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中天換照事件,拒絕被帶風向

2014年中天新聞台前次換照時,就因中天營運方式與其營運計畫書所載有落差,且新聞製作方式大有問題而生換照爭議。6年過去了,中天新聞台的執照將於2020年12月10日到期,現在又進入了新的一次換照審議,若從新聞製播、事實查證、專業倫理來看中天的表現,我們不應該再讓中天再次換照。然而近日實在太多帶風向的文章,本文好好的澄清這件事情,讓讀者可以用最少的時間來了解這個問題,不但不會被帶風向,更可以跟不了解的人澄清這件事情。

換照的意義及程序

中天新聞台是「衛星廣播電視台」,因此受衛星廣播電視法管制。依《衛星廣播電視法》第11條,執照期限是6年,每6年需要換照一次。而換照需要評估的是該法第18條所定的七項事由。對此主管機關依法有訂定相關審查辦法,依據這個審查辦法,換照時主管機關要考慮的包括:

1. 執照期間第4至5.5年的營運計畫執行。

2. 未來6年的營運計畫。

如果以中天為例,2014年中天換照前有提出2014至2020年的營運計畫,中天應該要落實這樣的營運計畫。在2020年中天又要換照,因此中天又要提出2020至2026的營運計畫。在2020年換照中要審議的是:

1. 2018年中下旬至2020年上旬,中天有沒有依照其營運計畫好好營運。

2. 中天提出2020至2026的營運計畫是否合理,有沒有可能好好達成?

依據該法第20條,換照將會成立外部的換照諮詢委員會,由各類型專家學者組成提出專業意見,也就是俗稱的「初審」。理論上NCC應該已經召開這樣的換照諮詢委員會,專家學者也已經提出意見完成,目前NCC還沒有公布相關資料。此外,NCC將在2020年10月26日舉辦對這個換照的聽證會。依據《衛廣法》,聽證會不是換照的必要程序,而聽證會的性質在於為求審慎,在機關判斷前讓當事人可以好好地陳述意見,是行政程序的強化、當事人權利保護的強化,我們也應該聽聽、看看中天、神旺投資會怎麼說明他們的理念。

NCC將在本月26日舉辦換照聽證會。依據《衛廣法》聽證會不是換照的必要程序,而聽證會的性質在於為求審慎,在機關判斷前讓當事人可以好好地陳述意見,是行政程序的強化、當事人權利保護的強化。(資料照)

 

2014年換照時發生了什麼事?

於2014年馬英九政府第二任任期時中天申請換照,當時中天新聞台就因為劣跡斑斑而大有換照不過的氛圍。2013年4月24日NOWnews報導NCC警告中天節目廣告化、違反《兒少法》情節嚴重,違規眾多,會影響2014年換照。2014年時也有多個NGO認為中天內控機制有失靈問題,因而發生希望NCC能夠注意。

2014年的時候中天就已經因其劣行而面臨了換照危機。依據2013年12月3日《BBC中文網》報導、2014年12月4日《自由時報》報導,當時NCC在專家諮詢的初審中,6位專家認為中天表現不及格而不應換照,只有5位專家認為應該給予換照,多數專家認為不應換照,但NCC並未採納。

NCC後來在作成四項附款的前提下通過了2014年中天換照,這四項附款分別是:

1. 定期辦理員工教育訓練。

2. 倫理委員會外部委員涵納性別平權、婦女權益、兒少保護、新聞自由、消費者保護等公民團體與專家學者。

3. 盡速補實一名專職專責編審人員。

4. 落實獨立審查人制度。

也就是說,馬政府執政的2013年至2014年時,NCC就已經多次警告中天新聞台的製播方式有重大問題,並且於初審時多數的專家學者都認為中天不及格,不應該換照。但2014年NCC選擇了通過換照,但給予四項附款。2014年時的NCC就已經認為中天新聞台是個留校查看的問題電視台,只要沒做到附款,就有可能廢止它的執照。

馬政府執政的2013年至2014年時,NCC就已經多次警告中天新聞台的製播方式有重大問題,並且於初審時多數的專家學者都認為中天不及格,不應該換照。(資料照)

 

2020不是撤照而是換照

2014年換照後,中天的表現並沒有改善太久,從2018年下旬開始,中天的新聞更加荒腔走板,此時有許多人喊出了「反紅媒」、「中天撤照」的聲浪。黃國昌、館長於2019年發起了反紅媒大遊行,這個遊行中有許多的訴求,其中之一是中天新聞台沒有達到2014年換照時的附款第4項,沒有落實獨立審查人,因此NCC應該廢止其執照。對於這一項訴求,我們是可以討論的。但當時中天的態度持續假意改正,若NCC貿然廢止執照(也就是俗稱的撤照),在法院不見得討得了好。因此我們當時也寫了文章,呼籲應該在2020年底的現在,大家一起好好監督NCC,好好跟中天的惡質新聞算總帳

由此我們可以知道,目前正在發生的並不是討論要不要提前把中天「撤照」,而是6年的執照期間到了,NCC必須檢視是否給中天新的執照,這是法律規定的檢視期間,NCC要依法來檢驗中天過去的表現跟未來可能的表現,進而決定是否換照。就像每年機車、汽車的廢氣排放量查驗一樣,每年都要驗,當然也有可能驗不過。2020年就是要來檢視在2014年已經被留校察看的中天新聞台有沒有變好?有沒有好好做新聞?

審查的不是立場而是專業表現

法律規定應該要審查2018年下旬至2020年中旬中天新聞台的:

1. 頻道經營理念與節目或內容編排之執行情形。

2. 內部控管機制與自律組織運作之執行情形。

3. 財務狀況。

4. 客服部門編制與意見處理之執行情形。

5. 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事項。

這些是法律規定的事由,NCC應該檢視這些中天新聞台在這些項目上有沒有符合自己2014年營運計畫所提的內容、有沒有好好執行、有沒有亂搞。

顯而易見的是,中天在這段期間中針對「落實獨立審查人制度」都沒有作好,直到現在都還沒辦法具體的完整落實即時、有效的審查制度,導致其新聞經常沒有符合事實查證的義務、編輯室是否獨立運作也大有疑慮。

中天在這一年多的期間,被裁罰金額高達上千萬,裁罰的類型幾乎都是製作與事實不符的新聞、製作新聞未經事實查證。就製作新聞未經查證而言,2020年10月18日,《自由時報》、《蘋果日報》、《上報》報導中天新聞台於2019年2月28日播出 「百美超商簽約險破局靠李佳芬『一句話』神助攻」新聞,於次新聞標題出現:「協助?盯場?直擊星國大使忙低頭回報」;於3月8日「大政治大爆卦」節目,提及「去年文旦滯銷棄置達200萬斤」,被NCC認定違反事實查證損害公共利益而裁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中天新聞台對此部分真的沒有盡事實查證義務,對公共利益及視聽權益都有長久而深遠的負面影響。這也完全坐實了中天新聞台在報導品質上有著大問題,且這樣的大問題沒有被改善。

中天在這一年多的期間,被裁罰金額高達上千萬,裁罰的類型幾乎都是製作與事實不符的新聞、製作新聞未經事實查證。(圖:翻攝自新聞畫面)

 

就與事實不符新聞而言,依據中央社2019年7月24日報導,中天新聞台曾經說他們因為「關西機場事件」、「報導韓國瑜新聞太多」而被NCC重罰中天百萬。然而,事實上NCC當時開罰中天的理由並不是這些理由,中天明知道不是因這些原因而受罰,卻仍然如此報導,與事實不符而遭NCC再次開罰。

中天2018年至今,像這樣的沒有盡事實查證的新聞非常多,這同時也代表著中天的編輯室已經嚴重失靈,中天又沒有落實獨立審查人制度,當然在內控跟自律機制上有著大問題。在2014年被留校查看的中天新聞台,在留校察看期間不但沒有做到自己承諾的事項、被要求的事項,更是變本加厲不斷違規,這些事情都已經明白指出一項結論:在專業的換照審查中,不應該讓這樣的電視台通過換照。

不是因為中天新聞台是紅媒、藍媒或各色的媒體,不是因為它的價值觀與我們不符合而認為不應該讓它換照。而是中天在新聞台的經營上顯然失靈,在專業上顯然有問題,因此在換照這個法律程序中,依法無法給予其正面評價。

如果你關心就要站出來

2018年、2019年、2020年有太多人被中天錯誤、不實的報導,這些人橫跨藍營、綠營,我們合理懷疑這跟經營者個人要求有關。這幾年中,大家都認為中天的報導顯然失當,也有很多人站上街頭抗爭,我們希望透過這篇文章讓大家知道此刻我們應該關注的重點,我們同時也希望那些不滿、覺得中天新聞台顯然有問題的朋友們能夠在此刻站出來,中天新聞台跟他的好朋友們正在帶風向,把法律專業審查硬要說成政治追殺,如果您仔細看看幾個政治人物的發言,會發現他們的說法跟中天新聞台如出一轍,簡直等於農場製造。

中天新聞台在此刻做的不是跟大家說它們的表現多好,而是透過自身電視台、報紙、友善政治人物去不斷嘗試挑起沒有證據的府院之爭、政治黑手介入。中天新聞台的不實新聞說多了有沒有用,回頭看看2018至2020,是有用的。也因此我們更要努力反駁,我們經常檢討的黃國昌老師,在這個關鍵時刻希望你也能一起站出來,透過法律專業告訴大家應該怎麼想、怎麼做,這不是排除某種言論價值,而是拒絕虛假的、錯誤的、刻意不查證的、指鹿為馬的媒體繼續橫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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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評論網〉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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