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老師有薪假一個月?

國民黨台北市長參選人蔣萬安舉行教育政策發表會,其中之一是研議教師任職滿十年給予有薪假一個月。蔣萬安不食人間煙火,吃路邊攤時面色凝重,想不到提出的政策也如此不切實際。

蔣萬安「向世界學習 開創教育新格局」政策發佈會。(記者方賓照攝)

 

 

 

筆者查詢了臺北市一一○學年度的教育統計資料,高中職、國中與國小的公私立正式老師一共有二一七二二人。合理假設所有的教師年資均勻分布,每位老師任教三十年,則每年都會有二一七二位老師(分別是年資滿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可以申請「有薪假」一個月。以一位老師每週平均十五堂課計算,全年的代課節數達十三萬三百二十節,各校教務處絕對慘,因為根本找不到足夠的代課老師。而如果這些老師配合學校正常上課,其「有薪假」以代課鐘點費支付,以一堂代課鐘點費平均約三七八元計算,費用逼近五千萬,也失去體恤老師辛勞的政策初衷了。

最後,任職滿十年就給予有薪假一個月,加上原有的寒暑假、國定假日,社會大眾對於老師的批判力道恐怕會更大,又陷無辜的老師於「不義」,甚至被冠上「薪水小偷」惡名。

(作者為國中數學老師,台南市民)

若其他公務員也要

◎ 陳和文

蔣萬安公布教育政策,其中之一是教師任職滿十年給予有薪假一個月。然而,公立中小學教師的薪資、待遇、福利或給假等事項,除因地區性或各縣市有特殊情形外,全國應該統一。如果各縣市可以任意決定多給教師有薪假,勢必出現一國多制的亂象。

其次,相較於其他機關公務員,教師還有寒暑假,若服務滿一定年資就多給予有薪假,其他機關公務員是否也應該比照辦理?尤其警政、消防、醫護,經年累月的忙碌,豈不更應該給予額外的獎勵?

(作者為公務員,新北市民)

代課老師非常難找

◎ 胡顏之

筆者終生服務基層教育,認為給任職滿十年的老師一個月的有薪假,雖然立意良善,但卻是劃錯重點,最重要的是激勵效果也不大。

這構想誘因不大的原因有二,一是十年期約太長,而且累積滿二十年、三十年和四十年是否也要給予有薪假,語焉不詳;二是一個月的有薪假太短,相較於現行的寒暑假,缺乏強烈的吸引力,激勵效果令人存疑。

當代課老師被迫一年只能領十個月的薪水,卻夸夸而談要現職老師十年一個月的有薪假,筆者認為這樣的思維既不切實際,也混淆了處理市政的先後次序,建議蔣候選人先給代課老師一年十二個月的足薪。要知道,今年全國各校普遍出現聘任代課老師不易的棘手問題,部分學校都已經開學了還找不齊代課老師,有些學校甚至要求行政組長兼任導師,試問:一年聘期的代課老師都找不到人,將來要找一個月的代課老師,會容易嗎?

(作者為國小退休教師,台北市民)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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