附和者漸少。 台灣經過二、三十年上下匯流的改革,成果非凡,體制造成的不公不義已大幅降低,每位國民立足點的平等,明載於憲法與民主制度之條文與慣例,因此,推翻體制的訴求已然失去了號召民眾的吸引力。近年來,由於台灣經濟呈現下滑趨勢,薪資所得倒退,而全球化的發展更打造出「世界是平的」之競爭平台,台灣企業備受新興市場追趕的壓力,部分民眾淪為職場魯蛇,抗爭訴求因此轉而以經濟為主,尤其涉及弱勢者的艱難處境,不論理性或感性的主張,皆可吸引國人的共鳴。例如反服貿的太陽花學運得到數十萬人的參與,更獲得絕大多數民眾的同情與支持,最後產生外溢效應,造成藍營在選舉上的全面翻船,而承接改革期待熱情的民進黨與新興力量則獲得壓倒性勝利,贏得全面執政的優勢。 換言之,政治訴求固然失去了號召力,但只要訴求得當,維護民眾權益,經濟性抗爭的力道同樣也可捲起千堆浪,衝破黑箱與陰暗,成為社會的進步力量。由此觀之,勞基法修法抗爭之所以無法引起社會迴響,參與街頭抗爭者並不多,尤其反對聲音主要在特定的網路中流傳,跟民調高達六成的支持率,形成強烈的反差。探究箇中緣故,並非經濟性訴求難以爭取到群眾的參與,而是其立論、主張、口號與抗爭手段,在在與國人的認知截然不同,以致形成少數人自拍式的抗爭活動,與整體社會的主流民意漸行漸遠。 其實,近年抗爭活動日趨寥落,主要是抗議訴求與實際世界脫節日甚,無法切中社會與產業生態,只活在教條構築的虛擬世界中。抗爭者長期脫離產業,不但對各行各業的作業型態日漸生疏,對於物聯網、人工智慧、自動化、大數據等新主流科技更是格格不入,因此意圖以一套僵化的法規套於其上,引導政府力量而非市場機制干預既有的產業秩序。殊不知,現代的產業活動講究彈性與效率,企業的決戰往往決勝於一瞬之間,唯快不破,一旦稍有遲疑,無法迅速回應,自然會被對手擊倒,遭到市場淘汰。而台灣早期的高度經濟發展,亦是取決於企業對全球市場快速反應的典型案例,可惜,近年的勞運卻反其道而行,常以保障勞工權益為名,鼓吹制訂牢牢綁住企業彈性的勞動法規。 勞團批判勞基法再修正是修惡、偏向資方,會把例外變成原則,將極端變成常態,如此說法完全禁不起檢視。坦言之,勞基法所以必須再翻修,乃是要給予特定行業與企業彈性,滿足其生產需求,而如此鬆綁更有層層的嚴苛把關。本質上,一則週休二日原則不變,大多數上班族在修法之後不會受到影響;再者,工時也不會延長,加班總時數也沒有放寬。同樣的,除了應用於特定行業,大多數勞工的慣性作息亦不致有所變動。而且,以勞團提出的極端案例,以現在勞檢無所不在的威力,只要提出檢舉或爆料,即足以讓惡老闆受到嚴懲。在四不變的原則下,何來修法將倒退三十年的說法? 從近年的抗爭看來,若主其事者無法提出有力論述及正當性訴求,只會在一些枝節上大做文章,例如功德院,那麼抗爭看似壯烈,實際對抗的是不存在的惡魔,將造成社會的對立。而抗爭手法看似具有巧思,卻偏離主題,徒然使嚴肅的抗爭淪為膚淺的文創表演。健全的民主社會需要理性、有力的監督制衡,街頭抗爭若未走偏,將是全民之福;不此之圖,社會失去了重要的制衡力量,將帶來全民皆輸的結局。
自由時報社論
2017-12-07
促轉還是促不轉
「黨產條例」與「促轉條例」是芟夷中國國民黨的兩個天條:一個取消其黨產;一個取消其法統,黨國的「上層建築」與「下層建築」因之完全崩解。有趣的是,國民黨有什麼反應? 國民黨早於十一月廿四日在所謂一二三週年的黨慶時即召開了亡黨弔喪會,六位黨主席(沒有李登輝)包括連戰、吳伯雄、馬英九、洪秀柱、朱立倫及現任黨主席吳敦義齊唱「國旗歌」,每一位都哭喪著臉像是合唱喪歌。「哀以思」的這段歷史性的一幕,觀者不妨「弔者大悅」一番。 以民進黨在國會絕對優勢,通過這兩個條例,不是難事,困難的是接下來如何執行?如何兌現蔡英文「對這塊土地與人民」的承諾?「促轉」遠比「黨產」的難度高得多、大得多,還要經歷許多政治工程的考驗。觀察的重點,不在國民黨如吳敦義、賴士葆之流的虛言恫嚇,而在執政黨會不會龜縮?會不會左言右行?有無勇氣、能力承擔?促轉條例甫通過,我們已看到執政團隊的理盲言論,不得不令人質疑。舉幾個實例罷。 其一,退輔會主委李翔宙大言炎炎的公然抗命:「榮民之家的蔣公銅像或照片等紀念設施,不會因轉型正義而取消。」「清除威權象徵」既是森嚴法律,李翔宙到現在還恭稱「蔣公」?公然發表挖牆腳的言行?難道民進黨立法是假的! 其二,全台一九六條中正路/街、三十所以中正或介壽為名的學校,要不要改名?當然要,這就是依法行政。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竟為之緩頰、釋法,他說:「路名、校名已存在數十年了,象徵的是這條路或這所學校,而且早與在地人民、校友產生密不可分的情感…絕不可能說改就改…。」「促轉條例」已明文規定威權統治時期始於一九四五年八月,要解決的正是「數十年」的威權,難不成情感可以凌駕法律之上?黨國威權早已不在,只剩象徵;象徵不去,如何去威權呢? 其三,有二二八家屬用「浪費社會成本」做為緩改路名的藉口,更是不知所云了。要進行轉型正義,當然要付各種成本,不然何必立法? 其四,嘉義市長涂醒哲說「暫時」不會更改中正路名、彰化縣長魏明谷說要「傾聽民意」、桃園市長鄭文燦說「兩蔣雕塑公園不廢止」;既已立法,任何縣市長只有依法而行,豈有「暫時」、「民意」、「不廢止」的藉口?違法而不改,不僅有罰則,市民也可以向法院提出控告。注意,依法只有促轉委員會有權作「保存不義遺址」的決定,不容地方首長—尤其民進黨籍的—隨便置喙。 「黨產」與「促轉」兩條例是敲開黨國糞坑鐵門的鑰匙,黨國的潘朵拉盒子既已打開,民進黨只有拚命向前之一途。民進黨寄望委員會兩年內完成任務,當然是為了大選,一旦促轉不力或不成,反成為大選的利空,民進黨不要算盤只撥一邊。 (作者金恒煒為政治評論者;http://wenichin.blogspot.tw/)
金恒煒
2017-12-07
柯文哲的平庸,有一種難以言喻的邪惡
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由行政院下設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規劃開放政治檔案、清除威權象徵,平復威權時期司法不法等任務。這是台灣人誠實面對黑暗歷史的第一步,更是深化台灣民主、歷史正義與人權價值的重要里程碑。但是,柯文哲卻說「不要搞成變成勝利者的正義,失去原有意義。」來媚惑國民黨的支持者。 其實,柯文哲如此「反轉型正義」的反應,不僅是一種為了吸納國民黨支持者選票的媚俗行為,更顯示他對違反人權正義的毫無知覺。過去柯文哲以「台灣的問題就是:我看你不順眼就把你幹掉;並功利性地認為『蔣介石功過參半、去蔣化無法解決台灣問題』等理由,公開堅持反去蔣。」因此,柯文哲譏諷「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及公開與台灣人唱反調,其來有自、其心如此。 德國哲學家漢娜鄂蘭指出,在政治中,服從就等於支持。她說,我們在人類漫長罪惡史中所學到的教訓—邪惡的平庸性才是最可怕、最無法言喻、又難以理解的惡。因為,人性本身若沒有對違反人權正義的自覺,未來就有可能再製造出巨大邪惡,並喪失抵抗來自邪惡命令或壓迫的能力。 台灣經歷並擁有那樣如納粹德國般的黑暗歷史。因此,促進轉型正義的立法,不僅要不限時間地回復在其中受害人們的權利、找出平庸邪惡的根源,更要重新注入作為人的價值的正義,來持續運轉曾經受到創傷的社會。柯文哲的平庸,有一種難以言喻的邪惡。這也證明,台灣需要促進轉型正義條例,不是帶著受害者的正義,而是人權價值的正義。因為有柯文哲這樣平庸邪惡的存在事實,現在開始,促進轉型正義更是我們台灣人不可迴避與不得拒絕的責任。 (作者為中興大學國際政治研究所博士生)
陳財能
2017-12-07
回應「從英美工會興衰看台灣」
看到黃天麟先生寫到「從英美工會興衰看台灣」,裡面重點就是工會若不自律,往往就會變成破壞市場經濟的一支負面力量。他希望大家恢復理性,珍惜工會的力量,客觀評論一例一休修法的問題。我個人非常贊成黃先生的看法,目前心情也是非常平靜,我想要客觀講一個事實。 這次修法,有一個重點是:經過勞資會議或是工會同意,就可以鬆綁七休一。問題是,台灣三十人以上的企業,只有七%的公司有工會。這問題很大!如果九十三%的企業沒工會,要如何協商? 勞動部長是有講,未來會協助、輔導勞工組織工會,話隨人講,這款「配套」很虛。另外一點,以我本身經營企業的經驗,我非常反對我的員工組工會,因為我有信心絕對沒讓員工吃虧,不管是薪水還是福利,絕對不輸別間公司;但是員工若要組工會,歹勢,除非法律強迫,我不歡迎。經營企業壓力大,我沒犯法,沒需要應付工會的麻煩。相信很多頭家想法和我一樣。 因此,七休一要鬆綁,或者放寬加班的時數,這種彈性我相信勞工和經營者都贊成,但是如果規定要工會同意,我感覺不是好辦法。可能是,把重點改作「罰」,比較理想。不管加班休假,不超過法律的範圍,員工、頭家自己講好就好,但是如果違反法律的規定,第一次抓到罰款、上課,第二次抓到就關。這樣頭家人誰敢亂來?員工也可以加班、調假,是不是比較單純? (作者為企業經營者,新北市民) 立即民調 掌握真正的勞工意見 ◎ 陳文卿 立法院表決通過勞基法一例一休重修草案,反對修法的勞團激烈抗議是預料中的事,但包括青年、學生團體也來插花加入抗爭,他們已經踏入職場?對台灣的產業型態以及勞資互動的模式清楚? 任何法令的修正即使不能使所有人都滿意,但最起碼應該讓大多數人都可接受,因此做決策必須借重於大數據分析,正確掌握廣大勞工的需求與想法十分重要。建議勞動部委託專業的民意調查機構從勞保資料中,分別由各種行業隨機抽樣做民調,以獲取具代表性的資訊,而非偏聽於僅局限一些經常在媒體出現的工會代表的意見。 (作者任職環保服務業,新竹市民)
李金富
2017-12-07
要像北京一樣清理低端人口?
下班等公車時,在手機看到「北市取消違建『特赦』?拆除要卅五億 預算才編一二六一萬」這則新聞,突然有一種對政客厭惡到想吐的感覺。柯文哲真敢編列卅五億預算拆違建?台北市也要像中國北京一樣「清理低端人口」?媒體如果不督促他實踐諾言,媒體就是政客說謊的共犯!柯粉如果沒有督促他說話算話兌現承諾,柯粉就變成白粉—白癡的粉!真是受不了這個跳樑小丑! (作者為貿易公司上班族,台北市民) 這張嘴…我的天! ◎ 黃惟冰 本月五日,台北市再次發生公寓頂樓加蓋火災,造成一死多傷。台北市長柯文哲表示,他將拿掉陳水扁前市長針對民國八十三年十二月卅一日以前既存違建的「特赦令」。未來所有涉及公安的違建,不分新舊,都要依法進行處置。然而,這已經是柯文哲第N次向違建宣戰了。 三年前,柯文哲上任市長不過一個星期,南港興中路一帶曾經發生公寓頂樓加蓋火災,同樣釀成一死多傷。當時,柯曾強調,將對全市現有七萬多戶違建進行通盤檢討,違反公共安全者將優先處理,會強力執行公權力。今年十月廿九日凌晨,社子島有公寓發生火災,導致一家四口身亡。對此,柯則指出,將要求違建加裝火災警報器,否則就要依法拆除。 此外,在今年九月與十一月,柯文哲也曾先後表示,若拆除違建時遇阻,可以強行破門而入,以及被議員「協調」三次以上的違建,將通通上網公告。 不過,矛盾的是,柯文哲雖然口頭上雷厲風行,實際做起來卻是虎頭蛇尾。根據台北市建管處統計,自柯文哲上任以來,北市府拆除違建的數量竟是逐年遞減。在二○一○至二○一四年間,台北市一共有二五一七五間違建被拆除,平均每年為五○三五間。但,二○一五年與二○一六年,僅分別拆除四二六三、四○一一間。而在今年一至八月,更只處理二五八三間,按比例推算,全年恐怕不足三九○○間,將創下新低。 總結而言,台北市的違建問題冰凍三尺,隨著建物與管線逐漸老舊,更是危機四伏。柯文哲擔任市長已經三年,責無旁貸,必須拿出對策。不能總是說一畚箕,做一湯匙。 (作者曾任智庫研究員,高雄市民)
李淑卿
2017-12-07
勞資關係,以及各種關係
最近勞基法修法吵好大,我反而比較沒在部落格上寫文章。 一來大多數重點其實去年都已經講過,二來反對方的反對理由太可笑,讓我覺得在部落格上面寫沒太大意義。 不過有些其他東西倒是可以紀錄一下。 幾周下來,大概有兩個重點可以整理出來,一是很多人終於發現低薪才是核心問題,而勞基法在這部份其實沒什麼幫助,甚至如果你硬要求勞基法處裡低薪,結果反而更糟。 二是很多人居然認為法令可以用來取代人際關係,然後這這種人居然是比較年輕,而且學歷通常比較高的一代,真的讓人擔心他們到底學到什麼東西。 就第一點,其實我也講過很多次了,真正核心不是低薪,而是可支配所得。 要增加可支配所得(簡單說就是讓你可以花的閒錢變多),一是增加收入,二是減少固定開支。 增加收入的部份,請注意,勞基法「只能」訂「最低」基本工資,搞清楚,只有最低,換句話說,就算勞基法定十萬為最低基本工資,他依然叫做「最低」,拉高這個門檻,只是讓領最低工資的人口變多,但你的「可支配所得」真的有提高嗎? 短期會有沒錯,但要注意,物價會馬上跟著漲價,因為你減少了老闆的利潤,先不管老闆要賺多少錢才夠,當老闆的同樣有固定開銷要維持,不管是店租、水電費、材料費,當然人事成本也是。增加固定開銷,他當然只能增加產品售價,這一點非常合理,如果你反射性認為這是資方的「惡意」,只能說你上了左派話術的當。 於是你的「基本工資提高」的效果不見了。 更糟的是,一些「生產力明顯不如人」的勞工,例如中老年、身心障礙者,這些人會立即面臨「用他划不來」的困境,於是從就業市場衰落,成為社會福利依賴者--當然也是靠你的稅金養,這絕對是不公平也不正義的事情。 不是說最低基本工資不用調,他依然要隨著「本來就會出現的通膨」繼續調,但他身為「最低」的這一點不可能改變。 而勞基法只能負責「最低」,所以如果你要勞基法為低薪負責,打從一開始就是錯誤訴求。 或者說,勞基法只好用另一招幫你增加收入--加班。 我再說一次,加班理論上應該是由資方發動請求,由勞方發動是很奇怪的事情,但現實就是如此,很多勞方會主動要求。 每個人的經濟壓力不同,年輕人可能養自己就好,中年人可能要養一家人,你不須加班,不表示別人不需要,因為你們對薪資的需求本來就不同,如果因為你不想加班就限制別人也不可以,那只是你單純有大頭症,自以為了不起而已。 再說一次,就是有人想加班,而且理由正當充分,你不要是你自己該去拒絕,而不是要求法令限制人家不可以加班,這樣做非常不要臉。 當然,為了勞工健康著想,法令會管制加班上限,這意味這你的加班時數只要在這個上限「以內」都可以,至於有些人自動腦補成老闆絕對會要你加到上限,我同樣直接建議你去就醫,那只是你腦袋有毛病而已。 讓你加班老闆要多付錢,如果自己狀況不允許自己就該拒絕,什麼都要人家幫你決定,有沒有這樣無能啊!都成年當勞工了,居然做決定的能力比我的孩子差? 再說一次,如果你要求勞基法幫你解決低薪問題,那當然只有加班這個方式,其他全都不是勞基法有辦法辦到的。 比方說只要房價腰斬,大家的「固定支出」都會大幅減少(連需要租廠房辦公室的老闆都會大幅減輕負擔),可支配所得自然會增加,而且效果遠大於加薪,因為用這招比較不會帶動物價上漲--當然,對相關產業及從業人員會是衝擊。 房價跟勞基法有關嗎? 不想搭過勞司機的車子,那該是公路法規去管制客運司機「駕駛」時間(駕駛時間不是上班時間),而不是其他勞工要跟著陪葬吧? 不希望醫護過勞,該處裡的是醫護比過低的問題,因問過勞的根源在於「正常上班時勞動強度就已經過強」,而不是拒絕讓勞資雙方有權協商輪班間隔吧? 正因為每個人、每個產業、每家公司的狀況都不同,甚至同一個人在人生不同階段,需求也都不同,本來就不可能一體適用,所以勞基法必須有極大彈性才行,讓每個職場的勞資雙方自己去討論最好的方案,才是好的解決方式。 試想,如果你現在正在還學貸,是否希望加一點班快點把錢還完,而貸款一還完,是否就比較不需要加班了? 那種從不認為自己需要加班、也認為大家全不該加班的人,只是單純日子太好過然後無法理解別人狀態,有認知偏差而已。 勞動基準法開宗明義就說,是用來「涵蓋一切勞動關係」的法令,「一切」懂不懂?有些天兵說什麼立一個「標準」,其他特殊行業另外立法?這種人還好意思說他支持婚姻平權,你自己去立同性婚姻專法吧!有夠智障的,憑什麼你就叫標準?那種認為「跟你不同」的行業應該另立專法的,還是不要出來丟人現眼比較好。 另一些天兵則說勞基法是地板,所以彈性不能允許下調,這也很白痴,往上調本來就合法,根本不用法令規定,之所以需要彈性規定,正是因為在特殊狀況之下,會需要「暫時性」下休勞動條件門檻。這也不是現在修法才有的,勞基法裡面本來就有一大堆這種原則與例外,比方說兩週、四周彈性工時,比方說32-3、40、84-1,這些都是早就有的條款,用應付「緊急」狀態,現在修法也只是增加這種緊急狀態的類型,同樣要求「經勞工同意」,我倒想問問,過去32-3、40條有被濫用嗎?有例外變常態嗎? 勞動基準法,就是必須有極大彈性才行,至於某些行業是否需要另外限制,那是另外處裡,而且「排在勞基法之後」處裡,因為勞基法是母法,母法沒過哪來子法?更何況很多行業的限制是出現在其他不相關法令,例如客運司機的管理是公路法規,醫療院所管理是醫療法規,牽拖到勞基法幹嘛?你當勞基法是憲法?對不起,若是憲法,因為範圍更大,只會更模糊。 大多數勞工領的薪水都高於最低基本工資,所以當你需要領到更高薪水的時候,你自己可以做的事情只有三種,一是加班,這上面提到了,另一個是找更好的工作,但換工作是你的自由選擇,跟勞基法更是一點關係也沒有,第三個自然是老闆幫你調薪,而調薪當然是老闆的權限,也絕對不是法令可以管制的,你要嘛自己去跟老闆談,要嘛在組織內升遷,要不然就是自己去跟老闆談,就這樣而已,法律根本不可能介入這種事情,而妄想法律可以介入的……對不起,沒這回事。 這次勞基法,正要確保需要加班,或者有加班需求的人(不論勞資),可以有合法加班的「機會」,搞清楚,只是機會,但最後決定要不要加的人,是勞工,這是法令保障的權利,勞工有加班同意權,如果你不同意,老闆不能強迫,因為勞基法定五條是這樣規定的:「雇主不得以強暴、脅迫、拘禁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強制勞工從事勞動。」,此外在勞基法75條:「違反第五條規定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另外第42條更是直接針對「正常工作時間之外的勞動」(也就是加班),勞工有權拒絕。 強迫勞動是整本勞基法裡面罰最重的條款,也是唯一有徒刑規定的條款,因為他直接侵害人身自由權。但搞清楚,如果你拒絕,然後雇主強迫,才構成這條,如果你吞下去,除非你能舉證雇主強迫,不然問題只有「是否加班超出法定限制」、「加班費是否核實給付」、「加班費是否併入勞健保及勞退投保薪資基數」之類有的沒的,差很多的。 而這次,關於「特殊的上班狀況」,比方說超過七休一(上限為12休2,但不表示只能有12休2一種),又或者班班間隔「臨時」轉換為8小時(現行無限制,修法後原則不低於11小時,協商後可低於11小時,但不得低於8小時),全都直接納入「強制協商」規定,法定的協商,代表著「必須有會議紀錄」,這就是書面證據。如果你不同意老闆還敢逼你上班,那他是找死。 因為這份文件還要送政府備查,至於有些天兵說要核備,那叫神經病,人家又沒在你的職場上班,那知道你實際狀況,都成年人了自己不會判斷啊?何況等人家核備,你也不用調班了,因為再快都要好幾天,根本無法應付緊急狀況。 搞清楚,這種臨時調班的狀況,勞工自己請求搞不好更常見,比方說孩子生病要帶去看醫生臨時請假之類的,你以為只有老闆有調班需求喔?老闆比較會有加班需求,調班需求卻大多是勞工自己需要的,也許不是你,是你的同事,然後你就需要支援--搞清楚,不是老闆要你支援,是你同事需要你支援,不然你以為醫院那些古怪班表怎麼來的?常常都是月初還很正常,但同事間調來調去,到月底就很畸形了,不然老闆閒著沒是在那邊亂排自找麻煩嗎? 這裡又回到我開頭提到的第二個重點,就是為何有人會天真到以為用法律大家就會幸福? 那離婚的法條是幹嘛用的? 勞資關係最核心的,說穿了是人際問題。你希望老闆幫你加薪、升官,除了自己工作表現……或者說,人際互動當然也是工作表現之一,你跟老闆相處如何?如果你直接認定老闆都想玩勞工,老闆都很變態放著正事不幹在那邊搞班表,老實說有病你,要我也不想用你這種員工,連當同事都不願意,還是快點給我滾吧! 好吧!假如真得很倒楣碰上這種變態老闆……那就快點離職吧!跟這種人上班有任何意義嗎?這種公司根本沒什麼未來可言不是嗎? 一堆人碰到爛老闆,卻還死皮賴活的硬要待在裡面上班,都沒覺得自己有毛病嗎? 怎麼?勞基法弄一堆高強度管制,這種變態老闆就會突然轉性變好人?如果你這麼信任法條,你憑什麼批評司法不公? 我倒想問問,如果老闆弄一堆超嚴格的機車規定,你就會乖乖的遵守,甚至感謝老闆嗎? 或者你回家打老婆?還真有這種人,就最近一看到要協商就跳針開始罵資進黨的那種人,根本沒想要面對問題好好解決。 這就跟有些人幻想亂世重典,妄想著法律在突然來到某個階段時,突然壞人都會受到嚇阻,突然變乖,完全是超現實的腦洞啊! 實際上正好相反,越高強度的管制,是用來處裡越糟糕、越撕破臉的狀況,所以有勞資爭議處裡法、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工會法……等等一大堆法條,內容大多是在處裡「撕破臉之後」的狀況,而只要雙方好好談,法令根本懶得管。 然後現在一堆人跳過勞資和諧的職場,直接寄望一個勞資對立,雙方不交談、無互信,全由法令限制行為的勞基法可以讓勞工幸福…… 這只是單純的心理變態而已。 更可笑的是,每當有人證明他們有彈性需求,希望擁有彈性,他們都會直接認定這些人不是勞工,或者這叫「特殊」勞工。 十足的階級主義者,這種人只會壞事而已。 畢竟,這種人根本不認為人與人之間的相處是重要的事情,他們只希望搞那種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笑話而已。 當然,你要說那種很惡劣的勞闆絕對是有的,比例大概跟很惡劣的勞工一樣多吧!基本上調解室裡都看過,真的很可惡沒錯,但這種根本「從來都不管」勞基法的傢伙,修法跟他根本無關,這種公司也沒什麼「為了他委曲求全」的價值,你幹嘛不檢舉?你不講政府會知道? 至於什麼講了會黑掉、講了會被惡搞……這樣說好了,如果你擔心這種狗屁事情,那不管勞基法給你多少保障都沒用,反正敢亂來的老闆照樣敢,你也照樣吞下去,你根本不用關心勞基法修法。 然後為了安慰你的愚蠢(只有安慰,因為反正幫不上忙),要拖其他正常上班的勞工與正當經營的老闆下水? 會上新聞的當然都是壞事,連這點常識都搞不懂,然後乖乖被騙嗎? 為何你上班充滿委屈,然後又只想叫人家救你,自己都沒想過自己可以做些什麼事情嗎?
詹子藝
2017-12-06
該向蔣宋家族討回美金七億五千萬美援
昨天立法院三讀通過「促轉條例」,未來將會設置一隸屬於行政院的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促轉會),為二級獨立機關,推動事項包括開放政治檔案、清除威權象徵、保存不義遺址、平復司法不法、不當黨產之處理和其他轉型正義事項。院會中,卻意外出現於討論第6條條文時,提及有關平復被害者司法不法、回復並賠償被害者或家屬名譽及權利損害等,及撤銷有罪判決前科紀錄等內容時,章萬安對民進黨團再修正版本投下贊成票。 我們樂於看到章萬安勇於認錯的舉動,但我們更在乎,章是不是只是為了台北市長選舉而惺惺作態而已。 1949年5月,亦即宋美齡訪美後的幾個月,美國銀行界傳出,宋家和孔家確實有20億美元存在曼哈頓。時任第33屆美國總統(1945年-1953年)杜魯門得知後,立即命令聯邦調查局進行調查,以便確切瞭解這些存款的數額和儲存地點。杜魯門最後忍無可忍,大聲咒罵:「他們是賊,他們每一個人都是賊。」「他們從我們送給蔣政府的數十億美金裡,偷取了七億五千萬美金。他們偷了這筆錢,而且將這筆錢投資在巴西的聖保羅,以及就在這裡,紐約的房地產。」 上個世紀40年代的七億半美元,相當於現在超過百億的價值。 《紐約時報》在2003年的新聞報導 Harry S. Truman:"They're thieves, every damn one of them," Truman said later, referring to Nationalist leaders. "They stole $750 million out of the billions that we sent to Chiang. They stole it, and it's invested in real estate down in São Paolo and some right here in New York." 「促轉條例」處理的「威權統治時期」,時間就在1945年8月15日至1992年11月6日,是時候要求蔣宋家族吐出這筆贓款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曾韋禎: 一堆人看到蔣萬安就花痴病發作,把他一、兩次表決未附和國民黨,就形容地彷彿像是神一樣。 我剛剛全面清查。昨天立法院在「促轉條例」共表決68次,蔣萬安有63次與國民黨團一致(包括開放投票而與其他國民黨立委有一致的投票動向),3次缺席(2個延長開會的提案,修正動議第9條)。 另外兩次,才是真正與國民黨團不同調,在修正動議第6條,他在民進黨團提案投了贊成票,在時代力量黨團提案棄權。 也就是說,除了平復司法不法不公這一條,因為國民黨團修正動議與民進黨團類似,而順便贊成民進黨團提案以外。其他的所有訴求,包括追究歷史真相、清除威權象徵、公開歷史檔案等,蔣萬安都是追隨國民黨團態度,反對到底。
pfge
2017-12-06
「促轉條例」讓「工鬥」的「黨國餘孽」本質現形
李登輝執政時,為推動一周上五天班,先從公家機構進行試辦,讓公務人員先行,去除周六上午四小時的工作時間,其配套,就是減去七天假,以回補周六上午的工時;當時,有一些私人企業為配合公家機構的上班時間,也自行調整為周休二日。然而,勞基法的修正,卻未能跟上腳步,後來變成「工鬥」抗爭的「神主牌」。從去年民進黨推動的「一例一休」,到今年再對「一例一休」增加「彈性」修法,「還我七天假」都是他們必喊的口號。 但昨天立法院三讀通過「促轉條例」,未來將會設置一隸屬於行政院的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促轉會),為二級獨立機關,推動事項包括開放政治檔案、清除威權象徵、保存不義遺址、平復司法不法、不當黨產之處理和其他轉型正義事項。不但讓「工鬥」失去抗爭的「神主牌」,也讓「工鬥」一夜之間變成為擁抱「威權象徵」的「黨國餘孽」。
pfge
2017-12-06
中國如何悄悄地滲透台灣
2012年啟用之「自動通關查驗系統」爆出弊端! 「外來人口快速查驗閘門系統案」,招標規定明訂設備原產地不得為中國,但該批具生物辨識特徵科技的相關設備,經查竟是從中國進口?!其中更出現借牌投標、圍標綁標等問題,操作更需至中國「受訓」? 另外,單憑內政部資訊中心主任施明德、跨越科技負責人李奇申兩人之力,恐難在近八年內涉及至少七件弊案,檢廉不排除有更高層人士涉入。 #不用武力也可侵台 #從2009年李奇申就已開始佈局 採購有弊// 入出境查驗設備 來自中國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1157084 出入境查驗設備疑用陸貨 移民署將清查 http://www.cna.com.tw/news/asoc/201712030116-1.aspx
台灣賦格
2017-12-06
當「罷昌」找上吳斯懷
當「罷昌」找上吳斯懷,這場運動已經宣告失敗 1.我與黃國昌沒交情,不喜歡他也不討厭他。 2.我與主導罷免黃國昌的「安定力量」主席孫繼正同台過,他是一個邏輯不通的人,「罷昌」的理由空洞。什麼選前選後言行不一,做人不誠實,態度傲慢,若這些理由成立,台灣很多立委都要被罷免;而如果支持「同婚」就要被罷免,也讓人覺得違反比例原則。 3.孫繼正始終不願回應外界對台發動「罷昌」是在為自己參選鋪路的質疑,總是閃閃躲躲,這是犯了大忌,因為他「罷昌」的理由其實都用在自己身上。 4.「罷昌」本來就先天不足,但有國民黨與當時黨主席洪秀柱在背後力挺下,還算回事,所以連署通過。結果最近在反修改「勞基法」問題上,國民黨的救世主蔣萬安卻與黃國昌合作,國民黨抽手了,讓「罷昌」又後天失調。 5.孫繼正一看情勢不妙,病急亂投醫,找了「八百壯士」副指揮官吳斯懷在2日一起遊行造勢,註定「罷昌」會失敗。吳斯懷是在人民大會堂起立唱中共國歌的高階將領,在台灣形象極差,「反年改運動」就是因為他,從去年9月3日大遊行的1萬人,搞到現在連800人都不到,每次上街頭的人數都比上次少。 6.「罷昌」找上吳斯懷,根本是與「紅統」連結,是「請鬼拿藥單」,顯示敗象已露,黃國昌想,最好繼續找張安樂與統促黨來站台吧。 7.沒有謀略,沒有邏輯,沒判斷力的人,最好別碰政治,否則只是鬧笑話,還幫了敵人。「罷昌」如果失敗,斷了孫繼正的從政之路,還讓黃國昌起死回生,因為「摃不死的卡大尾」。
范世平
2017-12-06
把中國人趕出中國城市
Economist Nov 30th 2017 所有國家都一樣,湧入大量移民時,往往會讓本地人不爽。但在中國,最常抱怨移民、以及對這些移民抱有最大敵意的,不是外國人而是中國人。被抱怨的對象,則是為了尋求更好機會而從移往城市的鄉村人口。這個情況,在首都北京的過去幾天中,被放上檯面。11月18日時,一個同時是倉庫又是擁擠公寓的區塊發生大火,奪走十九條人命,這十九人多是外地來的移民。當局現在用「防火安全」的理由,將數以萬計的移民趕出他們居住的地下室、壕洞、簡陋小屋 — 通常是透過斷水斷電的方法。這等同於是從首都進行大規模人口驅離。 顯然地,官員不是單純防止未來可能發生的火災。一些志願者試圖為這些在零度氣溫下一夕間流離失所的移民提供臨時避難居所,也被警方下令關閉。長久以來,北京有一個不好的紀錄,那就是藉由讓外地居民越來越難在本地租上一間簡陋小屋(這也是多數外來居民唯一負擔得起的),來限制移入的人口。在未被正式僱用(而多數人正是這樣)前,這些人無法買房子、擁有居住證明(對這些外來人口來說,這幾乎是不可能取得的)。 中國政府想要限制巨型都市(如北京)的成長。中國政府說,大量人口讓水資源、道路、醫院等等負荷過重。為了要緩解這些壓力,北京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包括花上數十億美金建造管線、渠道,將水從數百英哩外引入北京 — 被譽為全世界類似工程中,規模最大的。更驚人的是,中國政府在4月宣布,他們打算在北京一百公里外,從零開始建造一座新城市,一些企業跟大學將落腳該處。這又另外會花上數百億美金。北京的目標,是在2020年前不讓人口超出兩千三百萬,但今日北京就有兩千兩百萬人 — 不糟蹋更多移民的話,這實在是一個難以置信的目標。 更好的北京 A better Beijing 官方還有另一個理由來箝制北京的人口 — 對執政的中國共產黨來說又特別重要:北京作為首都,必須永遠看起來處在最好的狀態、避免有任何一絲不穩定的暗示。領導層即使看到最些微的抗議,也會把那些抗議視為對共產黨掌權的潛在威脅。因此,對那些住在簡陋小屋裡面的人,所採取的殘酷手段,以及警察固定巡查、阻止那些衣衫襤褸的人走向天安門廣場都是這樣。誰知道沒付工資、慣老闆或外來移民不滿所引起的抗議活動,最後會變成甚麼樣子? 有一些更人性、效率更高的方法,能減輕北京人口壓力。水資源很稀少,多半是因為水價太便宜了。適當地制定水價 — 充分反映供需 — 會讓家庭、企業減少用水量。這一定會讓北京人不爽,他們已經習慣便宜的水了,但跟在遠方建造一座新的城市相比,這比較沒那麼混亂。 最重要的是,北京和中國其他大城市,應該停止將來自其他地區的移民者視為二等公民。 令人耳目一新的是,北京的一些知識分子,譴責最近的驅逐行動,是一種對人權的侵犯,已在請願書上簽名。但北京居民往往無視對移民的不當對待。許多當地人跟政府一樣,也擔心過度擁擠的學校和醫院。但是,如果允許移工有適當的工作,這些人可以增加稅收、支持更多的公共服務。歧視這些移民可能有致命性結果。事實上,當這些移民無法取得正式、受監管的房屋,他們最終只能入住無消防設施的建築物。 若能給予所有中國公民享有同樣的權利,住在自己想住的地方、也能在居住地取得公共服務,那就更好了。理想情況下,這意味著中國必須取消戶口制度,此制度把中國人與其家庭綁在出生地。不這樣做的話,中國政府至少應該停止對大都市人口的限制。這樣的限制在經濟上毫無意義。一個城市吸引的人越多,就越有產值,因為人們建立了上百萬有價值的聯繫。此外,由於出生率下降,北京和上海的非移民人口將會老化並萎縮。這些大城市很快地就會比今日更需要移民。說真的,出於自身利益,應該善待這些外來移民。 原文
mlkj
2017-12-03
慶富案政府縱容共犯結構者 銀行高層只是下台或行政處分?
江存志(銀行從業人員) 行政院的態度更是令人不解,竟可以說出一銀、合庫與台企銀以外的公股銀行,因為「損失金額不大」、責任輕微,因此沒有必要被撤換。(資料圖/張家銘) 近期廣受輿論關注的慶富聯貸案,參貸的公股集團已確定至少150億拿不回來,除了第一銀行損失金額高達98億以外,其餘銀行都面臨數十億到數億不等的損失。面對如此巨大的金融弊案,行政院與財政部則不斷強調會加強落實金檢、追究相關人士的刑事及行政責任,但這些說法,從頭到尾,絲毫沒有回應到民眾關注的焦點,怪不得民調會往下掉! 慶富案當中,各銀行確有不少正常人不應會犯的疏失,包含事前徵信沒有落實(保證人資料空白也通過,創台灣銀行史的新紀錄)、少少擔保就草草通過鉅額聯貸案、一銀還借20億給慶富子公司,拿來當慶富增資款以滿足聯貸必要條件丶以及未對慶富財務、履約能力持續追蹤。導致錢一直搬出去,獵雷艦只是空殼子。事件爆發時,已經幾乎確定拿不回這筆錢。 而這些疏失嚴格說來,又可以區分為「行政責任」、「刑事責任」與「民事責任」,沒有落實內控的是行政責任、擺明是詐欺冒貸的慶富父子是刑事責任,而敞開公股金庫大門的那些高層們,難道不該被追究造成股東損失的民事責任丶和有無背信圖利嗎?我有一友人,任公務員,因作業疏失漏開一張5千元的地下電台罰單,被依《懲治貪污治罪條例》圖利起訴,雖非故意也「法外開恩」判刑6月,緩刑2年,九職等職務被撤職,在外擔任民間保育員2年和市政府臨時人員一年後,才得到機會返回公務機關任七職等缺工作。 大家比一比,搬百億者申誡丶記過行政處分,非故意漏開罰單5千元者判刑撤職,這是什麼樣的國家和法律?豈不是比古代所謂「竊鈎者誅,竊國者侯」更嚴重嗎? 今天的慶富案,上百億要全民買單,已經令人相當不滿。但是打開金庫讓慶富「合法」丶「公然」搬錢的那些公股銀行高層們,他們只是下台了事或還只在檢討行政責任,卻沒有被當作「共犯」來辦?就如同一起搶劫案,我們只抓搶匪,但內賊及協助把風的、幫忙提錢丶分贓的車手,都沒事,可以為人民所接受,小英和賴神辦不好這案子,邱太三一定要下台,明年的地方大選也容易被對方拿來攻擊! 政府對於銀行疏失的行政責任追究,按照現在的《銀行法》129條之規範,未落實內控最高只能罰1,000萬,而且是罰銀行不罰個人,對這些高層們,又不是他們的錢,根本就無關痛癢。然而慶富案中,公股高層不僅是行政疏失,更多是甘願配合政府「假」政策,而不顧風險控管與金融專業,這些人難道以「下台」或記過作為行政責任之裁量,就沒事嗎,難道銀行的損失就活該倒楣嗎? 行政院的態度更是令人不解,竟可以說出一銀、合庫與台企銀以外的公股銀行,因為「損失金額不大」、責任輕微,因此沒有必要被撤換。請問行政院對損失金額的標準是什麼,跟第一銀行近百億的損失相比,彰銀損失了7億可謂不多,但難道7億就不是錢,這是多少人望眼欲穿、一輩子都賺不到的天文數字,農業金庫董座陳朝暉、彰銀董事長張明道難道不用下台,並持續追究其疏失與應賠償金額嗎? 被偷走錢,要追究是誰偷走的,並想辦法討回來,而不是懲罰受害人(銀行)。行政院如今處罰公股銀行,公股取之於民,被罰錢也是從人民身上拿,這就是典型的處罰受害人之舉,這僅是追究行政責任而不顧實質的刑事丶民事責任。然而到底有多少錢要全民買單,能討回多少,這才是民眾所關心的重點,到現在政府還是搞錯重點,只想著讓公股高層下台,以為對民眾有所負責,毫無進一步的追償行動,實是可悲,如此璊頇行事,選民應該給執政黨一些合理的教訓,以誡來茲。
江存志
2017-12-06
阿扁與網紅
「晚安舒眠」這四個字,是陳水扁前總統在網路上,與扁迷們互動時發文的開頭語,到底什麼時候出現在網路上,已經沒有人知道,反正「晚安舒眠」文越來越紅,看到的人越來越多了。 圖為1987年2說28日,陳水扁在台北市永樂國小的「二二八和平日演講會」上,他高舉右手公開宣布加入民進黨。圖/民報資料照 「晚安舒眠」! 這四個字正在網路上當紅,這四個字一出,網路一陣「騷動」,有的人視這四字是平安符,看完由這四個字開頭的文章,心安「舒眠」去了,有的則充當「網路公務員」的角色,勤快地向親朋好友分享,久而久之,「晚安舒眠」風行一時,快要取代「平安」、「你好」等問候用語。 「晚安舒眠」這四個字,是陳水扁前總統在網路上,與扁迷們互動時發文的開頭語,到底什麼時候出現在網路上,已經沒有人知道,反正「晚安舒眠」文越來越紅,看到的人越來越多了。 陳水扁總統下台,不久就被關進看守所、監獄裡,從九五之尊,成了編號1020的囚犯,過了不久,他開始寫作,不但出了,《台灣的十字架》,《關不住的聲音:阿扁坐監ㄟ五十張批》,《1.86坪的總統府》等書,還在《壹周刊》、《台灣時報》等專欄,寫下許多膾炙人口的文章,開創台灣監獄文章的新章,在日治時期,就有許多異議人士如蔣渭水等人,被關進黑牢,留下許多作品,國民黨統治時期,發生美麗島事件,姚嘉文、呂秀蓮等人都有「監獄文章」作品傳世。 陳水扁雖然假釋出獄了,可是還是失去行動自由,在社群網站上,與一些朋友互動,成了他與外界聯繫的管道,一開始只是想要讓大家知道他還「生活著」,會轉貼一些來自網路上的各種消息,包括一些勵志的文章或圖片,後來會貼上一些他執政時期的照片,補了文字說明,阿扁們見了驚喜,開始分享這些圖文,給親朋分享。 後來陳水扁的貼文,時有佳作,才會引起那麼多人的重視,如在上個月,他上傳「老農津貼之父」戴振耀公子乃聖整理爸爸生前遺物發現的一張照片,那是27年前(1990年)立法院85會期開會的照片,阿扁照片中不但舉雙手,甚至也把雙腳舉起來,他指出,面對萬年國會國民黨掌握絕對多數席次,絕對少數的民進黨團,縱使舉雙手,甚至像黨團幹事長阿扁把雙腳也舉起來,一旦表決還不是全都輸。完全執政的民進黨就是從少數這樣一路走過來的。 阿扁在國會。圖/費邊社提供 他並感概的表示:「如今照片中的盧仔盧修一、耀伯戴振耀都已作古。洪奇昌則遊走兩岸,大賺人民幣去了。白毛李慶雄老來得子,早已淡出政壇。您又看到什麼?」 陳水扁游走在網路上,樂此不疲,他成了一名當紅的作家,大受阿扁們的歡迎,已在網路擁有自己的天地,寫作成了他的興趣,不吐不快,這樣做,對他自己會有療癒的作用,而他的支持民眾讀了這些文字,則安定人心,精神上有了支柱,這是網路上流行這些文章的意義。 「晚安舒眠」!讓我們祝福阿扁總統走出政治夢魘,天天舒眠!
費邊社
2017-12-06
不祥的警號
也值得一提的是,柯市長若可比擬為市府團隊的「上樑」,他的副市長林欽榮即應是團隊結構的「下樑」。繼市長的王八蛋說之後,副市長談論政府修改都市更新條例,也爆出一句「官商勾結個屁!他媽的!」其辛辣更超越老闆的「王八蛋」。(圖/程士華) 日前《自由時報》刊載一則社會新聞,報導有14歲國中女生被性侵,在學校日記留下「老娘處女膜破了」字句,因而導致事件曝光。14歲女童自稱老娘,恐確是很令人愕然。所謂一葉知秋,事件雖屬個案,卻具有指標性意義,反映出社會規範正在崩解。 早年在台灣社會,縱是混幫派不良少年,也不致開口即是「老子」,國中小女生則應是恐都不會想自稱「老娘」。如今該女童敢坦然以此自稱,國人恐很驚訝她何以全然不知,或全不在意被認為不是良好教養,良好品行表現。 然而國人也無須太感意外。近年以來,早已常見原該是社會典範知名人士,反而公開口出粗話,使用下層社會傖俗語言。「老子」和「老娘」之外,尚有更不雅口頭禪。說者不以為恥,也未見此付出代價,風氣已是如此,女童也僅只是受到大環境感染而已。本文即寥舉數例,彰顯這與其他文明國家罕見反常現象,並略作引申評論。 最近一樁案例,是國防部長馮世寬被記者問到,失聯飛官有無可能駕機投共,他即激動丟出一句「他媽的」。前此也另有一位曾任國防部副部長退將王文燮,談到追討黨產時,也在公開場合罵出「媽的」和「放屁」。以二人將級階級之高,現任或曾任官職之顯赫,如此脫序演出,若說不影響軍人形象也難。 維護軍人尊嚴,曾是一時熱門話題。現任三軍統帥也曾說,絕不坐視國軍被汙名化,也曾鼓勵軍人著軍裝陪家人逛街,據云是能激發敬軍意識,聽來都是深以軍人尊嚴為念。然而若是將級軍官都公然飆三字經,又如何能激起國人敬意? 很值得一提的是,馮世寬面對記者起鬨式提問,情緒失控多少值得諒解,王文燮談到追討黨產即暴怒,則顯現的是「黨性堅強」,只知有黨而不知有社會公義,也顯示出時至今日,軍界恐仍有人是以黨軍自命。職業軍官若仍有這一心態,則面對任何不同政黨當國執政,恐都會有「身在曹營」落寞感受,而難以建立真正效忠對象是國家人民的正確認識。這恐也是今日台灣一項隱憂。 另一項疑問是,馮世寬身為現政府國防部長而公然口飆三字經,是否也隱隱顯示他不很把頭上的三軍統帥放在眼裡?假定今天三軍統帥是老蔣總統,甚至是蔣經國或李登輝,他是否敢有這等放肆表現?而他這一表現,似也有某種令人不安象徵意義。 馮王兩位將軍三字經衝口而出,身為首都市長的柯文哲,也爆出前此民社黨,國民黨和民進黨歷屆台北市長未說過的「王八蛋」。三人的表演,都同樣指向社會規範正趨崩解。 柯文哲這句「王八蛋」,是他在國際記者會上,咒罵反年改群眾稍早阻撓世大運開幕式者所用字眼。而據報導,在旁為他擔任通譯員工或志工,當時曾略顯猶豫,稍後才把所說王八蛋譯為BASTARD亦即「野種」。但不知他的猶豫,是在思考如何翻譯這句英語所無稱謂,抑是在考慮是否略去這一不雅用語,為市長保留顏面。 該通譯猶豫若是出於後一考量,則他的見識顯然高於市長。蓋因柯文哲身為世大運主辦都市首長,面對前來採訪國際媒體,理宜謹守禮儀分寸。衝口丟出一句洩憤粗話,恐只會讓人暗笑,「原來這位市長是這種水準」,不會認為是直率與真誠表現。 不過柯文哲此人善於巧辯。就此而言,堪稱確是醫界少見奇葩。此次在國際記者會失言失態,反被他說成是自己和中國傳統官場文化格格不入,即是又一範例。他此言一出,彷彿自己儼然是敢於打破陳腐舊傳統的新潮政治人,想必又大大投合他的網路信眾心意,扣分反而轉為加分。而由此觀之,柯市長確是有他一套,明明是鹿也能說成是馬,素人其實也並不很素。 也值得一提的是,柯市長若可比擬為市府團隊的「上樑」,他的副市長林欽榮即應是團隊結構的「下樑」。繼市長的王八蛋說之後,副市長談論政府修改都市更新條例,也爆出一句「官商勾結個屁!他媽的!」其辛辣更超越老闆的「王八蛋」。國人熟知的那句上樑下樑成語,在此似也得到一次驗證。 假定正副市長是到紐約考察市政,如果接待他們的對方市長,談話中不時並蹦出一個「發克」,不知他們會對此人產生何等觀感? 知名人士不顧形象,肆無忌憚爆出傖粗口語的又一範例,是親民黨主席宋楚瑜自稱「老子」,以及行政院發言人辦公室主任林育卉之自稱「老娘」。 宋主席是銜命出席經濟體高峰會APEC已歸來,被問起有無和日相安倍談及開放核災區食品進口,而激動答稱「老子沒有答應任何事情」。林主任則是因嗆咒退休警消被迫辭職,也不知是在和誰嘔氣,在臉書留言今後若遇到不公不義之事,「老娘一樣跳出來戰,沒在怕的」。兩人的表現,也確能令人愕然,感覺社會似真進入「只要我喜歡」時代。 宋主席學經歷亮麗是無庸多說,林主任能出任中央機要職位,顯然也不會是菜市場查某水準。兩人難道不知「老子」和「老娘」,不是略有教養之人能說的話,也很能令人視為撒野?「老子」和「老娘」又給予廣大國人,尤其是年輕一代何等示範? 國人包容或認為身居高位知名人物,畢竟也是凡人,偶爾失控狀態也無須看得太嚴重。然而文明社會之為文明社會,也正是因為有其社會規範。而社會規範崩解,也很可能是預示社會秩序乃至社會結構的解體,正似北極冰山溶解,是在預示地球又一生態危機之來臨。名人的肆意口出粗話,恐也是一樁不容忽視的不祥警號。
敏洪奎
2017-12-06
轉型正義終起步
▲立法院三讀通過促轉條例,國民黨立委卻舉牌抗議這對台灣來說是大開民主倒車。(圖/記者季相儒攝) 經過一年多的走走停停,一部屬於台灣的轉型正義法案「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終於三讀通過。這個法案的通過,是台灣歷史上的一大成就,雖然為時有點晚,雖然還有好多人連「轉型正義」的定義都搞不清楚,但台灣的民主深化終於邁出了這一大步。 所謂的轉型正義,就是面對國家曾經存在過的威權統治,把當年一些不明不白的歷史查清楚講明白,把當年威權政府造成的不公不義、不當判決、以至於對人民權利甚至是生命財產受到的傷害,透過公平的調查,返還清白和權益;同時將過去獨裁者崇拜的遺緒,予以去除或轉型。把國家在威權統治期間的不平不義打破,確立自由民主的基本價值,這就是轉型正義。 西班牙在今年5月通過一項議案,要把20世紀法西斯獨裁者佛朗哥(Francisco Franco)的遺體,從地位差不多就是我們的忠烈祠一樣,紀念西班牙國家英雄的「烈士谷」(Valley of the Fallen)挖出來,不讓這個當年的威權統治者跟國家的烈士們葬在一起。這是西班牙從2006年通過《歷史記憶法》後,西班牙在轉型正義上很重大的一步。在這之前,西班牙除了徹底清除所有獨裁者的紀念物、象徵之外,教科書中也否定了佛朗哥時期的統治合法性,斷絕任何對獨裁政治的錯誤崇拜跟想像,當年遭受到不當判決、逮捕等迫害的人民也透過機制獲得補償。 不只西班牙,其實多數經歷威權統治的民主國家,在過去半個世紀以來,都已經陸續完成自己的轉型正義工程,像是東德、捷克、波蘭、匈牙利,就解散了當年的共產黨,把龐大的黨產還給國家,當年曾經迫害過人民的秘密警察、特工或者下獄受審,或者至少經過安排,向受害者或他的遺族正式道歉。許多國家甚至在轉型正義落實的過程中,制定了「除垢法」,嚴格禁止歌頌納粹或共產黨及其思想,違反的人最多要關10年。而過去曾在特務機關參與迫害的,一定期間不得擔任公職。 這些都是各民主國家落實轉型正義的方式,而這些工作不是為了報復,而是為了讓這一個世代記取教訓,並且不帶仇恨的共同往新的時代開始。 ▲促轉條例中也規定,包含威權統治不合法、留下來的威權緬懷、紀念等遺跡及象徵都必須移除或改名。(圖/記者李毓康攝) 但在台灣,長期以來因國民黨總是國會多數,所以轉型正義一直見不到曙光。好不容易2016年大選過後,台灣人民終於等到國民黨淪為國會少數,但沒想到,他們還是竭盡所能的阻擋,理由相當荒唐可笑。 他們說,轉型正義跟「黨產條例」一樣,就是成立東廠、錦衣衛。這真是滑稽,國民黨竟演起了受害者。當年威權時代的警總,可以隨便把人帶走,讓無辜百姓家破人亡。這才是東廠、錦衣衛的行徑,這歷史的傷痕,難道受害者不需要正義的返還? 他們說,如果真要追究轉型正義,就一定要追溯到日本殖民時代。這也是笑死人。真要這麼無限上綱,鄭成功當年決定把台灣當成反清復明基地、滿洲人來統治台灣,要不要也轉型正義一下? 有個政治學教授出身的國民黨立委說,轉型正義不應該針對一黨一人。我的老天鵝!誰叫你們當初就是一人一黨家天下的威權政府?難道威權時期也有政黨輪替,有很多政黨可以「針對」嗎? 國民黨的智庫還說,台灣又沒有經歷過威權時代,怎麼需要轉型正義!還有立委說,他們準備重返執政,到時也要把蔡英文的威權「轉型正義」一下。這種種發言,都低階到令人無法對話的層次。國民黨這種傻話敢説出口,自我放棄的意志顯然相當堅定。 做爲一個年輕的民主國家,尤其過去經歷了超過半世紀的威權統治,台灣的各個族群間各自承載了來自戒嚴時期統治者高壓獨裁的傷痕與相互間的不信任,有人因此得利,有人受到苦難,這當中的不平與不義,不應該一代傳著一代,成為彼此猜忌仇恨的藉口,轉型正義的工作就是為了化解這些而來。現在歷史的時刻來囉,那麼就好好的把屬於我們的轉型正義做好,讓一個不一樣的台灣可以從這裡開始吧!
王時齊
2017-12-06
無法無天的「美好」年代
【無法無天的「美好」年代】 讀31年前新竹傢俱工廠老闆蘇炳坤冤獄案的報導,發覺兩蔣時期根本無司法可言。當時警察因為金瑞城銀樓搶案錯抓了郭中雄,又用刑求逼郭中雄供出共犯。因為蘇是郭以前的老闆,郭隨口供出了蘇,就展開蘇炳坤31年的冤案。 那時的檢察官不會去採證,只憑口供辦案。但是歹徒戴的是毛線帽,不是郭中雄家裡找到的尼龍帽,歹徒身形根本與蘇炳坤不一樣,更重要是蘇不會開車,檢察官也可改成是「協助取車」。那種辦案方式根本是「先射箭再畫箭靶紅心」,一切莫須有的證據都可以栽贓上去。當時很多重大案件說是「偵破」,其實都是靠這樣的方式胡亂栽贓! 現在還有人在說蔣經國時代是多「美好」的年代,光是這些冤獄毀了很多人的一生,就令人不敢恭維。
三際信息站
2017-12-02
這兩大爭點
記者鄒景雯/特稿 勞動者的權益,勞動者自己才是最核心的利害關係人,也擁有最大的發言權。勞動者的需求有千百種,牽涉到業別、階層、世代、價值,甚至性別,本來就很不一樣;現實上,無法為每個人量身裁衣,那麼進步的立法,必然就要給予最大的彈性,讓勞動者可以得到最大的選擇權,這是很簡單的基本前提。 各國比較 彈性,是給勞工方便,也對企業的競爭力有幫助,如果擔心資方藉此逼迫、剝削勞方,就去建立有效的防弊機制,而不是捨本逐末,反過來限制所有勞工生活與工作的彈性,這個邏輯,應該也不難懂才對。如果比較美國、德國、日本、韓國、新加坡的規範,更可以確認,勞動法令必須彈性化,是發達國家一致的選擇,台灣相對是最嚴格的。 以最受詬病的例假日要「七休一」為例,美國公平勞基法最寬鬆,對於例假日、休息日全無規定。日本、韓國、新加坡都是「每週」至少一天是例假日,沒有硬性規定一定要是哪一天,更不會限制「做六休一」,也就是第七日不准工作,而且都沒有休息日的規定。其中,日本勞基法在例假日沒給工資的義務,並且放寬四週內提供勞工四日或以上例假的雇主,得不受每週一例的規範。韓國勞基法則是勞工在當週全勤,例假日才給工資,而勞工如果每四週的平均工時未達十五小時,也不適用每週一例,新加坡僱傭法則容許兩個例假之間最長可以相隔十二日。 德國工時法看似明訂星期天與法定放假日不能工作,資方也是沒有給付工資的義務,不過給予相當多的例外放寬,即勞工如果無法在工作日工作,可以在星期日與放假日工作,其工作內容包括緊急救援、公共安全、醫院醫療、看護、餐廳飯店的食宿、演藝、宗教、運動、休閒、廣播、交通運輸、能源、農畜牧、保全、清潔維護、避免原料腐敗、避免生產設施的破壞等,這麼多的舉列,可見其寬鬆的程度。 台灣則是例假日、休息日入法,而且工資照給,誰曰不優?但是把例假日由每週限制為每七日,而且彈性適用不足,這就對許多產業特性靈活的勞工造成了完全不必要的困擾,是這一年來最主要的民怨之所在,也具體反映在民調上。什麼理由不能面對?如今儘管在附條件下有意鬆綁,但勞動部未來在進行所謂的「三關」時,最好實地去瞭解各階層勞工的需要,否則必然爭端再起。 這次修法的第二大爭執,是輪班更換的連續休息時間問題。這點,美國、日本、韓國沒做任何法令限制;德國規定一般工作日連續休息十一小時,但得有例外;新加坡則是輪班每日工作不得超過十二小時,也是得有例外。那麼現在台灣希望把規定改為至少有連續十一小時的休息,但在特殊情況下,可有休息不少於連續八小時的彈性,與各國比較,是符合國際標準的,這是非常清楚的事實。然民進黨立委又進一步提出修正動議,把「例外」的門又大幅限縮,須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商請」中央主管機關(即勞動部)公告,是否造成未來在實施時彈性有限?值得密切觀察。 或許,明年剛好是選季的開始,若勞基法再修正正式實施,大家不妨就將各政黨及其參選人團隊,全都拿來做為勞檢的指標,並檢視勞動部是否差別待遇,相信將是「功德」一件。
鄒景雯
2017-12-06
與年輕朋友談勞基法
六十%的民調支持修改現行「勞基法」,尤其是勞工得以加班的彈性;然而一些年輕朋友出來抗爭,認為修法是倒向資本家。出現這種落差,是現實與理想的差距。 台灣勞工的過勞,在於薪資太低,如果享有高薪,誰願意加班?台灣薪資水準停留在十五年前的水準,正是因為那時大批台商關掉台灣的廠房,帶著資金到中國去發展,因為中國經營成本(土地、勞力、福利、環保要求)低於台灣。台灣人找不到工作,薪資自然被壓低。因此如果只是追求提高勞工薪資與福利,而不從發展經濟著手,只會把更多的企業往外趕。只是要企業留在台灣還不夠,我們還須吸引外資來台灣,才能提高就業率與薪資。 我們不能學中國那樣的血汗工廠,然而也無法有西方經濟發達國家那樣高的薪資福利,唯有根據台灣的實際情況找出平衡點,加班一小時拿四小時加班費,最先進的國家都沒有,難道不要改?在勞資雙方有一定利益保障的情況下修訂「勞基法」,大家才能為台灣經濟發展來打拚。 目前中國實行「窮台」政策,繼續以各種騙術拐走台灣的資金與人才,並且在國際場合封殺台灣的外經活動。在這個情況下,台灣的年輕人,在太陽花運動阻止中國經濟勢力大舉侵入台灣後,應該協助新生的台灣本土政權共同找出發展台灣經濟的出路來對抗中國的滲透、收買與吞併。 的確,資本家是以追求最大利潤為目標;同樣,勞工也以追求最高薪資為目標。如果各走極端不能妥協,勢必釀成過去共產黨所鼓吹的階級鬥爭,導致雙輸。面對中國霸權,台灣還能生存?遑論獨立建國。 共產黨的階級鬥爭學說完全抹黑資本家是不對的,馬克思如果沒有資本家恩格斯養他,怎麼能夠寫出《資本論》?他們一樣炒股票來養活自己,並且寫下經濟、哲學等巨著。我們的台獨前輩史明在日本開餐館當資本家,除了養活自己,還金援台獨,並且寫下《台灣人四百年史》與《史明回憶錄》等巨著。 修改「一例一休」除了有利勞工加班,也有利於中小企業安排勞力,中小企業許多是支持本土政權的。 當然,也有惡質的企業家,政府必須通過勞檢對他們加以懲罰,真正的勞工團體應協助勞工向政府檢舉他們,而不只是對抗政府而已。 抗爭行動中有蠱惑人心者,例如說修改勞基法是「十四休二」,故意抹殺兩天加班領取的加班費,何況這只是彈性而非常態。還有說修改的勞基法「倒退一百年」,那是回到十月革命的年份,難道他們也要在台灣發動一場共產革命?年輕的朋友對此必須有所警覺。 (作者林保華為資深時事評論員,http://blog.pixnet.net/LingFengComment)
林保華
2017-12-06
工人年薪比教授多45.8%,然後呢?
英國是工業革命的發跡地,工業衍生工人階級,工會因此在英國具特殊地位。二次大戰後,東歐共產國家紛紛成立,受此鼓動一九四五年大選,領導英國戰勝納粹德國的保守黨失利,工黨取得政權,此時應可以說是英國工會勢力全盛時期,只要工會發動罷工,沒有任何政治人物敢於攖其鋒,如一九七四年的罷工就讓執政的希恩政府下台。但猖狂的工會卻也引來戰後英國國勢日衰,產業紛紛出走,英鎊自一九六六年一英鎊兌二.八美元至一九七七年貶至一英鎊兌一.七四美元(年平均)低價。一九七九年保守派柴契爾上台,倡導改革,引發工會反彈。一九八四年三月十二日全國礦工協會宣布罷工,全國煤礦全面停工。全國礦工協會是英國最大的工會,但因自視甚高,致此次全國大罷工並未獲得全民支持。工會原本盤算柴契爾的政權絕撐不過冬天(因冬天需電需煤急),但柴契爾卻撐過了嚴冬。一九八五年三月三日罷工終於結束,期間長達一年,工會財庫見底,支付不了數以萬計的礦工取暖費。罷工明顯以失敗收場,工會也從此走向下坡。 美國的工會亦甚為強大,名聞遐邇的首推汽車工會(UAW, United Auto Worker),鼎盛期會員有一五○萬。汽車業是美國的代表性產業,但二○○九年六月一日美國最大的汽車廠通用汽車卻根據破產法第十一條申請破產保護,驚動全球。何以故?據報二○○六年美國三大汽車廠工人的平均年薪都已超過十四萬美元,同時的美國教授年薪才九.六萬美元,通用的工人平均每小時工薪七十三.二六美元(註:中國車廠工人每小時一.五美元)。這一荒誕薪資結構是誰造成的?是工會。是戰後歷年的怠工、罷工、談判之後累計下來的「大收穫」─結果把通用汽車公司趕上破產,工會隨之走上窮途。 工會是產業萬惡之源嗎?不!工會有其價值,工會本是弱勢的代表,是一種社會的平衡力量,兼具保護工人權益的作用。但隨著其組織的發展,成為一種「強大」力量的時候,若不自律,往往就會變成破壞市場經濟的一支負面力量。前述英國煤礦工會、美國UAW,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前車之鑑,台灣現在需要社會一股正面力量來客觀評論問題的是非。「一例一休」爭吵已一年,溝通已夠多了吧,請回歸平靜,恢復理性,珍惜工會的力量,「要得過多」,整個台灣必將踏上英、美工會覆轍。雞走了,還有雞蛋可爭嗎? (作者為國策顧問,曾任第一銀行總經理、董事長)
黃天麟
2017-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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