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不要以為死者家屬好欺負

有關中國時報陳金芳快評專欄,涉嫌違反刑法310條誹謗罪、312誹謗死者罪,雖然我在母親治喪期間,但我有必要維護父親在世的榮譽,捍衛我的清白,所以我已經在今日111年8月26日下午2時親赴桃園地檢署,完成遞狀告訴陳金芳先生違反上述罪嫌。

上述撰文有關魏廷朝在1995年參選立委是脫黨參選,但其實根據中選會提供資料可知,1995年魏廷朝是以民進黨身分參選,絕無脫黨一事,作者刻意捏造錯誤事實,之後引述的話語,說道本人消費父親形象當作自己政治本錢來揮霍,之後還說到生兒不象賢,公然利用報紙媒體,先是捏造錯誤事實,在選舉期間打擊本人聲譽。

本人對作者陳英芳提出以下告訴:

刑法第 310 條誹謗罪告訴、刑法312條誹謗已死之人

對於我本人的言語污辱,我提出誹謗告訴。對於散佈我父親脫黨參選立法委員之事,是憑空捏造不實事項,對我已逝的父親魏廷朝涉嫌誹謗,涉犯刑法312條,我和我哥哥一致同意對公然造謠的陳金芳提告,不要以為死者家屬好欺負。

 

< 資料來源:魏筠facebook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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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魏筠

魏筠
桃園市議員。東吳大學法律系學士、中央大學法律與政府研究所公法組碩士。曾任板橋與新竹地檢署書記官、桃園市政府便民服務中心副主任、桃園市非營利組織發展中心主任、民主進步黨客家事務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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