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喊要殺總統 林國春難道鬼上身

喊要殺總統 林國春難道鬼上身

林國春(左一前)迄今不願為失言道歉。資料照片 陳柏蒼/文字工作者 新北市議員林國春前(29)日於反年改抗爭中,手持麥克風口出狂言:「蔡大小姐養尊處優,該不該殺?」引起爭議,民進黨因此特別強烈譴責。 其實民進黨無須為此大驚小怪,大動肝火,畢竟這也不是藍營人士第一次喊說要殺總統,早在2004年時,輸不起的連爺爺就曾說「台灣的總統有什麼了不起,人人得而誅之!」親民黨立委李桐豪當時更在立院說:「我們可不可以來做決議,讓全國的老百姓看到陳水扁都可以槍殺他?」可見看人不爽就要殺,就算總統也一樣,是藍營從白色恐怖時代就流傳下來的優良傳統,民進黨早該習慣,不必太過計較。 儘管已被砲轟批評,然而林國春議員依舊死不認錯,說他當時的意思是要殺蔡總統的福利,甚至因此在政論節目中與周玉蔻大吵,堅稱他沒有說要殺蔡總統,拒絕道歉。相較之下,同樣失言的徐國勇辦公室機要林育卉則顯得乾脆,直接自己辭職負責以表示道歉。 從這當中,我們可以看到對於失言,兩種截然不同的態度,一種是認錯負責,另一種是否認到底,死不認錯。 不少媒體都有拍下當時林國春的發言,在說完該不該殺以後,下一句馬上接著說:「這在過去早就砍頭了。」為何林國春議員事到如今,仍然堅稱自己沒有殺蔡總統? 相信林國春議員智商肯定沒有那麼低,明明有影片紀錄卻還要硬拗,肯定當下被什麼髒東西附身,才會說出自己原本沒有要說的話,連自己都不記得有說。 建議林國春議員,台北行天宮收驚很有名,趕緊去收驚拜拜,把身上的髒東西趕走,以免繼殺總統之後又說了什麼要革命、要統一之類要不得,甚至違法的言論,到時被警察逮捕可就「夏夕夏景」了。
陳柏蒼 2017-03-31
馬英九一審無罪 證明司改的必要性

馬英九一審無罪 證明司改的必要性

立委柯建銘自訴馬英九涉嫌教唆洩密及加重誹謗一案,北院今判馬英九全部無罪。資料照片        陳柏蒼/文字工作者 今日柯建銘告馬英九卸密罪的一審判決出爐,法官認定馬英九無罪,真是令民眾譁然,全國輿論沸騰。 這個國家的司法判決標準真是莫衷一是,黃世銘拿偵查中的案件給馬英九看被判有罪;馬英九再拿給江宜樺和羅智強看卻被判無罪。 法官要判陳水扁有罪的時候就發明實質影響力學說,要判馬英九的時候,實質影響力學說就消失了,完全只給陳水扁專用。 同樣是貪污案,林益世污6300萬,到現在還沒定讞,而被指控收賄2萬美金的郭瑤琪就被判八年,而且案情還疑點重重,始終沒找到所謂的2萬美金,只憑證人前後顛倒不一的供詞就定罪。 今天判馬英九一審無罪,難道臺北地方法院是認為,洩漏第二手的機密就不算機密了嗎?這是在跟全國人民說以後總統甚至是其他官員都可以做相同的事嗎? 儘管這只是一審判決,尚未定讞,然而這樣的判決理由真的太誇張,難怪去年天下雜誌的民調,法官在人民眼中的信任度是吊車尾,信任度只有28.4%,不信任度高達65.4%,民眾甚至認為法官比記者跟立委、議員、官員還不能信任。 這也是為何前陣子監察院委員被提名人陳師孟,才會在「找回監察院存在感」的座談會中兩度激動落淚,要把辦綠不辦藍的法官趕下台,因為這些法官的判決標準真的荒謬至極。 當初孟德斯鳩之所以提出三權分立,是要讓司法權可以制衡行政權和立法權,因此他必須超然中立,不偏於其中一邊,然而臺灣的法官卻多數明顯傾向某一政黨,完全失去三權分立的功用,更時常被諷刺法院是國民黨開的、有無敵黨證就不用怕坐牢。 今天這個一審判決,證明了司法改革的必要性跟迫切性,倘若不推動除垢法,或是其他可以淘汰法官的機制,今天這種立場明顯偏頗的荒謬判決一樣會屢見不鮮,台灣的司法也永遠無法讓人民信任。
陳柏蒼 2017-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