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憲政與民主再進化之路

立法院國民黨團在院會提出提變更議程,要將傅崐萁、許宇甄等人加嚴版本的選罷法列為討論事項第一案,民進黨立委賴瑞隆、邱志偉衝上佔領主席台,國民黨立委也上前,雙方僵持不下,最後引發朝野一波衝突。圖片來源:自由時報。

現代民主憲政皆立基於人民主權(民主)票票等值(平等)政府依法行政(法治)的憲政精神。但是各種治理最終必歸「人治」,因此擁有權力者的自律,成為維繫一國民主能否持續進展或走向衰敗的關鍵。

台灣今年新國會開議以來,立法權於在野二黨主導下,諸多法案和國人抱持的憲政概念杆格衝突,造成社會極大不安,因而爆發524青鳥行動。但國會議事衝突迄今仍未稍減,國人焦慮加劇,大罷免呼聲繼起,台灣憲政發展後續成為國際觀察重要焦點。

析論這個憲政亂象緣由,一是台灣沒有一部自己的憲法,二是國會立法者憲政精神的匱缺。台灣憲政意識開始於日治「台灣議會設置請願」,距今已逾百年,戰後蔣介石據台帶來「中華民國憲法」,口頭實施「「憲政」,實際執行戒嚴,凍結言論講學結社等自由,歷經台灣人民激烈抗爭,終有七○年代開放部分中央民代增額選舉和九○年代解嚴、修憲、總統直選,迄今已三次和平政黨輪替,民主、平等、法治的憲政國家概念,在顛簸艱辛過程中日益深植。

但目前這部「中華民國憲法」初源即與台灣完全無關,雖經七次修憲,增修前言卻有「因應國家未統一前」文字,國家領土定義用「依其固有之疆域」概括,導致現今不少國人國家認同錯亂,還對台灣最大敵國的中國,抱持雙重身份認同想法,成為國安維護嚴重缺口,也是中國國民黨、民眾黨「九二共識」虛構主張的根基,更是今日國會亂象病源。

憲政基本精神是依法行政,限縮有權力者(政府)侵害人民權利的能力,目的在體現主權在民原則。然新國會開議以來,在野黨倚恃多數,先有國會擴權法案被宣告違憲無效,繼而推動「憲政訴訟法」「財政收支劃分法」「新住民基本法」「離島建設條例」等極具爭議法案修法,甚至提案修訂「選罷法」,欲限縮公民罷免權,徹底違逆「主權在民」,所謂惡奴欺主,莫此為甚!

目前新國會結構改變產生的挑戰,是民主憲政發展進程中必須嚴肅面對的問題。涉及的國族認同、深化憲政國家民主平等法治理念,台灣人為追求國家正常化必須共同尋求解決方案。是否可以透過容易的民主「協商」,抑或被迫以不貲的「罷免」解決,端賴國人以全民智慧尋求最適當的答案。

(作者是北社社長 醫師)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北社評論)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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