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又發文了(圖一),質疑:台鹽綠能的弊案,經濟部長王美花不知道嗎?
到底臉皮要多厚,才敢做出這種質疑?
第一,黃國昌自己家的違建他都可以說 #我不知道 !然後台鹽綠能的案子王美花就一定要知道?
第二,台鹽根本不是國營事業,根據國營事業法所稱國營事業定義如下:
1.政府獨資經營者。
2.依事業組織特別法之規定,由政府與人民合資經營者。
3.依公司法之規定,由政府與人民合資經營,政府資本超過百分之五十者。
根據圖二,台鹽股權結構分佈,政府投資僅佔38.8%,遠未達國營事業標準,簡單說經濟部頂多是台鹽的大股東,而非直接監管人。
第三,台鹽已經上市,股票代號(圖三)1731,黃國昌現在監管的範圍連私人公司的營運都要管,黃國昌當不分區立委真的委屈了,應該當總統,建議民眾黨 #黃柯配 ,黃國昌檔總統、柯文哲當副手,這組合超級無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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