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泰釗取媚「劍青檢改」

新任檢察總長邢泰釗在法務部舉行交接典禮上連放兩炮:一是驚爆有人欲藉各種途徑影響在高院審理中的「三中案」;另一頭則不爽監察院二度彈劾台中地檢署檢察官陳隆翔。兩事件到底哪一樣更嚴重?當然是外力介入「三中案」,因為憲法賦予監院彈劾司法院之權。值得觀察的是,在邢泰釗法碼上、態度上、策略上,顯然後者比重遠超過前者。

法務部昨舉行新、卸任檢察總長交接典禮,新任檢察總長邢泰釗致詞時強調維護司法獨立性的重要性。(記者田裕華攝)

法務部舉行新、卸任檢察總長交接典禮,新任檢察總長邢泰釗致詞時強調維護司法獨立性的重要性。(記者田裕華攝)

 

 

關於「三中案」,記者一再追問到底是什麼勢力?若干人士指的是誰?各種途徑有哪些?邢泰釗只囁囁嚅嚅表示,「不便再多做說明」。但對監院的「二度」彈劾,則不假辭色,不必記者提問,指點江山的一點、兩點、三點、四點來反擊監院。邢泰釗固然抬出堂堂「檢察行政一體」的虎皮當大旗,在外人看來卻是新任檢察總長討好一小撮檢察官所組成的「劍青檢改」。

為什麼是一小撮?「劍青檢改」網頁宣稱成員只約佔全國檢察官人數六分之一,區區一八○位左右而已,當然是一小撮。「劍青檢改」人數雖少但鬥性強、嗓門大,毛澤東「池小王八多」的名言固然不登大雅之堂,抽象挪用剛好而已。看看「劍青檢」所使用的鬥爭字眼,諸如痛詆大法庭的裁定為「自私」、「無知」、「生雞蛋無、放雞屎有(台語)」、「傲慢」、「令人作噁」,再如抨擊監院的「二度」彈劾,連帶把執政黨一起罵將下去:「這麼想幫忙,就幫他吞曲棍球好了!」又說監院「找碴」只為「弄死」基層檢察官等;難怪連司法院都直指為「粗鄙聳動」。

為什麼說「討好」?「劍青檢」這一股像紅衛兵般勢力,新任檢察總長豈敢輕覷?要穩固剛坐上的寶座,取媚此一山頭也是「必要之惡」。問題是,邢泰釗殷殷以「檢察官職權核心事項的問題」(第四點)為念,試問〈法官法〉第八十六條明文規定:「檢察官須超出黨派以外」;「劍青檢改」黨同伐異,退一萬步說即使是無黨之「黨」,卻如假包換是「派」是「系」。結幫拉派有沒有斲傷「檢察官職權核心」的價值與實質?邢泰釗扯「正當性」當「第一道」命令,卻坐視「劍青檢改」的幫派作風,談啥「正當性」!

邢泰釗與「劍青檢」一鼻子出氣,全拿「一事不再理」當尚方寶劍。「劍青檢」不滿監院二度彈劾陳隆翔,譴責監委高涌誠無視「一事不再理」的原則。邢泰釗攻伐的第一擊亦是「一事不再理」。現在的爭執點就在監委二度彈劾陳隆翔是不是「一事」?根據調查委員高涌誠、林郁容的說法,他們提出新證據,但懲戒機關認為非同一案件不予併案審理。既然不屬「一案」,所以依法另行提案彈劾,審查會最後以十比一高票通過,彈劾案告成。檢方雖指控違反「一事不再理」、監院說那是兩回事,兩造各執一理,誰也翻不了誰,形成「兩是」的拔河局面。

最後提一下,「劍青檢」把箭頭指向監察院長,全搞錯了;院長對於彈劾案「不得指使或干涉」。相反的,檢察機關內部採階層式建構,上級有指揮監督權,下級有服從義務,是「上命而下從」。「劍青檢」以為監院如同檢察署,渾不知監委之「獨立行使職權」係憲法賦予;這才是硬道理。

(作者金恒煒為政治評論者;http://wenichin.blogspot.tw/

< 資料來源:《自由廣場》〈金恒煒專欄〉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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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金恒煒

金恒煒
金恒煒,本籍浙江溫州,為台灣著名政治評論家、台灣獨立運動人士、凱達格蘭學校校長。父親是金溟若,兄長是金恆傑、金恆鑣。 金恒煒畢業於輔仁大學歷史系,曾任《中國時報》〈人間副刊〉主編、副總編輯等職務並曾派駐美國。1986年創辦《當代雜誌》月刊,任總編輯。目前在《自由時報》撰寫〈金恒煒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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