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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明敏任教台大最後一屆學生60年後感言

彭明敏任教台大最後一屆學生60年後感言

1964年,彭明敏、謝聰敏以及魏廷朝等人因起草印發「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遭警總保安處逮捕,到今年剛好屆滿60周年。1960年代在戒嚴法籠罩下,持續1947年228事件後的白色恐怖氛圍。「228」三個字是禁忌,談228可能會被抓。大學畢業以前,我知道社會上噤聲於228三個字,卻不了解實際發生了甚麼事;直到1968年留學日本,在書店看到一本王育德所寫有關228事件的小冊子,才第一次對228事件有較清楚的認識,讀完後非常震驚,回國時也不敢帶回台灣。 60年前的「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是彭明敏教授看透台灣的未來危機,反對國民黨及兩蔣的統治政策提出看法與建言,證明彭教授的先見之明,卻也因此徹底改變他的人生。(資料照) 1960年,我進入台大就讀,愛看那時很多乖學生不敢看的《自由中國》雜誌,愛逛乖學生不敢逛的「文星書店」,目的是想獲知更多被體制所掩蓋的台灣歷史真相,包括台灣島內發生的事情以及對外在國際社會上面臨的危機。 大四下學期,有幸上彭明敏教授的「國際公法」課程。彭教授當時是一位42歲的青年才俊,克服從日語轉換為北京話的劇烈轉換期。在我印象中,彭教授用北京話授課,中文發音非常流利。另外還有一件事也令我印象深刻:1944年彭教授22歲時,在日本長崎遭美軍空襲炸斷左手臂,雖保住性命,卻也因而裝上義手。上課時,身穿西裝的他,左手袖子前端插進口袋,右手則拿著粉筆,樣子非常帥氣。 1961年,彭教授接到任命擔任聯合國大會的國民黨代表團顧問,表現出色。國民黨為吸納彭教授進入國民黨政權的中樞,派高官力勸他加入國民黨,但他拒絕了,這等於是放棄眼前飛黃騰達的官運機會與大好前程。他堅持貫徹自己的理念,令人敬佩。 1964年6月我大學畢業,隨後入伍服役,沒想到同年10月彭教授因發表「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案與謝聰敏、魏廷朝共同被捕,判刑8年,入獄13個月後因來自海外壓力而被特赦,改處終生監禁。 1970年協助彭明敏出逃台灣的日本台獨聯盟成員宗像隆幸與彭明敏往來書信集日前首度曝光。(資料照) 彭教授於1970年逃出台灣,至1992年結束23年海外亡命返回台灣時,已年近70歲。但直到2022年98歲逝世之前,仍持續不斷為台灣前途發表著作,並於2021年出版《絕筆集》,在自序中說:「這會不會成為我最後的文章…意思是到了這年紀,每次執筆都有絕筆的感覺」,並將《絕筆集》獻給指導他「中文書寫」的台大法學院院長薩孟武老師。我還記得上過薩孟武教授的政治學,當時還上過梅仲協教授的民法、殷海光教授的理則學等知名學者的課。回想起感到很幸運,沒想到我竟成為彭教授在台大任教最後一屆的學生,令人感慨! 60年前的「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是彭教授已看透台灣的未來危機,反對國民黨及兩蔣對台灣的統治政策提出的看法與建言。果然就在7年後的1971年10月25日,台灣因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及蔣介石以漢賊不兩立為由拒絕接受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的雙重承認,導致台灣成為國際孤兒迄今,並給中共長期對外宣稱台灣為其固有領土,不斷文攻武嚇的藉口。「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證明了彭教授的先見之明,卻也因此徹底改變了他的人生。 遙想彭明敏教授等人的奮鬥與犧牲,即使來到60年後的今天,我們仍持續「反中(共)併台」保全台灣民主自由的路上。最後,套上一句老話:「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須努力」,大家加油! (作者為財團法人世聯倉運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黃仁安 2024-11-11
區段徵收真的該廢除了!

區段徵收真的該廢除了!

「政府,你是土匪嗎?一定要搶我們的土地嗎?」這是近日宜蘭縣政府官員因涉及「大羅東地區治水防災區區段徵收案」圖利弊案中的一幕。 宜蘭縣政府辦理的大羅東治水防災區段徵收,將拆除五結路3段道路兩旁的10幾棟建築,引發反彈。(記者林敬倫攝)     政府自稱區段徵收是合作開發模式之名義,卻不顧地主意願,強行徵收民地,小地主若不符抵價地最小分配面積,可能無法單獨配地,或僅能現金補償。而政府取得向人民超額徵收來的土地,再高價標售給財團與建商。因區段徵收涉及龐大的土地開發利益,也常常成為政府籌措財源及政客、財團與建商之間利益輸送的管道,有心人士利用都市計畫消息公布前大量低價收購土地,以取得未來優先選地及後續土地變更使用的利益。 憲法基於保障人民財產權,規範國家無論是要動用哪一種類型的土地徵收,只要是用強制手段取得人民的財產,就需有公益性(很明確是供公共使用之目的)、必要性(沒有其他取得土地的方法),且應該要符合最小侵害比例原則(需要多少地就徵收多少地)。但現行的土地徵收條例第四條區段徵收之規定,無視同法第三條對徵收範圍之限制,另外放寬適用徵收的條件到過於浮濫,且政府依據此規定以對民地超額徵收,再將徵收所得到的民地,透過標售作為充實財政所需,顯見現行區段徵收制度已然違反憲法規範的比例原則,而實質違憲侵害人民財產權,應立即予以廢除並停止繼續適用。 被稱為「超額徵收」(Excess Condemnation)的區段徵收之制度,早已被歐美國家摒棄不用,但我們的政府還對此制度敝帚自珍,先前擔任立委的民進黨陳其邁、林淑芬、尤美女等人曾以落實憲法保障之人民財產及生存權,實踐土地正義為由,於立法院提出「土地徵收條例修正草案」,刪除區段徵收規定,以強化公益,維護人權。為維護臺灣人權國家之聲譽,我國政府應速將區段徵收此一惡法制度廢除,不宜讓此一傷害民主法治,且已成官商勾結溫床之腐敗制度,繼續禍國殃民。 (作者為財團法人世聯倉運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黃仁安 2022-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