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當自己是什麼第四權?

身為前記者,對媒體的墮落實在不知該說什麼。

當選市議員還沒就職,隨即宣布參選立委;立委當選縣長後,遺缺由卸任縣長接手補選;立委應允出任副市長,時間延後到不必辦補選;一整群市議員就任不多時,昭告天下要選立委。

從爽領選舉補助款、公職交換做到沒收補選,完全視競選承諾、人民付託如糞土,這是我們的反對黨。

最大反對黨看待民主和公共事務如此荒謬跋扈囂張,為什麼不見媒體加以批判?你們當自己是什麼第四權?

 

< 資料來源:孟買春秋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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