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民·新憲法·新台灣

 

十一月二十六日的修憲案複決公投,是台灣歷史的第一次,其結果不僅影響台灣未來,甚至將決定台灣的民主憲政體制能否存立永續。

看到有些國人還在懷疑年輕人是否有足夠的公民素養成為選民時,筆者反思的是為何會有人不敢讓完成十二年國民教育的青年參與國政。反對十八歲公民權的人究竟是因為不信任年輕人的能力,還是因為另有其個人算計?社會應該要給年輕人機會與信任。何況,年輕人要的不是長輩的賞識,他們要的是不被傳統思惟所限制的平等公民權利。

筆者呼籲國人必須合力催生一部全新憲法。新憲可以透過修憲程序或經由制憲方式達成,惟其必須建立在國民主權的基礎、以台灣為主體且須符合比較憲政原理與時代精神。制定新憲是件很不容易的事, 因此更需要年輕人的參與。通過修憲複決案除了讓年滿十八歲的國民享有平等的公民權利,也期待年輕人的熱情、純真與勇敢,成為下一階段推動台灣憲政改革的巨大動能。

期盼大家在十一月二十六日一起為修憲案投下同意票,使憲法能比照世界潮流,讓年滿十八歲的台灣人承擔起公民責任。接著,就是齊心協力推動制定一部合乎台灣現狀與未來發展的新憲法,也讓新憲法成就新台灣。

(作者任教於輔仁大學法律學院)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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