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哥費玉清的哀嘆,原來有錢有房不夠厲害,在台灣,有錢有房又有權才是致勝秘訣! 看看人家白道的侯有宜,有房產、有收租金,還可以不必申報綜所稅。 在台灣,有不少房東很容易因為漏報房租收入,而收到一張綜所稅的補稅單。 這些被補稅的房東,看到侯友宜夫妻的大群館,明明每年收租2千萬,但是無論是在公務員財產申報,還是綜所稅申報,都看不到這筆房租收入,這公平嗎? 只因為收租金的是「又昱公司」,公司股東是三個女兒,所以,侯友宜夫妻就可以免申報房租收入嗎?就算租金是要送給女兒,難道沒有贈與稅的問題嗎? 全國房東也可以這樣比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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