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醬油或搬豬腳?

余正煌的律師「順便」提告林智堅侵犯著作權,並企圖誤導觀感,避重就輕,把林智堅義助提供的基本資料,說成是調味用的醬油,不倫不類的比喻「如果你向隔避鄰居借醬油,煮一鍋豬腳,鄰居卻跑來說這鍋豬腳是他的,這樣大家能信服嗎?」

侓師可能自認聰明過人,他設的圈套,鄰居只出借醬油,卻要把整碗豬腳端走,誰都會認為不合理。但問題是鄰居(余正煌)借的不是醬油,而是豬腳:他把林智堅的豬腳搬回去自己煮。

余正煌自己在論文謝詞,便證明他搬走的是林智堅的豬腳食材,不是醬油,把它「抄襲」如下:「(我)也相當感謝本所所長教授陳明通老師幫助協調本論文研究的主角新竹市長林智堅提供當時競選總部內部參考民調數據資料予學生分析,在與林市長僅有數面之緣的情形下,市長仍願意提供協助,特此對陳明通老師及新竹市長林智堅表達感謝之意。」

林智堅是余正煌論文研究的主角,林智堅選總部的內部參考資料是分析的基本食材(豬腳),不可或缺,如果只借醬油,大可不必如此千恩萬謝,他自己承認在卷,白紙黑字,陳明通也有詳細說明,余正煌的律師大人,偏聽台大學倫會的報告,據此提出侵權訴訟,信口開河,把余正煌拿林智堅獨家食材(豬腳)扭曲為只是借調味作料。

律師打官司,不擇手段要贏,但偷天換日的胡亂比喻,只徒暴其短。

< 資料來源:鯨魚網站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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