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適待人二三事

 

  胡適名滿天下,謗亦隨之。各種攻擊紛至沓來,即使在數十年後的今日,網路上還是可以找到各種(真真假假的)黑歷史。從所謂學歷造假到私生活可議,不一而足。讀著讀著,幾乎讓人感到罪大滔天,彷彿不鞭屍不足以平民憤。

  我無意為胡適一一分辯,畢竟他也沒付過律師費給我。而且,胡適發生過一些爭議,這是事實。以有關台灣者而言,他在「先總統」三連任與雷震案上的表現,就讓許多人失望。那首「銅像當年姑漫語,鐵窗今日是凋年。途窮未必官能棄,棋敗何曾卒向前?」即是對於胡適的批評。

  在此,我只想指出一點:胡適有一個過人之處,就是助人,而且真的是基於個人善意,宛如黑暗時代的微光。受惠者遍及天南地北,不限立場、不分黨派,遜帝溥儀也好、史家陳寅恪也好、作家張愛玲也好、後來的台灣獨立運動元老彭明敏也好,都受過胡適的幫助。

  這個名單還可以長長列下去。在近代史上,這是相當不容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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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張愛玲為例。她見到胡適是在前往美國之後,而且起初只是因為《秧歌》這本小說結緣,並無深交。1950年代的流亡文人多如過江之鯽,「賤日豈殊眾?貴來方悟稀。」張愛玲在當時還不具有後來的地位,就是個手頭不寬裕的流亡作家而已。

  據張愛玲回憶,她在紐約跟胡適見面時,胡適提到「他父親(胡鐵花)認識我的祖父(張佩綸),似乎是我祖父幫過他父親一個小忙。」(參《憶胡適之》)。張愛玲沒有具體說明「一個小忙」是什麼?我猜測,可能是指張佩綸曾在1881年為胡鐵花寫過介紹信(參《張幼樵致吳清卿京卿書》,原信現藏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胡適紀念館,存疑待考)。

  胡適會主動告知這件事,我想,並不只是單純的套交情,還有一層意思是「我沒有忘記上一代的恩惠」。照理來講,這是十九世紀的陳年舊事,張愛玲並不知情,胡適本來也可以不說,但卻特意跟一位需要幫助的後輩提起,胡適為人行事,由此可見一斑。

  後來在1958年,張愛玲因故向美國一個基金會提出申請,需要有人出面作保,張愛玲就拜託胡適幫忙,她本人的說法是:

「我寫信請適之先生作保,他答應了,順便把我三四年前送他的那本《秧歌》寄還給我,經他通篇圈點過,又在扉頁上題字。我看了實在震動,感激得說不出話來,寫都無法寫。」(參《憶胡適之》)

  張愛玲個性孤絕,一向不喜歡直接表達強烈的情感,竟然能夠寫出這種宛如被盜帳號的文字,相當難得。若說胡適待人沒有過人之處,是不太可能的事。而且,張愛玲之所以會銘感於心,應當不只是因為獲得外在幫助而已,還因為內在的理解與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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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際上,當時受到胡適幫助的,何止張愛玲一人?1951年,彭明敏在加拿大麥基爾大學攻讀法律碩士,學業未終,獎學金已盡。彭明敏無可奈何,想起曾經聽說胡適稱讚過他的留學表現,於是就去信求助。在此之前,彭明敏與其素昧平生,只有寄過禮貌性質的賀卡而已。

  但是,胡適回了信,答允設法尋求資助。胡適繼而跟一些私人企業接觸,但沒有找到資助者。接下來的事,彭明敏描述如下:

「過了一些時間,胡先生又來信說,他終於找到一個人願意在經濟上支持我完成第二年的學業,數目與第一年的獎學金完全同樣,但是這個人不希望透漏名字。他又邀請我在暑假時去看他…他是一位極溫暖仁慈的長者,對我在麥基爾大學的表現,讚賞不已。」(《自由的滋味》頁84)

  彭明敏學成返台後,進入台大任教,名聲漸隆。在二二八的大肆殺伐之後,又開始有新一代的台灣知識人嶄露頭角。1960年,哈佛大學在東京舉辦一場國際研討會,由季辛吉(Henry Kissinger)主持。胡適排除反對意見,力保彭明敏參加代表團出席會議(代表團四十餘名學者,台籍僅兩人)。

  對此,彭明敏的說法是:

「我也確信他(胡適)真誠地希望台大當局,為了大學的將來,認真考慮將我和一些台籍學者盡量栽培…歡送宴會中,我第一次親眼看到蔣介石。當他在客廳出現時,胡適先生即抓著我的手,領我到這位總統和國民黨主席面前,將我介紹給他:『這就是彭明敏。』其口氣好像以前已經提過我似地…在我的答話和胡適先生插話之間,蔣介石僅只枯燥地說『好!好!好!』,未令人感覺有真實的興趣和關懷,反而使我覺得好像帝王在問我要不要什麼恩惠似地。」(《自由的滋味》頁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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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2年的一個夜晚,胡適在中研院心臟病發的消息傳來,彭明敏驅車前往南港。等他抵達時,胡適已經斷氣,「躺在地上,覆蓋一席白巾…神情就與他生前全神貫注說話時一模一樣。」接著,時任台大校長錢思亮告訴彭明敏,當年提供獎學金讓他在加拿大完成學業的匿名贊助者,不是別人,就是身在紐約的胡適自己(《自由的滋味》頁95)。

  終其一生,胡適沒有跟彭明敏開口提過這件事。另外,據余英時的說法:「他(胡適)那時候在紐約並沒有很多錢。」(《我走過的路:余英時訪談錄》頁79)

  說起來,胡適的歷史角色非常微妙。一方面,他參與的五四運動助長了大中華主義的崛起;但另一方面,他對台灣社會在白色恐怖期間的殘存自由,卻又發揮了些許保護作用,即使程度有限。

  胡適過世後,彭明敏在1964年因為準備《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而被捕,遭受審訊與迫害,出獄後在1969年躲過國府的耳目,成功流亡瑞典;經過漫長的海外奔走,進而在1996年代表民進黨參加首次民選總統選舉。這一切,都是後話了。但若沒有胡適早年的幫助,彭明敏不一定能夠站到他政治生涯的起始點。

  直到近年,彭明敏仍然不忘前往南港胡適墓園悼念致意。胡適是非功過姑置不論,但能夠讓一個國族認同跟歷史經驗都大相逕庭的人,在數十年後還對他銘記感恩,這就已經是一件非常不簡單的事。若非確實真誠待人、善意關懷,必無以至此,絕不是略施小惠之輩所能辦到。

  僅此一點,就值得在歷史上留下痕跡了。胡適確實有明顯的缺點與侷限,但其為人行事,自有難及之處。

(下圖攝於台北南港胡適墓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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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張愛玲,《憶胡適之》,收錄於《惘然記》,皇冠2021

彭明敏,《自由的滋味》,玉山社2009

陳致訪談,《我走過的路:余英時訪談錄》,聯經2012

可能是 1 人、戶外和紀念碑的圖像

 

< 資料來源:一個律師的筆記本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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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陳怡凱

陳怡凱
陳怡凱律師,台大法律系、法律研究所畢業,現服務於元鴻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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