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促黨副秘書長、主委當共諜 3人判刑定讞

統促黨副秘書長温瓏、世忠黨部主委朱新瑜、黨員江瓊麟,被控替中國發展組織,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判刑定讞。圖為示意圖。(資料照)

統促黨副秘書長温瓏、世忠黨部主委朱新瑜、黨員江瓊麟,被控替中國發展組織,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判刑定讞。圖為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中華統一促進黨副秘書長温瓏、世忠黨部主委朱新瑜、黨員江瓊麟,被控替中國發展組織,企圖吸收我國現、退役軍人。高雄高分院依修正加重前的國安法舊法判處江一年、温十月、朱六月有期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檢調查出,温瓏於二○一六年二月認識來台訪問的中國珠海市台辦主任科員林華強,林引介温結識政治部聯絡局軍官張嘉逸,温瓏為求經商順利,接受中方拉攏,並先後吸收朱新瑜、江瓊麟加入組織。

江某企圖以金錢、協助升官利誘松山指揮部張姓副指揮官,遭悍然拒絕;江某又於二○二三年藉故進入岡山基地尋找舊識,探詢基地對於中共軍演的應對作為並偷錄音,再持錄音檔向中方展示他有觸及空軍機密的能力。高雄高分檢去年五月聲押禁見三人獲准。

高雄高分院認定三人聽從中國指示,引介現退役軍人為中共發展組織,助長中方對我國實施情蒐及滲透任務,擾亂破壞我國家安全及社會平穩安寧,考量朱、温認罪、江否認犯罪的犯後態度,各予量刑六月至一年;最高法院駁回三人上訴定讞。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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