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戴口罩兩條件 哪來急轉彎

日前,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王必勝「散步也是種運動,可以免戴口罩」的說法,引發爭議,針對此一議題,王必勝強調若環境空曠,可以免戴口罩,若是在百貨公司等人潮眾多的地方,則應繼續戴好口罩。但有媒體竟然以政策「一天急轉彎」來報導此事,對此筆者有話要說。

指揮中心指揮官王必勝昨宣布口罩鬆綁政策,今日進一步說明,運動的定義很難界定,若是在室內外散步,符合可與不特定對象保持社交距離,就適用免戴口罩。(指揮中心、資料照,合成)

 

 

事實上,依據衛生福利部公告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裁罰規定」,其中「因應COVID-19疫情防疫措施及裁罰規定表」已明定「外出時全程佩戴口罩」,除了外出時確有飲食需求時、於室內外從事運動時、室內外拍攝個人或團體照時、農林漁牧工作者於空曠處(如田間、魚塭、山林)工作……等情形「可暫免佩戴口罩」,且於上述場合(活動)應隨身攜帶口罩,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佩戴」。

由上述規定得知,免戴口罩是屬於例外情形,只有在「空曠處」或「可與不特定人士保持社交距離」之要件下,始得免戴口罩。

再者,衛生福利部自二○二一年十月六日起歷次公告之「因應COVID-19疫情防疫措施及裁罰規定表」,皆已明確規定外出時全程佩戴口罩,例外情形始可暫免佩戴口罩。因此,王必勝所強調若環境空曠,可以免戴口罩,但若是在百貨公司等人潮眾多的地方,則應繼續戴好口罩,絕非政策急轉彎,亦非憑空而來。

(作者為衛政公務員,屏東市民)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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