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認證!3基金會為國民黨附隨組織

法院認證!國發、民族、民權3基金會 確為國民黨附隨組織

最高行政法院認定三會是國民黨附隨組織。(資料照)

最高行政法院認定三會是國民黨附隨組織。(資料照)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黨產會認定民族、民權、國家發展等3個基金會是國民黨附隨組織,依照黨產條例凍結其9000萬元資產,3會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處分,26日被最高行政法院駁回,全案確定。

黨產會依照黨產條例主動調查該3個基金會,經過2次聽證,發現國民黨獨資成立的公司「欣裕台」捐助9000萬元成立該3會,且3會所在地位於國民黨中央黨部,成員多為國民黨黨工,故於2018年6月29日做成3會為國民黨附隨組織的處分,並凍結9000萬元資產。

3會不服,主張成立日期已經過2次政黨輪替,非威權時期,不適用黨產條例,不應被認定為國民黨附隨組織,興訟要求法院撤銷處分。

最高行政法院指出,國民黨為欣裕台唯一股東,2015年7月1日將持有的欣裕台5億股股權分別信託予當時欣裕台的董事陳樹、林建甫、林恒志、李永裕、馬嘉應及監察人江美桃等6人。同年7月1日、8月24日,該6人分次以股東會決議將欣裕台減資22億元及7億元,分別銷除股份2億2000萬股及7000萬股,再現金減資方式退還給唯一股東國民黨,並捐贈1億8000萬元給3會及民生建設基金會。2016年初,又減資19億18萬2000元以彌補虧損。

最高行政法院發現,國家發展基金會第1屆董事長為李四川(時任國民黨秘書長)、董事江政彥(時任國民黨副秘書長)、林祐賢(時任國民黨行政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蘇俊賓(時任國民黨組織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林奕華(時任國民黨文化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吳肇銘(時任國民黨國家發展研究院院長)及陳樹(時任欣裕台公司董事長);上訴人民族基金會第1屆董事長林祐賢、董事蘇俊賓、藍淑惠、林奕華、吳肇銘;民權基金會第1屆董事長林祐賢(董事長)、董事陳樹、黃榮光(時任國民黨行管會人事室主任)、陳澂(時任國民黨行管會總務室主任)、藍淑惠。均與國民黨有高度關聯。

國家發展基金會2017及2018年度職員僅有邱大展、李中華、廖英妙及李明真等4人,除邱大展外,其餘3人各領有1000元至1500元不等津貼;民族基金會2017及2018年度職員僅有藍淑惠、王生田、陳淑真及李明真等4人,各領有1000元至2000元不等津貼;民權基金會2017及2018年度職員僅有藍淑惠、王生田、何春桂及李明真等4人,各領有1000元至2000元不等津貼。

邱大展及藍淑惠分別為國民黨行管會主委及財務室主任,王生田、李中華、廖英妙及陳淑真皆為國民黨黨工。3會的事務所則是國民黨向欣光華公司承租,無償使用。

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國民黨為欣裕台唯一股東,可完全支配該公司人事任免、財務運用、業務經營與全部資產,而3會的設立資金又均源自欣裕台,可見其代表權及業務執行權,是由國民黨主導產生的董事所行使,其人事、財務及業務經營等重要事項,實質上是國民黨直接或間接支配,確屬黨產條例規定的「附隨組織」。

最高行政法院指出,3會的設立資金是國民黨授意欣裕台捐助,成立時的第1屆董事也是國民黨推薦,其人事權由國民黨實質控制,行政運作亦與國民黨具有密切關聯,更何況國民黨除將承租的辦公大樓提供3會無償使用外,亦持續對3會提供勞務給付等捐助,已經到達實質控制程度,評議後判3會敗訴,全案確定。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即時新聞〉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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