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選制才是憲改當務之急

2014-12-21 09:00
九合一大選後,人民企盼已久的修憲問題終於開始浮出枱面,中央政府體制究竟是總統制或內閣制,是五權憲法或三權分立,成為關注焦點,其他憲法相關應修正之處,也不在少數。其中,又以立委選制至關重要。因立法院組成關係到總統制與內閣制,當然也與監察、考試、司法等三院人事同意權有關,可說是人民政權的代表,在內閣制國家還是執政權的決定者。

在2005年第七次修憲中,將立委總額由原225名減半為113名,並將立委由一選區多席次,改為單一選區兩票制,除將區域立委訂為73人(每縣巿不少於1人),另平地、山地原住民各3人,不分區及僑選立委為34人。並訂不分區立委席次門檻,為政黨得票5%以上才得以分配。第七次修憲可謂大幅改變立委選制,由原來中選區制,改為更小之單一選區兩票制,與日本國會議員「並立制」相似。

2008年第七屆立委選擧,首次採用「並立制」,選擧結果,大家瞠目結舌。因為第四、五、六屆立院中,泛藍綠營席位逐漸拉近,其中有第五、六屆,因藍營分裂,親民黨崛起,囊括225席中的四十多席,民進黨因而躍為立法院第一大黨。但第七屆呢?在113席總席次中,國民黨獲81席、民進黨27席,無黨籍5席。國民黨席次剛好是民進黨的三倍。民進黨在區域立委選擧中,從彰化縣以北順時針方向繞台灣四分之三圈,直到台東縣為止,除了台北縣林淑芬和余天保住了兩席,其餘均遭「殲滅」掛零,台北巿還被「八仙過海」,綠營「民主聖地」宜蘭縣也失守,更遑論澎湖、金門、馬祖和六席原住民了。民進黨只守住高高屏、雲嘉南,一息尚存,加上不分區立委分配,在113席立院中,才達到27席,占立院總席次24%,比這次九合一大選,國民黨在六都及縣巿首長選擧差點滅頂的慘況,情況類似。

但若仔細分析第七屆立委泛綠營之大敗,實是「非戰之罪」,而是立委單一選區新制使然。若以當屆區域得票率來看,國民黨以53.5%的得票率,取得71.7%的席次;民進黨則以38.2%得到23.9%席次,台聯在不分區得票率3.5%,但因未達5%的分配門檻,分配席位為0,親民黨也一樣,兩個小黨不分區席位全被國、民兩黨「槓」掉了。國民黨以稍為過半的得票率,取得將近有修憲資格(3/4)的席次,(若加上無黨籍立委奥援,已超過3/4的絶對多數),這是何等荒謬的事!但事實就是如此。

立委為最高民意代表,首重代表性,但新選制卻是代表性不成比例,國民黨以民進黨1.5倍不到的立委選票,取得了3倍的席位;國民黨在不分區得票率為台聯的14.6倍,總席位卻是81席對0席,無限倍!究其原因,台灣的小選區制,對傳統以組織戰及資源戰的國民黨殊為有利,更不用談6席原住民,花東澎金馬等5個人口稀少長期被國民黨視為「禁臠」的各1席保障席位,產生嚴重「票票不等值」的失衡。最明顯之例,是人口三十多萬的宜蘭縣,和人口只有一萬多人的連江縣(馬祖),均只有一席區域立委,在宜蘭要獲十多萬選票才能當選,而馬祖只要三、四千票就可,相差三、四十倍,新竹縣情況也類似。

此種畸形狀況之形成,「並立制」有利於大黨、十分不利於小黨是基本原因,其二是2004年修憲所改採的小選區制,是台灣立委選舉前所未有之舉,非常有利於組織架構穩固成形、錢和權普遍優勢的國民黨,而對基層組織不穩的民進黨是「罩門」。可是2004年立院修憲初議時,國、民兩大黨關於立委選制的修正,提出由原來中選區改為小選區的,在民進黨內是所謂「台獨理論大師」林濁水所力倡、黨鞭柯建銘附之,國民黨「心中暗爽」,卻不露聲色。於2005年任務國大複決第七次修憲,種下2008年民進黨第七屆立委選舉,由第五、六屆均居龍頭的地位,一下子差點遭到殲滅之惡果。而在第五屆有46席、第六屆有34席的親民黨,第七屆只在區域立委取得1席;在第五屆有13席、第六屆有十12席的台聯,第七屆則掛零,兩小黨形同「消失」。

由以上各黨得票率和席次分佈,可得出兩個結論:在台灣現階段實施小選區制,有利黑金橫行和組織運作,其二為大黨吃小黨。所謂小選區可提高立委品質,只是空泛理想。相對而言,德國式的「聯立式」小選區制,選票代表值均等並充分顯現,因它是以各政黨總得票數比例,先確定各政黨國會席次,再以區域當選者優先,不足數由不分區候選人補足,完全做到了票票等值,而低門檻的政黨席次分配,也不致於把「小黨」都一律消滅,留有一定程度多元的參政空間。

在2008年立委選舉出爐,輿論界大譁,連立法院長王金平都說選制大有問題,應該修正.....云云,但國民黨吃到嘴裡吞到肚裡的肥肉,豈有自動吐出來之理?像在第八屆,民進黨稍有「回魂」,但還是以40席比64席,落後國民黨。而台聯和親民黨改變競選戰略,放棄區域選舉,專攻不分區,在政黨票方面雙雙跨過5%門檻,各獲3席及2席的分配。但如以德國式聯立制計算,國民黨的64席,應降為54席,民進黨的40席,應增為50席,兩大席只有4席之差。台聯和親民黨應各獲11席至8席左右的席次,也是差很多。可見不同選制對立委席位影響甚大,而立委代表人民行使政權,內閣制更是取得執政權的依據,總統制固是非執政關鍵,但也是政務推行包括立法和預算權的掌控者,重要性不言可喻。

如今拜九合一大選結果之賜,修憲之聲再起,可說是大江潮流擋不住。既要修憲,現行立委選制絶對是重點之重,改並立制為聯立制,增加不分區立委席次與區域立委相同之議,以及降低政黨分配門檻,甚囂麈上。更有根本懷疑立委選制是否應入憲與否?也不無道理。因為目前修憲門檻極高,將需經常檢討調整的立委選制,框於憲法中,有自綁手腳之嫌。另外,現行修憲門檻有立法院和全民公投兩道高門檻的「金鎖」鎖住,是否合適?投票年齡限20歲,據說全世界僅剩台灣和另外一個小國家,降低為18歲,也是勢在必行。

< 資料來源:民報〈社論〉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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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伯仁

王伯仁
資深退休記者。主跑省議會及省政新聞20餘年,著有「看千帆過盡~一位省政記者的憶往」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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