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新混油案宣判 魏應充等被告全無罪

魏應充被判無罪。(資料照,記者顏宏駿攝)

2015-11-27  17:29

〔記者顏宏駿、林良哲、陳冠備/彰化報導〕倍受國人矚目的「頂新混油案」今天審理終結,前董事長魏應充還有其它重要被告,包括頂新製油總經理陳茂嘉、前總經理常梅峯、大幸福公司負責人楊振益均無罪。彰化縣議員林世賢到場高喊司法已死。

該案爆發於前年10月,頂新被發現從越南大幸福公司進口人體不可食用的劣質油,再精煉成食用油,大幸福在越南專門收購飼料油,非法取得第三公司的驗證,飼料油出口到台灣變成「可食用的原料油」。

101年1月開始,自越南大幸福公司進口豬油、牛油、棕櫚油等原料油,縱然集團內有中央實驗室,明知油品皆不適合人體食用,還繼續進油。

魏應充的角色為負責統籌油品集團的運作,總經理陳茂嘉在油品事業群會議中報告「不宜採購」,魏應充仍裁示「繼續採購」,檢方查獲關鍵簽呈,成為指控魏的致命證據。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即時新聞〉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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