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篩陽性就是確診」對不對?

4/27我和林亮君議員質詢時,柯文哲拋出「快篩陽性就是確診」的說法,這到底對還是不對?

先講3點結論:

1⃣️ 現在的規定不是這樣

2⃣️ 未來很有可能改成這樣,我也支持這個改變方向

3⃣️ 但需要配套措施,待疫情走到「確診不再強制隔離」的階段,一併採行

當天我問的問題是:依照現在的規定,民眾自行快篩陽性時,如何處理?

現在的規定PCR才是確診標準。柯文哲回答「快篩陽性就是確診」是答非所問。

但,為減輕醫療體系負擔,未來很可能會走向「快篩陽性」也是確診標準。參考外國經驗,也是如此。

很多人說:

既然未來都要這樣做,為何不現在就做?現在就改「快篩陽=確診」問題不就馬上解決了?

原因很簡單:

現在的「確診」和「強制隔離」是綁在一起的。

現在的強制隔離,是確診者10天、密切接觸者3天必須足不出戶,單獨隔離。必要時還會強制收容到指定處所。是強度非常高的人身自由限制。

如果以「快篩」作為依據,政府很容易被挑戰合憲性的問題。

白話講,政府會被質疑:憑什麼以準度只有85%~97%不等的快篩作為關10天的依據?

而且這樣的質疑在法庭上是很有可能成立的。因為99%以上準確的PCR技術,更適合當成強制人民隔離10天的依據。

所以,若「確診者與接觸者要強制隔離3~10天」的政策沒有改變,只用快篩作為確診標準,會有憲法問題。

但隨著感染比例升高,未來很有可能朝向「縮短強制隔離天數」甚至「取消強制隔離」的方向走。

如果未來強制隔離政策取消,改為建議(就像流感建議多喝水多休息勤洗手戴口罩一樣,純建議,沒有罰則)

那確診標準就可以從PCR改成快篩。

道理就是這樣,並不複雜,很容易理解。未來的走向也不需政治人物天天搞「預言」。

臺灣人民需要的是做事的實業家,不需要預言家。

隨著疫情度過高峰,隔離管制逐漸解除,用快篩陽性作為輕症確診標準,把醫療院所量能保留給中重症和其他患者,都是可預期的走向。

地方政府只要按部就班把事情做好,放下身段把轄區內從教學醫院到基層診所的力量整合起來,廣設醫院之外的社區PCR採檢站,讓快篩陽性的患者不要外溢到醫院急診,就可望即時有效紓解聯醫、萬芳、關渡採檢站和各大醫院急診的壓力。這才是臺北市政府該辦的正事。

 

< 資料來源:苗博雅 MiaoPoya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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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苗博雅

苗博雅
律師、台北市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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