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爭議報告 立院法制局:立院可主動重新立法

立院法制局八月四日發布爭議報告,否定憲法法庭違憲審查位階。報告領銜的法制局長郭明政,為韓國瑜去年拔擢的立院一級主管。(資料照)

立院法制局八月四日發布爭議報告,否定憲法法庭違憲審查位階。報告領銜的法制局長郭明政,為韓國瑜去年拔擢的立院一級主管。(資料照)

〔記者蘇永耀/台北報導〕第一波大罷免才剛結束,國會擴權法案恐將捲土重來。立法院週一發布由法制局長郭明政領銜的「重複立法作為憲政對話─論國會立法權與司法違憲審查的界限」報告,稱憲法法庭的判決對於立法機關僅有尊重義務,尚無遵從之必要,且無法限制未來國會立法形成自由。法制局報告據此主張:「立法者主動重新立法以體現新民意」。

否定憲法法庭違憲審查位階

七二六首波大罷免投票結束後,立法院長韓國瑜七月卅一日參加國民黨團餐會時表示,還有七位國民黨立委要在八月廿三日罷免投開票,呼籲其他藍委此時不宜推動「過度碰撞」、「高度政治性」議題。不過,立院法制局即於八月四日發布爭議報告,否定憲法法庭違憲審查位階。報告領銜的法制局長郭明政,為韓國瑜去年拔擢的立院一級主管。

郭明政與政大前校長郭明政同名同姓,其公務生涯主要在立法院,包括曾在立院議事處、法制局、委員會等單位任職,被歸屬立院秘書長周萬來人馬。綠營先前抨擊韓國瑜主持議事不公,即表示要將周萬來、郭明政移送監察院。

法制局這份報告提出六項主張,首先,憲政機關應以「權力分立及制衡」為基本原則,不得侵害各該憲政機關之權力核心領域。報告並舉去年憲判總統赴立院國情報告,憲法法庭解釋憲法規定「僅係容許立法院得被動聽取總統國情報告之權,非謂總統即因此有向立法院提出國情報告之憲法義務」,認為已逾越憲庭職權分際。

報告並指,各憲政機關應秉持「憲法機關忠誠」原則進行憲法對話、相互制衡。報告第三項主張,「立法機關與大法官會議解釋,如同憲法秩序下二個競爭的立法者」,大法官會議解釋應僅具有法律位階,當二者對於憲法之詮釋立場產生歧異時,應依「後法推翻前法來解決」。

再者,法制局認為,釋憲者並無法拘束立法者再次為相同內容的立法。報告並舉憲法法庭宣告「科處死刑之判決,應經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之一致決」等要件,形同「實質廢死」,與當前民意落差甚鉅。立法機關為形塑社會期待的法秩序規範,自有行使立法權矯正「司法立法」瑕疵的權限。

法制局第五項主張,違憲審查應注意司法自制及審查密度,充分尊重民主政治下多數決通過制定之法律。避免侵害立法院核心職權領域。法制局最後說,憲政機關於憲法賦予之職權範圍內享有不受干涉之政治特權,釋憲機關應秉持尊重態度不介入政治問題。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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