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議員徐巧芯紅線違停進餐廳吃飯,與前來取締的員警發生糾紛。事後員警對外爆料,徐巧芯則在臉書喊冤。(見附圖)
徐巧芯的貼文內容充滿特權心態,顯示她不配擁有民代的權力。徐巧芯錯在哪裡,不用我多加解釋。若我是台北市議員,我不會有她貼文描述的任何行為:
一、我不會車停紅線,然後進餐廳吃飯。
二、就算萬不得已紅線停車,被警察開罰單我就認了。
三、若心疼被開罰單,我不會親自出面與員警交涉,而且還出示證件,因為這麼做會暴露市議員的身分。
四、即便暴露身分與員警交涉,我也會低姿態求情,而非高調質問員警的執法標準。
五、真的要質疑員警的執法態度,我也會先搞清楚交通法規(紅線違停直接開單,沒勸導的必要)。
六、如果求情無效,我不會威脅員警,放話要向警察局查詢。
七、就算我垃圾到這個程度,在威脅奏效之後,我不會得了便宜還賣乖,反過來要求員警開罰單,而且連說四、五次。
八、最後搞到員警到八卦版爆料,我會道歉認錯,自己找個台階下。
九、即使我拉不下臉道歉,我也不會無恥到請警局調監視器,要和員警對質。
徐巧芯違規在先,接著干擾員警執法。事情爆開後,徐巧芯還惡人先告狀,把責任推給員警。
整件事情鬧大,不就因為徐巧芯紅線違規停車嗎?
徐巧芯不過是個小市議員,除了大剌剌違規停車,還敢干擾執勤的員警。這種人不配擁有市民授予的權力。
鯨魚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