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字搜尋
首頁
最近更新
鯨魚觀點
時事新聞
笑談人生
鯨魚影音
首頁
最近更新
鯨魚觀點
時事新聞
台灣政治
國際大事
財經資訊
體育娛樂
藝文活動
綜合新聞
笑談人生
關於我們
鯨魚影音
首頁
作者相關文章 - (方儉)
方儉相關文章
階梯電價解除尖峰缺電
下周的立法院教育委員會將討論「新政府如何處理核一廠停機及台電供電缺口之問題」,實在是「教育失敗,文化低落」,台灣電廠太多,不缺電,完全是台電搞出來的騙局,翻一下《能源統計年報》發電量遠大於用電量。錯誤的命題,怎麼會有對的答案?! 林全寧願給台電騙? 近40年來台電每逢夏天就這麼喊「狼來了」,大多數人還信以為真,而且政府怎麼輪替,這樣的謊言還是顛撲不破。今年520蔡英文上任後,還是老調重彈,原來以為馬政府已經笨到底了,沒想到蔡政府又突破了底線,不但還喊缺電,竟還輕率的打算重啟在馬政府時代停機18個月,早該「入土為安」的核一廠1號機。 這完全是謀財害命。喊缺電,是為了更多的預算蓋更多電廠、買更多燃料、用更多人,喊了40年,電廠已遠超過我們的用電量,這是謀財。假缺電,還要啟動停機1年半的老朽核一廠,去年它就停了,也沒缺電,為何就差這幾度電?喊啟動,這是拿2300萬人的命來玩,這是公共危險罪! 台灣不缺電,從經濟部能源局的統計年報的發電機組容量是4800多萬瓩,而最大的尖峰用電是3800多萬瓩,怎麼會缺電?台電沒有進行任何積極電力調度措施,放任尖峰用電無限制上升,天氣一熱,每天創造幾秒鐘的尖峰用電吃緊假象,騙得大量興建電廠的國家預算;很多人說沒有核四,台灣就要缺電,所以蓋了。到現在核四沒發一度電,不但沒有缺電、限電,電費還調降了。 電價策略戳破謊言 台灣人一向瞧不起中國人的落後,看看中國這30年來的經濟成長,多次缺電、限電,但年年都是高速經濟成長,道理很簡單,新興工商業出現,用電量大,才會缺電,因為經濟發展造成缺電,而不是缺電妨礙經濟成長。再看中國近年克服了電力離尖峰差的問題,方法其實很簡單,完全從用電費高低差來控制用電行為,因為電是有人用電才發電,不是發了電等人來用,如果把用電戶的用電行為以價制量,就可以把離尖峰用電拉平,這再直白也不過了。 在中國幾乎每個人都知道,家庭電費依用電量分為峰、谷兩種,從早上6點到晚上10點是峰,電費為6毛人民幣(約3元台幣),其他8小時是谷,每度電是3毛,兩倍的價差構成誘因,所以很多人都在晚上10點後洗衣服、燙衣服,開冷暖氣。每戶以每年3120度為基數,一年內超過的用電量,電費就要累進加成。 另一方面,中國的工業電價是民生電價的2倍,而且時間電價依用電量分為高峰、峰、平、谷四段,平的每度電價約為1元人民幣,高峰則可高達2元,而且也會階梯累進。中國政府認為工業用電是可以調節,也可以採用積極的節能措施,開發節能產品和製程,而一般百姓就沒有這樣的能力,而且工業用電量大,較好調度,按照80/20原則,管好工業就做好調度。 看了中國的例子,就知道,「電價」策略就可以讓短期尖峰缺電「一招斃命」。奇怪的是我們的博士閣員、千歲內閣,和中國交流那麼多,都沒有人想到?這也可以回答兩岸彼長我消的許多疑問了。 在台灣,只要調整「電價表」,這一步就好了,這完全是經濟部的權責,讓電價合理化。台電推給智慧電網,其實只要1、2千元的電子時間電表就可以做到,台灣工廠都會做,但都外銷。 最近台電也提出了,但是只給少數每戶每月用電都在700度以上的,為何不全面實施?因為一實施,「缺電、限電」的謊言就被戳破了。 如果連算數都不會,怎麼會有轉型正義?我很想看蔡內閣的智商會下修到多少,難道已經被核災歸零了? 原文刊登於:蔡政府智商要下修到多少(2016-06-04 方儉) 延伸閱讀:核一二冷卻池爆滿 為解限電危機 台電推分時運轉 電價恐漲
方儉
2016-06-08
為什麼總是「馬馳傷人」
頂新製油公司前董事長魏應充。資料照片 方儉/綠色消費者基金會董事長 古有一富二代,喜歡在鬧市騎快馬,經常肇事,後來撞死了人,事情鬧大了,可能會被關,紹興師爺功力深厚,把訟卷的「馳馬傷人」改為「馬馳傷人」,主審的縣令看了大樂,就把好友的兒子從死罪判生,無罪開釋,因為是馬亂跑,踩死人,連主人也嚇壞了,也是受害者。 最近社會輿論對於高雄日月光環境公害、黑心食品,到頂新魏應充等無罪判決一片譁然,這些以常識判斷嚴重危害國民身體健康、污染環境的犯罪行為,竟在法律上都是從輕或是無罪了事,台灣企業犯罪更勝於伊斯蘭國恐怖攻擊,後者只是遙遠的砲聲,前者的毒害則是無時無刻不深入到你我的身體中。 其實這是司法、行政、考試、立法、監察五權錯亂必然的惡果,絕非個案。以我過去20多年報導或舉發官商勾結的食安、公害案數十件,最後有罪者,皆因被抓到貪污,只要沒有貪污收錢的證據,再大的公害、食安問題,主事者都可以安全過關。所以我常說,在台灣你要用刀殺一個人,會被關很多年,但是如果開工廠毒害一村一鄉的人,還會被當成經營之神。 每有公害、食安問題上了媒體,監察院一定會吼吼叫叫,立法委員更是喊殺喊打,但是一再證明這都是在演戲搏版面,騙騙老百姓,結果是以「治亂世用重法」的名義下,給行政部門更大的權力,甚至設立各種基金鼓勵他們(如各種環保基金、食安基金,成為行政立法部門朋分的贓款),讓長期做不好,包庇黑心廠商的官員權力更大。 另一方面台灣的司法官訓練,考試院考試,都以《六法全書》為主,那些環保、食安、衛生、勞工等都是行政法,考試不考,所以司法官就不用學、不用懂。 在1992年台灣發生囤積販賣犀牛角、虎骨事件,引起國際保育團體注意,他們就發現台灣司法官的盲點,透過美國施壓,給台灣的法官、檢察官以及海關、警察等司法、行政執法官員上課,現在連農夫抓幾隻伯勞鳥都會被抓、起訴、判刑,因為老美老是問這些統計數字,司法、行政執法人員就要給出「正確答案」。 我看這些「馬馳傷人」無罪的罪人橫行無阻,發現幾個共通SOP:1.事發時社會反響很大,陰謀論併起,民氣可用;2.嫌疑人政商關係良好,行政部門前恭後倨,勉為其難查辦;3.檢察官速辦速簽,從重起訴,大快人心;4.媒體熱度退去,民眾健忘;5.司法判決和社會預期相反,無罪或輕縱;6.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然後再有更大案出現,又再重演上述6個步驟,久而久之,「司法已死」、「有錢判生」、「恐龍法官」就成了周而復始的標題,人民逐漸更麻痺冷漠,喪失當人的尊嚴。 我們難道看不出這中間的關鍵漏洞嗎?長期官商勾結,執法人員不得不移送或起訴黑心廠商,故意留下重要關鍵證據,或起訴非關重點的罪狀,像明明是水污染的照片,告廠商垃圾沒有處理好,當然「證據不足」;起訴廠商油有問題,但沒有說油有哪些有害物質、也沒有受害人,當然是「無罪」。 再加上台灣在行政上沒有聽證程序,司法上沒有陪審團制度,所有的行政處分都出自主管官員無上的行政裁量權,法院判決都由法官自由心證而定。 若要正本清源,立法院就要落實《行政程序法》、《政府資訊公開法》,訂立陪審團制度法,各項行政法要考核所有行政、執法、司法人員的執法效率和有效性的KPI,和預算掛鉤,並訂清楚問責制,行政、執法人員誰該負什麼責任。考試院和監察院根本可以廢了。 如果我們容忍台灣體制上的缺陷,就要繼續忍受「馬馳傷人」下去了。我們真該聽聽各總統候選人怎麼說了,他們是最有責任、權力解決這個系統問題的人。
方儉
2015-11-30
八仙粉塵爆的啟示
台灣近年舉辦不少彩色派對活動。資料照片 作者:方儉/綠色消費者基金會董事長 因為台灣地處潮濕的亞熱帶,大家對於粉塵爆並不熟悉,去年8月2日,在高雄大氣爆事故後,中國江蘇昆山的台商工廠也因金屬加工產生的粉末發生氣爆,造成數十人死亡的慘劇。八里八仙樂園的彩粉趴造成500多人受傷,是一場注定的悲劇,難道我們沒有從歷次的人禍災難中學到教訓,用文明防災、救災? 1985年我第一次去美國明尼蘇達州雙子城讀書,也是生平第一次看到天然的冰雪,當地有很有名的冰雕,每2年才能辦一次,因為要籌募足夠的保險費,才能舉辦。後來有了汽車、駕照,必須買保險,要去保險公司填一大堆表格,包括年齡、性別、是否吸菸、已未婚,到汽車的款式、年份、顏色……數十個參數,決定了我的保險費。不像台灣的保險,一口價搞定。 台灣人的保險似乎是理財工具,而不是風險管理工具,各種保險都是齊頭式平等,與受保人的風險沒有掛鉤,而是由大多數,甚至納稅人來承擔所有的風險,只有風險分散,卻沒有風險降低、消除風險的功能。我們的汽機車保險只有很籠統的4、5項選擇,看看電信資費五花八門令人無所適從,豈不是資源錯置?抽菸酗酒者的保險和菸酒不沾的人相同,就是讓不吸菸的人分攤了風險(錢),這是非常不公義、不文明的。 在美國核電廠無法營運,其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是沒有保險公司要承保核子事故的風險,就過不了當地的緊急應變計劃,最後只能停機,以策安全。台灣《核子事故損害賠償法》第24條規定,核電廠的法律賠償責任42億元封頂,換句話說,核電廠每年發4百億度電,每度電以3元計,是1200億元,只賠42億元,這是台電、經濟部說「核電便宜」的最好證明,因為台灣人的生命財產太賤了。 最近富邦集團董事長蔡明忠再度成為台灣首富,富邦的金融保險與房地產資產與核子事故的關聯性非常高,蔡明忠的夫人陳藹玲女士在3年前挺身倡議監督核電廠,捲起千堆雪,當時有各種揣測,今天看來她的動機非常明確單純。所以我建議富邦集團若想要確保在台灣的永續經營發展,必須以集團的力量對現有核電廠、核廢料儲存廠、研究用核子設施,以及核廢料的風險以國際保險業的標準進行評估,看看全世界有哪家保險公司、再保公司會接受台灣核電廠的風險投保?否則核災降臨,台灣「首富」會成為台灣「首負」,負債最大的人。 台灣的地質條件、台電的管理、政府的管制都是全世界最脆弱的,而核一、二廠半徑80公里人口600萬,以及核電廠內燃料池存放過度擁擠的用過核廢料,和台灣政府朝野人士對核災的輕忽態度,各級政府根本沒有核災防護能力與演練,這些風險加起來,足以讓全世界任何承保的保險公司破產。若非42億元的賠償上限,是台灣核電廠胡亂營運的保險,全世界沒有人能如此經營核電廠。 八仙樂園慘案,應該讓風險管理的保險市場回到正軌,任何經濟開發活動,都應保險,保險的標的是無過失責任(舉證責任在業者)、全額無上限賠償,有人保險,才有生意。否則像現在的情況,每次天災人禍,都成了政府的投款機,變相懲罰所有人民。無論核電廠、清境農場、太陽能發電廠、風力電廠、大巨蛋、台中捷運……都去保險吧,否則有什麼風險,口說無憑。無上限、無過失賠償,而不是讓政府官員在中間上下其手,內神外鬼一家親。
方儉
2015-06-29
巨貪馬英九的救贖
總統馬英九昨與中外記者茶敘。趙元彬攝 依國際透明組織對貪污(corruption)定義,凡是濫用公權力來牟取不合法利益的都是貪污。再把貪污分為三類:一、收紅包(petty corruption),這是中、低層公務員在日常業務中收紅包,而放水或予人方便者;二、巨貪(grand corruption),是高官扭曲國家授與政策權力,偏頗的使公共財產讓人獲利;三、政治貪污(political corruption),是政治決策者濫用他們的地位,在資源財政分配,操控政策、機關和法令執行上,鞏固權位與財富。 台灣人對「貪腐」認知還停留在「收紅包」水準,那麼台灣人對貪腐的認知還在幼稚園的程度。而「巨貪」、「政治貪污」才是目前台灣貪污問題的核心。 在5月8日台北市廉政委員會討論台北市大巨蛋案,前市長馬英九在該案的角色,很明顯的是屬於「巨貪」與「政治貪污」的層次,我曾建議應開宗明義界定這是一起符合國際標準的「巨貪」案,可惜未列入正式的新聞稿中,失去了一次大好公民教育的機會,反而又陷入馬英九理直氣壯的「我又沒拿遠雄的錢」這種低級口水戰。 假借公益圖利財團 不只遠雄大巨蛋案,鴻海三創案、富邦松菸文創案都是如出一轍的「巨貪」故事,他們以「公益」之名,加入看起來一定「賠錢」的公共工程,政府原嚴苛的招標公告,阻止其他人的機會,到了他們得標後,撕毀招標公告條款,簽訂有利於財團的合約,然後對外宣稱「依法行政」、「一切合法」,其實已經完全違反《行政程序法》,以及背信(違背原來招標中有利市政府、市民的條件),這完全符合國際透明組織的「巨貪」定義。 就算馬英九、柯文哲都尊崇的故總統蔣經國,依其蔣宋家族的作為,都可被界定為「巨貪」,及更高境界的「政治貪污」,但是台灣人長期以為沒拿錢到「自己口袋」就不算貪污,反把威權、集權統治者當成「清廉」的表率,幼稚得非常可笑。 大家只重視廉政委員會的3點決議的第一點「移送馬英九」,而忽略了後面兩點更重要,一是台北市應依法立即解約,其解約過程必須依照《行政程序法》執行,讓公民可以透過聽證會、資訊公開方式來監督,使之更透明公開;廉委會無執法公權力,但是可以監督台北市政府依《行政程序法》行政作為槓桿。另外則是要用「陪審團制度」、「公民投票」來實踐民主,讓這些弊案成為公民民主法治教育的教室。 柯文哲找童子賢來喬松菸文創案,不正是學「馬友友」的「柯友友」黑箱作業模式?也完全不符合民主法治的基本原則,也像馬英九一樣違反了《行政程序法》,未公開透明的處理與人民利害相關的事務。柯文哲快符合「巨貪俱樂部」的會員資格。 緊盯柯P依法行政 身為一名台北市廉政透明委員,我不參與個案的調查,只希望當一雙公民的眼睛,我只看緊一個人:柯文哲,只盯一個單位:政風處,如果柯文哲和政風處能依照《行政程序法》「依法行政」,我相信台北市至少未來不會再發生那麼多的「巨貪」。 如果馬英九視貪污為奇恥大辱,也請拿出《行政程序法》好好讀清楚,口口聲聲的「依法行政」都是違反《行政程序法》的錯誤示範,在剩下一年的任期,好好責成法務部把通過13年的《行政程序法》訂出施行細則吧,否則算哪門子「依法行政」?這也是馬英九從政生涯最後救贖機會。 綠色消費者基金會董事長
方儉
2015-05-19
«
1
»
熱門文章
近三日
近一月
熱門
0706每日國際新聞擇要
自由時報
0707每日國際新聞擇要
自由時報
0708每日國際新聞擇要
自由時報
沒當家 也不能鬧事
王景弘
「我們」是誰?
李筱峰
亞洲問題在中國 中國問題在習近平
王景弘
國民黨討回黨產與轉型正義
鄭義和
台灣五恥!
李筱峰
主體性文教讓台灣穩如磐石
李川信
給鐵藍家人的家書
Judy
館長、黑幫、中國黨
Mock Mayson
醫生父子臨終寫下最愛兩個字「台灣」
張肇烜
韓國瑜與他的黑道好朋友
曾韋禎
揭開蔣經國十大建設的歷史真相
彭淑禎
氣到現在,都無法原諒國民黨
陳增芝
熱門搜尋
請輸入標題、作者等關鍵字
開始搜尋
鯨魚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