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佩霞放棄了美國籍,徐春鶯不需要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嗎? 依台灣現行規定,中國籍人士取得台灣身分證,僅須註銷對岸「戶籍」,並不必放棄「國籍」,不過,卻有中配利用台灣先核發身分證的程序,未註銷中國戶籍,同時持有兩國身分證與護照。 徐春鶯三十年前就來台灣,她從不需要放棄中國國籍。依台灣法規,徐春鶯要在對岸公安局辦理除戶籍証明,但她不需要提供除國籍証明,她可能還有中國護照,去第三國旅行還在用中國護照,她可能也有中國發的台胞証。 中華民國「憲法一中」讓「兩岸條例」以戶籍區分中國人與台灣人,造成中配可以保留國籍、效忠自己的母國。憲法難改,但政府可以修兩岸條例、國籍戶與戶籍法等,界定自己國民的範圍。 台灣現行規定有漏洞可以鑽。如果徐春鶯不參選,沒人去追這件事。但現在既然要參選了,身分這麼敏感,中選會當然有義務要把問題查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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