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立倫,再怎麼想換柱,你知道搓圓仔是會出事的嗎? 法界人士指出,根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4條,「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約其放棄競選或為一定之競選活動者」,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2百萬以上、2千萬以下罰金,且預備犯也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89條則規定,黨內初選適用之。 此亦為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的「搓圓仔湯條款」,政黨初選同樣適用,只要有人告發就可偵辦,檢察官也可主動調查。 --- 洪陣營:握有朱立倫、李四川與洪秀柱會面談話錄音,必要時公布 http://www.storm.mg/article/68398 人民痛恨國民黨黑箱 網友:柱姐吃誠實豆沙包?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467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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