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我揭發柯志恩的學術不倫,包括「自我抄襲」與「一稿兩投」。我受過嚴謹的學術訓練,發文都會求證。萬一評論有疏漏,我也會立刻道歉更正。
我揭露柯志恩的學術不倫之後,她不僅沒有認錯,反而指控我抹黑攻擊。柯志恩宣稱不排除對我提告,還要對我求償千萬。
我堅信柯志恩犯了學術不倫,但柯志恩卻認為我抹黑攻擊。既然雙方各持己見,我鼓勵柯志恩立刻向法院提告,讓真相早日水落石出。
過去二十四小時,多家媒體與多位政治人物忙著為柯志恩申冤,並對我抹黑謾罵,已到鋪天蓋地的程度。這種政治口水無助於真相的釐清,也不會改善台灣的政治文化。
為方便柯志恩提告,我再次揭發她的學術不倫:
柯志恩在2004年初發表了一篇期刊論文。相關出版資訊與論文摘要請見附圖一。
柯志恩在2004年底又發表一篇期刊論文。相關出版資訊與論文摘要請見附圖二。
在柯志恩任教的淡江大學網頁,這兩篇論文被分開臚列(附圖三)。谷歌學術搜尋也把這兩篇論文分開登錄(附圖四)。
這兩篇單獨發表的論文,摘要幾乎相同。依據出版順序判定,第二篇論文的摘要抄自第一篇,而且高達96%的抄襲率。兩份摘要的差別只在研究樣本。
摘要是論文的精華。若兩篇論文的摘要96%雷同,那論文內容勢必高度相似。根據摘要的描述,這兩篇論文的理論與方法一樣,只是套用的研究樣本不同。
簡單講,柯志恩犯了「自我抄襲」與「一稿兩投」的學術不倫。
更嚴重的是,柯志恩刻意隱瞞兩篇論文的關係。在第二篇論文的參考文獻,不管中英文,柯志恩都沒有列出第一篇論文(附圖五、六)。
如果柯志恩投稿歐美主流期刊,她這兩篇論文會被下架。若柯志恩任教歐美大學,她也會受到學校懲處,從取消升等到解僱,視情節輕重而定。
在台灣,「自我抄襲」與「一稿兩投」也是嚴重的學術不倫。對這兩項學術不倫,科技部早有公文規範,受懲處的學者也不在少數(附圖七、八)。
柯志恩即將參選高雄市長,理應接受人民監督。柯志恩又是資深學者,應該嚴守基本的學術倫理。學術誠信有瑕疵的學者,政治操守難免受到人民的懷疑。
若柯志恩真的希望釐清真相,那就不要對我噴政治口水,而要到法院提告。如果法院判我清白,柯志恩必須為學術不倫負起責任。假如法院還柯志恩清白,我也要為不實言論負起責任。
我再重複一遍:我鼓勵柯志恩到法院提告,讓真相早日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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