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金山和約》踩到中國黨的痛處!

 

國史館長陳儀深舉辦《舊金山和約》生效和《台北和約》簽署70週年學術研討會,因為論及「台灣地位未定論」,引發外界批評。圖/擷自總統府flickr

 

國史館長陳儀深4月23日舉辦,《舊金山和約》生效和《台北和約》簽署70週年學術研討會,因為論及「台灣地位未定論」,引發中國國民黨批評,指國史館長陳儀深是台獨學者;挑戰、質疑中華民國的主權言論,對國家是個傷害等等。

前總統馬英九指出:《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與《日本降書》,是構成中華民國光復台灣的法律基礎。馬英九在其總統任內亦不斷老調重彈,台灣光復、對日抗戰與《開羅宣言》的關係。其實這是戒嚴時期以教科書洗腦台灣人,欺騙台灣民眾70年大謊言。

《開羅宣言》是1943年12月1日所發表的對日作戰的新聞公報(Press Communiqué)的通稱。1955年英國外相艾登(Anthony Eden)正式書面陳述《開羅宣言》僅是「意向聲明」(a statement of intent);同年外交政務次官羅賓·特頓(Robin Turton, Baron Tranmire)認為它本身無法移轉主權,台灣在1945年時被委託(entrusted)給中華民國,是做為軍事佔領(military occupation)行使治理。美國國務卿杜勒斯(John Dulles)同樣否定《開羅宣言》是條約。

其次,1961年3月15日,在日本國會參議院第38回預算委員會上,日本共產黨議員岩間正男提出台灣依歸屬於中國的論點時,日本外務大臣(外交部長)小坂善太郎回應澄清:「波茨坦宣言中載明開羅宣言的規定必須履行,而我方依據降伏文書,宣布將遵守波茨坦宣言。但是,所謂的降伏文書,具有的是停戰協定的性質,並不具有處分領土的性質。」可見如此重大領土主權議題,在以和平手段處理時,當以條約或協定規範;若因戰爭手段產生,則亦必然以戰後之和平條約或協定處理。

因此陳儀深表示,1952年的《舊金山和約》第二條提及日本放棄台澎主權,但並未指明台澎主權歸屬,這就是所謂的「台灣地位未定論」,不是我們發明的。當年主要發起《舊金山和約》的國家是美國,簽署時的49國有其共識,就是故意要在《舊金山和約》凍結台灣地位的問題不予處理,美國等國這樣處理,才可避免把台灣及澎湖群島的主權交給當時已成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

國民黨企圖曲解《開羅宣言》其目的,藉以取得竊佔台灣的法理依據欺騙台灣人;對中國共產黨而言,以國共內戰未結,作為併吞台灣的藉口。二黨的黨國機器千方百計以《開羅宣言》確定臺灣法律地位,其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其理至明。

「台灣地位未定論」,引起國共兩黨的反對、抗議,也就不足為奇;尤其國民黨向來以大中國、大一統史觀,矮化台灣主體性,至今依然如夢魘般的困擾著台灣人,使得黨國幽靈盤據台灣的上空揮之不去!

英國小說家喬治歐威爾(George Orwell;1903-1950)在《一九八四年》一書中提及:「誰控制現在就控制過去」。若是說在過去黨國極權主義時期如此,但在台灣逐漸確立民主自由體制時,終於掀開潘朵拉的盒子,「台灣地位未定論」踩到中國黨的痛處;只是,國民黨依然冥頑不靈捍衛世紀的大謊言,在國際局勢「反共抗俄」的氛圍中,不怕被台灣人掃進垃圾桶!?

< 資料來源:《民報》【民意論壇】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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