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欲假借食安之名,行政治鬥爭之實?

 

國產台糖安心豚冷凍梅花肉片,日前遭台中市政府驗出含有不得檢出瘦肉精「西布特羅」,問題是,儀器能夠檢出的數值是0.001ppm,而台中市政府檢出的0.002ppm已經是極限,如此低的檢出數值,在判定時本應特別審慎,以避免釋放錯誤的檢驗訊息,造成社會大眾無謂的恐慌,但該府卻恣意公布初驗結果,不禁令人質疑是否欲假借食安之名,行政治鬥爭之實?

台糖梅花豬肉片日前遭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檢出含瘦肉精(西布特羅)0.002ppm,農業部二日接獲消息後,連夜抽驗該養豬場豬隻的血液、毛髮、飼料均零檢出,並送同批號、同屠宰包裝的四個梅花肉樣本送驗也都是零檢出。左圖為台中市長盧秀燕,右圖為台糖出示台中市食安處發出的公文。(報社合成/資料照、記者翻攝)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39條規定,食品業者對於檢驗結果有異議時,得自收受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原抽驗之機關(構)申請複驗;受理機關(構)應於3日內進行複驗。按上述規定,台糖公司對於初驗結果有異議時,得自收受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台中市政府申請複驗,而該府不待複驗結果,再公布檢驗訊息,一旦初驗有誤,試問侵害台糖公司商譽所造成的損失,要如何補償?另同法第40條規定,發布食品衛生檢驗資訊時,應同時公布檢驗方法、檢驗單位及結果判讀依據,試問台中市政府是否依規定如實公布相關資訊?若未公布,所發布的食品衛生檢驗資訊,是否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行政程序法》規定?

農業部抽驗來源養豬場豬隻血液、毛髮、飼料後皆為未檢出,同批肉品樣品也都是未檢出,但台中市政府先前發布尚未複驗確認的檢驗資訊,透過新聞媒體傳播,已延燒數日,如最後確定台糖的安心豚冷凍梅花肉片安全無虞,純屬烏龍一場,受害的不僅是台糖公司,同時亦斲傷國產豬多年來在國際上所建立的優良形象。

(法務人員)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開講〉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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