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不經查證,搬弄是非

任何的政治攻防,都必須基於事實。中立第三方的媒體,也應該負起介入釐清事實的社會責任。

因為身為第四權的媒體,負有落實「國民知的權利」的社會責任,不能自甘淪為鄰里三姑六婆,不經查證,搬弄是非。

明明很容易查證,當事人也明確澄清,但還是有很多自甘墜落的媒體,無視澄清,繼續跳針。

尤其,故意無視當事人澄清,標題殺人用「爆出」迴避法律責任,做起網路民意調查。

不提供正確訊息,甚至違反中立平衡,做出引導性的民調,真的是低級下三爛。

 

< 資料來源:陳增芝facebook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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