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紅字,是你阿祖的墨寶

大人說的不對喔。

蔣萬安說陳時中「好大的官威」,還笑人家不懂九品芝麻官的電影梗。

我說萬安委員啊,對一個本來只應坐牢五年的判決,批示「應即槍決可也」,就把人給殺了。

五年徒刑,大概就是竊盜罪等級。

蔣介石大筆一揮,死刑槍決。

這紅字,是你阿祖的墨寶。

大什麼大?人什麼人?

「應即槍決可也」這官威,你說,大不大?

< 資料來源:張之豪facebook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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